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指导语
人事考试指导语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公务员面试流程对考生尤其是新手至关重要,谙熟进行流程,各环节内容,考生能事先心中有数,不至于在考试中过渡紧张慌乱,犯下贻笑大方的错误。我们特此为广大考生总结整理出黑龙江公务员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望考生从中有所领悟启发,打磨细节,精益求精,最终一面成功。1、网上公布面试名单、电话通知面试一般来说,笔试成绩公布后,政府网站会第一时间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公布资格审查和面试确认等信息,考生们应该随时关注政府和人事考试网站,网上公布是最常用的途径。除了网上公布以外,一些单位还会通过电话通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此要特别强调考生应该保证自己的手机在不换号的情况下24小时开机。每年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为没能接到面试通知,而错过面试。2、准备资格复审的相关证件得到面试通知后,考生应该根据招考单位的要求,备齐所有的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通过审查的考生缴纳面试费。一般对通过资格复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招考单位都会出具一份面试通知书或者面试准考证,上面会告诉你详细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3、面试日凭证进考场面试当天,考生需要携带招生单位出具的面试通知书或面试准考证以及招考单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准时到达面试地点。凭面试通知书或面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进入候考区。4、签到、上交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区之后,需要签到。之后由候考区工作人员宣读考场纪律以及面试后成绩的公布和体检安排等工作,宣读完毕之后,各考生要上交自己的通讯工作等物品。5、抽签准备就绪之后,便是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顺序的抽签。抽签确定分组和进场顺序,有的地区是先抽分组签,再抽顺序签。6、侯考抽到第一的考生将由工作人员带到面试室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在候考室侯考。候考室和面试室是完全隔离的,侯考的考生无法得知前面进行面试的考生的任何情况。考试未结束不许随便离开,有考场工作人员监督,上卫生间需要工作人员陪同。如排在下午考试,午饭也由工作人员送到候考室。以防止已经考试完毕的考生将情况透露给未考试的考生。7、面试答题按照顺序,轮到某考生入场时,将由工作人员提前通知即将进行面试的考生做准备。即1号考生在进行面试时,侯考室的工作人员将通知2号考生做准备。前一位考生面试完毕之后,即将进行面试的考生将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面试室。面试室内除了考官外,一般还有记分员、计时员,还有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评委一般情况下由7人组成,其中一人为主考官。主考官负责宣读面试指导语,强调注意事项,提问等,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回答给定的问题。考生入场后,直接走到考生席,站定后向各位考官问好,并需要报自己的考试顺序号,特别注意的是,考生不能自报姓名,如在考场内自报姓名,考生会被当场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落座后,主考官将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则,面试开始。题目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题本形式,一种是读题。在回答问题时,可能是考生先看完所有题目,集中思考,连续作答,也可能是考官每问一题,考生答一题。面试指导语示例如下:你好,首先祝贺你顺利通过了笔试,欢迎参加今天的面谈。请你来,是希望通过交谈,增进对你的直接了解。我们会问你一些问题,有些和你过去的经历有关,有些要求你发表自己的见解。对我们的问题,希望你认真和实事求是地回答,尽量反映自己的实际情况、真实想法。在后面的考核阶段,我们会核实你谈的情况。对你所谈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为你保密。面谈的时间为XX分钟。回答每个问题前,你可以考虑一下,不必紧张。回答完每个问题之后请说“答题完毕”。8、考生退场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后,主考官一般要问考生是否还有其它补充,多数时间已到,考生此时一般回答无补充。主考官宣布请考生退场,到候分室等候分数。通常情况下,考生退场时,要说一些感谢之类的话,礼貌地与考官道别,但是大多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细节,那就是要把桌椅之间的距离保持刚入场时的状态,然后向考官道别。9、计分审核面试答题结束后,评委根据评分办法打分,计分方式一般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就是考生最后得分。10、公布成绩考官将各自对该考生的评分表交给计分员,核算分数。核算完毕,交给监督员审核。计分员核算完分数,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后交给工作人员到候分室对考生宣布,也有的在候分室张贴或者在网站上公布。考生得到分数后被要求尽快离开候分室,不得逗留和随意走动。考生回家等待,网站将公布入围和体检名单。有的在侯分室内当场公布入围和体检名单。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统一面试还是单位自己面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各个单位的面试方式是有差别的。如果是考官读题,一般会为考生提供一张纸和一支笔,以便考生做记录。有关北京公务员面试,关注北京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7.公务员面试是什么样的流程?
