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务员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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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公务员人事考试网

合肥公务员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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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7日。根据查询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官网显示,2023年第一阶段面试将于4月8日到9日进行,第二阶段面试(市级和县级职位)将于4月21日到23日面试,而面试名单已于2023年3月27日发布。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1、在电脑百度进入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找到其官方网站,点击进入。

2、进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后,点击通知按钮。

3、跳转页面后,进入通知公告界面,在界面中按CTRL键和键盘上的F键,在搜索栏中输入关键字,如institutionpresscar。

4、此时,您可以看到该地区公共机构招聘公告在页面搜索中的定位。点击公告进入。

5、页面重定向后,可以看到该区域招聘机构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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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试

你好,大科公考为你解答。合肥公务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试采取省考的形式,每年3月份发布考试公考,4月份笔试。具体公告发布时间和考试报名地址,都安徽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合肥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是2015年4月1 日9:00至4月6日24:00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搜索安徽人事网,5月25日才开放笔试成绩查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07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全省报名统一时间为2007年4月18日8:00至4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4月26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07年5月18日至5月24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2007年5月26日。

更多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合肥人事考试综合服务

今年是6月底考的 所以要等到国庆节作业可以知道成绩 但是要拿到证书的话可能要等到12月份去了

安徽2022年二建证书领取时间:2022年9月1日起。

安徽2022年二建证书领取通知:2022年安徽二建证书领取已陆续公布

安徽2022年二建领证地点:

安庆:安庆市府路7号市人事考试院三楼300室。

蚌埠: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亳州:市人社局(希夷大道和光明路交叉口亳州市劳动保障大厦)519房间。

池州:市就业大市场(清风西路129号)4号窗口。

滁州:滁州市南谯区会峰西路519号中国电信营业厅旁邮政速递营业厅。

铜陵: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一楼大厅(北京路440号北京路小学旁)。

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C1窗口。

宣城:行政服务中心(梅园路5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8号)。

淮南:邮寄领取。

六安: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6号、7号窗口(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

淮北: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众安时代中心A座六楼(天一中学南100米,龙山路路西)。

阜阳:阜阳市民中心三楼五号厅人力资源政务服务窗口。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一楼7号窗口(湖南东路2855号)。

宿州: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人社局窗口。

合肥: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号合肥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安徽2022年二建领证材料:

邮寄所需材料:

证书邮寄本着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根据当地通知公布的方式填写相关信息,证书邮寄送达时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

现场领取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第三方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往年安徽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在哪里?证书领取完后进行注册有需要哪些材料?针对这些问题,小编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一、安徽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

安徽各地级市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各不相同,详细如下:

芜湖:城东政务新区皖江财富广场C2座5楼18号窗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

阜阳:阜阳市民中心三楼二号厅人力资源政务服务窗口。

铜陵: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宿州: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人社局219窗口。

安庆:安庆市人事考试院300室,联系电话:。

淮北: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419室。

亳州:市人社局519房间。

合肥: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号合肥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更多关于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建造网咨询。

以2021年的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为例,在成绩公布且通过以后,其对应的证书是由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制作并在2021年的8月初发往各市的。

当该证书发放到各市以后,在各市完成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抽查工作以后即可进行打印并根据准考证登载的报名点前往领取证书即可(证书发放按属地原则分市发放)。

具体的领取地点如合肥市为合肥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合肥人才大厦向东100米)。淮北市为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人社局十四楼(其他地区可参见参考资料或下方内容)。

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证书领取地点:

1、亳州市,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人社局五楼)。

2、宿州市,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人社局窗口。

3、蚌埠市,蚌埠市曹凌路789号。

4、阜阳市,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三楼二号厅人力资源政务服务窗口。

5、淮南市,淮南市田家庵区陈洞路21号金海大厦附楼人事考试中心。

以上内容参考?安徽人事考试网-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的温馨提示

合江县人事考试录用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6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齐者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 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眉山市公安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1号楼405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 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审查

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 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眉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眉山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眉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报考录用名额2人及以上职位的,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公安分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选择顺序。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或眉山市公安局、考试机构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0月26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 报考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 2022 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 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前 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脱贫户家庭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按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法医人才紧缺职位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退费或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有关情况于11月1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 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 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绵竹市、什邡市、旌阳区、罗江区、中江县、广汉市)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报考人员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德阳市公安局712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30日前登陆德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详见准考证),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及具体时间见面试公告。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请报考人员给予关注,及时查看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 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实行合格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招录机关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录机关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 .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公安局、德阳人事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考录中的每个环节公告均会在德阳人事考试网 () 网站 发布,请所有报考德阳市职位的报考人员给予关注, 及时查看。

