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事考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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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人事考试职位

内江市人事考试职位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四川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充实政法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和名额 法官助理3名、司法行政人员(文秘)2名、司法行政人员(会计)1名。 二、报名范围 符合条件的内江市内各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设在内江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法官助理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并取得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二)司法行政人员(文秘)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三)司法行政人员(会计)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审计学,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所有职位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8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本院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6日—8月10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中午12:00)。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公告职位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本院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本院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中午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8月12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2年8月17日-19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报名缴费工作结束之后,司法行政人员(文秘)职位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适当缩减或取消开考职位)。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因已设置法律职业资格证或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2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 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2年8月下旬由本院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本院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若不足3:1比例,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本院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452号)7楼709室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与干部管权限部门审核,均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报考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本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内江人事考试中心与本院组织,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本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之比为:1。考察工作在本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本院。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并由本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 体检由本院负责组织,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不复检。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以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由本院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本院党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本院党组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本院对拟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任职培训 本院将对新考调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等,帮助新考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本院工作。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督察室及社会监督。 驻院纪检组电话:; 督察室监督电话:; 政治部咨询电话:。 六、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中共内江市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一)招聘岗位及名额:专职教师6名。(二)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二、考核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三、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强、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年龄35周岁及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具有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名首日未满41周岁);5.在编在职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四、考核招聘程序(一)发布信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和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官网()发布考核招聘信息。(二)报名1.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2.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资料传至指定邮箱(),标题统一使用“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聘+姓名”的形式规范填写。报名时所需资料:《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验证报告、职称证书等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在编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免冠两寸彩照电子档。(三)资格审查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对报考人员提交资料进行验证、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四)考核考核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考聘名额与报名通过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报考名额。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自行负责。(五)体检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工作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后又放弃的,不再递补。(六)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对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进行核实确认,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七)公示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问题反映不影响聘用的,经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八)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五、纪律和监督本次考聘工作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考聘的所有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六、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负责解释。监督举报电话:(康老师)。附件:1.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岗位条件表2.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内江人事考试网职位公告

一、考调岗位 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截至本次考调报名首日,年龄未满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 5.具有计算机类、自动化类、应用数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截至本次考调报名首日,具有计算机类、自动化类、应用数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并取得计算机类中级技术职称。 7.面试前应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总分100分制,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11)。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8:00—12月13日中午12:00)。 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填写《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提供的学历证明、报考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中级职称证书及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资料。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格式为jpg。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中午12:00。报考者应在资格初审结束前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考调人数需达到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4.缴费。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12月16日24:00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打印准考证。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截至时间为12月31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对考务日程(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进行调整,将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补充公告,敬请考生关注。 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按照岗位考调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面试对象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根据考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自行负责。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3.相关表彰文件、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在资格审查后将退还本人)。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面试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及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组织实施,按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考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考调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试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对拟考调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八)调入 试用期满合格,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防疫工作 本次考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请参考人员务必根据内江市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事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调工作调整的,将结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合理安排。 七、纪律和监督 1.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此次考调工作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 3.本公告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负责解释。 本公告可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凡与本次考调工作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该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大数据中心 2021年12月1日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四川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充实政法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和名额 法官助理3名、司法行政人员(文秘)2名、司法行政人员(会计)1名。 二、报名范围 符合条件的内江市内各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设在内江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法官助理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并取得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二)司法行政人员(文秘)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三)司法行政人员(会计)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审计学,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所有职位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8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本院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6日—8月10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中午12:00)。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公告职位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本院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本院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中午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8月12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2年8月17日-19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报名缴费工作结束之后,司法行政人员(文秘)职位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适当缩减或取消开考职位)。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因已设置法律职业资格证或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2比例开考,如参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 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2年8月下旬由本院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本院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若不足3:1比例,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本院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452号)7楼709室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与干部管权限部门审核,均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报考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本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内江人事考试中心与本院组织,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本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之比为:1。考察工作在本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本院。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并由本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 体检由本院负责组织,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不复检。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以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由本院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本院党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本院党组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本院对拟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任职培训 本院将对新考调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等,帮助新考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本院工作。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督察室及社会监督。 驻院纪检组电话:; 督察室监督电话:; 政治部咨询电话:。 六、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人事考试职位内容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课目考试。专业考试是视各岗位的需要而定,没有统一。面试有结构化面试,有些也会采用无领导小组,教师常采用说课形式。事业单位确切的考试内容,需要根据招考公告和所报职位的要求来确定。事业单位考试科目考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也有差异,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事业单位考试科目通常涉及以下几种类型: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是事业单位招考中出现的对考生综合知识进行考察的一门科目,其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从范围上看,考察知识面较广;从深度上看,考察难度不大。从区域角度上看,各省市考试内容略有不同,但政治和法律所占比重相对较大。行测事业单位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察内容涵盖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个别省份还包括写作方面的题目。这些题目重点考察考生对数量关系的理解与计算能力、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能力、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等等。申论事业单位申论是事业编制笔试科目,考察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体写作能力、时事政治运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其内容通常会就时事热点问题给出一段文字材料,应试者需要对文字材料进行阅读、分析,回答题目有关问题。在答题过程中,需使用规范的公文写作语言,条缕清晰的给出自己的观点。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是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根据自身业务方向、管理职能设置考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专业科目涵盖管理类、计算机类、审计财会类、医疗卫生类等专业知识。不同招录系统考试科目也不尽相同,卫生系统常见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等;教育系统常见考试内容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各学科专业知识等。面试事业单位面试题,多以考察考生表达、分析、决策、创新与应变等综合能力为主。从试题题型上分析,答题多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通常会有不定量的追加提问,此外,无领导小组讨论、材料分析题、漫画分析题等题型部分地区也会涉及。从试题内容上分析,答题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①自我认知类;②综合分析类;③计划组织类;④沟通协调类;⑤应急应变类等题型,总之,面试中语言表达能力、思考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这三项是考察重点。

