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招聘考试条件
四川省人事招聘考试条件
四川省甘孜州人事局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甘孜州关于规范全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办法》(甘府发[2007]97号)规定,经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同意,甘孜州人事局定于2008年11月16日在四川省人才市场举办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0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4名)。具体单位、岗位和条件详见《甘孜州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16日8:30——16:00。 地点:四川省人才市场(成都市小南街99号)。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双向选择、主管部门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署协议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民族地区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非在职人员。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 (三)学历 应聘州县事业单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应聘乡镇事业单位的,甘孜州籍(指2008年6月30日前户籍在甘孜州,下同)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非甘孜州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五)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甘孜州籍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其他聘用条件,详见《甘孜州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资格条件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五、组织领导 本次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会由甘孜州人民政府、四川省人事厅联合主办,甘孜州人事局、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承办,各县人民政府及州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参与实施。 (一)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甘孜州卫生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州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各县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双选: 1、应聘人员必备材料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由报名者自行上网下载填写,各贴本人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簿的,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志愿者”还应出具以下证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团委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教育部门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组织部门证明。 2、应聘人员于2008年11月16日8:30——16:00,携带相关材料,到四川省人才市场参加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会,并根据本人应聘岗位,按组分别进行洽谈。甘孜州人事局在招聘会现场设咨询台,负责政策咨询、解释等工作。 3、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达成聘用意向后,由甘孜州人才交流中心在《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章,分别由招聘小组、应聘人员、甘孜州人才交流中心各保存一份。 4、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数超过需求计划数的,由各招聘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二)面试 应聘甘孜州卫生学校体育教师和州、县播音主持岗位的还需进行面试。应聘甘孜州卫生学校体育教师的,由甘孜州卫生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应聘州、县播音主持岗位的,分别由甘孜州广播电视局招聘工作组和县招聘工作组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分别由各招聘工作组确定,并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准时参加。 面试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三)体检 已签署协议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按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应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甘孜州卫生局招聘小组组织体检;应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各县招聘小组组织体检;应聘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州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体检。2008年11月25日前完成所有体检工作。 体检统一在成都进行,体检医院由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应聘甘孜州卫生学校体育教师的,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应聘其他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 体检结果由组织体检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事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甘孜州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对口分配到本人应聘岗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能流动。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提出回避。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投诉与举报中心:; 甘孜州监察局投诉与举报中心:0836-2833447; 甘孜州人事局纪检组:0836-2835621。 本《公告》由甘孜州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信息网()、四川省人才网()、甘孜人事考试网()、四川党政网甘孜州人事局网站()上发布。 甘孜州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二、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具体程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二)报名地点: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9办公室(雨城区先锋路30号七楼)。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三)报名材料: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三)考试考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比达到30:1及以上时,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1.面试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2.面试考核结束后,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情况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五)考察体检结束后,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六)公示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9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四、政策待遇(一)编制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二)工资、补助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相关事项提示: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1.政策咨询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年3月13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省人事考试条件
2022年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要什么条件?什么专业可以报考2022年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2022年四川一级建造师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吗?2022四川一建考试限户籍吗?猎考网为您解决此类问题,具体内容见正文。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2年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具体如下:(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要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见附件1);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见附件2、3)。附件: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博、硕)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4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三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三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全市共计招录465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自贡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11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有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职位表》中政策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上述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40)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等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工作日内)将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262室,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4月上旬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二)考察
各招录机关(单位)、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单位)、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录《职位表》“备注”栏中涉及2个及以上招录机关(单位)的,由拟录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单位或岗位。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单位)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职位所属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单位)、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2.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网上相关公告,所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考录过程中,如国家出台公务员考录有关工作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自贡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辽宁省人事考试网招聘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30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工作经历应为实际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为准。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三、招聘方式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四、招聘工作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9时-2023年2月8日24时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中心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址(a/contactus)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三)资格审查中心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四)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1.笔试笔试科目为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通用能力,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发布(招聘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适当调整)。考生于笔试前一周通过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中心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2.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中心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公布。