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人事考试网
兴安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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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江西省2018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招考时间安排为:3月20日至29日网上报名,4月21日公共科目笔试,6月份面试。考生从3月15日开始,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网站查看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等详细招考信息。延伸阅读: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岗位表查询下载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省考2018什么时候报名在哪报名?江西公考时间安排江西人事考试网:2018江西省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省考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报考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南昌考区参加考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兴安县人事考试
驾车路线:全程约公里
起点:呼伦贝尔市
1.从起点向正南方向出发,沿阿里河路行驶40米,左转进入胜利大街
2.沿胜利大街行驶800米,直行进入机场大街
3.沿机场大街行驶公里,直行进入机场大街
4.沿机场大街行驶430米,在第2个出口,直行进入海拉尔机场高速
5.沿海拉尔机场高速行驶公里,朝收费站/G10方向,直行进入海拉尔机场高速
6.沿海拉尔机场高速行驶公里,直行进入绥满高速
7.沿绥满高速行驶公里,在牙克石西/G301出口,稍向右转进入牙克石西立交桥
8.沿牙克石西立交桥行驶公里,直行
9.行驶240米,直行进入绥满线
10.沿绥满线行驶公里,朝牙克石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兴安西街
11.沿兴安西街行驶公里,直行进入兴安中街
12.沿兴安中街行驶公里,过右侧的家乐福蛋糕世界约60米后,直行进入兴安东街
13.沿兴安东街行驶350米,右转进入翠杨南路
14.沿翠杨南路行驶160米,右转进入胜利东街
15.沿胜利东街行驶23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牙克石市人事考试中...
没有例外情况的话一般都是5月份08年是提前考的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74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8日、4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盟党政综合大楼一楼东北角(原盟人才服务局服务大厅)。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6)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方案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计划表.xlsx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桂林兴安县人事考试网
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15年7月15日10时起报考人员可登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记入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及四城区(含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区(含临桂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县、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特殊岗位需要调整入围分数线的,需在2015年7月16日12:00以前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砖题库提供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用砖题库App随时随地做题,一点一滴进步。
没有例外情况的话一般都是5月份08年是提前考的
【 #教师招聘# 导语】2018年广西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1408人,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二、招聘岗位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572个,计划招聘教师1408名。市、县(区)招聘情况如下: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44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0名);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招聘4名;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校:招聘6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7名);桂林市秀峰区中小学校:招聘7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7名);桂林市七星区中小学校:招聘10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0名);桂林市叠彩区中小学校:招聘7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1名);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校:招聘3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6名);桂林市临桂区中小学校:招聘90名;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5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0名);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70名;桂林市灌阳县中小学校:招聘13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28名);桂林市资源县中小学校:招聘6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5名);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97名;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24名;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5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9名);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154名;桂林市荔浦县中小学校:招聘6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名);桂林市龙胜县中小学校:招聘55名;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4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中注明“无事业编制,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属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其余未注明的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政策说明:根据桂林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在聘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三、招聘的基本条件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二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三对应聘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应聘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应聘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四具备应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五退役士兵和军嫂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七其他: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8年3月31日为界。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书面报市教育局核准。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4)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5) 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四、招聘程序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 “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一发布招聘信息(4月10日)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同时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在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主页以及相关媒体上发布。桂林市通过桂林市教育局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桂林教育微信和各县(区)教育局网发布。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4月12—24日)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1.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要一致。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市、县(区)教育局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4月16日报名的必须4月17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的处理。招聘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审查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7:30。特别提示应聘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进行核对。3.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含报考应聘有免笔试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笔试筛选要求按先交后退处理)应于4月18日17:30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为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桂林市招生考试院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应于4月24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4.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方法及时间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自行备好以用于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5日8:00—5月11日24:00。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市招生考试院)。5.开考比例除乡镇及以下招聘岗位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局书面函告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三笔试(5月12日)1.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2.笔试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4.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5月31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四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8年6月10日在桂林教育局网公告栏上公布。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公告。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笔试结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对进入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局对进入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无误后的人员才能进入面试。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份(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应聘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在面试前提供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才具备聘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应聘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五面试(6月30前)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2.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县(区)中小学教师面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面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在桂林教育局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各县(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具体面试方式按照《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方式进行。4.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应聘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六考核(7月20日前)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职位总成绩并列第一的应聘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属于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公告)。2.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七体检(7月31日前)1.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2.体检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准,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八公示、聘用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九公布招聘结果(2018年8月上旬)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地市,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复征志愿和补充招聘。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可继续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各县(区)自行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1.补充招聘条件。⑴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应聘人员(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⑵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⑶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2.补充招聘时间节点。⑴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7日。⑵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⑶资格审查时间:8月13日前。(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⑷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根据补充公告完成。3.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可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向市教育局申请二次补充招聘,在市教育局、人社局批准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本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一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应聘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桂林市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组成的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七、其他事项一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桂林市教育局象山区教育局秀峰区教育局七星区教育局叠彩区教育局雁山区教育局临桂区教育局,5592532阳朔县教育局,8886821灵川县教育局兴安县教育局灌阳县教育局资源县教育局永福县教育局平乐县教育局荔浦县教育局龙胜县教育局恭城县教育局全州县教育局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八、本公告相关链接网站桂林市教育局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桂林教育微信。附件:1.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2.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版).xls 4. 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6.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xlsx 桂林市教育局2018年4月10日
兴安县人事考试信息网
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
01公告查询网站