一般的事业单位联考考试内容都是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事业单位分类考试)。

旺黔诚大树职教的2023年事业单位笔试教学、国考面试教学、省考面试教学、特岗和教招教学都在准备中,想要了解的同学可以踢小编。

公共考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职业能力测验》一般简称为《职测》。

专业科目是指不仅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而且还要进行专业课加试,如果所报考的岗位为特殊岗位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

普通事业单位招录一般都考《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一)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就是无论报考何种岗位,每个人都要考的科目。

公共考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职业能力测验》一般简称为《职测》。

1、《综合应用能力》考什么内容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写作题,与公务员考试的《申论》类似;尤其是综合应用能力(A类),常被称为“小申论”,题型、考察方式、作答方法与公务员考试申论是一样的,只是题量一般比公务员考试申论少一两道题。

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体写作能力、时事政治运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其内容通常会就时事热点问题(主要是AB类试卷),或者专业领域的某个问题(主要是CDE类试卷)给出相关的文字、图表材料,应试者需要对材料进行阅读、分析,回答题目有关问题。在答题过程中,需使用规范的写作语言,条缕清晰的给出自己的观点。

2、《职业能力测验》考什么内容

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职测,题型、考察方式与公务员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行测)基本上是一样的,由于事业单位并非政府行政机关,因此考试科目的名称去掉了“行政”二字。

事业单位考试中的《职业能力测验》与公务员考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只有“行政”二字之差,考试内容基本一样,考察内容涵盖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这些题目重点考察考生对数量关系的理解与计算能力、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能力、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能力等。

事业单位考试的职测科目与公务员考试的行测有所区别的地方在于:(1)BCDE类的职测,根据岗位分类考试的特点,有少量特殊题型,这在公务员考试行测中没有;(2)职测与行测的相同题型,前者要比后者的命题简单一点。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是指不仅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而且还要进行专业课加试,如果所报考的岗位为特殊岗位(比如法律、会计、医师等相关职位),招考单位一般会在职位表中注明是否需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但并不是所有岗位都需要专业科目考试,具体要看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中招考单位的要求。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般都有“专业要求和限制”,要求考生毕业于某某专业(以毕业证书载明为准),因此专业科目要考察的专业知识通常来说都是考生已经学习过的本专业知识内容,一般不需要花费过多精力重新复习备考。而且考生通常都是在招聘公告和职位表发布之前就提前备考的,由于尚且不知道会报考什么岗位,因此专业科目备考可以暂时放下,全身心精力备考公共科目,待招聘公告和职位表发布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岗位对考试科目的要求来进行重点备考突破。

二、分类考试划分为五类

(一)A类:综合管理类

适用岗位:

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

考试公共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A类),与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基本相同。

《职业能力测验》(A类),与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基本相同。

(二)B类:社会科学专技类

适用岗位: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经济、新闻、律师、出版编辑、记者、翻译、公证员、馆员、会计、体育教练、广播电音、工艺美术等。

考试公共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B类),与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相比有特殊题型。

《职业能力测验》(B类),大部分题目与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型相同,有少量与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不同的特殊题型。

(三)C类:自然科学专技类

适用岗位: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工程、农技、统计、船舶、民航飞行、关务员、实验员、技工学校教师等。

考试公共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C类),与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相比有特殊题型。

《职业能力测验》(C类),大部分题目与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型相同,有少量与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不同的特殊题型。

(四)D类:中小学教师类

适用岗位:

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小学(幼教)教师、中学教师、中等学校专业教员等。

考试公共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D类),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单独命题的主观性试卷,与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不同。

《职业能力测验》(D类),一部分题目与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型相同,另加一部分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单独命题的特殊题型。

(五)E类:医疗卫生类

适用岗位:

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师、药师、护士等。

考试公共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E类),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单独命题的主观性试卷,与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不同。

《职业能力测验》(E类),一部分题目与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型相同,另加一部分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单独命题的特殊题型。

