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人事部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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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市领导批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全市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计划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招考聘用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考聘用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计划详见《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三)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三、报考志愿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详见《呼和浩特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真实的填写《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填涂信息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2008年7月8日(星期六、日不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呼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内蒙古医院对面)。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院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推荐表; 2、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集本人信息,领取《准考证领取凭证》。 (四)收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委托呼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组织。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书籍),每科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2008年7月20日。 (四)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根据《呼和浩特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呼政发[2007]50号)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加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分)×40%+(专业知识成绩+5分)×60%。 笔试结束后5日在报名地点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市政府办公厅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按招考聘用人数1:3比例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人选。 六、 面试 (一)面试由市政府办公厅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弃权的,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收费另行通知。 (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招考聘用人数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被考核对象弃权的,依次递补。 (二)体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指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招考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报送市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者,将报请有关部门办理解聘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文件执行,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九、 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凡有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 监督 整个招考工作,市纪检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人事局全程参与并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呼和浩特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呼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招聘单位 单位代码 职位代码 专业代码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 101 01 01 文科专业 5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02 01 02 计算机专业 4 02 01 文科专业 3 03 03 法律专业 3注: 1、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简章和招考聘用计划,认真、如实填涂报名信息卡,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设蒙文试卷,考生一律用汉文答题。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所属2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其中信息服务中心4名、市党群服务中心2名。详见《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或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 6.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均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须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书》《疫情防控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3年的排名为准)前500名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4)报名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市委组织部可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8日12时。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名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市委组织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市委组织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四、笔试 市委组织部根据初审结果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5:1的,笔试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1.通过笔试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评估认定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评估认定资格。 3.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通知单》上公布评估认定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 六、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评估认定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 2.评估认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评估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认定成绩向考生当场公布。 4.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者与医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拟聘用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申请,市委组织部将尽快安排拟聘用人员复检。市委组织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 拟聘用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拟聘用人员需书面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并形成考察工作汇报。考察情况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汇报,对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80-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文件正式印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相关待遇及要求 1.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3.引进博士研究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4.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须明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对前款规定的安置费,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录用单位的,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请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3.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 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 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9日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计划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岗位15名乡科级正职(含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详见《2021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呼和浩特市属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内蒙古自治区或呼和浩特市驻市属旗县区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不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考生在全日制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具体条件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法学门类,不接收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限制专业。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1980年9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 8.职务为乡科级正职(含一级主任科员职级)及以下。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的比例确定列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考察基础上按照体检人选与遴选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前,报考者须下载填写《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遴选审批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签署(填报信息前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签署),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和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学位);需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从就读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如实填写专业信息)。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要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7.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选调资格等处理。 8.报名期间,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将在2021年9月7日至9月11日每天上午10:00后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提示:请报考者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并上传审核盖章的《遴选审批表》后,遴选机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未上传《遴选审批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2:00。 (三)报名确认 1.报名通过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 完成缴费后,报考者于9月22日9:00—9月24日24:00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以上两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于2021年9月27日到9月28日到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402办公室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有关情况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 经市纪委监委审核汇总后,由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考人员。 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职位数。调整后的职位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报名期间,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回答报名人员咨询问题。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法律业务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9月25日9:00—12:00,考试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9月底,报考者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等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3.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一)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单》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八、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名额与考察对象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依据。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并审核干部档案。对在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3.根据考察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按照体检人选与遴选人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领导小组”确定,并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2.报考者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此外,体检要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过关的人员不予录用。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公示和岗位考察 (一)公示 综合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领导小组”审核,并经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 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市纪委监委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内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市纪委监委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或调整其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十一、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审慎进行报考。