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考试中心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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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人事考试中心内设机构

上海人事考试中心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司法局设1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二)政治部(副局级)内设干部处、人事警务处(老干部处)、宣传教育处、党群工作处。(三)戒毒管理局(副局级)对外称上海市戒毒管理局。内设政治处、秘书处、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处(公安处)、社区戒毒管理处(社区康复管理处)、教育处(综合治理处)、技能指导处、生活卫生康复处、财务管理处。(四)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级)对外称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内设综合处、刑罚执行处、教育矫正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处,机构级别为副处级。(五)法制处(研究室)(六)计财装备处(七)审计处(八)监狱戒毒矫正工作指导处(九)法制宣传处(依法治市工作处)(十)公共法律服务处(司法考试处)(十一)律师工作管理处(十二)公证工作管理处(十三)司法鉴定管理处(十四)法律援助工作处(十五)基层工作处(十六)信息技术处(十七)信访办公室(十八)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上海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确认上海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等事项,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关于印发《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现将《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22年7月29日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机考)。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1月12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2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3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3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注册登录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二)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日10:00-8月12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考生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名系统中为“地市”选项)。全市设市中心考区(含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和黄浦)和浦东、宝山、闵行、嘉定、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考区,考场一般安排在相应考区考点,如遇报名人数超过该考区限额,将统筹调整安排。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告知承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16:00。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报名点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五)缴费确认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六)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8日10:00-11月11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七、其他相关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前至少10天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考前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按照管控要求提前回沪且不离沪。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中级考试用书。(四)考生须知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生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不得携带任何其他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和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2、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3、考生可提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4、考试过程中,考生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处置。(五)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3年1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六)证书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原文链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上海人事考试网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中心内设机构

( 1 )协助中心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并搞好催办督查工作。( 2 )总结人事考试工作的经验和办法,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 3 )研究拟定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 )负责中心的考试收费、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议组织、业务培训、薪酬考核、试卷保管、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 5 )负责管理中心的印章、钢印,起草综合性文稿,审核以中心名义发布的文件与文稿(合同),业务宣传,文书档案等文秘综合工作。( 6 )负责印制、发放人事考试相关合格、资格等方面的证书。( 7 )负责人事考试各种教材、光盘的发行工作。( 8 )负责人事考试中心内部有关人事事务的承办工作。( 9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根据录用聘用政策和有关规定,研究拟定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试考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2 )开展录用聘用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协助有关处室建立、完善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日常管理和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面试考官的培训工作。( 3 )负责录用聘用考试题库和考试软件建设,协助录用聘用管理处制定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征订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及测评教材等。( 4 )负责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笔试的组织报名、发放准考证、命题制卷、考场设置、阅卷评分、成绩登统和面试的命题、考生分组、发放面试通知书、考场设置、考前考官培训、公布小组面试成绩等考务工作。( 5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厅机关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及审核结果,公布考试成绩。( 6 )研究、探索、开展社会化测评考试服务工作。( 7 )对各市录用聘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根据职称考试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职称考试的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2 )开展职称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 3 )负责职称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征订职称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材料、考试软件。( 4 )负责全省职称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和我省确定开展的职称考试的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命题制卷、考场设置、阅卷评分、成绩管理等工作。( 5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人事厅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 6 )负责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及后续工作。( 7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政策,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的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2 )开展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 3 )负责组织实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各种培训考核和全省高级技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工作。( 4 )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并负责征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和考试软件。 ( 5 )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信息发布、组织报名、命题制卷、考场设置、监考、阅卷评分、成绩管理等工作。( 6 )负责向省人事厅相关处室提供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成绩(结果)并公布考核成绩(结果)、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员名单。( 7 )开展社会化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及资质认证服务工作。( 8 )负责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的建档及后续工作。( 9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建于1994年12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编制25人。中心内设综合部、考务部、公务员考试与人才测评部、研发部、技术部、证书管理部等六个部门。组建以来,在历届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公正、高效、廉洁,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工作宗旨,与全省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一道,团结拼搏,务实创新,在人事考试和人才评价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支撑,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也得到了各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中心连续九年被评为全国人事考试工作优秀单位,连续第十二年被评为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并先后荣获全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种荣誉称号,2005年底,中心作为全国人事考试系统唯一一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人事系统先进集体。伯乐慧眼识良驹,遍聚英才竞风流。团结务实的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绘就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宏伟蓝图,按照人事考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紧跟新时代人才评价需求,不断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提高考试管理水平,拓展考试服务领域,以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人才评价服务为社会各界和广大有识之士搭建公平正义的竞争舞台,为实现山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不息。

