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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遴选# 导语】2022年陕西安康市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为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减灾工作办公室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数量 减灾工作办公室4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九级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未满的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限男性,身体健康;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 电话:8825321;联系人:欧xx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4)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招录聘文件、工作经历证明、考核情况登记表等);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报名结束汇总审核后电话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遴选人员,并由遴选人员签字确认。为突出实绩导向,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和获得省市政府表彰奖励的报考人员实行加分制度。对近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分;对近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得省、市、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分、1分、分,可累计加分。有加分项的须提供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按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3.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同意后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工作人员在遴选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遴选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遴选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遴选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遴选,并作出相应处理。 1.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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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选聘1347名“大学生村干部”公告 ---------------------------------------------------------------------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宛发[2008]16号)要求,200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到13个县市区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资格条件 2008年计划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选聘“大学生村干部”1347名。其中卧龙区28名,宛城区20名,方城县130名,社旗县119名,唐河县173名,桐柏县114名,新野县26名,邓州市128名,内乡县92名,淅川县201名,西峡县75名,镇平县97名,南召县144名。选聘人数与报考比例应不少于1:2,达不到1:2,按1:2比例缩减选聘人数。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到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参加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具体的选聘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带领群众奔小康的热情和信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 3、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 5、注重选聘少数民族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被判刑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故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村干部职务的。 二、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户口原籍不在南阳市的报名人员到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名;户口原籍在南阳市的报名人员到原户籍所属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名。(各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 报名者须填写《南阳市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附表1)一式3份,于2008年9月1日—9月25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须持相关证明,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报名者须持组织推荐证明。 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及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分别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10月7日—8日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10月9日上午9:00—11:30,报考人员在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笔试。笔试题型为客观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占50%,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农村基础知识部分占2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由各县市区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根据各县市区选聘名额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选聘单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情况,可从报考其他单位,因笔试成绩没能进入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调整选聘。 硕士研究生以上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名单,直至取满聘用人数。10月18日—19日由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后如有名额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选用。 考察:10月20日—24日,由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通过媒体或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各县市区与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签订选聘合同。 三、任职及待遇 1、“大学生村干部”的任职,由所在乡镇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正式党员,根据情况可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或书记助理等职务;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有条件的实行交叉任职。 2、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符合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条件,且所在村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3、“大学生村干部”在村任职期限一般为3年。 4、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按照大专生850元,本科生900元,研究生950元(均含“三金”)确定本年度月生活补贴,以后按有关规定提高补贴标准。 5、根据到村任职情况,可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6、在村任职满3年后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免除办法按省有关文件执行)。 7、对任职满3年并且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 8、符合条件报考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照豫办[2008]16号文件规定采取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 9、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其工资按所任职务、所聘岗位,比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10、在村工作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与今后任职单位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合并。 1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工作的时间为到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 12、户籍可保留在原籍,也可落在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13、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南阳党建网()和南阳市人事局网()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为0377-6339931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南阳市招录81名法院公务员 10日起报名更新时间:2008-6-4 20:55:14 来源:转帖 责任编辑:申 真6月1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获悉,2008年度河南省统一招录法院公务员工作正式启动,我省计划招录法院公务员784名,其中我市招录81名。报名时间从6月10日到16日。此次我市招录的81名法院公务员中,市中院13名,宛城区法院、卧龙区法院、邓州市法院各7名,方城县法院、南召县法院、唐河县法院各6名,内乡县法院、镇平县法院、新野县法院各5名,西峡县法院、桐柏县法院各4名,淅川县法院、社旗县法院各3名。报考者须是本科据悉,此次招录法院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在河南省的报考人员,仅限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生。其中,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或县级市人民法院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考生,须是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在报考人员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因违法行为被劳动教养的,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等5类人员,一律不予录用。报考年龄不超过35岁此次招录对报考者的年龄也有要求。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须是在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人员,须是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须是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的,须是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干部可加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可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于7月8日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将不再受理。报考注意事项据介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从6月10日8时到6月16日16时,考生可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确认。从6月30日8时到7月4日16时,考生可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笔试时间为7月5日、6日,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考试地点设在郑州。笔试结束后,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详情会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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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遴选# 导语】2022年陕西安康市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为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减灾工作办公室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数量 减灾工作办公室4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九级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未满的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限男性,身体健康;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 电话:8825321;联系人:欧xx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4)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招录聘文件、工作经历证明、考核情况登记表等);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报名结束汇总审核后电话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遴选人员,并由遴选人员签字确认。