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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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一家专业的考试网站,可以提供有关考试的一切信息,包括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号码、成绩查询等。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可以提供考生们查询考试成绩的便捷服务。二、成绩查询的方式1、按照考试时间查询:考生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上查询近考试的成绩,以及考试时间的详细信息。2、按照准考证号查询:考生可以根据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准考证号是考生参加考试时所获得的证书号码,有助于考生查询考试成绩。3、按照考生姓名查询: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姓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三、安全查询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采用HTTPS协议,保证查询过程中的安全性。为了确保考生的信息安全,考生可以设置一个密码,以保护自己的成绩。四、查询结果的使用考生查询完成后,可以获得自己的考试成绩,但是考生只能查询自己的成绩,不能查询其他考生的成绩。考生可以在查询结果中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比如考试科目、分数、考试等级等,以及考试时间等信息。五、注意事项1、考生在查询考试成绩时,要确保准考证号正确,以免查询错误的成绩。2、考生在查询考试成绩时,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密码,以保护自己的成绩信息。3、考生查询的成绩仅限本人使用,不可传播或用作商业目的。六、总结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可以提供考生们查询考试成绩的便捷服务。考生可以按照考试时间、准考证号、姓名等方式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只能查询自己的成绩,不能查询其他考生的成绩,考试成绩仅限本人使用,不可传播或用作商业目的。在查询考试成绩时,考生要确保准考证号正确,并设置安全密码以保护自己的成绩信息。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为考生们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查询考试成绩的方式,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学习状态,从而更好地备考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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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六)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8月9日9∶00~17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0日~19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5日~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公布。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咨询服务电话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69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级别、时间、科目和题型(二)考区设置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考全科(中专)和免二科、免二科(中专)两种类型。 (一)报考级别为“考全科”或“考全科(中专)”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或“免二科(中专)”考试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考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二科”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二科”考试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五)“相关专业”的界定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8月5日9:00-8月19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5日9:00-8月20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该项考试费用均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23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须接受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在线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0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及其他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2.报考期间,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报名信息更正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附件: 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2.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
保健医人事代理考试
1.在网站上报名参加。2.考试,考试分为理论和面试说课部分。详情请咨询当地教委,也可上网搜索。3.去教委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证明有效期为半年。4.按照教委规定时间去提交资料,等待通知了。
1、首先,你的普通话需要达到二乙水平,而教授幼儿园课程和中小学语文、英语科目要求是二甲水平。普通话考试可以在全国各地的语言等级考试中心报考,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2、其次,在网站上报名参加。 3、然后是考试,考试分为理论和面试说课部分。详情请咨询当地教委,也可上网搜索。 4、在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都合格之后,需要去教委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证明有效期为半年。 5、各项考试合格后,按照教委规定时间去提交资料,填写申请表。在校的学生要合理规划时间,最好在毕业年级再考取,防止因为时间过长而影响了认定。
不用。有一种进来就是人事代理的啊,因为他们可能是通过振兴计划或者特岗,那是国家政策规定的,所以不用考试。医院人事代理不算正式编制,应该是合同制。医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是机关事业单位招非编的必经之路,因为如果没有编制批文,是不能在自己单位的社保账户下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但是可以为你缴纳公积金。
这个要参加全国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
妇幼保健人事考试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三)笔试1、笔试时间:11月8日,上午9:00-11:30。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3、笔试内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行政、后勤、非医学教学类等)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综合基础知识及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申论全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①临床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病理诊断、超声诊断、临床医疗、麻醉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康复治疗学、耳鼻喉等;②中医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骨伤等;③公卫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等;④护理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护理学、助产、护士等;⑤医学检验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医学检验、卫生检验检疫、医学检验技术等;⑥药学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等。涉及到具体的岗位考试内容和试卷类别,请详见公告中的职位表。临床类别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师基本技能;中医类别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中医学专业知识;公卫类别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预防医学专业知识;护理、医学检验、药学三个类别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各出一套试卷。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将按市直、县(市、区)、乡(镇)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岗位计划招聘数在5人及以下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计划招聘数在6人至10人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招聘7人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计算为人,则达到比例的入闱人数为18人);计划招聘数在11人以上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考生可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该网站公布。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包括经市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研究同意放宽笔试比例的边远地区职位、特殊紧缺职位),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边远地区及特殊紧缺岗位笔试比例放宽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职位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考生,含经市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研究同意放宽笔试比例岗位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计算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含放宽比例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作弊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平衡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更多请关注:赣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19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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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事业编制有哪些岗位
考事业编制有哪些岗位?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希望能考取事业编制,而事业编制的岗位是多样的。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下考事业编制有哪些岗位的相关内容。
1、教育事业单位
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2、科技事业单位
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3、文化事业单位
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图书文献事业单位、文物事业单位、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报刊杂志事业单位、编辑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4、卫生事业单位
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血液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卫生检验事业单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体育事业单位
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7、交通事业单位
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航务事业单位、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8、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事业单位、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9、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技术推广事业单位、良种培育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事业单位、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水文事业单位、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10、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咨询服务中心、计算机应用中心、价格信息事务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11、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事业单位、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事业单位、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12、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勘察事业单位、设计事业单位、勘探事业单位、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13、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地震预报事业单位、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14、海洋事业单位
海洋管理事业单位、海洋保护事业单位、其他海洋事业单位。
15、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环境标准事业单位、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16、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标准计量事业单位、技术监督事业单位、质量检测事业单位、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单位、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17、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专利事业单位、商标事业单位、版权事业单位、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18、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19、其它类
如环保事业单位,某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是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事业单位的职位都是由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制定的,一般都是当地缺什么职位的人员,则统一进行考试,从而录取,有水务站、服务站、扶贫中心、农牧站、社保所、食品监督管理处等等,一般刚去都是科员。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事业单位包括哪些?