人事考试铃声指导语
有成绩吗后来请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公务员面试流程对考生尤其是新手至关重要,谙熟进行流程,各环节内容,考生能事先心中有数,不至于在考试中过渡紧张慌乱,犯下贻笑大方的错误。我们特此为广大考生总结整理出黑龙江公务员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望考生从中有所领悟启发,打磨细节,精益求精,最终一面成功。1、网上公布面试名单、电话通知面试一般来说,笔试成绩公布后,政府网站会第一时间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公布资格审查和面试确认等信息,考生们应该随时关注政府和人事考试网站,网上公布是最常用的途径。除了网上公布以外,一些单位还会通过电话通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此要特别强调考生应该保证自己的手机在不换号的情况下24小时开机。每年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为没能接到面试通知,而错过面试。2、准备资格复审的相关证件得到面试通知后,考生应该根据招考单位的要求,备齐所有的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通过审查的考生缴纳面试费。一般对通过资格复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招考单位都会出具一份面试通知书或者面试准考证,上面会告诉你详细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3、面试日凭证进考场面试当天,考生需要携带招生单位出具的面试通知书或面试准考证以及招考单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准时到达面试地点。凭面试通知书或面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进入候考区。4、签到、上交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区之后,需要签到。之后由候考区工作人员宣读考场纪律以及面试后成绩的公布和体检安排等工作,宣读完毕之后,各考生要上交自己的通讯工作等物品。5、抽签准备就绪之后,便是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顺序的抽签。抽签确定分组和进场顺序,有的地区是先抽分组签,再抽顺序签。6、侯考抽到第一的考生将由工作人员带到面试室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在候考室侯考。候考室和面试室是完全隔离的,侯考的考生无法得知前面进行面试的考生的任何情况。考试未结束不许随便离开,有考场工作人员监督,上卫生间需要工作人员陪同。如排在下午考试,午饭也由工作人员送到候考室。以防止已经考试完毕的考生将情况透露给未考试的考生。7、面试答题按照顺序,轮到某考生入场时,将由工作人员提前通知即将进行面试的考生做准备。即1号考生在进行面试时,侯考室的工作人员将通知2号考生做准备。前一位考生面试完毕之后,即将进行面试的考生将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面试室。面试室内除了考官外,一般还有记分员、计时员,还有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评委一般情况下由7人组成,其中一人为主考官。主考官负责宣读面试指导语,强调注意事项,提问等,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回答给定的问题。考生入场后,直接走到考生席,站定后向各位考官问好,并需要报自己的考试顺序号,特别注意的是,考生不能自报姓名,如在考场内自报姓名,考生会被当场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落座后,主考官将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则,面试开始。题目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题本形式,一种是读题。在回答问题时,可能是考生先看完所有题目,集中思考,连续作答,也可能是考官每问一题,考生答一题。面试指导语示例如下:你好,首先祝贺你顺利通过了笔试,欢迎参加今天的面谈。请你来,是希望通过交谈,增进对你的直接了解。我们会问你一些问题,有些和你过去的经历有关,有些要求你发表自己的见解。对我们的问题,希望你认真和实事求是地回答,尽量反映自己的实际情况、真实想法。在后面的考核阶段,我们会核实你谈的情况。对你所谈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为你保密。面谈的时间为XX分钟。回答每个问题前,你可以考虑一下,不必紧张。回答完每个问题之后请说“答题完毕”。8、考生退场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后,主考官一般要问考生是否还有其它补充,多数时间已到,考生此时一般回答无补充。主考官宣布请考生退场,到候分室等候分数。通常情况下,考生退场时,要说一些感谢之类的话,礼貌地与考官道别,但是大多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细节,那就是要把桌椅之间的距离保持刚入场时的状态,然后向考官道别。9、计分审核面试答题结束后,评委根据评分办法打分,计分方式一般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就是考生最后得分。10、公布成绩考官将各自对该考生的评分表交给计分员,核算分数。核算完毕,交给监督员审核。计分员核算完分数,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后交给工作人员到候分室对考生宣布,也有的在候分室张贴或者在网站上公布。考生得到分数后被要求尽快离开候分室,不得逗留和随意走动。考生回家等待,网站将公布入围和体检名单。有的在侯分室内当场公布入围和体检名单。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1、铃声响起就不能再作答了,你违反考试纪律了那是肯定的。2、径直走向你取卡而不去管别的考生——没错啊,别人都停笔了你还不停,当然要制止你了。3、投诉她?以什么理由投诉?她制止你违纪你就投诉她?那警察还能当么?4、处分倒应该是没有的,她及时制止你的违纪行为了,没有产生比较重大的影响,大的处分应该不会了,最多警告你一下。
到达考点,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在考试当天,各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住宿地点距离考点的远近,选择合适的出发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考试会提前40分钟进场,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冬天天气相对较冷,去的太早没有地方呆;当然如果去的太晚了,万一遇到突发情况,容易影响到自己的心态,进而影响发挥。进场之前,建议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在进入考场之前,建议各位考生预留5分钟时间做好准备工作,主要准备工作有:将手机调至关机状态或者飞行模式,放入自己的包中(切记:手机一定不要放在身上),然后准备好自己的档案袋,确保黑色签字笔、2B铅笔、身份证、准考证等工具齐全,随后准备进入教室进场之后,建议花费10分钟时间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在进教室时,到监考老师处出示证件,并确认签字,随后将自己的包放至规定区域上面,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千万别忘记将自己的必备物品拿出来。过了“安检”之后,寻找自己的桌子,根据考号对号入座,按照考官要求将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放置桌面规定区域,然后准备自己的考试工具并调整心态,等待考官宣读考场纪律。
滨州人事考试指导语
2015年山东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44人报名信息如下
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20日11:00—2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附加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20日11:00—23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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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0年山东滨州市事业单位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275人,虽然名额有限,想要考入事业单位还是有一定难度的,2020年山东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即将开始,报名时间就在6月17日至30日,大家一定要在报名期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山东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有关事项。
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6月30日。
2、报名步骤: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入“网上报名”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6月30日17:00后,不再受理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等事宜。
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代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6月17日至6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以上就是2020年山东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有关内容,山东滨州的考生要重视起来了,近期,各地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会陆续公布,考生们要及时关注,如果大家想要了解2020年待遇最好的事业单位有哪些,欢迎前来咨询了解。
滨州市人事考试指导语
2015年山东滨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我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市直机关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区)及以下机关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招录条件要求
1.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原已享受3年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11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可以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定向考录职位。
其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2.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
3.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合同另有约定的人员除外),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
4.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4年5月5日至1992年5月5日之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
(6)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
对具备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符合上述条件、满5年最低服务期限的科级以下公务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已经被任命为检察官(包括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
5.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方法,另行发布。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3),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附件1和附件2)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 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报名网址: (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报名具体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 完全符合 本简章职位一览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填写《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 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 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四)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 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 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除需要现场目测的公安机关职位以外)。
对地处偏远、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 2015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有效证件不全者不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为1:3;10人(含)以上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资格审查公告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张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面试准考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有效证件不全者不予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除每个面试考场设置1名考场监督员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邀请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 考务费70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特困生和低保人员除外)。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七、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录用为初任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检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其离开用人单位。
八、市直机关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
(一)范围条件。市直机关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2012年以前(含2012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相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四)体检、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组织。
(五)录用。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并由用人部门办理任职手续。录取的选调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九、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要求
招考职位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十、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市招考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请到附件1和附件2中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 ?? ?? ?? ??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 ?? ??
