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呼和浩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呼和浩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呼和浩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所属的事业单位机构。主要承担内蒙古地区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及社会化委托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客观公正,团结敬业”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中心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通道之一。

一、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减免费,现在已经开始退费了,已经有的考生退费了,但是好像不是全部退完,还在进行中,建议耐心等待。更多相关信息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查看。二、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6601706、6287995 ;网址:

我的也没退,什么情况?怎么退呀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电话号码是、6601706、6287995,2015年公务员考试减免退费已经开始陆续发放了,收到即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向报考职位所在考区考务机构申请减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83名退役士兵

根据《呼和浩特市201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决定公开招考83名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进入市属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岗位安置。现将考试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安置政策的2013年度市本级退役士兵 (市本级接收的符合安置政策的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13年春季转业士官)。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2014 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呼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新城区丁香路2号-内蒙古政协东巷)

3.联系电话: 4668405 6511071 6510480

4.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件。

三、报考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在同一地点。报考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证明证件:

1. 报考者凭《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领取《同意报名通知单》。

2.服役期间因公或因战被评为残疾的需携带残疾军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需携带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服役期间个人荣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需携带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奖章原件及复印件。

5.服役期间个人获得嘉奖、优秀士兵的需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服役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待安置期间参加呼和浩特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专业:办公自动化、会计、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会计、驾照)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在报名时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交考核组入档。

四、报考志愿

按照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市直属单位考试考核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批复》(呼机编办发[2014]26号),2013年度岗位设置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工勤岗。报名时,考生要详实、准确的填写《呼和浩特市201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岗位考试考核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

五、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凭《同意报名通知单》、《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采集个人信息(有身份证的用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无身份证的用退出现役证采集个人信息)。

报名结束后,请于2014年5月21日和22日到呼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民政窗口,凭《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准考证领取凭证,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工作

(一)考试工作由呼和浩特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二)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文化知识。

(三)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用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的须携带身份证。

(五)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作答,但同一试卷使用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满分为100分。

七、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由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组织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的项目和得分标准为:

(一)退役士兵军龄情况

分为42分,其中:

义务兵20分;

服役期满一期的一级士官23分;

服役期满二期的二级士官26分;

服役期满三期的三级士官34分;

服役期满四期的四级士官42分;

未服满12年的士官,在前一期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加1分;服满12年的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加2分。

(二)退役士兵立功受奖情况

分为14分,其中:

在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得14分;

在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个人三等功的得8分;

在服役期间获得嘉奖、优秀士兵的得2分;

此项以奖项得分,同一奖项只记一次,不累计计分。

(三)退役士兵伤残情况

分为14分,其中:

因战五级和六级伤残得14分,因公五级和六级伤残得10分;

因战七级和八级伤残得10分,因公七级和八级伤残得6分;

因战九级以下(含九级)伤残得6分,因公九级以下(含九级)伤残得4分;

(四)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

分为14分,其中:

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得14分。

(五)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情况

分为4分,其中:

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得4分;

国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

国家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此项以奖项得分,不累计计分。

(六)退役士兵政治面貌情况

分为5分,其中:

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得5分;

共青团员得3分。

(七)退役士兵综合素质

分为3分,其中:

在服役期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在报到及待安置期间表现不良好的不得分。

(八)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分为4分,其中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取得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4分;

取得国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

取得国家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的得2分。

八、总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考核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总成绩=考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地点公布考试、考核成绩。

九、拟录用人员确定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按照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奖项高者优先;奖项相同者,立功次数多者优先;立功次数相同者,立功受奖时间早者优先。拟录用人员自愿申请放弃录用机会的,在该岗位上依次递补;考试考核安置工作期间,如发现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考核成绩的,取消资格,同时在该岗位上依次递补。

十、体检

被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宜由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另行通知)。

十一、录用

呼和浩特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凭录用文件出具安置介绍信,录用单位凭录用文件和安置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考核进入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实行合同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十二、纪律

考试、考核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对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取消资格。

十三、监督

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工作由市监察局全程进行监督。

法律分析:一、招募对象(一)2020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二)2020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三)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水利项目从水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三、招募人数2020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500人(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安排不低于招募总数40%的服务人员到基层一线专门从事扶贫工作。四、工作内容和要求“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水)、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9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安排到基层一线从事扶贫的服务人员,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尽量在生活上提供便利。六、招募办法(一)报名时间及方式6月22日—6月28日,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本考试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报名成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考生报名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安排考试)。7月8日—7月1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不得兼报。(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考试时间: 7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全区分设12个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7月27日11:00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三) 确定入选人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30%;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15%。7月3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7月31日—8月4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入选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8月中旬—8月底,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入选的“三支一扶”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9月上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选“三支一扶”人员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3),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9月15日前,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本地区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制定公布本地区“三支一扶”人员分配工作方案,按照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划定人员范围,采取个人意向和随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透明派遣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四)其它事项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填报其中一个选项,未按照规定填报的,不享受按比例招录的政策,视为普通类考生。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服务盟市,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5.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中心在中山东路艾博电子大厦西边的巷子里,进去以后向南走50米,路东。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街内蒙古地质调查院前楼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最下面有地址

