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潍坊人事考试工作
事关潍坊人事考试工作
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
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虞河路与北宫街交叉路口以东100米路南;公交线路:市内乘坐5路、7路、环32路公交车到北宫街虞河路口站下车;业务电话:人事考试报名、教材:8221892;证书业务:8053687;职业技能鉴定:8253076。
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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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人事考试工作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从火车站可以坐5路车:公交线路:5路,全程约公里1、从潍坊站步行约410米,到达火车站2、乘坐5路,经过12站, 到达东郊宾馆站3、步行约120米,到达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总结最近几年的招聘来看,招聘中对于户籍户口的要求越来越宽,预计2016年的招聘也不会对户籍和户口有要求,只要符合岗位的条件都可以报名。
只有个别岗位要求户籍。 根据公告如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三)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四)报考人员没有特别注明的不受户籍限制。(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山东省或潍坊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其中,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仅限在本县市区、开发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本县市区、开发区户籍(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符合潍坊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潍坊市市直的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符合潍坊市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仅限符合本县市区、开发区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2014、2015年退役的)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民政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三、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1. 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 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3. 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街新华路交叉路口南100米路东)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二)资格审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户籍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对于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四、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1. 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岗位性质:A)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山东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岗位性质:B)、药学(岗位性质:C)、检验(岗位性质:D)、中医(岗位性质:E)、护理(岗位性质:F)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岗位性质:G)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综合类:上午 9:00—11:30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2.面试由潍坊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部分教育类岗位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面试考务费为70元。五、考察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残疾人可报考岗位”的残疾人,体检时需提供相应残疾证明。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六、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精神,自2016年起,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潍坊事业单位考试无特别说明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网页链接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我省2012年及以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7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含外省选派的山东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县市区(开发区)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在当地服务或为当地户籍(生源)的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潍坊人事考试中心工作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从火车站可以坐5路车:公交线路:5路,全程约公里1、从潍坊站步行约410米,到达火车站2、乘坐5路,经过12站, 到达东郊宾馆站3、步行约120米,到达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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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人事考试集团工作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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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1、工作环境好。人事考试中心档案的工作有独立的办公室,有空调等基本设施,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2、福利待遇好。人事考试中心档案的工作工资在6000到8000元,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每月的饭补为300元,还有旅游卡,待遇丰厚。
潍坊人事考试中心工作电话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2楼(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
1、潍坊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8883769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2、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8586183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2楼西区(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
3、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8080682
地址:潍坊市东风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阳光大厦附楼)
4、潍坊市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 5076700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西500米建设银行二楼。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单位电话和地址:
1、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8205899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589号国际人才创业中心24楼(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2、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8102705、8102880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50米路东)
3、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8875263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16号(北宫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250米路西)
4、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8268869、8250136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5、潍坊市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办公室8091303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2楼西区(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
6、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8513292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7、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583353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8、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8589760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6号(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250米路东)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是:(0536)858--7820,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百度百科[引用时间2018-1-9]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是12333。
扩展资料: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国家、省拨付我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分配和市引进国外智力配套经费的预算编报、申请、发放,并监督实施;
负责审核、编报全市引进外国专家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
承办相关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来潍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引国外智力成果的示范和推广;
负责审核、编报、组织执行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四)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五)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六)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七)负责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备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587820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光大厦12楼(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 技师学院 8513255 潍坊市西环路99号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8102850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8875263 潍坊市新华路116号 劳动保障监察处 8513292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 人事考试(鉴定)中心 8263035 北宫东街266号-2(虞河路与北宫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留学回国办 8269379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8583353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 信息中心 8589760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四楼)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就业派遣、改派8263451毕业生档案查询、转递8238286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潍坊市东方路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窗口 毕业生就业报到、特困生登记、自主创业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资格推荐、用人单位网上开户、招聘信息审核发布:8080690/8080691 市行政审批大厅人社局窗口 8186023 潍坊市东风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东南角(移动公司北邻) 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5076701业务咨询:5076705/5076706 潍坊市东风街新华路交叉路口西南角龙泽名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