人事考试中心内部机构设置

负责人事考试网站建设;负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浙江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和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计算机考试管理工作。制定计算机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网上报名、缴费和相关信息发布工作;研究制定人事考试信息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管理、指导、协调各市、县的考试工作; 承办省人考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协助中心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并搞好催办督查工作。( 2 )总结人事考试工作的经验和办法,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 3 )研究拟定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 )负责中心的考试收费、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议组织、业务培训、薪酬考核、试卷保管、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 5 )负责管理中心的印章、钢印,起草综合性文稿,审核以中心名义发布的文件与文稿(合同),业务宣传,文书档案等文秘综合工作。( 6 )负责印制、发放人事考试相关合格、资格等方面的证书。( 7 )负责人事考试各种教材、光盘的发行工作。( 8 )负责人事考试中心内部有关人事事务的承办工作。( 9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根据录用聘用政策和有关规定,研究拟定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试考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2 )开展录用聘用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协助有关处室建立、完善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日常管理和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面试考官的培训工作。( 3 )负责录用聘用考试题库和考试软件建设,协助录用聘用管理处制定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征订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及测评教材等。( 4 )负责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笔试的组织报名、发放准考证、命题制卷、考场设置、阅卷评分、成绩登统和面试的命题、考生分组、发放面试通知书、考场设置、考前考官培训、公布小组面试成绩等考务工作。( 5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厅机关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及审核结果,公布考试成绩。( 6 )研究、探索、开展社会化测评考试服务工作。( 7 )对各市录用聘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根据职称考试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职称考试的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2 )开展职称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 3 )负责职称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征订职称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材料、考试软件。( 4 )负责全省职称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和我省确定开展的职称考试的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命题制卷、考场设置、阅卷评分、成绩管理等工作。( 5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人事厅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 6 )负责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及后续工作。( 7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政策,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的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2 )开展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 3 )负责组织实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各种培训考核和全省高级技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工作。( 4 )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并负责征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和考试软件。 ( 5 )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信息发布、组织报名、命题制卷、考场设置、监考、阅卷评分、成绩管理等工作。( 6 )负责向省人事厅相关处室提供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成绩(结果)并公布考核成绩(结果)、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员名单。( 7 )开展社会化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及资质认证服务工作。( 8 )负责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的建档及后续工作。( 9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海人事考试中心机构设置

青海省教师招聘考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考试,对于准备参加考试的人来说,选择好考试地点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以往的经验和统计数据,以下是一些青海省教师招聘考试中比较好的考试地点:1. 西宁市:西宁市是青海省的省会,作为省会,教育资源非常丰富,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点也比较多,考生可以在这里选择自己喜欢的考点。2. 海东市:海东市是青海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教育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之一,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点也比较多。3. 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是青海省的一个少数民族地区,这里的教育资源也非常丰富,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点也比较多。4. 果洛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是青海省的一个少数民族地区,这里的教育资源也非常丰富,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点也比较多。5. 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是青海省的一个少数民族地区,这里的教育资源也非常丰富,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点也比较多。总的来说,青海省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点分布比较广泛,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考点。无论选择哪个考点,考生都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青海二建海北州考区位于青海省海北州贵德县,因为青海省海北州贵德县拥有完善的考试设施,方便考生参加考试。

青海省教师招聘考试的地方并没有绝对的“好考”和“难考”,而是要看个人的准备情况和考试经验。不过,从历年的考试情况来看,一些城市的考试难度相对较低,可以作为备选考点,例如: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等。这些地方的考试难度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该地区的竞争人数相对较少,而且考试内容相对较为简单。当然,考虑到交通和住宿等方面的因素,考生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选择,选择附近的考点,以便更好地参加考试。总之,无论选择哪个地方参加考试,考生都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应试能力,才能顺利通过考试。

青海省考资格复审名单暂未发布。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

2、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9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16:00。

3、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

4、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面试资格复审解释:

1、面试资格审查一般会在公务员招聘中出现,面试之前。

2、资格审查,就是对报名者报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查验其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属实。如果通过了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者须缴纳面试费,发给面试通知书,通不过的话,就不能参加面试了。

3、面试的时候必须要提供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员范围:

1、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简章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

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上海人事机构考试中心

1、上海市松江一中(松江一中),根据搜索查询上海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信息可知,2022年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地点:上海市松江一中(松江一中),地址位于松江区松汇中路601号(北门进入)。2、华东师范大学松江实验高级中学(华实高中),地址位于松江区江学路450号(南门进入)。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附属松江实验学校(上经贸大附校),地点位于松江区乐都西路1829号(北门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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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汇总考试咨询:12333或支付咨询:95516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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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5年,主要承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以后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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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与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考试服务机构加强了友好交往,注重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并就合作开设考试项目等事宜进行切磋和探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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