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事考试网特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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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人事考试网特岗教师

吉林人事考试网特岗教师

2022吉林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5日。

吉林特岗招聘报考要求包括:思想品德优良、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或高等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学历、身体条件要求等,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吉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一年招聘一次,时间大概在6月份左右。2016年吉林特岗教师老师6月3-12日网上报名;省内应届:6月8日—12日 其它:6月13—17现场报名;笔试时间:7月7日;面试时间:7月29-30日 年吉林特岗教师要求如下: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师范类专业);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一)招聘对象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4.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1.公告。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2.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6.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7.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8.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9.上岗。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吉林人事考试网教师岗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同,没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各个地市的招考时间都不同,每年的招考次数也不同。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一般是考综合知识。教师和医疗岗位会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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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区分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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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分的

2016年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请参考2015年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试依据《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依据《吉林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试题类型和分值。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各占50%,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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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区分中学和小学的您是准备考什么地区的、

特岗教师人事考试网

特岗报名是在江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网站上面进行报名,不能在人事网哦。

直接到特岗教师招考官网就可以找到报名入口,详情要看当地的招考简章。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以下。1.人数太多,卡着了。2.频繁操作,电脑死机了。3.退出来重新进入网站。报名时间:3月12日9:00-3月16日17:00注意事项国编和特岗不能同时报名,同时报名取消考试资格(国编报名以缴费为准,特岗以填报岗位为准,一般情况只注册是没有关系的)报名人数公布时间:3月14日、15日下午17:00公布一、国编报名流程01、进入报名中心国编报名地址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同学们得看清啦~02、进入报名系统如果注册过直接登录即可,没有注册的同学需要注册一下。03、进入报名系统进入系统点击个人资料,完善个人信息,照片需要白底的哟~04、进入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完善信息后点击“考试报名”进入开始报考。签署承诺书,进一步完善个人资料即可。05、完善个人信息详细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书编号可填写无。存档单位应届生如未毕业一般情况在学校所在地,如已毕业未就业的在户籍所在地。06、岗位缴费确认岗位后缴费即可,一科目考试费用是50,所以国编的考试费用是100元。缴费截止时间是3月17日同学们注意时间哟。二、特岗报名流程01、进入报名中心特岗报名地址在江西特岗教师公共管理门户,同学们得看清啦~02、进入报名系统特岗教师招聘,无论之前是否注册过的同学都需要重新注册哟~注册成功后密码默认是身份证后6位03、完善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点击个人资料,完善个人信息,照片需要白底的哟04、完善个人信息进一步完善个人教育信息,家庭信息等。05、完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完善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可跳转返回首页点击我要报名即可开始报考岗位。06、岗位填报填写岗位代码后点击申请即可进入岗位资格审查阶段啦,审核通过为报名成功。特岗报名是不需要缴费的。三、国编报名须知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17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考生报名完成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三)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14日、15日上午9:00和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4月6日9:00-4月9日17:00期间登录下载打印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小程序:易公上岸帮四、特岗教师报名须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江西教育管理公共门户”,从“省级业务系统”进入“江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如实注册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含报考岗位)一经提交,不能修改。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得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重复报名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重复报名者将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二)、考试收费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不收报名费。关于岗位的一些问答易公教育已经给大家整理出来了大家可以在下方查看。

江西教师招聘特岗报名不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网址是:

考生登录“江西教育管理公共门户”()从“省级业务系统”()进入?“江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

江西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1、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2日9:00-3月16日17:00。

2、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得重复报名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重复报名者将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网上资格初审。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3月12日9:00- 3月16日18:00,从系统后台对报考本县(市、区)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期间,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报考地县教育局反映。

4、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4月6日9:00-4月9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

以上内容参考:江西教育网-江西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特岗

吉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2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特岗计划”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必须是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等困难的地方,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时,同等条件下对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优先聘用。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在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优先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的基础上安排“特岗计划”,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尚未解决的,暂不设岗。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的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并视情况在部分地区同步实施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管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14年,全省共计43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0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500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13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大安市、洮南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江源区、伊通县、集安市、辉南县、扶余市、舒兰市、农安县、前郭县、敦化市。 共计20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铁东区、通化市东昌区、柳河县、白城市洮北区、东丰县、东辽县、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 另有10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长白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珲春市、汪清县、图们市、镇赉县、通榆县、永吉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15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13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26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师范类专业);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4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专业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其中往届毕业生须具备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经省编办核实编制情况,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 )、省内其他主流媒体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吉林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共同领导全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要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确保特岗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完成规定的三年工作服务期。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要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 (吉教联字[2012]51号)要求,确保按时完成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落编安置工作,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动员、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3月—4月)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开展网上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公开招聘(5月—6月)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命制、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岗教师聘期计入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岗教师签约后,原则上要在“特岗计划”设岗学校服务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七)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如所服务的县(市、区)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八)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国家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市、区)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二)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2014年4月17日

1.报名时间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5月5日11:00。

参加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见 附件 )。

5.线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4月24日—5月5日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核验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4日—5月6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3.报名入口

2022吉林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5日。

吉林特岗招聘报考要求包括:思想品德优良、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或高等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学历、身体条件要求等,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特岗

2022吉林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5日。

吉林特岗招聘报考要求包括:思想品德优良、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或高等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学历、身体条件要求等,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特岗老师一年内还没有拿到教师资格证,是暂时不会对特岗老师的教学产生什么影响的,但如果特岗三年服务期满的时候还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则会影响自动转正入编,也会影响职称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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