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事考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事考试
1、保监会134号文件内容如下:
134号文规定:通知发布后,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遵守通知要求执行,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在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由于该文件对包括年金、万能险、重大疾病保险在内的众多险种做出了细致的要求与规定,旨在规避行业风险、提高经营水准、构建严密的保险监管体系,134号文被业内普遍认为是近两年来保险业内影响力最大、关注度最高的一份监管文件。
134号文,特别对市场上现有的保险产品提高了要求,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将对整个产业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对于那些有可能危害消费者利益与高风险运行的产品,等同于“最后通牒”的作用。
134号文要求: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费的20%。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调查本地市场后了解到,这个要求旨在降低险企的经营风险,有可能延后和限制领取年金的时间和比例限额。
134号文还特别提到: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部分广州保险从业者告诉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万能险从去年起已经成为监管机构大力整顿的对象,134号文承接去年的监管思路,对短期万能险采取了严格监管和限制。
除了对产品提出了细致要求,134号文的追责机制也更加细化。明确提出:“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
记者了解到,134号文自发布至今已经超过了4个月,保险企业、投资者以及广大投保人已有充分时间消化与理解该文件的精神,从而调整自身的经营与投保策略。部分保险类企业也确实对已有产品进行了各种类型的调整,以求应对竞争、应对市场需求。
为《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简称134号文件)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被称作史上最严新规的保险监管文件一经颁布就引发保险市场的热议。
2017年5月保监会颁布的134号文件是保监会弥补监管短板的重要举措,要求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要回归保险本源,关注消费者的风险保障需求,让更多保障高、有特色的产品上市,让不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退出市场。134号文件具体内容可以简单概况为“三项原则、四项鼓励、七项注意”。
扩展资料:
保监会13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规定:
1、保险公司开发的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身故风险的保障规划,并不断提高此类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
2、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在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费率厘定时,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
3、保险公司开发的长期年金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并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持续的生存金、养老金领取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保监局-广西保监局保险消费提示〔2017〕第3号——关于正确解读保监会134号文件的消费提示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1年年底。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1.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2.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考试时间 1.高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2.初中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三)答题要求 1.高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2.初中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对于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考场提供草稿纸备用。 3.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4.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考场设置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考试、初中级考试)在省直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市)组织考试;选择各市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1.高级考试 2.初中级考试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不允许代为),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予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八)收费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文件的规定,高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科。 2.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的规定,初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科。 3.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21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履行告知书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考试考务工作要求将适时调整,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九、考务管理 略 十、其他事项 1.我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二部负责。 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3.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4月2日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抄报: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4月2日印发
为《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简称134号文件)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被称作史上最严新规的保险监管文件一经颁布就引发保险市场的热议。
2017年5月保监会颁布的134号文件是保监会弥补监管短板的重要举措,要求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要回归保险本源,关注消费者的风险保障需求,让更多保障高、有特色的产品上市,让不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退出市场。134号文件具体内容可以简单概况为“三项原则、四项鼓励、七项注意”。
扩展资料:
