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刑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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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是不能当警察的,你只有先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一个大学文凭之后去考警察。警察是必须通过国家的公务员考试,有的地方要求本科才行,有的地方专科就可以参加。而且考警察真的很难,不仅要有学历,要得要有良好的家庭背景(有关系这些),你最好还得是党员。下面给你一个石家庄招警察的简章给你做个参考吧!石家庄市公安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 特别提示:请留意 “五、招录计划” 和 “考试大纲” 为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特警支队招录155名公务员(人民警察)。 一、招录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录对象和范围: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石家庄市生源全日制普通类省内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公安部直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特警工作需要的狙击、游泳、搜爆排爆、攀登、散打五个职位限于河北省内户口、高中以上学历的特殊人才。 三、招录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人民警察事业; (二)男性; (三)身高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符合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1987年12月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职位人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特殊职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狙击职位。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或在部队军级以上组织的比赛或比武中取得前六名成绩的退役军人; 2、游泳职位。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或在部队军级以上组织的比赛或比武中取得前六名成绩的退役军人; 3、搜爆排爆职位。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毕业生,或在部队曾受过爆破、排爆等训练的退役军人; 4、攀登职位。曾在部队受过攀登专业训练的退役军人; 5、散打职位。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或在部队军级以上组织的比赛或比武中取得前六名成绩的退役军人。 (六)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四、招录方法和程序:(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2月25日-27日。在石家庄市公安局西门礼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报考特殊职位人员还需持有关证书证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8张报名,只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现场进行身高和体重的初步测量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报名。2006年1月2日-3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到市公安局政治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2006年1月4日。在石家庄市进行,具体考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共两张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申论》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大纲》在河北人事人才网公布,可免费下载。 (三)体能测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录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比例末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体能测评。2006年1月12日,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体能测评可登陆燕赵警视网查询。1月13日,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到市公安局政治部领取《体能测评通知》。1月14日-15日。按照《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后)进行体能测评,所列4项每项满分100分,总分满分共400分。 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面试或技能考试。1月16日,是否进入面试或技能考试可登陆燕赵警视网查询。1月17日,进入面试或技能考试的人员到市公安局政治部领取《面试通知》或《技能考试通知》。 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技能考试前,必须按规定统一上临时保险,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2006年1月18日-19日。非特殊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在石家庄市进行面试,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面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和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比例内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1月24日,是否进入体检可登陆燕赵警视网查询。 (五)技能考试。2006年1月22日-24日。特殊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技能考试。满分100分。 1、狙击职位。100米自动步枪精度射,胸环靶,5发子弹,卧姿有依托;50米小口径射击步枪精度射,胸环靶,5发子弹,卧姿有依托。5分钟内射击完毕。 2、游泳职位。500米游泳(泳姿不限)。 3、搜爆排爆职位。理论考试(60分)和实际操作(40分)。 4、攀登职位。攀绳上(60分)、攀八层楼房落水管(40分)。 5、散打职位。基本功(20分)、基本技术(50分)、实战(30分)。要求60公斤至80公斤级别。 技能考试合格者,根据技能考试成绩和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1月25日,是否进入体检可登陆燕赵警视网查询。 (六)体检。2006年1月26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于当日早晨7点空腹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门前集合。 (七)政审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核。 (八)审批录用。 经批准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进行任职定级和评授警衔。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技能考试、体检,未报到的,均视为放弃考录。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政法干警是为了增强政法系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招警考试。政法干警的就业去向有(在报名的时候就要确定):1、法院 2、检察院 3、公安系统 4、司法系统 对于退伍军人的要求如下: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公务员身份的退役士兵。 学历的话有专科以上就可以。今年是第一年招考,今年的报名时间是7月份,考试时间是8月底。至于明年的时间可以以这个时间为参考,报名是在你想报名地点的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报名。 考试内容:必考的是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然后是根据你所报考的层次分不同情况的入学考试:报考专科层次进行《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进行《民法学》考试,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 待遇:考上之后免费接受相应的教育,期间学费住宿费全免,而且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补助,一般是200以内。期间成绩合格发放学历证,符合学位证的发放学位证。考上就等于是在编公务员,毕业后到你报名时所选择的地方进行服务,服务期限是专科9年、本科7年、研究生5年,期限满后才能交流,才能进行人事调动。工资待遇跟当地的公务员工资挂钩,每个地方不一样,要具体而定。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参考:山东人事信息网:
如果家里耗不起,那就根据自己兴趣,趁早自己养活去
问题一:怎么才能成为一名刑警? 想成为刑警,就先要成为警察,有这样几个途径可以成为警察:1、报考公安类院校,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警察。2、部队干部转业到地方,通过公务考试,成为警察。3、面向社会的报考公安部门,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警察。4、由其他单位调到公安机关,通常都是领导门互相调整。4、其他途径。 其次,进入警察队伍,盯要从事刑警工作,也就是到通常的刑侦部门工作,这样,名义上才算是刑警,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刑警,路还很长! 问题二:怎样才能当上刑警? 按照你所说的条件,很难的。现在警察一也是放在公务员考试里面进行统一进人的,不过招警一般都还是要求专科以上。这里的学历都是硬性条件,就是全日制,你可以选择自考本科,这个含金量相对最大,在有的地方招警时候也还是可以用。 问题三:怎么当刑警? 上面那位说的太笼统,首先如果您还没上大学,那么可以报考各省的警官学院,然后选择刑侦专业,如果成绩比较好可以选择中国刑警学院,或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这里要提醒您的是,就算警校毕业也不一定就能当警察,还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但警校生会得到优先录用。如果你没考上警校,那么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毕业就可以了,然后参加当地或者国家警察类公务员考试。先进入警察队伍,以后能不能做刑警,那要看你今后努力了。另外我要提醒您的是警察是国家强力机关,所以对于政治审查的要求比较高,你不能有在社会和学校的违法和犯罪记录,这点很重要,希望你注意。另外警察队伍对身体素质也有比较高的要求,特别是刑警,下面附最新版【2010年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膨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编辑本段]皮肤科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 *** 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编辑本段]内 科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 问题四:怎样才能当刑警 报考警校 问题五:怎样才能当刑警??要求 刑警一般两类,一类是技术类的,一类是搞案子的。 技术类的,各地公安机关都会户收部分刑侦技术专业的人员,这部分人员现在普遍比较欠缺,你如果是相关专业的话就可以报考,一般都直接留在刑警队内工作,主要职责是现场的勘察、法医,物证的取证等技术工作,有的也直接参与案件的侦破工作。 搞案子的,没什么特殊要求,过去警校学刑侦专业很可能出来就直接分到刑警队,但现在入警都是统考,除了特殊技术类的,剩下的都是普警,考入普警后,现在各地公安机关对新警的要求大都是下基层派出所。至于要想进入刑警队,要么找关系,要么在基层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找关系,要么在基层干出成绩来后申请调入刑警队。 刑警队一般都只搞案情比较重大的案件,一些案情较轻的案件都是交由基层派出所来处理,很多基层派出所也专门设有刑警中队,负责处理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如果只是单纯的希望成为一名刑警的话,在基层派出所也是可以的,但主要还是看领导怎么安排你的工作。 问题六:怎样才能当一名刑警? 公安部设有刑事侦查局;在省级公安厅(局)设有刑侦(警)总队;在地级公安局(处)设有刑侦(警)支队;在各县级公安局(分局)设有刑侦(警)大队。此外,还有一级派出机构,就是刑侦大队向辖区内派驻若干个责任区刑警队,责任区耿警队是公安机关最底层的实战单位。 问题七:如何能够进入公安局或者刑警队任职 警察考试所涉及的各项文件和政策扼要的介绍如下: 第一部分: 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条件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第四章 报考资格审查 第十四条 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报考省级以上 *** 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 *** 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 (五)报考省级以上 *** 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六)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 本条第(四)、第(六)项所列条件,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限制。 二、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必须满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要求的条件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五条 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行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的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参考条件 (公安机唬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四条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国家统一招考人员中录用。 第九条 公安机关确需从公安警察院校以外录用技术侦察等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办理。 第十二条 从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必须进入公安警察院校接受三个月以上的公安专业培训。经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部分: 考试、测评与政审 一、必须按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体能、心理素质测评 1. 笔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应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地方 *** 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实施办法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专业科目、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由市(地)以上公安机关按照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公安部商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八......>> 问题八:女生怎么才能当上刑警 刑警不太适合女生啊 这个身体素质要求比较高, 关键是涉及一些血腥、暴力等事件。 心理容忍程度要很高才行。 还有刑警是比较苦的。追捕嫌疑犯、刑侦、格斗。是一种危险性较高,比较单调,辛苦的工作。 问题九:普通人没关系怎样才能当刑警 没有相关专业毕业,就从公安干起吧,刑警公考一般有专业限制的吧