笔试-般是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与面试成绩合一起为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考试流程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打印)。资格审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面试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 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一般考《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中的一科或者两科,有的事业单位也会考申论,考试题型一般涉及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材料分析(也有些没有材料分析题)、材料写作。《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测查题型包括案例(材料)分析题、论述评价题、校阅改错题、材料作文题等。每次考试从上述题型中组合选取。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察内容涵盖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个别省份还包括写作方面的题目。事业单位备考指导事业单位申论是事业编制笔试科目,考察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体写作能力、时事政治运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是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根据自身业务方向、管理职能设置考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专业科目涵盖管理类、计算机类、审计财会类、医疗卫生类、教育科研等专业知识。查看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内江市人事局职称考试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考 网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22年四川中级资格延期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详情如下: 各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要求,现将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延期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中级资格延期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共2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二、考试人员及地点(一)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停考考区考生。具体为:成都(包括省直属考区、成都财政考区、成都人事考区)、攀枝花、泸州、内江、南充、达州、资阳、阿坝、凉山考区的相关考生,在报名点所在考区参加考试。 (二)已于9月3日至5日完成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区中因疫情管控未能参加考试考生,将安排到延考考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批次以打印的准考证显示内容为准。 三、考试方式 中级资格延期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四、考务日程 (一)2022年11月15日前,财政厅在“四川省财政厅网站”和“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二)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2年12月9日前,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后,向财政厅报送考试数据光盘及相关资料。 (四)2022年12月31日前,财政厅公布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五)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并向财政厅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各延期考试考区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是否参加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选择,如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可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实名注册),申请退费。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后期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二)9月3日至5日已完成2022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区,向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当次考试考生提供是否参加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选择。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考试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隔离管控证明,或因异地疫情防控政策差异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要求注明考生本人身份信息及管控起止日期等),报名点所在地市(州)财政局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通过审核的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可退还考试报名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按时申请的,后期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三)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实施考生退费工作,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四)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可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报名点所在地财政局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五)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管理实施工作,确保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六)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各考场(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生可在工作日向相关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考试事宜(联系电话详见“四川会计服务网”上的“四川省管理机构联系表”)。?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2日原文标题: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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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同, 并没有固定的时间,各个地市每年的招考时间和招考次数都不同,您需要及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了解诶相关信息。

事业单位考试考前会下发考试公告和考试大纲,具体的考试内容和考试范围,考试大纲中都有明确的标示。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按三类岗位分别出题考试。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参加县(市)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的考试内容与此相同),满分为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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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事考试职位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一)本次计划招录公务员6206人,其中参公人员2641人。(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职位定向招录“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3.“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在我区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和现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享受“退正进副”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党组织书记。4.“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我区34个艰苦边远地区中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苏木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和工勤人员)。5.“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6.“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二、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日(不含)至2005年2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2023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在职)、2023年当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招考职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2023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在职)人员报考区直机关职位的,不限制2年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三)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3年2月1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项目人员”职位。(四)报考须政审的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在资格复审时进行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深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报名前,报考者可通过职位表中咨询电话提前了解相关事宜,避免报考失败。(五)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工作期间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的相应荣誉〕的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考的前提下,还需经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后才可报名,且不得跨盟市、跨类别报考。(六)报考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伦县、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的部分职位以及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限制户籍的其他职位,报考者须具有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户籍或为该盟市生源,报考监狱戒毒系统的部分职位,报考者须符合相应盟市户籍(或生源)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者,不受盟市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在上述地区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盟市的职位,不受盟市户籍和盟市生源地要求限制。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现须在报考职位所在盟市工作、生活。报考面向“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现须在报考职位所在旗县(市)工作、生活。(七)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现役军人;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九)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初审(一)报名及注意事项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所在苏木乡镇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年度考核评优文件复印件和所在苏木乡镇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苏木乡镇党委公章。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三)体能测评1.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告。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六、面试(一)面试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体能测评合格)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语言加试后,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招考职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录用资格。七、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个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八、体检和考察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经过体检考察后,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择优选用。(一)体检1.体检机构由自治区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二)考察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九、公示和录用(一)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上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务员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1.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2.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四)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调整工作机关(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初任培训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五)服务期录用到“限制户籍(生源地)”职位;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需要政审”职位以及《简章》和《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职位的,考生须在录用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录用到苏木乡镇职位的,考生须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到上级机关、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按照管理权限,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在录用机关(单位)或其所在旗县(市、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录机关(单位)要与录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十、其他(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二)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三)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在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五)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六)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七)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八)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咨询时间:2月1日至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内蒙古省考排名如下:

内蒙古省考笔试排名可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成绩计算:

1、报考公安系统以外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是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知识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是公安系统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

3、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分。

内蒙古会省考体能测试要求:

1、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警察职位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评通知书》和《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3、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予补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4、体能测评合格后由工作人员在《体能测评通知书》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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