给我打电话哦,我就在它前面住着,艾博大厦的南面呢

你找到了吗?我也想去呢,在哪呢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街内蒙古地质调查院前楼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最下面有地址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呼和浩特考点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为方便考生准备的,可以更有效地安排考试、收发和整理考生材料。呼和浩特市素有“内蒙古之眼”之称,是内蒙古的政治、经济中心,是历史文化名城,交通便利,选择作为考点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2023年1月27日 星期五信息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告 呼和浩特市政协机关2022年人才引进公告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呼和浩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新进工作人员审批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解决市政协履职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现面向全国引进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一、集中引进人才计划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理论研究中心计划引进人才2名。详见《2022年呼和浩特市政协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二、资格条件(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5.博士研究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本科须为国内“双一流”大学毕业生)。6.硕士研究生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7.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2022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呼和浩特市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6.现役军人;7.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2)本人居民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评估认定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二)资格初审1.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负责,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及时退回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给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对于学科目录中没有的专业或境外大学专业设置与国内专业设置不尽相同的情况,须提交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并出具《学科目录不存在专业拟审核通过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报名人员基本信息,本科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及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及学科门类,本专业所学主要内容以及与报名岗位专业需求间的对应关系和相似程度)和《报名人员境外大学专业相近情况审核报告》(内容包括报名人员基本信息,本科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本专业所学主要内容以及与报名岗位专业需求间的对应关系和相似程度),填写清楚初审的情况和通过的理由,在资格初审结束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2.资格审查要严格按照本方案、通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人员一视同仁。实行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报名人员的咨询,对报名人员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解释。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3日9时—7月8日17时。(三)资格复审1.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数量与岗位需求数比例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时,可采用面谈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采用面谈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由引才领导小组组织各专委会参加,集体参与面谈工作。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应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员,专业能力测试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拟进入评估认定考核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2.资格复审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组织。按照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和《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拟进入评估认定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其资格条件,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选,形成《2022年呼和浩特市政协人才引进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员信息表》,经资格复审工作负责人和资格复审人签字后存档,永久保存。纪检工作人员对资格复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前告知主管部门,通过网络等其他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评估认定资格。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评估认定资格。5.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通知单》上公布评估认定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四、评估认定评估认定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在做好相关卫生防疫的基础上按照程序进行。1.评估认定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实施。2.评估认定命题、考务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3.评估认定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评估认定地点经引才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确定。4.评估认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5.评估认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认定成绩向考生当场公布。6.设立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7.设置评估组,由7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市政协2名。评估认定期间,对所有评估组成员实行全封闭管理。8.对评估认定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9.评估认定结束后,引才领导小组将《专家评分表》《评估认定成绩汇总评分表》、评估认定过程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存档,永久保存。10.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引才领导小组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进行公布。1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引才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五、体检考察1.体检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体检医院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报名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引才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3.递补要求。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后进入公示和聘用程序。六、公示和聘用1.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引才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聘用(调动)环节。其中,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人员,原单位同意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原单位同意报名但不予办理调动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本人辞职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呼和浩特市政协机关2022年人才引进备案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由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资格审查无异议且准备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如本人人事档案不全,但不存在影响引进资格条件认定的,市政协按照管理权限先行办理聘用手续并做好工龄认定工作,市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主管部门做好后续档案补充工作。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聘用文件印发前,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聘用通知下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2.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2)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七、纪律和监督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八、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九、引进人才相关待遇1.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即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3.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十、其他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2.请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3.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报名人员需咨询或投诉的,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2022年呼和浩特市政协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6月29日【关 闭】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 版权所有您是第 11820 位访问者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证书领取在资格审核结束后进行,由资格审核部门负责证书发放。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和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大街原世纪五路)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809、1810室)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街内蒙古地质调查院前楼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最下面有地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大街原世纪五路88路的终点站金桥新市区(金桥供水加压站) 下车后向东走过一个十字路口,大约40米的,就看到了66路的终点站 同88路5路车也经过那里

你找到了吗?我也想去呢,在哪呢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街内蒙古地质调查院前楼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最下面有地址

 

标签: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sydw.cn/sydwksm/491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