为做好新形势下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提高人身保险产品核心竞争力,防范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推进人身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保监会对人身保险产品实行事后备案和事后抽查管理。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人身保险产品,除明确要求需事前审批的外,均实行事后备案,即在产品销售之后的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中国保监会在收到保险公司产品备案材料后即反馈产品收文回执(备案材料清单表)。保险公司收到产品收文回执,仅代表相关备案材料报送齐全。中国保监会将根据监管职责,依法对已收到产品进行事后抽查。
二、中国保监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退出机制。中国保监会经抽查发现并认定保险公司备案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责令保险公司停止使用违规产品、公开披露产品停售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保监局-广西保监局保险消费提示〔2017〕
人事考试机构改革
四是紧密结合重庆特殊市情,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重庆市区域发展不平衡,区县情况差异很大,在改革试点中,将39个区县划分为三大经济发展区、四大工作板块,按三项共性指标和五项附加指标统一测算,将乡镇划分为一般乡镇、较大乡镇和特大乡镇,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合理确定乡镇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提供了依据。 在机构设置上,根据不同工作板块、不同类别乡镇、不同工作任务乡镇提出了不同要求。在三峡库区,根据移民工作繁重的实际,设置了移民工作办公室。特大乡镇和中心镇,增设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任务重的乡镇,设置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可与乡镇卫生院或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设置。特大乡镇、较大乡镇、一般乡镇原则上行政编制按40名、30名、20名左右,事业编制按45名、35名、20名左右核定,领导职数按9名、7名、5名配备。 五是配套推进相关改革,切实巩固税费改革成果。 首先,四项改革相互衔接。乡镇机构改革与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农村医疗卫生改革配套推进。在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全部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实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或中心小学管理片区教育制度。在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上,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推进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实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推进规范化建设,建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快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在财政管理体制上,进一步明晰县乡财政、事权,合理划分财政收支,规范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乡镇基本运转最低财力保障机制。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改革主要内容,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 其次,认真执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一条硬杠子,即市级财政支出不超过全市财力的25%,75%用于县、乡镇和村。财政支农资金逐年增加。保证市级教育经费与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增量70%以上用于农村。保证卫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增量70%以上用于农村。乡镇主要承担保证其政权正常运行和履行基本服务职能的相关支出,生产和建设性等项目支出主要由区县政府承担。明确乡镇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今后不再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用好“三奖一补”政策,积极化解乡镇债务,严格财政管理和预算约束,坚决制止新债发生。 六是采取有力措施,严守乡镇编制和人员只减不增“底线”。 首先,严格总量控制,实行透明管理。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收归市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区县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中重新核定乡镇编制,均要求控制在市下达给区县的总额之内。根据核定给各乡镇的编制数,乡镇人员对号入座,名单统一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推行实名制管理,上下台帐统一。通过采取《人员准调卡》、《人员编制卡》、《机构编制证》、《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管理办法,区县乡镇基本上做到机构性质清、人员编制清、实有人数清、经费渠道清,上下编制台帐吻合,乡镇一人一编一资一卡,人随编走,卡随人动,无编不建卡,无卡不拨经费,较好地消除了吃“空饷”现象。 四、其他相关材料 重庆忠县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中重视档案工作 重庆忠县县委办公室、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十分重视档案工作,明确指出:乡镇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组织、人事、编制、财政、档案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干部的任免、人员分流、经费及资产划转、档案移交等工作。 重庆市完成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 2007年5月以来,根据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统一部署,重庆市21个县级公安机关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深入发动,精心组织,稳妥推进,通过为期半年的扎实工作,按市局规定的时间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了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工作,机构、人员全部调整到位,各项公安工作运转正常。 通过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工作,整合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优化警力资源,重庆市已初步建立起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警令畅通,职能、机构、序列和称谓规范统一,职责、权限一致的县级公安机关组织机构。 重庆彭水县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林业机构建设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在机构改革中,针对林业生产、保护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加强林业机构建设,将原有的9个区林业站撤销,重新成立了39个乡(镇)林业站,县林业局公安科也扩充了编制,充实了警力。机构改革后,基层林业工作不但没有被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 彭水属集体林区县,地处三峡库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19万亩,有林地面积160万亩,森林覆盖率。1998年,该县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县。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各乡成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一些农业基层建设服务机构纳入中心管理,由中心统一行使农机、水电、畜牧等管理职能。但为了切实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该县作为贫困县,虽然财政十分拮据,仍决定将原9个区林业站撤销,各乡镇单独设立林业站,实现了全县39个乡镇乡乡有站,并且每个站落实2~4个财政编制,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还进一步强化了森林公安建设,给县林业局公安科增加10个编制,扩编至21人,并更名为森林公安局。 通过机构改革,该县完善壮大了基层林业管理机构,充实了人员,落实了经费,稳定了队伍,为满足新形势下林业生产建设的需要,切实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公开。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政事、事企分开和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合理配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符合团场文化类、城建类事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团场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改革的原则是:
