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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江人事考试网
想要查看浙江人事考试网上的个人信息,需要首先登录个人考试账户。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个人信息”即可查看自己的各项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手机号码等等。如果需要修改个人信息,可以在个人信息页面进行编辑和更改,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信息如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无法自行修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才能修改。在操作浙江人事考试网时,需要遵守网站规定,并保证自己的信息安全,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和财物损失。
一 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浙江省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 去中国公务员网办公室查询成绩,地址在立元大厦509室,工作人员服务很到位 这句话貌似中国公务员网很气派,呵呵,好象 *** 部门。做培训的话是不是有小道消息? 梦想中 二 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完名交完钱却显示待缴费 会不会是网站延迟没显示的问题 建议您换下浏览器刷新网页再看缴费结果哦 如果确定不是浏览器的问题 建议您电话咨询报考单位反映这个问题 看官方回复如何解决问题 三 《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10-2011年版) 1.人才大厦 2.学院路往党校方向路上的书店(据说) 3.淘宝 祝好运~ 四 浙江人要报考公务员,是去浙江人事考试网吗点击进入浙江人事考试网,然后呢怎么进行公务员考试报名 报考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您可登陆浙江人事考试从而进入报名入口,实现报名。目前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尚未开通,请您耐心等待。建议您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以便第一时间获取信息。 浙江公务员报考流程如下: 1、认真阅读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了解招考政策。 2、下载查看浙江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招考计划)、浙江公务员考试大纲,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3、注册及报名。 a.首先须以个人证件号等信息注册报名账号,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 b.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岗位,进行该岗位的报考,完成初次报考 4、资格初审。 5、查询并再次报名。 6、缴费确认。 五 浙江人事考试网上的造价工程师考试,它的证书是全国资质,还是浙江省资质的感谢!!! 全国资质。理由: (1)浙江人事考试网上的是全国资质。 (2)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的是浙江省资质。 六 中国人才卫生网的初级药师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初级药师(非执业药师)有什么区别 两个属于两个系统的,卫生人才网的是卫生系统的,人事考试网的是属于药监系统的,卫生系统的只能在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在药店没用,药监系统的那个只能在药店或者药企使用,在医院没用 七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怎么样 简介:浙江省抄人事考袭试办公室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05年6月被批准列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2007年12月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成立于1990年7月,是全省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承办和管理机构。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八 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今年一级建造师我已经网上报了名也审核通过了,但是我忘了交费,现在报名已结束。请问我 看看下面内容就明白——考试记得先看看考务文件! 时间 工作安排 5月11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6月3日至17日 网络报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时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7月6日) 6月16日至18日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6月25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办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 6月27日至7月6日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新考生和异地转入考生)网上交费 7月31日前 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试卷预订单 9月1日前 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考场数据 9月14日至18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9月19日至20日 考试 经国家相关机构确认后 公布考试成绩 九 浙江省人事网站上事业单位考试怎么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zjks)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应聘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的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在 “其他情况”栏目里完整、准确地填写残疾证号、类别、等级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信息。 十 考公务员。中国人事部网站(国家的) 和 人事考试网(浙江省的),官方地址多少 //chinagwy/ 这是国家公务员网,你在网页的上方可以看见各个省的,点浙江省就行!! 招的内岗位容跟报名开始一起出来,你要是考国家的,这两天就天天上我给你的网址就行,报名时间上面会通知!至于说浙江的,每个省时间都不一样,你点击浙江的看看,就知道了,去年浙江是2007年11月5日至12日开始报名,2007年12月30日考试,这些都可以在我给你的网址上查得到! 报名是在网上,交费也是在网上,通过网上银行!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05年6月被批准列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2007年12月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成立于1990年7月,是全省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承办和管理机构。
浙江省人事浙江省人事考试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电话:0571-88396764
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承办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社会化(委托命题)考试。
扩展资料:
浙江省其他人事办公室电话: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
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厅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三、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电? ? 话:
大厅电话:0571-88394292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1.全省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及英语口、笔译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2.全省电子政(商)务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3.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4.省直单位转业军官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5.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6.公务员专项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人事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查询人事考试院相关信息得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浙江省人事考试院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机构。主要职责承办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社会化(委托命题)考试。
1. 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入个人中心,在“考试报名”页面,就可以查看到个人信息。2. 个人信息页面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明、照片等内容,可以进行查看和修改。3. 如果在查看个人信息时遇到困难,可以联系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客服人员,寻求帮助。
浙江省浙人事考试网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建〔2019〕5号)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4月1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下午:2:00-4: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2016年3月1日前取得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的;
3.具有经济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截止当前最新的专业评估院校名单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已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中一门的,报考级别为“考全科”,非“免考一门”。
(五)报考条件中涉及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报考条件咨询电话:、88055530(建筑与安装专业)、(交通运输专业)、(水利专业)。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2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
报考条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3月7日至3月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报名系统中做出真实性后,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2.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4月12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处理。注意“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
(二)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专业、级别、考区、报名点)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如属报名人员传错、填错或选错以上信息,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成绩及合格证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2.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报名点”必须是在我省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及合格证明使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长三角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在成绩有效期内,如有公共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合格成绩的,可以改报考专业。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合格成绩的,不得改报专业。