为突出实绩导向,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和获得省市政府表彰奖励的报考人员实行加分制度。对近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分;对近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得省、市、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分、1分、分,可累计加分。有加分项的须提供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按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3.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同意后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工作人员在遴选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遴选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遴选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遴选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遴选,并作出相应处理。 1.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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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选聘1347名“大学生村干部”公告 ---------------------------------------------------------------------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宛发[2008]16号)要求,200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到13个县市区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资格条件 2008年计划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选聘“大学生村干部”1347名。其中卧龙区28名,宛城区20名,方城县130名,社旗县119名,唐河县173名,桐柏县114名,新野县26名,邓州市128名,内乡县92名,淅川县201名,西峡县75名,镇平县97名,南召县144名。选聘人数与报考比例应不少于1:2,达不到1:2,按1:2比例缩减选聘人数。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到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参加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具体的选聘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带领群众奔小康的热情和信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 3、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 5、注重选聘少数民族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被判刑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故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村干部职务的。 二、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户口原籍不在南阳市的报名人员到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名;户口原籍在南阳市的报名人员到原户籍所属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名。(各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 报名者须填写《南阳市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附表1)一式3份,于2008年9月1日—9月25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须持相关证明,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报名者须持组织推荐证明。 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及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分别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10月7日—8日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10月9日上午9:00—11:30,报考人员在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笔试。笔试题型为客观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占50%,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农村基础知识部分占2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由各县市区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根据各县市区选聘名额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选聘单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情况,可从报考其他单位,因笔试成绩没能进入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调整选聘。 硕士研究生以上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名单,直至取满聘用人数。10月18日—19日由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后如有名额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选用。 考察:10月20日—24日,由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通过媒体或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各县市区与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签订选聘合同。 三、任职及待遇 1、“大学生村干部”的任职,由所在乡镇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正式党员,根据情况可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或书记助理等职务;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有条件的实行交叉任职。 2、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符合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条件,且所在村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3、“大学生村干部”在村任职期限一般为3年。 4、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按照大专生850元,本科生900元,研究生950元(均含“三金”)确定本年度月生活补贴,以后按有关规定提高补贴标准。 5、根据到村任职情况,可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6、在村任职满3年后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免除办法按省有关文件执行)。 7、对任职满3年并且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 8、符合条件报考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照豫办[2008]16号文件规定采取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 9、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其工资按所任职务、所聘岗位,比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10、在村工作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与今后任职单位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合并。 1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工作的时间为到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 12、户籍可保留在原籍,也可落在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13、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南阳党建网()和南阳市人事局网()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为0377-6339931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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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公交站:顺河路未来路西(公交站)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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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事考试中心,是河南省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1990年底成立的,当时名称是河南省干部考试中心。1995年12月29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豫编[1995]58号文件批准,更名为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为河南省人事厅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人事考试网数据量比较大,是经常进行维护的。维护期间可能登录不上,不过维护之后网络畅通时候,很容易登上的。所以尽量多试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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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镇平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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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招录81名法院公务员 10日起报名更新时间:2008-6-4 20:55:14 来源:转帖 责任编辑:申 真6月1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获悉,2008年度河南省统一招录法院公务员工作正式启动,我省计划招录法院公务员784名,其中我市招录81名。报名时间从6月10日到16日。此次我市招录的81名法院公务员中,市中院13名,宛城区法院、卧龙区法院、邓州市法院各7名,方城县法院、南召县法院、唐河县法院各6名,内乡县法院、镇平县法院、新野县法院各5名,西峡县法院、桐柏县法院各4名,淅川县法院、社旗县法院各3名。报考者须是本科据悉,此次招录法院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在河南省的报考人员,仅限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生。其中,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或县级市人民法院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考生,须是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在报考人员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因违法行为被劳动教养的,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等5类人员,一律不予录用。报考年龄不超过35岁此次招录对报考者的年龄也有要求。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须是在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人员,须是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须是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的,须是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干部可加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可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于7月8日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将不再受理。报考注意事项据介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从6月10日8时到6月16日16时,考生可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确认。从6月30日8时到7月4日16时,考生可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笔试时间为7月5日、6日,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考试地点设在郑州。笔试结束后,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详情会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好像所有公务员考试的用书都差不多吧

我也考南阳村官,考试为客观题(题型有选择,判断等)选聘人数与报考比例应不少于1:2,达不到1:2,按1:2比例缩减选聘人数。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占50%,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马列毛邓"三个代表与时俱进"等等理论知识,法律常识等),农村基础知识部分占20%(农村政策法规)。考上以后工资应该是每月不超过一千元,三年以后考核达标提升为乡镇干部,其余的继续找工作!

镇平县县人事考试网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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