(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厅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六)考察由中心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七)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中心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六、其他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中心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仅一次。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有关学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报名纪律监督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1月28日附件: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1年下半年省交通厅所属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2011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1]2号),现将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辽宁省交通厅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11年下半年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其具体实施由省交通厅及省公路路政管理局负责。 四、招聘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事先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到省公路路政管理局报名,报名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联系电话为,。 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如某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比例,且用人单位调剂后仍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用人单位将以电话或以网站公告方式通知应聘者。 2、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由省路政局对成绩汇总分析,并商省人社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果请于笔试结束5天内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笔试时间、地点请于1月5日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相关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选比例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按比例进入面试的末位出现相同分数的,相同分数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交通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2)面试时间、办法及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辽宁省交通厅网站另行公布。 4、考核 (1)笔试、面试权重为4:6,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位出现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考核人选。 (2)考核。招聘单位通过查阅档案和到其学校考核等形式,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根据需要,考核与体检环节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6、公示与聘用 公示由省交通厅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有疑议的,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信函方式向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反映,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11000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递补 面试结束后,因考生自愿弃权或因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而产生空缺名额时,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实施递补。如需递补,由省公路路政管理局上报省人社厅批准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其他 已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有所差别,但其全日制专科或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视为符合招聘条件。 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2010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1]2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阆中人事考试招聘条件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考调人员公告【44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6日。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名额44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具体条件、范围见职位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情况除外; (五)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本公告及附件。下载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表,将《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资料按上述顺序扫描合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报考职位代码+报考者姓名)。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考调职位报名。 3.资格初审:阆中市委组织部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向报名者发送短信提示。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考调计划。缩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领取准考证需携带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的《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印章); 6.其他资料:近2年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职位规定的相关资料。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及专业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不同职位,从高到低以考调数量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发布或者电话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差额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不同职位,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若有特殊情况,考察比例低于的,由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进行下一程序。考察着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了解,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不适应职位要求等情形的,经阆中市委组织部同意,取消考调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拟调人员开始试用。试用期限1个月。 (九)调动 拟调任人员经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依据考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职级和相关待遇,原身份、职级和待遇不再保留。 本次从阆中市外考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3年内不能调动到其他县市(区)。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在考调全过程,考生须自觉按规定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四)本次考调的后续公告、公示等事项均通过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考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参加考调的违纪违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阆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阆中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阆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监督电话:(阆中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 1.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文标题: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关于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单县人事考试招聘条件
事业单位对学历的要求由各用人单位定的,各事业单位需要的文凭不一样。要看当地事业单位发出的通知。
考试一般先由各用人单位报用人计划,由各地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并通过报名,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应聘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市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
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
山东省单县第一中学地处菏泽市单县。单县文化底蕴深厚,城市环境优美,是舜帝之师单卷的故乡、大汉英后吕雉的故里,先后获得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和“中国长寿之乡”等称号。学校创建于1951年,占地约800亩,在职教职工1100多人,在校学生10000多人。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拥有三个高中校区,一所附属初中,并全面托管湖西私立高级中学。学校是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公立重点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一直保持全市领先,多次摘取全市高考状元的桂冠。学校注重青年教师培养,多渠道、多途径为其搭建平台,助推成长。根据单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单县第一中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2.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或2018--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或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研究生,不限定全日制学历性质)。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二、招聘岗位职数(15名)学科拟招聘人数专业备注语文2专业相同或相近数学3专业相同或相近外语3专业相同或相近含英语、俄语生物2专业相同或相近政治1专业相同或相近历史1专业相同或相近地理3专业相同或相近三、招聘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在县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将于2021年3月14日参加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山东师范大学承办的现场就业双选会。四、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3月14日9:00----11:00到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天颐广场,携带相关证件参加招聘学校组织的现场招聘会(每人限报单县招聘学校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五、资格审查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学校将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学校通知其面试有关事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六、面试面试由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形式进行,其中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思考时间、答题时间)。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面试时间:2021年3月14日下午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由学校负责通知,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七、考察与体检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学校将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学校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单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八、公示与聘用九、其他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单县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2.本方案由单县第一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郑老师 朱老师单县第一中学2021年3月6日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