4.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使用支付宝直接完成网上考试费交费。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生交费,以免错交费或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每人每科55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所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六、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社保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分别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免费下载。
基础理论使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21年版),专业实务分别使用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2019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2022版),交通运输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及各专业其他参考资料明细详见附件1。
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开卷考试(推荐资料见附件1),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闭卷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我和存储功能)、削笔刀、钟表(无声、无收发和拍摄存储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区域内用规定的笔具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答错位置和损坏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0分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请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八、成绩公布和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考试成绩经省考试主管部门核准,以及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并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相关考生可从“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和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
具体申请注册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九、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2)。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规模大、考点多、涉及面广,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附件:1.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参考书目及资料
一、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
1.《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19版)
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5.《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
6.《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7.《定额交底资料》(2018版)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9.《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10.《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版)》浙江省补充规定
12.《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勘误》(2019版)
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勘误》
1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勘误》
1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浙建站定〔2019〕77号)
1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浙建站计〔2020〕11号)
17.《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浙建站计〔2021〕4号)
18.《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
19.《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5号)
20.《关于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8号)
二、交通运输专业
(一)教材(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
1.《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公路篇(2021年版)
2.《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公路篇(2021年版)
3.《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水运篇(2019年版)
4.《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运篇(2019年版)
5.《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修订内容汇编》水运篇(2019年版)
(二)定额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发布)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
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含上下册)
4.《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含上下册)
5.《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
6.《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
7.《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本次考试不涉及沿海港口及疏浚工程)
8.《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5-1—2019)(含上下册)
9.《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5-2—2019)
10.《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T277—2019)
以上书籍均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网上购书)
三、水利专业
(一)定额标准
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
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上下册)
3.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
4.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
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年)
6.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7.浙江省水利工程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二)教材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2022版)(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写)
备注:以上是推荐给考生开卷考试使用的参考书目和资料,考生认为有需要的还可另带参考书和资料(包括复印和手抄资料),但仅供自用,不得互借。涉嫌作弊的资料,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考试工作计划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改进和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根据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以及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考计划
根据全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2015年计划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选调生村官200名(详见附件)。
二、选调招考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选调生村官的专业为法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六个基层一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学科门类范围。
三、选调招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名时是中共党员或者中共预备党员;
(五)担任过学生干部;
(六)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年龄要求18至24周岁(1990年1月4日至1997年1月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8至27周岁 (1987年1月4日至1997年1月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84年1月4日至1997年1月4日期间出生);
(七)身体健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四、选调招考办法
(一)报名及缴费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 2015年1月4日9时—1月15日16时 。
网址:(浙江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015年1月5日9时—1月15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和超过1:20比例的职位。每2小时系统自动更新数据。报考人员(含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根据实际,更改报考职位。
2、资格初审
时间: 2015年1月5日9时—1月16日16时 。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3、缴费确认
时间: 2015年1月15日16时—1月18日24时 。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可酌情核 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下载并打印《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时间: 2015年1月28日9时—1月30日24时 。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下载打印《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5年1月31日 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地点:北京市、杭州市(考生报名时选择)。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在各招考职位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考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 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及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 件。因学校原因或者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各市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五、安排使用
(一)选调生村官在所报考县(市、区)范围内统一调配,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
(二)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后,下派到村担任大学生村官3年,期间不得借用到乡镇及以上机关工作。试用1年期满后,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担任村官期间,同时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
(三)选调生村官担任大学生村官满3年后,回所在乡镇(街道)工作,保留选调生身份。能力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适合做基层领导工作,经考核表现优秀的,按照公务员职务晋升有关规定,及时提拔到乡科级领导岗位。
(四)浙江省省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时,视情划出一定比例面向选调生。市、县党政机关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五)各地各单位有计划地对工作满3年的选调生村官进行多岗位交流锻炼,既可安排从事党务工作,也可安排从事经济和社会管理等工作。担任乡科级职务的选调生村官,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跨县(市、区)交流。
