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辅警
四川人事考试网辅警
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部分岗位1:3),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 #招警考试# 导语】2022年四川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开展2022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20名,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2年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龄计算时间以2022年8月24日计算。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个别职位,但须持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证书,具体职位见《职位表》)。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2:00。 2.资格初审: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 3.网上缴费: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2:00。 4.准考证打印:2022年8月31日至9月2日。 5.笔试时间:2022年9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报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选择本公告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2:00。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注册。报考者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者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与本人不符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报考者根据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报考者请于上述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身高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确认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2:00,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将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部分岗位1:3),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请于2022年8月31日至9月2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报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体能测评考生名单、体能测评时间及要求另行公告;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交警支队职位须3项全部合格方为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由各招聘单位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布(详见《职位表》公示公告发布地址),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笔试、体能测评疫情防控要求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需配合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4.考生笔试和体测当天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扫场所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5.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测: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笔试和体测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考生; (4)笔试和体测前7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考生; (5)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考生; (6)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考生; (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9)笔试和体测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6.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7.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和体测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笔试和体测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0.鉴于近期国内疫情整体呈现多点多源态势,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1.考生在笔试入场时应提交《个人健康信息书》(见附件3)(随身携带),许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复审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认证); (4)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3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复审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心理测评结果将按职位由各招聘单位在相应的公告地址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按职位由各招聘单位在相应的公告地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各招聘单位薪酬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12389(成都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咨询电话)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信息发布平台,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4.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各招聘单位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各招聘单位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各职位对应咨询电话。 1:《2022年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 3:《个人健康信息书》
四川人事考试高速辅警
有。四川省高速辅警招聘信息显示,辅警月工资3000元,提供五险一金和劳务福利,颁发年终奖。四川,简称“川”或“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23个省之一,省会成都。
具有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心健康,四肢健全,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单眼裸视力达到以上,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迟钝、身体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传染病和心脏病,无吸毒史、心理测评无异常、无肢体功能障碍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患和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现将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面试安排公布如下:一、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查询。二、考生对缺考、不合格等特殊情况及需要成绩复核的,请与报考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三、面试安排(一)时间2022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08:00开始查验资格复审材料进入候考室,09:00开始面试。08:5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放弃。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致使面试时间延期,将通过“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及时发布通知,请报名成功的考生随时关注。(二)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成都校区(双流区黄水镇云岭路36号)四、注意事项(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3倍(四舍五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二)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3.考生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复审材料包括:①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⑤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⑦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五、防疫要求1.考生应了解和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通过关注“四川疾控”和“成都发布”等公众号及时了解所在地和考场所在地的疫情动态,确保自己符合成都疫情防控要求。2.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完成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的申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和考场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3.面试当天应预留充足时间,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当日绿色“健康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风险城市旅居史证明,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4.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近距离接触和交流。5.面试期间,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考务人员报告,服从考务人员根据防疫有关规定、程序做相应处理。6.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面试:(1)健康码、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证明为“红码”或“黄码”的;(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3)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4)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7)考场所在疫情防控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川人事考试网辅警考试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现将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面试安排公布如下:一、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查询。二、考生对缺考、不合格等特殊情况及需要成绩复核的,请与报考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三、面试安排(一)时间2022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08:00开始查验资格复审材料进入候考室,09:00开始面试。08:5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放弃。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致使面试时间延期,将通过“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及时发布通知,请报名成功的考生随时关注。(二)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成都校区(双流区黄水镇云岭路36号)四、注意事项(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3倍(四舍五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二)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3.考生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复审材料包括:①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⑤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⑦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五、防疫要求1.考生应了解和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通过关注“四川疾控”和“成都发布”等公众号及时了解所在地和考场所在地的疫情动态,确保自己符合成都疫情防控要求。2.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完成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的申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和考场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3.面试当天应预留充足时间,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当日绿色“健康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风险城市旅居史证明,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4.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近距离接触和交流。5.面试期间,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考务人员报告,服从考务人员根据防疫有关规定、程序做相应处理。6.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面试:(1)健康码、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证明为“红码”或“黄码”的;(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3)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4)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7)考场所在疫情防控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资阳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9名,具体岗位要求及相关信息见职位表(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强;5.具有符合报考单位和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高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6.身心健康;7.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3.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因民事、经济等纠纷诉讼尚未解决的;9.曾在资阳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自行辞职不满半年的;10.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11.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截止时间和网址(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3月13日(2)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可通过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点此处。2.报名的具体程序(1)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按照网络提示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在辅警招聘栏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报时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报考单位和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3)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份,供笔试、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4)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3.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人员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二)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1.笔试(1)笔试科目:公安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果人员达不到1:3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故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顺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将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3.