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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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招生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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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报考人数是按照每一地区每一所学校报考人数动态变化的,报考人数具体受各类因素影响,其中受政策、经济、教育资源等因素影响较大。每年招生考试录取人数的计划也会变化,有的学校报考人数会比较多,有的学校报考人数可能会比较少,比如一些特殊的学校,报考人数可能会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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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招考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职的(含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全市共计划录用420名,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网址()。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职位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附件)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其中,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一级学科及以上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二级学科的,专业条件以本次公招职位情况表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请报考者务必审慎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予减免考务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20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12月30日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面试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考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一)体检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二)考察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县<区>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二)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七、服务期限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职位所属县(区)党委组织部。八、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九、其他事项(一)特别提醒: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参加考试考生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报考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项均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1.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照片无法上传、登录身份验证有误、网络故障、报名网站无法刷新等网站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2.如遇到有关报考职位的招录范围、对象、学历、专业等资格审核的问题,请拨打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三)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公务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职位要求取得相关专业资格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3.“个人简历”栏,规范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在XX省XX市XX县XX学校读高中;??在XX大学XX专业读本科,取得XX学位;??在XX大学XX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取得XX学位;??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至今 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如工作简历中有机关工作经历的,请备注身份类别。〔如:? 在XX市XX县XX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工作(事业人员临聘人员)〕4.“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5.“考生类别”栏,应如实选填考生本人现身份类别。按照公告规定在职的(含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报名,现身份为“公务员”类别的,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四)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公务员招录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五)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六)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七)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如招录机关(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录用公务员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九)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十、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监督电话: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附件: 宜宾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下半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下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97名。具体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 内江人事考试网 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 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 ,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招聘信息

成都市武侯区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队伍结构,提高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质量。根据《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武侯区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工作人员7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系各街道办事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 3、201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的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上所记录时间为准)。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专业 职称要求 学历 其他 1 专业技术 岗位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初级及以上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30岁以下 (1980年5月31日后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2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2 水利工程 初级及以上 1 城乡规划 初级及以上 1 工民建 中级及以上 三、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日— 7月5日。 (三)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报名时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上传一寸标准证件照(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如实、准确填写资格审查表。笔试考试费用采取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6日23:59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纳笔试考试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0年7月19日至 2010年7月21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符合有关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并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2日到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6号13楼)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 笔试后每一个招聘环节的具体安排在上一个环节结果公告时同步发布。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出题,武侯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⑴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 ⑵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共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⑶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 ⑷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⑸笔试成绩于2010年8月2日24时前在武侯人事人才网()、武侯公众信息网()上公告。 2、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⑴资格审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考生本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查。 ⑵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填写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3、面试 ⑴面试工作由区人事局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成人办发[2010]53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⑵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⑶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方可进行面试。 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二)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由武侯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2、按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3、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如需体检复查,复查人员须按时到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查。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区人事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待聘人员。 (二)待聘人员由区人事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三)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武侯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 )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武侯区人事局

四川教师公招考试时间2023如下: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部门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

对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和全省中小学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计划上、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省属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上半年定于4月9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招聘公告将于3月初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发布。

全省中小学校公招考试上半年定于4月8日进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各地中小学校具体招聘信息将于3月上旬在各级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

2023上四川省考: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成绩查询时间:3月下旬;定向乡镇3月中旬。成绩排名查询时间:4月4日前;定向乡镇3月下旬。资格复审:4月上旬。面试时间:暂定4月20日-4月23日;定向乡镇暂定:4月14日-16日。2023下四川省考:公告发布:预计10月发布公告。笔试时间:预计11月下旬笔试。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公布了新增105所学校的消息,23年教师扩招势在必行!今年事业单位笔试和教师公招笔试时间也错开了,能报名考试的机会也变多了!!大家一定要提前准备复习计划,把握好上岸机会。

四川人事招聘考试信息

招考范围及对象(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二)招考对象: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二〇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5、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书面同意;6、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信息建议你参考 华图网校 的报考指导。

四川人事招录网可以看

四川教师公招考试公告可在以下途径进行查看:1.省/自治区的教育厅官网一般以省为单位的教师招聘都在省级教育厅官网发布,想要查询此类招聘的同学可以直接搜索“XX省教育厅”。2.市级人民政府官网或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3.如果想要查询地级市的招聘信息,进入官方网站,站内搜索“招聘”、“教师”等关键词。提醒:查询时请认准官网,谨防付费、广告网站。例如:你想考成都的教师,就去搜索:成都市人事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官网)查完公告后,准备教招考试需要了解考情,解读往年的一些考试公告,了解清楚应考地区的考试内容,作出相应的准备,一定要仔细看,有的地方有特殊的要求,而且每年都不一样。通过了解考试内容,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历年真题,根据备考时长,做好知识巩固的学习规划与做真题演战的计划。制定分阶段学习目标,逐渐实现分目标后,冲刺教招

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网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的招聘考试信息发布平台,主要用于发布省厅及各地市人社部门的岗位信息、招聘公告以及相关考试政策和法规等内容。以下是该网站的一些常见特点:1. 全面:该网站发布的信息包括各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考试政策和考场规则等,力求提供全面、详尽的招考信息。2. 及时:该网站会及时更新最新的招聘信息和政策法规,让考生可以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和准备考试。3. 专业:该网站是官方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网站设计专业、大方,信息发布规范、权威,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总的来说,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网是四川省招聘考试信息发布的官方渠道之一,为考生提供了权威、及时、全面的招聘信息和政策法规,是考生准备和报考四川省人社部门招聘考试的重要参考渠道。

四川人事考试网招考信息

2011年12月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个么?不是还在报名么?审核就在报名后啊!只要你信息填写没错就没问题,如有问题,一般又电话询问你的!

四川公务员考试一般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报名。可在“公招公务员”考试专题查看招考信息。2016下半年四川省考,报名时间是10月26日至11月1日早8时。初审时间是10月26日至11月2日18时。笔试时间是12月3日至4日。

你可以自行到四川人事招考网上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录对象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前一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收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83名。具体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2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1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4号楼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621000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第一代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组织部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21年12月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15日至16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公招我市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6210005)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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