附件:1. 2015年滨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 2015年滨州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3. 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5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须2015年4月20日前取得),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6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对户籍和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4月20日为截止日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二、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5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三、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22日16︰00查询时间:2015年4月20日11:00—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附加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二)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15年4月20日11:00—23日16︰00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5年4月20日11:00—23日18︰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5月19日9:00—23日开考前半小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免笔试岗位的应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23日14︰00—18︰0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6房间(滨州市府右街3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四、笔试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综合类:上午 9:00—11:30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五、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高等院校)负责实施。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和免笔试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黄河四路,渤海十六路和十七路中段)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时间地点见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六、面试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滨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需进行体能素质测评,详见附件2)。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七、考察体检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要查阅应聘人员本人档案,侧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八、公示聘用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九、其他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31628900543-3162948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卫生资格# 导语】 从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2022年山东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202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考试各项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非必要不离开考场所在市。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参加考试的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考场所在市,以免耽误考试。 (二)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截图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试室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均需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具有特殊情形的考生(详见“二、考生管理要求:(三)--(七)”),请咨询考场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按照要求报备。 (五)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生管理要求 (一)考前7天内无省外旅居史且非中高风险区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二)省外低风险地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上述考生应提前向考场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所在地社区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并于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前7天内从省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相对独立的试室考试。中高风险区和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国务院客户端、“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五)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六)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试室考试: 1.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 2.有中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3.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但不满10天者。 (七)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试室考试。 (八)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三、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场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场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书》(考场提供,样式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四、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济南市,82568206 青岛市 淄博市 枣庄市 东营市 烟台市 潍坊市 济宁市 泰安市 威海市 日照市 临沂市 德州市,7908100 聊城市 滨州市 菏泽市 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202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山东考区考生健康承 诺 书
人事考试指导意见
【 #统计师考试# 导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根据告知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本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不允许代为。 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7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属、除西安市以外的其他各市市属、中央驻陕单位人员的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西安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以西安市的公告为准)。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的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全省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且符合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报名条件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 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6日至16日17:00;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人员网上核查时间:8月9日至17日17:00(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6日至18日17:00止。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应选择陕西省),完成注册。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或者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1、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高级人员,须上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彩色高清图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助理研究员报考高级需要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原件彩色高清图片。 (四)资格核查 本项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核查状态,网上核查工作由陕西省统计局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联系陕西省统计局,联系电话:。 陕西省统计局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陕价费调发〔1999〕24号)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考试每人每科50元;高级考试每人50元。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中、高级三个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客观题)、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客观题)、统计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1个科目。 参加初、中级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高级1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成绩证明作为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的依据。 初、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填写答题卡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考试工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 (十)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附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3日 附件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0〕16号)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 (一)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或具备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告知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9∶00—8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7日9∶00—8月19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应试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应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后无法再次选择告知制方式,请谨慎选择)。
(三)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6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并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原件(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的,提供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提供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证书或助理研究员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按要求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图片,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具有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报考高级考试的应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应证书(证明)等材料图片: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上传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上传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6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不适用告知制、不采用告知制、撤回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或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五)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进行解答。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4∶05(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2021年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滨州、聊城设置考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六、考试大纲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12日
附件: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应试人员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中初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应试人员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应试人员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应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AD、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应试人员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七、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有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八、应试人员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应试人员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