(一)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
原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技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
(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调整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职工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团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
二、机构编制调整
根据《关于下发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一团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经济核算中心(统计调查中心)四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8名。
三、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确定
1、141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2人)
主任:1人
书记:1人
农业技术员:14人
林业站站长:1人
畜牧兽医站副站长:1人
畜牧兽医:4人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人)
书记、主任:1人
播音员:1人
记者:1人
编辑、技术员1人
技术员:2人
3、城镇管理服务中心(2人)
书记、主任:1人
工作人员:1人
4、经济核算中心(2人)
工作人员:2人
以上共纳编31人,其余编制暂空27人,待后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组织实施
团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四类”事业单位纳编人员的要求,经过遴选,初审并结合报名等情况确定拟选人员并报编委。根据编办的批复,经过公示后按照人事局的考试要求和时间,由团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组织考试,按编委的批复下达纳编名单。
机构改革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公告【2人】已发布,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19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我部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2020年11月19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1名、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或《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目录》或附件1确定条件的在职人员或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或《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一)宣传启动 2020年11月19日起,通过整合自媒体、高校资源等渠道,形成线上、线下传播矩阵,全方位、多 维度开展宣传;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向目标人群完成精准推送。可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等网站,详见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15日—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3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1号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大院二号楼323室)。注:前期通过邮箱、现场和电话等三种方式报名人员,有意向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现场资格确认。 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业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提供2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报名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不能参加现场报名。不能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的须电话联系,并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由招聘单位商报名人员确定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其他报名者,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参加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3月24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以面试成绩5:1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选(如面试少于5人,则一并进入笔试环节),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期间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执行。 (五)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经市委宣传部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人选。 (六)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事项说明 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泸州市对外宣传文化中心整合组建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故将《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招聘单位由“泸州市对外宣传文化中心”调整为“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其他条件与《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保持一致。 五、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六、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中共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1.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日