事业单位,英文是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具体而言,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总体上分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和非教卫事业单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业单位综合岗。
教育事业单位,分为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
医疗事业单位可分为医疗事业单位和卫生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就是例如人民医院,中医药,妇幼保健站,各乡镇卫生院等部门。而卫生事业单位包括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事业单位综合岗基本上可以说除了专业技术和工勤类岗位,其他都是综合类岗位,比如管理人员、监督、文秘、人事工资这些都可以算综合类岗位,跟公务员的工作差不多。
哪些岗位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综合类岗,教育事业单位和卫生事业单位,所包含的岗位就构成了事业单位的大部分岗位。其他的工勤岗在事业单位公招中出现也较少。大家如果要考事业单位编制,可以以前面三类岗位为目标进行准备就可以了,前三种就是事业单位的主流编制岗位。
什么专业容易考上事业单位
一、法学类
它包括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和经济法学等相关专业。对这种专业型人才需求量大。历年的公务员考试中均会招录大量法学类专业人才,负责涉法、法律法规、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如劳动监察、医疗监察、劳动仲裁、交通外勤执法等。
二、经济类
全能型人才,可报考的'职位多。经济类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报除法律、卫生管理等非常专业化以外的其他大部分行政岗位,如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局以及各个单位的会计,政府、人大、政协、科技管理、质量监督、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等诸多部门的各种岗位。
三、财会类
财务管理小能手,想不热都难。财会类相关专业主要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税收等专业。这类专业招录的职位主要是进行财务管理、税收征管等财务工作和审计业务等。
四、管理类
社会管理多面手。管理类专业主要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服务业管理类等八大类专业,其中在每年公务员招考中,尤以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最受欢迎。
五、计算机类
自动化办公特需人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主要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与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技术、自动化等。
六、中文类
文职工作的万金油。公务员每天都在和文字材料打交道,需要处理大量的公务文件和办公事务,能否有较强的公文写作水平,决定了一个公务员的能力水平和发展前景。
最容易进入事业单位的专业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国家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目的就是为了国家培养具有管理能力和宏观经济知识的人才,输送各大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该专业的目的已经十分明确了,因此毕业生主要从事工作都是事业单位。
教育技术专业
教育技术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传统的课堂教育,插上技术的翅膀,如投影、网路、幻灯、广播以及电视等现代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该专业毕业生从事单位集中在学校和教育局,工作岗位主要是人事管理、教学教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总务后勤管理等。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属于教育学的下属学科,培养具有体育理论、知识以及技能的管理人才。现在,国家大力支持体育行业的发展,中考的体育加试的分数已经翻了一番。体育课已经变成不可或缺的“主课”,因此体育老师也是水涨船高。
广西人事考试网招聘保健医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度广西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民间文艺研究室、《广西文学》《美术界》《南方文坛》我部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民间文艺研究室 广西民间文艺研究室是自治区文联主管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搜集、整理、研究、编纂、挖掘、抢救广西民间文艺,弘扬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 (二)《广西文学》《美术界》《南方文坛》我部 《广西文学》《美术界》《南方文坛》我部是自治区文联主管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我出版发行《广西文学》《美术界》《南方文坛》三个刊物。 其中,《南方文坛》创刊于1987年,是由自治区文联主管和主办的一家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文艺理论与批评双月刊。1996年改版以来,催生了中国一代代青年作家与批评家的共同成长,被誉为“中国文坛的批评重镇”,全文转载量一直位于中国语言文学类期刊前茅。在广西报刊评比中多届被评为“十佳社科期刊”“十强社科期刊”,系“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截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在读学生;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文联网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文联网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同时,应聘者需提供报名时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报送电子材料的邮件主题要设置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报名时间为7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南宁市建政路28号自治区文联行政楼6楼611室,,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纸质材料: (1)《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4)本人近期小二寸半身免冠正面彩照2张(在背面写上名字); (5)报名人如目前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文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以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笔试。如达不到1:3面试比例,确需进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包括语言表达、策划组织能力、艺术修养等;考官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2012〕79号文和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的有关规定组成。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时公布。 3.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文联网发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者缺一不可。 (四)考核 1.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达不到1:2的比例,则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员。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报文联党组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进入考核的人员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自治区文联根据实际情况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 (六)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自治区文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文联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党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后,自治区文联再办理聘用、定岗、工资等相关手续。 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招考监督电话: 招考咨询电话: 招考联系人:李良斌、朱江、伍雅萍 附件下载 附件1: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原文标题:自治区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广西事业编2023年招聘岗位表点此查看,2023年广西事业单位招聘暂未开始,预计在2023年3月份开始报名,到时候大家可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招聘公告,下载广西事业编招聘岗位表。
一、广西事业编2023年招聘岗位表
2023年广西事业编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参考2022年广西事业编考试情况,预计2023年广西依然参加上半年事业编联考,报名时间是3月下旬到4月中旬。
另有消息透露,2023上半年年事业编联考报名时间相比2022年将会提前,大致在3月份报名,广西事业编预计3月开始报名,届时大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看考试公告,下载招聘岗位表,也可以在公务员考试网信息栏目查看。
二、广西事业编考试科目
广西事业编考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两个科目都是笔试公共科目,按照岗位类别分为A类综合管理岗、B类社会科学专技岗、C类自然科学专技岗、D类中小学教师岗、E类医疗卫生岗这5类试卷。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察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推理判断、资料分析5个部分,有100道客观题,答题时间90分钟,满分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各岗位类别考试题型不一样,但都考察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由4道主观题构成,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广西事业编2023年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