四川人事招警考试报名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现役军人;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初审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2日9:00-16:00期间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五)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暂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面试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 1.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项目不复检。体检公告、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分别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范围(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招考范围:面向全国。二、报考条件(一)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2.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7.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18名,具体职位、录用名额及要求详见《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报考者应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报考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5202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按照要求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经审核确认后在1至2个工作日内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三)职位调整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应达到1:5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1:3(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有关情况将于2022年11月10日在报名网站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五、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一)笔试1.?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项目(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市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材料),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3号楼7楼703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合格制,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三)专业技能测试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成绩计算及要求于2022年11月21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四)面试资格审查成都市公安局负责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或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于2023年1月5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1.?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4.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6.?报考特警职位的,需提供曾在特种作战部队服役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退役士兵、退役士官身份证明材料。7.?报考警务技术三、六职位(网络安全管理<技术>)的,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书或证明材料:a、参加市级以上政府、学校及社会组织的网络安全技能大赛、CTF比赛、“护网行动”并获得名次;b、获得省级及以上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技能证书;c、提交具有CVE、CNVD编号的漏洞;d、参与市级及以上相关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项目。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五)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月15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六)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六、体检及考察(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有关安排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进入下一步程序。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成都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成都市公安局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七、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二)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成都市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九、纪律与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务工作人员、报考者有违反上述规定和招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8)12380。招考工作咨询电话:。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十一、其他事项1.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2.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3.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项,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 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四川省人事考试警察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绵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补充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川组录〔2021〕118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和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 (一)招录单位及名额 绵阳市公安局招录2名、三台县公安局招录3名。 (二)职位设置 1.绵阳市公安局设置警务技术职位2个; 2.三台县公安局设置执法勤务职位2个。 二、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招录范围 面向全国招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身体条件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相关流程 本次招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职位调整、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警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警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址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招录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考生对招录单位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不清楚的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咨询,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2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招录考试。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对于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幢5楼509室考务组,电话:)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于11月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面试流程 (一)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于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于2021年11月20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2021年11月21日上午进行。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我市的招录单位均属于重灾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4)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绵阳市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529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旬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12月30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全省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 2022年1月10日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将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知,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联系方式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月16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各录用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流程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且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此次考录工作。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九、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次招录有关职位调整、成绩查询、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绵阳市公安局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22649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0月26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 报考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 2022 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 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前 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脱贫户家庭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按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法医人才紧缺职位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退费或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有关情况于11月1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 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 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绵竹市、什邡市、旌阳区、罗江区、中江县、广汉市)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报考人员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德阳市公安局712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30日前登陆德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详见准考证),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及具体时间见面试公告。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请报考人员给予关注,及时查看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 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实行合格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招录机关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录机关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 .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公安局、德阳人事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考录中的每个环节公告均会在德阳人事考试网 () 网站 发布,请所有报考德阳市职位的报考人员给予关注, 及时查看。