教育局是行政单位,局机关有少量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下面有多个直属的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理论上,教育局的行政编制在省考里出现,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在事业单位招考里出现,事业单位招考可能全省统一组织、可能地市组织,也有县区自己组织的时候,可以去各省市区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看。上面说的是理论上,多数省的公务员省考职位表上较少出现教育局的岗位,两方面原因,一是公务员编制确实少,局领导基本就占上了,较低可能再拿出来招录新人,都会适当留几个空着;二是下属单位人真的多,很多时候都是在混岗使用,或者从学校里借调人员,虽然近年来政策上不允许大规模借调了但也不是马上就能全部清理的,再加上机构改革等不确定因素,教育局的岗位出现在招考公告上的可能性还是偏小。具体可以查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咨询人社招考部门。
人事招聘考试结构性面试
事业单位面试可谓“千岗千面”,由于考试常由各招录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形式也相对灵活。但万变不离其宗常见的几种面试形式。 一、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特点特点:结构化面试是指针对要测评的内容实现进行精心设计,系统全面地列好拟提问题的清单,面试时严格按照事先准备好的问题提问,并根据应试者回答内容的适当性进行评价。简单说就是测评要素、面试试题、实施程序、评分标准、考官组成等都事先进行规范性设计的一种面试测评方法。考察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应变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等。画龙点睛:除了自信大方、流畅表达以外,优秀的作答内容往往规避了“机械”“死板”的作答内容。只有围绕题目所涉及的话题有针对性、有思考地作答,才是明智之举。 二、半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特点:半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构成要素中有的内容作统一的要求,有的内容则不作统一的规定。也就是在预先设计好的试题(结构化面试)的基础上,面试中主考官向应试者又提出一些随机性的试题。半结构化面试是介于非结构化面试和结构化面试之间的一种形式。考察能力: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画龙点睛:半结构化问题更倾向于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性,了解考生在能力性格、个性特点等方面是否满足岗位需求。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充分了解岗位特质,做好个人展示的准备,才能更加自如的应对考官追问。 三、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特点:无领导小组讨论,就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考生组成小组,在不指定领导者的情况下,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充分高效的讨论,对话题形成统一意见的一种测评方式。考察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倾听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等。画龙点睛:事业单位统考中各地区面试形式与各地区省考面试形式相同,以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为主,如文山、普洱、红河均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既要积极讨论发言,也要做到“旁观者清”,冷静倾听各方管代,才能带领小组成员高效完成本次讨论。
在事业单位面试中,结构化面试共分为五类题型,分别是组织管理类、应急应变类、综合分析类、人际沟通类还有自我认知类。如何答好这五类题型?这五类题型的答题思路又是什么呢?一、组织管理类组织管理类试题要求考生计划、组织一次活动,来考查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近年来这类试题的考查点越来越细化,注重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对于组织管理类的题型,总体的答题思路有三个:,要有始有终。这个思路是指在答这类题时,要注意按照事情发展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按照准备、组织、协调、控制、总结的步骤依次进行计划和安排。第二,要全面考虑,其中对人的安排是核心。在进行准备时,不仅要确定活动的形式和流程,还要将人、财、物、地、时等活动要素考虑到位。在此须牢牢把握,一定要把对人的安排放在首位。第三,要把自己放在活动情境中去考虑。组织管理类的题包含的类型很多,如接待、调查、会议、培训等等,各有各的特点,不能一概而论,在答题时要凸显该类活动的特点,杜绝套路化。同时,在组织管理类试题设问时,也有微观、中观、宏观之分,都要求考生在相同时间内答出,这就要求考生对答题的详略和侧重要有所区别,抓住重点、表现亮点。总体说来,考生必须从题目设问出发,把自己放在特定的活动情境中,具体来进行分析,做出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安排,这样才能避免模板化,取得高分数。二、应急应变类在回答这类试题时,一是要注意心理的稳定性,迅速分析情况,积极思考相应对策,提出恰当的措施。二是要注意身份定位,身临其境,将自己置身于题中设定的情境中。这类试题经常会设定身份,那么考生的答题立场就必须以新的身份为出发点,进入一个处理突发事件的模拟过程。三是要扩宽思维,多提对策。一个突发事情往往不止一个解决办法,考生应针对不同假设情况做出相应对策,并权衡利弊选择实施,最终将事件顺利解决。三、综合分析类对于综合分析类的问题,首先要进行定位。定位包括对题目中所反映的问题的性质进行定位和对与之相关的知识点进行定位。对性质的定位指的是判断题目中的现象是积极类的、消极类的还是辩证类的,对知识点进行定位是指迅速判断题目所反映的问题是属于政治、经济、文化、还是民生,是与我们党和政府的哪些大政方针相关,主要参考依据如十二五规划和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等。定位之后,要具体分析问题,分析问题的思维一定要发散,包括对问题所产生的原因、影响、对策等进行分析。综合分析题答题时要有三度,即广度、高度、深度,从事业单位的立场出发来考虑社会问题,多角度分析社会热点,从政府的高度出发来提出对策,解决问题。同时,在答题时要注意逻辑顺序要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而不是想到哪里说哪里,胡子眉毛一把抓。四、人际沟通类对于人际沟通类的题型,一个总体的思路就是遇到困难和挫折多在自己身上找问题,不从别人那里挑毛病。人际沟通类的考题按照题目中所设定的场景,考查考生处理与如下几类人群打交道的能力:,与自己上级之间的关系;第二,与自己同事之间的关系;第三,与自己亲人之间的关系;第四,与自己朋友之间的关系;第五,与自己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关于处理与自己上级之间的关系,主要思路是服从领导,尊重领导的;处理与同事之间的关系,要热心帮助同事,遇到矛盾要从大局出发,多忍让,不激化矛盾;处理与亲人之间的关系,要尽力做到事业家庭两不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处理与朋友之间的关系,原则性是位的,对于交友要谨慎;处理与自己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要热情有耐心,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五、自我认知类对自我认知与职位匹配类试题,有三种主要类型:类是直接提问类。直接提问类的问法有如下几种问法:“请你介绍一下你自己”、“请问你有那些优缺点”、“请问你为什么要报事业单位”等。对于直接提问类,要注意自己的答案一定要与事业单位的职位要求相匹配,要重点挖掘自己的优点,这些优点反映在自己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个性特点上,强调自己所具有的这些特点恰恰就是自己的这一职位所需要的。第二类是间接提问类,通过间接的提问来考查考生与职位之间的匹配性。比如“请问你的座右铭是什么”、“请问你最崇拜的人是谁”“请问你最喜欢的著作是什么”等等。要注意一定要挖掘自己所回答的内容符合所报职位的要求。第三类是压力型。通过给考生施加压力的提问来考查考生的应变能力。比如:“你的专业似乎和我们的要求有一定距离,请你谈谈你的看法。”对这类的题要保持冷静淡定,既要承认自己离理想状态还存在差距,又要尽量说服考官自己在所报考职位上具有的优势。
一、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亦称标准化面试,是一种对试题构成、测评要素、评分标准、时间控制、考官组成、实施程序和分数统计等各环节,事先按要求进行规范性设计的面试方法。
考官按照预先设定好的一套试题以问答方式同应试者当面交谈,根据应试者的言语、行为表现,对其相关能力和个性特征作出相应评价。那么,了解了结构化面试的概念了,结构化面试的流程又是什么呢?
