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法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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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人事考试网法规答案

四川人事考试网法规答案

2023年四川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时间预计为2-3月。

2023年四川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时间预计为2-3月,缴费时间预计也为2-3月,考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时间预计为6月。二建考试需根据四川人事考试网的官方报名公告到指定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考条件:

1、“考全科”报考条件。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专业(即专业对照表以外的专业)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2、“免1科”或“免2科”报考条件。

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免2科条件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须知: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2、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3、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阅卷时将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分析,若答卷雷同,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3章节测试答案超星尔雅(六)不知如何解决,为此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3章节测试答案超星尔雅(六)解决办法,感兴趣的快来看看吧。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3章节测试答案超星尔雅(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答案:2、利润总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答案:X1、下列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是()。A、银行存款利息收入B、财政拨款收入C、境内企业内部处置资产收入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答案:D2、下列收入是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A、银行存款利息收入B、财政拨款收入C、国债利息收入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答案:B1、某企业2015年度销售收入为272000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最高为()元。A、30000B、38080C、40800D、50000答案:C2、某企业2015年销售货物收入3000万元,让渡专利使用权收入300万元,包装物出租收入100万元,转让商标所有权收入300万元,捐赠收入2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万元。A、30B、18C、17D、答案:C3、2015年某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5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10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2015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万元。A、310B、312C、325D、330答案:A4、2015年度,甲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当年发生广告费400万元,上年度结转未扣除广告费60万元。已知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甲企业在计算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金额为()。A、340万元B、510万元C、450万元D、460万元答案:C1、2015年某生产企业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2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用35万元、工会经费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2015年企业申报所得税时就上述费用应调增应税所得额()万元。A、7B、9C、12D、答案:C2、某生产化妆品的企业,2015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万元,则税前可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万元。A、106B、、、答案:B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A、消费税B、企业所得税C、土地增值税D、增值税答案:AC1、某企业2009年发生亏损20万元,2010年盈利12万元,2011年亏损1万元,2012年盈利4万元,2013年亏损5万元,2014年盈利2万元,2015年盈利为38万元。则该企业2009-2015年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四川省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29日,详情查看四川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四川人事考试答案

法规60分,管理67分,实务60分。根据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以及四川二建考试官网查询,2022年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分数线,以及查询,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指的是报的省直属单位的岗位可以在当地考的考点就是省直属考点,就不用去成都参加考试了。

举例说,如果报考的是攀枝花(或者四川省的某二级区、县、市)的地税系统公务员,那考点就在攀枝花地税局考试,笔试通过了进入面试,那么资格审查就要到成都地税局进行。

一般大规模的考试可能都是省、市同时组织开展,具体的执行也可能由省、市各级部门协调负责。由省级单位直接负责的就是省直,通常也用来指设立在省会城市的主要考点、考区。

指报考职位为省直单位(含省垂直管理的单位),而不是各地市的单位。直就是直辖、直接管理的意思。

扩展资料

一般大规模的考试可能都是省、市同时组织开展,具体的执行也可能由省、市各级部门协调负责,由省级单位直接负责的就是省直,通常也用来指设立在省会城市的主要考点、考区。考点是一个词,有两个基本释义,其一指考试的地点,其二指考试或专项技能评测考察的知识点。

参考资料:成都人事考试网官网

四川人事考试政策法规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6月22、23日,具体安排如下: 6月22日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3日上午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4月2日至4月18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4月3日至4月19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4月3日至4月20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月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17日至6月21日。 (二)报名程序 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试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在报名审核过程中,对于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无法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审核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凡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4号)(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3.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变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必须在4月23日前向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于4月24日前对此类人员报考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资格审核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我省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4号)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市(州)民政局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属报名点的考生由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该项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3.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属报名点考生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于考前(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湾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电话:010--58124852581248395812484158124842 五、考风考纪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应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卷。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以及资格审查部门咨询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下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97名。具体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 内江人事考试网 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 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 ,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政策法规

有关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扩展资料: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 〔2014〕14号 )及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2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6月14-15日。

6月14日下午 14:00-16:00 考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5日上午 9:00-11:00 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考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2月25日至3月20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月25日至3月21日,缴费时间定于2月25日至3月2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4月10日至4月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8日至6月11日。

(二)报名程序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 〔2014〕14号 )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本科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本人两张2寸免冠照片到市民政局(地址:市政府2号楼3楼0306号房间,电话:26577282)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重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

(四)网上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68元,其余4科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62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培训考试中心(市政府2号楼0723房间)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民政局

2014年2月7日

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政策法规

有关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扩展资料: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1.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对其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5年1月5日至2月5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并持学历(学位)证书和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上网自行打印的本人所填报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申请表》;报考相应专业(即增项)的人员还需提供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留存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3.各地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川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建造师报考条件.mp4

1、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 2、二级建造师报名网址:省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网)、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个别省市在)3、二级建造师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4、二级建造师报名流程:进入当地人事考试网(中心)——进行注册并登录——选择网上报名(执业资格考试)——选择报考的证书(二级建造师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审核(现场、网上)——缴费(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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