体能测试(1)男子体测四类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2)女子体测四类项目:800米跑,仰卧起坐,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试,时间由资阳市公安局确定后予以告知,体能测试参照《全国公安民警体能练兵手册》中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三)体检1.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同时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体检除身高和视力有特殊要求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人员还需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干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疾病。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四)政审:由市公安局负责政审。(五)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或资阳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六)签订合同:市公安局综合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相关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七)岗前培训:聘用人员入职前需参加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四、工资福利1.勤务岗位:转正后月平均收入为3300-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日免费就餐;2.试用期:按转正后工资的80%计发。五、纪律与监督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公告由资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详询资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李警官,电话:)。附件: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表资阳市公安局2023年3月6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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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批准,我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和范围招录对象为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纳入艰苦边远地区的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金口河区部分职位限乐山市常驻户口或生源地,其他职位面向全国。(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4.在职的公务员;5.现役军人;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7.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8.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9.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10.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共招录48名。招考单位及名额、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三、排序方式本次招考拉通排序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和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二)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9日上午8:00前登陆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次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可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工作日)17:00前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三)职位调整笔试报名人数(指缴费成功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的所有职位,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4日,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五、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一) 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二)加分项目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三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2.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3.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4.“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2月24日9:00-16:00期间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提交加分材料,不能委托他人代交材料。(三)笔试安排笔试定于2018年12月22日至2018年12月23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四)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公告于2019年1月下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五)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替。其中:1. 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 公安机关、监狱劳 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3.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4.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5.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复审。(六)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发给面试通知书(温馨提示:面试、体检等阶段需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妥善保管)。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日至4日。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七)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八)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面试和体能测评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六、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二)考察考察由市公安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考察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七、录用审批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八、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九、考生注意事项(一)本次招考从网络报名到考察录用,所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如因考生没有及时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复审、考察等阶段,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二)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考录。凡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出现的培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十、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乐山市公安局 、 ;乐山市人社局 。附件: 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乐山夹江县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优秀人才引进公告【3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18: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推动夹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夹江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素质优秀人才。本次人才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温馨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相关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夹江新闻网()予以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招聘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同时,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夹江县疫情防控政策,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等后续应聘环节。 二、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引进3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的条件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引进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 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夹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进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18:00前(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汇总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电子版); (2)《夹江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非个人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夹江县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参加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 窗体底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收件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综合会议室(夹江县漹城街道兴隆街38号) (2)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两张和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招聘单位根据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窗体底端 (三)考核方式 1.本次人才引进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本次面试测评要素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核结果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夹江新闻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进入体检。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同分者,由招聘单位根据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学历层次高低、是否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五)复检及递补体检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夹江新闻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夹江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的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岗位聘用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根据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聘用至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可分别聘用至七级、八级管理职员等级。 (三)政策待遇 此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考核合格转正定级后工资高定1级薪级;5年内在夹江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其中,985、211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青衣菁英”人才管理,享受安家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按照发放总额分5年平均发放。具体事项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夹江县纪委监委) 七、本公告由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其他事项 1、此次引进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夹江新闻网()发布,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夹江新闻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引才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一览表》(附件1)。 咨询电话:(县委人才办) 年夹江县事业单位优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条件一览表 2.夹江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四川人事考试网戒毒辅警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现将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面试安排公布如下:一、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查询。二、考生对缺考、不合格等特殊情况及需要成绩复核的,请与报考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三、面试安排(一)时间2022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08:00开始查验资格复审材料进入候考室,09:00开始面试。08:5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放弃。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致使面试时间延期,将通过“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及时发布通知,请报名成功的考生随时关注。(二)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成都校区(双流区黄水镇云岭路36号)四、注意事项(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3倍(四舍五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二)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3.考生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复审材料包括:①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⑤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⑦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五、防疫要求1.考生应了解和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通过关注“四川疾控”和“成都发布”等公众号及时了解所在地和考场所在地的疫情动态,确保自己符合成都疫情防控要求。2.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完成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的申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和考场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3.面试当天应预留充足时间,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当日绿色“健康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风险城市旅居史证明,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4.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近距离接触和交流。5.面试期间,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考务人员报告,服从考务人员根据防疫有关规定、程序做相应处理。6.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面试:(1)健康码、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证明为“红码”或“黄码”的;(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3)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4)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7)考场所在疫情防控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警务辅助人员待遇好。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按《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