二、结构化面试的流程
三、(一)面试报到抽签
考生一般需要提前10-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考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等相关证件。
之后,考生抽签确定分组和进场顺序,有的地 区是先抽分组签,再抽顺序签,有的地区是一次抽取确定分组和顺序,如:三(1),表示第三组第1个进场。个别地区,会事先安排好考生的考场号和进场顺序。
(二)候考
考生抽签完毕后进入候考区等待考试,考试未结束不许随便离开,有考场工作人员监督,上卫生间需要工作人员陪同。如排在下午考试,午饭也由工作人员送到候考室,防止泄题。
(三)进入考场
按照顺序,轮到某考生入场时,引导员将到候考室宣布:”请×××号考生入场”。考生随同引导员到达考场门口后自行进入考场。引导员不许直接叫考生名字,否则算严重违反考试纪律,一般引导员也只知道考生顺序编号。
(四)答题
考生进入考场后,直接走到考生席,站定后向考官问好,得到”请坐”的指令后,考生可以落座。落座后,考生一般需要报自己的考试顺序号,等考官宣布导入语后,考试开始。
要特别注意,考生不能自报姓名,如在考场内自报姓名,考生会被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中一般有题本和考官读题两种形式。考试时间一般是20-30分钟左右,题目一般是4-5道。
(五)退场
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后,主考官一般要问考生是否还有其他补充,考生此时一般回答无补充。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分数。
(六)公布成绩
记分员收集各考官对该名考生的评分表,核算分数。核算完毕,交给监督员审核,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后交给工作人员到候分室对考生宣布,也有的在候分室 张贴。有个别地区是考生当场等待分数公布后再离开考场,这种情况适用于招考人数比较少的情况,大部分地区实行候分室制度。另外,中央机关公务员部分单 位的面试分数一般不当场公布。
(七)面试结束
考生得到分数后一般被要求尽快离开候分室,不得逗留和随意走动。考生回家等待,网站将公布入围和体检名单。
三、结构化面试题型
结构化面试的题型分类有很多种,面对复杂又多样的面试题型,我们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理清思路,按专项种类划分,逐项备考。
面试这种通过面对面方式,去当众发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要语言流畅、内容饱满、言之有理、言之有物。备考面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中国科学院研究员时勘教授将结构化面试(Structured Interviewing)的概念定义为: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一共有7大题型,分别是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人际关系,计划组织,岗位匹配,结构化面试是围绕这些能力等去考察。这些题型都有答题技巧和方法,建议您系统学习掌握学简教育祝您成功上岸!
