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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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通辽

通辽市人事考试通知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内蒙古通辽市第一批次人才引进131人。报名时间: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党发〔2022〕10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26名(详见附件1),市直国有企业计划引进人才5名(详见附件2)。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和主管部门自主组织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本科毕业生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均可),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8.符合公布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市直国有企业与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同一方式报名,引进可参照事业单位引进程序,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市直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 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考试形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不计算在报名人数之内)。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无需参加笔试;超过3:1的(不含),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核减,报名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核对后提交再次进入初审环节。 5.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3:1(不含)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在3:1(含)以下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除自主组织实施的单位外,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蒙汉兼通岗笔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组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 3.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笔试由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通辽市医院、通辽市第二人民院、通辽市中心血站、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蒙医研究所(市蒙医医院)笔试由通辽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科目数量、试卷类型和权重比例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自主确定。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单位)集体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直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已报名成功,无需笔试但需要参加面试的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在各自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2.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无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待遇 (一)安置费 1.博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第一轮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3.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2022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全球大学排行榜》排名前500院校其中之一),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二)职称待遇。市直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可按学历学位层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的可认定为初级职称。 (三)人才公寓。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 五、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人才引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本年度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年度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直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市直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国有企业政策咨询电话: 2:通辽市直国有企业2023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第一批次) 原文标题:通辽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通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通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户籍的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学专业为药学(其中:药物分析3人、药物化学2人、临床药学2人、药理学1人)。 (二)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 (三)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博士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2日至9月12日 (二)报名地点:通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科区西拉木伦大街中段)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简历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牧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列入旗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储备计划的“储备人”(才以下简称“六项目生”)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基础知识。 (二)面试、专业技能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三)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服务期满(2011年8月30日以前服务期满的)且考试合格的“六项目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分面试分,面试成绩加权前加1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权前加分。 (四)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分别按5:2:3合成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和考核人选与拟聘人数的比例1:1,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通辽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联系电话:0475-63887320475-6388704 通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8月29日

人事考试通辽

01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2022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报名分为两个阶段,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将会在进行报名,普通岗位将会在进行报名。笔试时间为,卫健系统的医疗岗位需要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这两科。综合类岗位需要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两科。在2022年7月7日-7月9日08:00这个时间段,考生就可以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了。

02笔试成绩计算

大家在参加笔试时,一定要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一不可。综合类岗位笔试总成绩=职测成绩×50%+综合成绩×50%+政策加分。卫健系统医疗岗位笔试成绩=职测成绩×50%+医基成绩×50%+政策加分。笔试结束之后,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大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查看。

2022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及科目

通辽人事考试

区直考区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22年4月13——15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区直考生邮寄邮箱请写明:报考名称,报名审核点,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身份证号,请考生不要重复发邮寄信息)。申请邮寄的考生,请耐心等待,我们会在集中发放证书后5-10个工作日邮寄。 特别提醒:考生领取证书时需佩戴口罩,如实登记、配合测量体温。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望周知。 盟市合格人员办理证书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69343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8820012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6288896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业务科: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8159295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2022年4月12日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查询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信息,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考试地点位于明仁街道和平路劳动大厦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3月28日。事业编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通知通告辽宁人事考试网

一、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请应试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并认真阅读《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内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考前做好相关事项准备。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通告,保持考试报名时注册用的手机号码畅通。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6日9:00—6月12日24:00,应试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试作答要求和相关规定,请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三、掌握时间别迟到 应试人员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应试人员入场。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试物品须带齐 应试人员须持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五、禁带物品看清楚 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闹铃和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提示:各类智能手表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属于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严禁带入座位。不得在准考证上记录考试试题或答案等信息。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六、考前安检要配合 应试人员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至考试结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应试人员务必按要求接受安检。入场后,应试人员须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放置课桌上,以便核验。 七、遵守纪律勿违规 应试人员在考场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应试人员如违反考试纪律,事实认定清楚,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处理。 八、熟悉线路看考点 应试人员可在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学校,考试当天请应试人员选取合适的出行方式,确保顺利赴考。 请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首页,进入“办事服务”栏目,或通过首页最下方“考点考场路线图”快速入口,查询“常用考点考场路线指引图”(“指引图”所示为考点常规出入口,本次考试以准考证上注明的考点出入口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其中专业要求为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的岗位,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之一的求学期间取得该类专业毕业及学位证书即认定为满足岗位要求。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说明为准。应聘人员英语水平应达到CET6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或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外留学经历;日语水平需具有大学日语四级证书或国际日语一级证书。临床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其中口腔类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口腔类),中医类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护理岗位需通过护士资格考试。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三、招聘方式招聘采取考核方式。四、招聘工作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上统一发布。(二)报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三个工作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我单位将分批开展招聘考核,每批考核结束后已落实拟聘人员的岗位即停止招聘,未落实用人的岗位继续招聘,直至报名结束。医院将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发布相关通告,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材料要求电子版扫描件,压缩为一个PDF文件,不大于10MB。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代码”。报名所需材料:(1)《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2);(2)《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清晰照片或扫描件(要求手写签名);(3)身份证双面清晰照片或扫描件;(4)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毕业学生)pdf版;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如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具有科技信息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及文章首页、CET6成绩单(合格证书)、日语合格证书等;(7)个人简历一份。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三)资格审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四)考核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工作包括个人情况介绍、科研汇报、现场问答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科研潜力、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评价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详细事宜另行通知。(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公布。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六)考察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七)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其他1.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医院将不进行递补。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名纪律监督电话:-3569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2月14日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承诺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通辽市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内蒙古通辽市第一批次人才引进131人。报名时间: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党发〔2022〕10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26名(详见附件1),市直国有企业计划引进人才5名(详见附件2)。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和主管部门自主组织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本科毕业生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均可),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8.符合公布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市直国有企业与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同一方式报名,引进可参照事业单位引进程序,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市直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 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考试形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不计算在报名人数之内)。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无需参加笔试;超过3:1的(不含),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核减,报名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核对后提交再次进入初审环节。 5.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3:1(不含)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在3:1(含)以下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除自主组织实施的单位外,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蒙汉兼通岗笔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组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 3.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笔试由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通辽市医院、通辽市第二人民院、通辽市中心血站、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蒙医研究所(市蒙医医院)笔试由通辽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科目数量、试卷类型和权重比例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自主确定。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单位)集体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直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已报名成功,无需笔试但需要参加面试的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在各自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2.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无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待遇 (一)安置费 1.博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第一轮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3.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2022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全球大学排行榜》排名前500院校其中之一),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二)职称待遇。市直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可按学历学位层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的可认定为初级职称。 (三)人才公寓。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 五、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人才引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本年度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年度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直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市直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国有企业政策咨询电话: 2:通辽市直国有企业2023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第一批次) 原文标题:通辽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答: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为、6600198、6601158、6601168、6281558。

内蒙古其他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分别为: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8527224。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522193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2297995、2297992。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6100866。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若上述考试中心的电话发生变动,可采取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的方式来获取最新电话号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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