为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与遴选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四)本次遴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领导小组”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受疫情影响,请报考者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本人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者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 本简章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时间:9月6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 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表 3.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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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市领导批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全市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计划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招考聘用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考聘用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计划详见《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三)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三、报考志愿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详见《呼和浩特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真实的填写《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填涂信息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2008年7月8日(星期六、日不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呼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内蒙古医院对面)。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院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推荐表; 2、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集本人信息,领取《准考证领取凭证》。 (四)收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委托呼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组织。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书籍),每科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2008年7月20日。 (四)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根据《呼和浩特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呼政发[2007]50号)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加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分)×40%+(专业知识成绩+5分)×60%。 笔试结束后5日在报名地点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市政府办公厅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按招考聘用人数1:3比例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人选。 六、 面试 (一)面试由市政府办公厅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弃权的,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收费另行通知。 (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招考聘用人数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被考核对象弃权的,依次递补。 (二)体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指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招考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报送市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者,将报请有关部门办理解聘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文件执行,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九、 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凡有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 监督 整个招考工作,市纪检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人事局全程参与并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呼和浩特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呼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招聘单位 单位代码 职位代码 专业代码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 101 01 01 文科专业 5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02 01 02 计算机专业 4 02 01 文科专业 3 03 03 法律专业 3注: 1、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简章和招考聘用计划,认真、如实填涂报名信息卡,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设蒙文试卷,考生一律用汉文答题。
法律分析:一、招募对象(一)2020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二)2020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三)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水利项目从水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三、招募人数2020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500人(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安排不低于招募总数40%的服务人员到基层一线专门从事扶贫工作。四、工作内容和要求“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水)、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9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安排到基层一线从事扶贫的服务人员,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尽量在生活上提供便利。六、招募办法(一)报名时间及方式6月22日—6月28日,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本考试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报名成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考生报名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安排考试)。7月8日—7月1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不得兼报。(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考试时间: 7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全区分设12个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7月27日11:00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三) 确定入选人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30%;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15%。7月3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7月31日—8月4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入选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8月中旬—8月底,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入选的“三支一扶”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9月上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选“三支一扶”人员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3),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9月15日前,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本地区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制定公布本地区“三支一扶”人员分配工作方案,按照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划定人员范围,采取个人意向和随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透明派遣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四)其它事项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填报其中一个选项,未按照规定填报的,不享受按比例招录的政策,视为普通类考生。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服务盟市,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5.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您好,呼和浩特赛一建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节能环保等服务的综合性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公司拥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提供最佳的服务。公司还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能够有效地管理项目,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此外,公司还拥有一支优秀的服务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总之,呼和浩特赛一建是一家专业的建筑服务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不错,呼和浩特赛一建是经过批准开办的,规定较大,技术力量强,资质好,服务项目多,不错。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服务
呼和浩特事业编考试时间(2023)为5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等7个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笔试定于5月7日举行。
自治区本级部分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详情拟于3月14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名时间于3月21日至28日进行;7个盟市的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等事项由各盟市自行确定,具体详情将在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上发布。
笔试科目
分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分别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具体岗位分类测试方向以发布的《招聘岗位表》为准。
本次招聘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仅允许选择一种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注)的考生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者自行选择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证书领取在资格审核结束后进行,由资格审核部门负责证书发放。
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缴纳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
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位置位置:具体地点位置位置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参照集中选调公告。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和呼和浩特人事考试
7天之后,根据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培训信息网显示,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聘考试通报到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聘简章共间隔7天。
本文为大家介绍呼和浩特202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经济师考试时间调整通知,更多关于呼和浩特202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的资讯,请看下文。2023年经济师考试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自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列入全国统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202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推迟的通知,将原计划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的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调整至11月21、22日举行。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未做调整。由此可见,2023年呼和浩特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22日;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22日;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9月12日。呼和浩特2023年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目前,2023年呼和浩特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考生可以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我们将及时为您更新。★猜你想看★2020经济师考试大纲汇总经济师报名条件2023年高级经济师全国统考科目有哪些?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呼和和浩特人事考试
我也是,不知道是为什么,和以前的网站不一样了,查找的话,有的网站说是要现场报名,还有的说是8号到18号报名!现在真是郁闷啊!高人指点???
答:2021年呼和浩特省考时间3月27日-28日,具体安排为: 一、 2021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网络报名。 二、 2021年3月27日-28日笔试考试: 3月27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14:00-17:00申论 3月28日9:00-11:00公安专业知识。
这个号码吧77477732
关闭之前网上有公告的:由于网络出现问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但是由于我不报,所以具体的地点没有看,你问问其他报考的人吧,希望你能赶得上,或者直接打电话给呼市政府办公室,114就能查到电话,多数时间有人接听。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