机构改革人事考试中心
1. 如何划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级别
7级专业技术水平最低的是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8-10级是中级职称的相应水平。
在这一层次上的具体提升,如从专业技术10到技术水平9的中间水平,取决于单位自身的人事制度。
你需要获得国家批准的职称证书(换句话说,一些单位本身)。
然后取一份证书,写一份申请书,单位同意,可以指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两类。
主要是专业技术的11-12级。中间体为8-10级。
高水平7,取得相应的职称证书后,可以将单位委派到相应的级别。
第一次聘任要有一定的等级,必须从最低的聘任开始,然后按照人事制度对单位进行晋升。
例如,如果你获得初级证书,雇主聘用你,你将享受专业12级待遇。
按单位规定服务三年后,可以晋升到11级。如果你不拿更高的头衔,你就完蛋了。
如果你有中级职称,那么约会是10,然后你可以升到9年级或8年级。
拓展资料
您好,中国公众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的职位类别有哪些?邮编如何划分?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岗位技能岗位三大类。根据岗位性质,分行业,行业的岗位职责,岗位条件,岗位职称,技术岗位和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职务。管理岗位分为10级,一级至十级员工。目前的部级,部级副职,职级,职级副,级副,级副,科级,科级,部门,人员,职员,办事员分别对应一至十级行政职务。
专业技能岗位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13个层次。其中:高级职位分为7级,一级至七级;中间职位分为3级,即八级至十级;初级职位分为3级,十一级至十三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职称包括1级至四级,副高级职级在五至七级。
工作技能岗位指的是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支持和服务的职责。技术和技术岗位包括技术岗位和一般岗位,其中技术岗位分为5个级别,一到五个级别。普通工作不分级。该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中级工和初级工依次对应一到五个层次的工作技能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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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称证的发证机关都有哪些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为了实现人力资源强国战略,为了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2008年,本届 *** 推行大部制,人事与劳动保障成为首选的一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应运而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
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3、各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西安职称改革办公室)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
(2)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部扩展阅读:
关于各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
2、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4、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有关管理工作。
5、负责提高专家待遇的审批工作。
6、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管理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西安职称改革办公室
3. 要凭中级职称,需要《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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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常州市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和常州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主要职能为: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我市吸引国外智力的政策拟定和载体建设,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专家项目审核、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协助省外国专家局做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专家证的证件办理等管理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承担中等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的审查和年检工作,协调外国专家与聘用单位争议的处理;负责外国专家在常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承担来常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承担海外人才的招聘和回国落户的服务工作,承担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B座7楼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九日(常州市人才市场成立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与常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常州市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合署办公),担负全市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负责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接收和派遣工作;负责人才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和代理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信息网络建设;负责人才招聘广告内容的审核;负责举办各类人才招聘活动;负责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负责办理人才流动手续;负责全市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工作;负责高级人才的评价推荐服务工作;负责人才派遣工作等。 内设综合部、财务部、市场招聘部、市场信息部、人事代理部、档案管理部、人才派遣部、人才推荐部、科教城分中心、代理人员党委办公室等十个部门,并投资成立了常州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常州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主要办公设施有:一楼设有服务大厅,实行“一门式”办公;三楼除办公区外,还设有“网站”、中心机房和会议室等;四楼为人才档案室和党员之家。多年来,人才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为人才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宗旨,秉持“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的理念,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是常州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目前考试中心已有可容纳二百人同时报名的报名大厅1个、多媒体考试机房2个、标准化考场20个、安全保密仓库2个、阶梯教室、报告厅和无领导小组面试室各1个,总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所有考场和报告厅均安装了摄像监控设施,达到了省人社厅对市级人事基地建设的要求。 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各类全国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外语、计算机)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及信息化培训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升级考核、选拔考试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上岗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各类社会化考试及人事考试命题服务工作。 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实施并指导全市劳动就业、失业管理服务事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培育市场就业机制,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建设;综合管理劳动力市场;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认定,组织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市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新办服务型、商贸型企业以及非正规就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开发就业岗位工作及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统筹管理城乡就业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待遇支付核定等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全市就业经费、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报表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本统筹地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介绍补贴的实施;负责全市出入境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和规定;负责企业养老保险的结算和支付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组织对用人单位进行缴费基数、参保人数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论证工作;负责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负责做好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处理和储存额推算工作;负责编制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负责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省级统筹的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各辖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的社会保险征缴信息系统并向地税部门提供社会保险征缴信息、户管信息等;负责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业务工作。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编制医疗保险的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给付,并建立基金预警报告制度;负责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监督检查其履行情况;负责审核、办理参保单位及人员的参保手续,并签发有关卡册;负责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并对相关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各辖市、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统筹管理工作。 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组织实施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结算、收缴、拨付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审批时进行缴费审核。 