3.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德阳市公安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
附件: 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四川省考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学历一般要求为大专及以上,部分岗位会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考生报名需查看职位表“学历”列了解各岗位对于学历的具体要求。或参考2020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比如:
四川省人事网招警考试
你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点击左侧的网上报名信息,就可以看到你报考的情况,刚报名一般显示的是:资格审核中、照片审核中、打印考试信息表;等你的资格审核通过,你能看到的就是缴纳报名费用、打印考试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显示的是:缴费成功、打印考试信息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范围(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招考范围:面向全国。二、报考条件(一)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2.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7.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18名,具体职位、录用名额及要求详见《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报考者应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报考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5202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按照要求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经审核确认后在1至2个工作日内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三)职位调整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应达到1:5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1:3(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有关情况将于2022年11月10日在报名网站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五、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一)笔试1.?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项目(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市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材料),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3号楼7楼703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合格制,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三)专业技能测试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成绩计算及要求于2022年11月21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四)面试资格审查成都市公安局负责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或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于2023年1月5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1.?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4.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6.?报考特警职位的,需提供曾在特种作战部队服役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退役士兵、退役士官身份证明材料。7.?报考警务技术三、六职位(网络安全管理<技术>)的,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书或证明材料:a、参加市级以上政府、学校及社会组织的网络安全技能大赛、CTF比赛、“护网行动”并获得名次;b、获得省级及以上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技能证书;c、提交具有CVE、CNVD编号的漏洞;d、参与市级及以上相关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项目。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五)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月15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六)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六、体检及考察(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有关安排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进入下一步程序。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成都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成都市公安局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七、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二)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成都市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九、纪律与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务工作人员、报考者有违反上述规定和招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8)12380。招考工作咨询电话:。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十一、其他事项1.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2.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3.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项,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 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四川省人事招警考试网
你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点击左侧的网上报名信息,就可以看到你报考的情况,刚报名一般显示的是:资格审核中、照片审核中、打印考试信息表;等你的资格审核通过,你能看到的就是缴纳报名费用、打印考试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显示的是:缴费成功、打印考试信息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范围(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招考范围:面向全国。二、报考条件(一)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2.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7.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18名,具体职位、录用名额及要求详见《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报考者应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报考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5202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按照要求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经审核确认后在1至2个工作日内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三)职位调整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应达到1:5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1:3(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有关情况将于2022年11月10日在报名网站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五、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一)笔试1.?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项目(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市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材料),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3号楼7楼703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合格制,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三)专业技能测试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成绩计算及要求于2022年11月21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四)面试资格审查成都市公安局负责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或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于2023年1月5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1.?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4.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6.?报考特警职位的,需提供曾在特种作战部队服役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退役士兵、退役士官身份证明材料。7.?报考警务技术三、六职位(网络安全管理<技术>)的,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书或证明材料:a、参加市级以上政府、学校及社会组织的网络安全技能大赛、CTF比赛、“护网行动”并获得名次;b、获得省级及以上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技能证书;c、提交具有CVE、CNVD编号的漏洞;d、参与市级及以上相关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项目。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五)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证件)、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月15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六)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六、体检及考察(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有关安排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进入下一步程序。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成都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成都市公安局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七、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二)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成都市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九、纪律与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务工作人员、报考者有违反上述规定和招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8)12380。招考工作咨询电话:。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十一、其他事项1.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2.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3.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项,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 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