四川人事考试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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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人事考试防控要求

四川人事考试防控要求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没有相应的要求。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四川下半年省考报名时间确定为10月26日至11月1日,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川省考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9日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20日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要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见附件1);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见附件2、3)。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9月14日至9月27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9月14日至9月28日。

(三)缴费时间

9月14日至9月29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10月14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1月14日至11月18日。

四、告知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后,如未缴费可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查询打印)(详见附件4)。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5、附件6。

2.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7),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查询及领取

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申请下载,纸质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教育、公安、卫健、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博、硕)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4.关于告知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5.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6.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7.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没有相应的要求。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四川下半年省考报名时间确定为10月26日至11月1日,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川省考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省将于12月24日、25日举行的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三、考生须下载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点击文末附件即可下载),做好考前7天(如12月24日参加首场考试,则关注健康情况日期为12月17日至12月23日)的每日健康监测,临考前自行打印,并在首场考试前将本人手写签名的《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交给监考人员。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及体温检测准备。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试当天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的;(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有港台地区和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健康监测期的;(3)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感染的。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资格考试补考期间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附件: 《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 原文标题: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资格考试补考期间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文章来源:

疫情防控人事考试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各市具体要求将动态调整),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所在地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吉事办吉祥码”的申领,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 三、考生应携带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 四、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有序排队,保持合理间距。进入考点前,应接受“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查验,“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体温<℃,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带队负责人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 六、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吉祥码”显示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含带*号),经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带队负责人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 2.不能提供“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首场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的。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 4.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31日 原标题: 2022年度吉林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文章来源:

近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布了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关注,正式开考前必须配合当地完成疫情防控要求,更多详情如下。近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参加浙江地区考试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的考生需提前注意,详情如下。浙江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人事考试工作方案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防控办、省卫健委和省人力社保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考生及考务人员防疫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有异常情况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3.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4.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二、考点防疫1.知识点设定考试管控区域。2.知识点应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笔试考点设置1-2个备用隔离考场。3.考点入口视考生人数设置若干条测温通道和1条应急通道(或1台专用应急车辆),并配有红外测温仪、测温枪、遮阳篷、指示牌、小喇叭等设备。4.笔试普通考场,考场标准为30人或25人,考生间隔距离为一个座位以上,为扩大座位间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笔试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2米以上,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5人。5.电子化考试(机考),应优先选用机位之间有隔断或安全距离较大的机房,并预留5%-10%的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加大距离、设置临时隔断或安排单独机房等),备用隔离机位应隔座安排。6.考前考后消毒。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对上述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7.考前1-2小时,知识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提醒并组织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接受检查并测温。8.知识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物 品配备标准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每个考务人员每天3只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每个教室1瓶(同楼层邻近考场可合用)厕所洗手液、纸巾每个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考场纸巾每个教室1包消毒药剂若干数量,考前考后用于考点考场消毒测温设备、警戒线、遮阳蓬、提示牌、小喇叭等在考点入口按需配置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力所能及给予保障。9.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工作人员及人数负责单位主考和副主考各1人、考务办工作人员若干人事考试机构知识点保障人员若干(设知识点考务和知识点防疫副主考各1人)考点学校/医卫部门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考点学校流动监考人员(5-10个考场配置1人)人事考试机构(考点学校配合)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各配备1人考前考点入口医务人员和引导人员各1人,每个通道健康检测检查人员4-6人考点学校(人事考试机构配合)考中处理相关症状医务人员1-2人考点学校/防疫部门三、应急防控处置1.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并进行现场评估。2.遇有黄码、红码人员,由现场防疫人员采取临时隔离管控,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处置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8月25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贵州人事考试防控要求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疫情防控

报考者要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者请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相关招录信息和《报考指南》。

(五)本《招录公告》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局,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

政策、考务相关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贵州省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2023年贵州省考公务员报名入口

2023国考笔试即将来临,目前贵州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贵州地区考生疫情防控报备工作通知,望各位贵州地区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下是具体内容:

凡报名参加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贵州省测评中心)组织实施的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按规定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健康管理措施。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疫情重点地区名单和健康管理措施。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3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跨区考试时,可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五)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3天3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六)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七)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八)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九)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进入考点时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考生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州),为落实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在入场检测处现场扫“场所码”,并将扫码后显示的“绿码正常通行”页面、“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入场检测中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接受考点防疫和医务人员检查。对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的考生,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防疫和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11月3日调整版)停止使用。

五、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市(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22年11月18日

文章最后,小编温馨提醒各位考生,考前可以提早打印准考证,为了防止遗漏可以多打几张,同时,注意疫情防控,戴口罩少聚集,及时进行核酸检测,计算出行时间,切勿因为堵车或其他突发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当然,如果在剩下的备考中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点击右下角聊天框和我联系,也可以关注“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备考最新信息,顺利上岸!

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2022年下半年报考了湖南各类人事考试的考生注意了,河南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及考试温馨提示已经发布了,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河南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考生参考的健康及相关要求

(一)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带齐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交考场内监考人员。

(四)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五)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一)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的;

(三)不能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不能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的;

(五)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六)考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七)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八)考前10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九)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十)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得参考的。

以上考前天数均不包含考试当天。

三、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考生应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点城市疫情防控另有规定的须按要求执行。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考试机构网站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附件: 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发布,报名时间定在2023年7月9日9:00—7月19日18:00,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详情如下。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点击查看通知详情),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9日9时-2023年7月19日18时,参加青海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需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考前准备,详情如下: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根据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提出以下基本要求:一、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1.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知识点参加考试。3.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5.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承诺相关事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于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7.考试工作人员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二、知识点和考场设置1.要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教室或场地作为考场。2.笔试类型的考试,知识点安排考生座位时,应尽量增大座位间距,减少人员密度,每考场人数不超过30人。3.各知识点须配备隔离考场,用于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的考试,配备相应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防护措施。4.各知识点须设置医疗服务站和健康观察室,并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三、考试组织1.各知识点须制定考试入场流程,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入场。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2.考生应提前小时到达考点。知识点可根据考试规模、体温检测设备配备情况,选择在知识点或考场楼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考生进入知识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知识点。若体温超过℃,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知识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知识点。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6.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座位等候,待试卷、答题卡验收无误后,知识点应采取错时疏散的方式,尽快疏散考生,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7.知识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信康码”信息监测和登记工作。四、考试保障1.笔试考试每半天须对考试场地、试卷分发回收室、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2.接送试卷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信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3.提供就餐服务的知识点,必须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实行分餐制。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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