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承办同级 *** 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劳动监察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指导辖市、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 常州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常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12333: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受理相关投诉。 信息中心: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综合协调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设计工作,拟定系统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实现部、省、市三级信息联网以及社会保险、就业失业、劳动力市场等子系统的网络互联;负责市级数据库的建设及数据维护;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及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服务,局域网络和劳动保障网站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对基层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实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城乡初次就业劳动预备制培训及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员的就业培训等;配合做好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资质审核与检查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对参加就业训练的学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开展就业训练的教学研究,编写教材及培训资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常州市劳动保障培训中心 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指导、考务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职业(工种)的鉴定工作;建立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络和国家题库市级分库、试卷库;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负责考评员的考核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高级技能人才资源库;组织开展全市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考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以及社会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人员技能鉴定的自学考试工作;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的考评工作;建立各地区、行业(部门)鉴定所(站)备案制度;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年检和复评工作;对各行业(部门)鉴定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承担职业技能竞赛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市技术能手评选以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推荐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研究、技术和方法以及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开发相关职业(工种)鉴定的配套资料;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和管理工作。 负责劳动保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技工学校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业务培训;承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培训;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职业(工种)培训;承办城镇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城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承办劳务输出人员上岗前培训;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征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联合开展全市在职和后备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与培训;其它培训。 常州市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承担全市技工学校教学和教学业务管理研究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技工学校中心教研组的教研活动;审定我市各技工学校制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技工学校的辅助教材、习题册、教学参考资料;组织开展全市技工学校教学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质量督导;组织技工学校教研竞赛活动 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争议案件的事务性工作。 常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协助做好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事业性工作。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5. 怎么查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6. 事业单位技术岗中级如何定9级、8级
岗位设置后,如果任职时间满2年,可以晋升9级,满4年可以晋升8级,但这要看你的中级总人数,按照3:4:3的比例。
一、九级职员晋升八级职员的途径:
1.本科毕业直接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工龄满10年的;
2.专科毕业工龄满20年,并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5年的;
3.高中毕业工龄满30年,并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5年的。
以上三年情况都要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
二、需要看工作年限,以及单位上等级别数量而定的,对应关系如下,各等级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 正高级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
2. 副高级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3. 中级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4. 初级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 *** 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 *** 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五大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 *** 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向社会提供诸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有一个基本特征。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趋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但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在事业单位的经费中仍然占主导地位。
5、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部位和领域。其主体具有多元性,其规模具有宏大性。
7. 申报职称到底是在哪个部门
县区级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
8.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的区别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意思不同:
技术工人是指掌握一定技术的工人。技术工大多是毕业于技术类院校,掌握一门专门的技术。他们有的是农民工的一部分,但是待遇各方面会比以往的农民工有很大的改善。
管理人员是指在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其工作绩效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组织的成败兴衰。
专业技术人员,指依照国家人才法律法规,经过国家人事部门全国统考合格,并经国家主管部委注册备案,颁发注册执业证书,在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职责不同:
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责是从事工作的,管理人员的职责是是指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
3、来源不同:
管理人员的来源是外部招聘和内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来源主要是外部招聘,技术工人的来源是技术类院校和外部招聘。
9. 2012年常州市建筑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哪公示啊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目
10. 怎么获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1、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成现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人事考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 2、省份不同,具体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也会有些差异。有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也有的自收自支。
一、首先纠正个错误:目前没有“人事局”这个机构。2000年(这个时间记不大清了)国家行政机构改革,国家人社部与劳动部合并为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简称“国家人社部”)。随后省级行政机级构改革,人事厅与劳动厅合并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然后市、县级行政机级构改革,市、县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为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 二、考试中心与人社局部(厅、局)的区别二者是上下级关系人社部(厅、局)是上级机为了方便开展公务员考试、人事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从国家到地方都在人社部(厅、局)各级机关 下设立了考试中心,有的叫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开展官方的考试工作。考试中心是下级机关,是各级人社部(厅、局)直接领导的下级机关,专门负责各级各类国家级考试、省级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人事局是行政单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其人员编制是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考试中心是人事局下属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