2022年兴安盟事业编公告可以通过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当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进行查看,兴安盟盟直一般一年发布一次招聘公告,时间多为每年的7月初左右。除了比较大型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也有一些小型的不定期发布,如果有报考的想法,那么可以关注以上网站的公告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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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报考相关拓展
2022年兴安盟事业编招聘考试流程为: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具体来说:
盟直事业单位报名的时间是,报考人员需要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报名的网站是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有没有通过招考单位的资格初审,如果没有通过资格初审,则应完善报考信息或调整报考职位,可在报名日期内改报其他职位;如果已经通过了资格初审,那么就无法再改报其他的职位,也不可以再修改个人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该在报名日期内缴纳的报考费,如果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那么是不需要缴纳报考费用的,但是需要先缴费,然后再进行退费。
2022年兴安盟事业编公告
广西兴安县人事考试网
【 #教师招聘# 导语】2018年广西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1408人,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二、招聘岗位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572个,计划招聘教师1408名。市、县(区)招聘情况如下: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44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0名);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招聘4名;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校:招聘6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7名);桂林市秀峰区中小学校:招聘7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7名);桂林市七星区中小学校:招聘10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0名);桂林市叠彩区中小学校:招聘7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1名);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校:招聘3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6名);桂林市临桂区中小学校:招聘90名;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5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0名);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70名;桂林市灌阳县中小学校:招聘13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28名);桂林市资源县中小学校:招聘6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5名);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97名;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24名;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5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9名);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154名;桂林市荔浦县中小学校:招聘6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名);桂林市龙胜县中小学校:招聘55名;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4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中注明“无事业编制,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属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其余未注明的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政策说明:根据桂林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在聘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三、招聘的基本条件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二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三对应聘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应聘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应聘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四具备应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五退役士兵和军嫂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七其他: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8年3月31日为界。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书面报市教育局核准。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4)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5) 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四、招聘程序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 “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一发布招聘信息(4月10日)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同时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在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主页以及相关媒体上发布。桂林市通过桂林市教育局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桂林教育微信和各县(区)教育局网发布。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4月12—24日)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1.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要一致。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市、县(区)教育局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4月16日报名的必须4月17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的处理。招聘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审查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7:30。特别提示应聘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进行核对。3.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含报考应聘有免笔试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笔试筛选要求按先交后退处理)应于4月18日17:30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为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桂林市招生考试院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应于4月24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4.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方法及时间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自行备好以用于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5日8:00—5月11日24:00。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市招生考试院)。5.开考比例除乡镇及以下招聘岗位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局书面函告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三笔试(5月12日)1.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2.笔试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4.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5月31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四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8年6月10日在桂林教育局网公告栏上公布。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公告。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笔试结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对进入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局对进入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无误后的人员才能进入面试。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份(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应聘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在面试前提供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才具备聘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应聘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五面试(6月30前)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2.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县(区)中小学教师面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面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在桂林教育局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各县(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具体面试方式按照《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方式进行。4.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应聘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六考核(7月20日前)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职位总成绩并列第一的应聘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属于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公告)。2.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七体检(7月31日前)1.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2.体检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准,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八公示、聘用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九公布招聘结果(2018年8月上旬)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地市,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复征志愿和补充招聘。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可继续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各县(区)自行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1.补充招聘条件。⑴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应聘人员(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⑵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⑶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2.补充招聘时间节点。⑴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7日。⑵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⑶资格审查时间:8月13日前。(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⑷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根据补充公告完成。3.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可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向市教育局申请二次补充招聘,在市教育局、人社局批准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本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一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应聘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桂林市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组成的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七、其他事项一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桂林市教育局象山区教育局秀峰区教育局七星区教育局叠彩区教育局雁山区教育局临桂区教育局,5592532阳朔县教育局,8886821灵川县教育局兴安县教育局灌阳县教育局资源县教育局永福县教育局平乐县教育局荔浦县教育局龙胜县教育局恭城县教育局全州县教育局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八、本公告相关链接网站桂林市教育局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桂林教育微信。附件:1.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2.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版).xls 4. 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6.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xlsx 桂林市教育局2018年4月10日
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15年7月15日10时起报考人员可登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记入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及四城区(含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区(含临桂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县、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特殊岗位需要调整入围分数线的,需在2015年7月16日12:00以前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砖题库提供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用砖题库App随时随地做题,一点一滴进步。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户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8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4日至2003年8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4日至2003年8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4日至2003年8月4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兴安县康宁街57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两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同一招聘岗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视情况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直接考核岗位的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1的比例,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行政职务级别及任职年限分、专科进修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五)考核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直接面试人员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四条第(五)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直接考核人员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直接面试招聘岗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直接考核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6)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岗位报考,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本《公告》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
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
位人事管理股,;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