浙江人事考试网的个人信息可以在网站上的个人中心里查看。这是因为在网站上进行报名、考试等活动时,需要录入个人信息,这些信息都被保存在个人中心中,方便考生查看和管理。同时,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也得到了保障,只有考生自己才能访问和修改自己的信息。
浙江省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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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2月7日0时— 2月12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月10日0时—2月12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2日17时—2月15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月16日0时—2月19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月21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月16日0时—2月24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详情请参考: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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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省考成绩查询入口将由浙江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评分后的成绩上传到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后开通。每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的工作计划是在笔试后立即实施评分计划。阅卷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因此,一些考生想知道如何查询他们的考试排名。下面高顿公考小编带大家来看看吧。
浙江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一般在什么时候
浙江公务员的考试成绩一般可以在浙江公务员笔试后20-30天左右查询。根据历年浙江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笔试时间为12月,次年1月公布笔试成绩;2022年笔试将于7月举行,笔试结果公布时间尚未确定。但是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
怎么查询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
打开电脑浏览器,进入百度搜索“浙江省人事考试网”。在搜索结果中,必须在后面找到“官方网站”一词,通常是在第一个位置,然后单击。进入主页后,单击"分数查询“。然后找到公务员考试结果的排名查询条目,点击进入。输入您的个人信息后,您将有一个关于您申请的职位的信息列表,如排名、分数、申请人、职位等。
根据《浙江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职位查询网可在以下平台查询《浙江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的相关信息:
1.浙江省人事考试网;
2.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网;
3.浙江省人力资源保障厅
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由出来后,这并不意味着当你达到笔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时,你就可以参加面试。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是“该职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必须在规定的比例排名范围内”,即笔试成绩按照职位表的面试比例由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面试候选人。
浙江公务员考试只是一个检验自己的检查站。当我们看到与他人的差距时,请不要失望。考试结束后,您可以回顾您的复习过程,找出问题并进一步解决,然后继续完善。
各位小伙伴们如果还有其他公考类问题都可以来高顿公考搜索查询,我们给大家提供了关于浙江公务员考试全方位的考试资讯。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浙江省公务员的信息,欢迎你关注高顿公考网!点击领取省考资料
报考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您可登陆浙江人事考试从而进入报名入口,实现报名。目前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尚未开通,请您耐心等待。建议您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以便第一时间获取信息。浙江公务员报考流程如下:1、认真阅读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了解招考政策。2、下载查看浙江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招考计划)、浙江公务员考试大纲,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3、注册及报名。a.首先须以个人证件号等信息注册报名账号,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b.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岗位,进行该岗位的报考,完成初次报考4、资格初审。5、查询并再次报名。6、缴费确认。
浙江省考试院和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112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兰溪人才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金华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综合执法部分职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兰溪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省招考公告中明确的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乡镇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金华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5、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综合执法、市场、文化、农业、生态环境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兰溪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金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兰溪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金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兰溪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递补须在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考职位人员录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不再递补。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兰溪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兰溪市政策咨询电话:。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十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五)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招录计划 2021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758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71名;县(市、区)级机关单位555名;乡镇(街道)机关13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0年12月9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中国杭州() 西湖先锋网() 杭州人才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杭州市各级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杭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0年12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户籍、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 2、区、县(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具有杭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2)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要求具有杭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2)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职位1”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过渡期村级班子中履行村“两委”工作职责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 5、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杭州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5、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6、除专业技术类职位和特殊职位外,报考市级机关单位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1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以上有关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招考条件,适用于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9日17时。 网址:(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2月15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2月20日9时—12月2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1月17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2”),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等部门的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5:30—17:30。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在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计划在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3、专业技术类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和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个项目总分低于180分的不具有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市级招录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面试由招录机关报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面试阶段加试专业测试的,面试总成绩按照职位备注中明确的比例合成。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x40%+面试分数(百分制)x60%。 各招录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市级机关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机关单位实施;区、县(市)及以下机关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考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采用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录用审批文件签发前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批准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本人放弃录用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录用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20年12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0年12月2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职位表中查询。政策咨询电话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