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信息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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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如下:
业务咨询电话:
、84237767
技术咨询电话:
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官方门户网站。
如何登陆报考平台:
地址栏中输入,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
点击左上角“网上报名”,打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友情提示:
1.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
2.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
4.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操作。
填写学历学位信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
(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3、注册成功,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跳转至登录页面。
2023年国考笔试于2022年12月16日正式重启,为此小编特意整理2023安排以及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希望能够给正在备考的你们带来一些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3国考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
考务咨询电话:(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8:30—17:00)
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2023年1月3日至1月8日,工作日8:30—2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22年12月16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8:30—17:00)
点击查看>>>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
(二)2023国考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以上便是“2023年国考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的全部内容。距离2023国考笔试仅剩两周的时间,希望正在备考的你们能够调整心态,安心备考。小编期待收到大家上岸的好消息。当然大家在备考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者疑惑的地方,欢迎随时点击右下角聊天框和我联系,也可以关注“公务员考试网”了解更多备考信息。祝愿大家2023国考顺利,圆满2023!
人事考试信息网的电话
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
天津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支付咨询:95516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支付咨询(易宝):4001-500-800
大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汇总考试咨询:12333或支付咨询:95516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0371-12333、、证书咨询电话:
海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深圳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考务咨询:技术咨询: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是:(缴费)/23447342(监督)。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厅领导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编制17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中心内设考务一部、考务二部、综合信息部、培训开发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省本级人事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考务工作计划、考务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负责全省人事考试系统信息化建设及公务员录用考试题库的维护与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资格(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国家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委托的各类考试服务项目及国际代理考试项目,面向社会开展各类社会化考试服务。
人事考试中心,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为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
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
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中国人事考试信息网电话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
天津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支付咨询:95516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支付咨询(易宝):4001-500-800
大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汇总考试咨询:12333或支付咨询:95516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0371-12333、、证书咨询电话:
海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深圳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考务咨询: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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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邮寄业务须知 中国邮政 EMS作为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在中国境内的第三方速递服务供应商,考生本人选择允许由 EMS邮寄证书,即同意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选择邮寄证书并认真阅读证书邮寄须知,遵守邮寄原则。若未遵守邮寄原则而造成证书遗失、损毁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本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邮寄证书(没有选择证书邮寄业务的,依旧以原发放方式执行)。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点击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首页“证书邮寄”后,便可以申请证书邮寄。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且详细准确地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与投递员当面开拆邮件验收证书品名、数量无误后签收,他人不得冒领,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由他人代领或代签而出现证书遗失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申请证书邮寄时间为证书发放通知之日起90个工作日,逾期未申请邮寄证书的可在周一或周三上午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2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委托中国邮政 EMS快递服务投递证书业务。证书邮寄费由考生自行支付。邮寄资费按照现行中国邮政速递资费标准执行(福建省内 12元/件,福建省外 20元/件)。证书于每周三邮寄,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正常工作的周三邮寄。EMS寄递时限、物流跟踪可于邮寄次日查询福建省考试中心网或者 EMS邮政官网“”、EMS官方微信“福建邮政 EMS”、EMS全国客服电话 11183。因收件人无法联系导致邮件无法投递,证书去向可咨询 (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节假日除外)。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负责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共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测绘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个小时。
《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含免试)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 2022年起,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2.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3. 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4. 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5.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时间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7月26日9∶00~8月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27日~8月4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2日~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 ) 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4. 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 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止到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2年11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12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一)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注册测绘师等四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事项的函》(苏价费函〔2010〕55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78元标准、主观题每人每科85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凭准考证到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
十一、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省直报名点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1.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咨询服务电话
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的电话
青海省公安机关2009年 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 一、考录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为切实加强我省藏区公安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公安警力,根据《青海省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细则(试行)》和《青海省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批准,现面向全省(本省生源或本省院校毕业生及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公开考录公安机关特警和基层派出所民警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9年公开招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男性身高限170CM以上,女性限身高160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眼视力以上),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的其他身体条件,并将体检项目和标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标准者,随时取消其资格。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公安特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基层派出所民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需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 2009年7月25日青海日报第3版)。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有关从优待警的决定精神,对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在报考全省公安机关职位且符合报考条件的,笔试总成绩照顾5分。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5日—8月7日 2、报名地点:报考各州公安机关职位的分别在各州人事局报名。 3、报名手续: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各1 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4、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3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面试及所占成绩比例 (一)笔试内容为:申论(占笔试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 (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四、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素质测评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及测评实施规则组织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分为25周岁(含)以下组和25周岁以上组,凡2009年7月25日未满26周岁的人员一律视为25周岁。测评内容为:男、女4X10米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每项占体能测试总成绩的25%,体能素质测评各项低于最低评分标准的一律按0分计算。体能测评合计达不到60分的,予以淘汰。不足部分每个职位最多依次递补1人。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照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不足部分按该职位的录用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的具体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录用及录用后的待遇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按照公务员对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规定参加初任培训,培训期满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参加下一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根据确定的职务的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不合格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九、监督 招考工作由公安部进行督考,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 省纪委: 省监察厅: 省公安厅纪委: 省人事考试中心: 省公安厅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青海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青海省公安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记过以上(大学期间)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它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承 诺 书 本人自愿报考___________职位。现,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身体条件和政审条件。若在今后检查中发现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身体条件和政审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将于6月11、12日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及防控要求,现就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即日起开始体温检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每日申领“信康码”。微信搜索并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打开页面底部“信康码”→打开“我的信康码”模块,按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即可。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要及时主动向我中心进行报备: 1.考前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考生。 2.考前14日内所有省外来(返)青考生。 3.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报备电话:(工作时间接听) 二、省外来(返)青考生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知要求,省外来(返)青人员须按要求报备、隔离、核酸检测和查验健康信息。 (一)所有省外来(返)青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于抵青前24小时进行在线报备。微信搜索并关注“健康青海”公众号→打开页面底部“健康卡服务平台”→打开“来青返青报备”模块→选择“来青人员”或“返青人员”模块,按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确定”提交即可。 (二)疫情高发地区来(返)青人员抵青后,由“两站一场”、交通隘口工作专班实施闭环转运,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1次)。 (四)行程码带“*”号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州、盟)旅居史人员,实施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第1、3、5天各1次,首次在入青第一落地点免费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所有来(返)青人员,抵青后须在“两站一场”、省际交通隘口进行“双码”联查、测温、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查验,并严格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首次在入青第一落地点免费检测,第3天就近再检测一次)。 (六)所有省外来(返)青人员,须在抵青前24小时内进行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省内返青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本人所在单位报备,省外来青人员向目的地坐在社区(村)或入住宾馆酒店及接待单位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进行报备。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建议广大考生提前来(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考生进行在线报备或申领“信康码”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因谎报、瞒报等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48小时是指采样时间至首考时间,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还须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核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 2.“一码一卡一报告”:考试当天本人“信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生首场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须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 相关材料不齐全或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或“一码一卡”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五、考试当天考生须在考场签订疫情防控书,各考生需疫情防控相关事项,仔细阅读书内容后签字。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均按当前最新政策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政策也将相应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省外返青疫情防控在线报备 西宁市疫情防控报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