3.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德阳市公安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

附件: 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合肥人事考试网服务

(一) 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二) 承担全市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及考务组织工作(三) 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录用笔试和面试工作(四) 负责各类考试成绩的信息发布工作,组织颁发各类职称考试合格证书(五) 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工作(六) 接受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提供快捷、高效的社会化考试服务(七)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八)以心理测评技术为辅助手段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九)运用人才评价技术,为党政机关选拔各级领导干部提供竞聘、选拔与评价服务,为企事业单位选拔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十) 人才评价方法和技术的研究、应用(十一)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各类考试信息及咨询服务 (一) 笔试人事考试笔试的主要环节包括:发布考试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收费、办理准考证(或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实施考试、发放证书、考务信息管理等。根据省人事考试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在各类考试报名前夕,通过省、市人事考试网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类考试报名信息,组织实施考试报名工作并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按照文件规定的确认点,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和缴纳考试费用。根据报考人数,选择落实考点,在交通便利、管理规范的市属学校设置标准化考场,并在考前与各考点签订考试场地租用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试期间,试卷接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手续进行交接和保管,实行专车接送,专人保管,分发、传递试卷认真履行交接验收制度。各类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省人事考试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及时办理和发放各类考试资格证书。(二) 笔试命题笔试命题包括公共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方面。试题涵盖领导干部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公开招考、企业招聘、任职资格考试、军转干部及退伍士兵安置、人员竞争上岗及分流、培训评估等各类考试;命题内容涉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教育类、卫生类、经济金融类、建筑类等专业学科领域。(三) 面试面试命题主要包括结构化和半结构化面试题本、无领导小组讨论题本,也可接受委托设计特定的面试流程、组织面试考务、推荐面试考官以及主持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四) 人才评价人才评价技术是从多角度对测评对象个体行为进行标准化评估的各种方法的总称,人才评价是以现代心理学和行为科学为基础,综合使用履历分析、笔试、心理测评、访谈、情景模拟等多种测评技术,通过多名测评师对个体在特定测评情境中表现出的行为做出判断、讨论及统计汇总,从而对测评对象的素质状况、发展潜力、个性特征等心理特征做出科学的预测评价,了解其是否具备特定工作岗位胜任要求。人才评价技术已经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领导干部和各级管理人员选拔。 ▲ 严格保密:保密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中心在考试工作中一贯坚持的职业准则。中心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保密纪律,从工作制度、技术手段和人员素质上确保万无一失。▲ 规范操作:制定严格规程,从受理委托业务,了解考生情况,分析职位特点,确定题型题量,直至试卷印刷封装等,均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并注意收集反馈意见,进行回顾总结,不断提高命题质量。▲ 灵活实效:针对不同职位及考试对象,在命题中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及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心通过多年的实践与积累,建立了门类齐全、灵活新颖、实用性强的试题库。▲ 专业支撑:拥有一支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命题专家,以及既熟悉传统考试业务又掌握现代人才评价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队伍,可以满足各行各业不同层次、不同要求的命题需要。▲ 全程服务:根据委托单位要求,提供考试方案策划、命题、制卷、封装、阅卷、登分及培训、推荐面试考官、组织考务等一条龙服务。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网络平台,实现各类考试的网上报名、缴纳笔试面试费、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及考场留验单、发布各类招考信息。 (一)网站简介合肥人事考试网是安徽省内领先的网上报名平台,由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创办,网站致力于为考试业务提供“公平、安全、优秀、便捷”的在线招考解决方案。合肥人事考试网始终以“安全”作为考试业务的核心,不仅从技术上确保考试支付的安全,同时让招考单位及考生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考试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步。合肥人事考试网以技术创新带动考试组织体系的完善,截止到2010年12月,注册考生已突破三十万,网站点击量超过三千万,日最高访问量达到五十五万人次。使用合肥人事考试网招考服务的单位已经超过百余家,涵盖多种行业领域,报名考生来自全国各地。(二)功能·优势▲ 信息发布:省内多家强势平面媒体长期同步转载本网发布的招考信息,凤凰网教育频道、新浪教育、腾迅教育频道、搜狐教育频道、人民网教育在线、考试大论坛等多个国内知名网络与本网形成了信息合作伙伴关系。▲ 网上报名: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多点并发运行,每毫秒可容纳约2万人同时报名;功能动态定义,支持招考单位对报名表格式、招考时间、招考人数等条件单独设置;支持电子照片上传;自动过滤无效报名信息;采用企业级防火墙、MD5加密保证信息安全;网站双路供电、24小时监控、5分钟应急响应、自动备份保证服务质量。▲ 资格初审:系统支持招考单位远程登录网站后台,单独审核或批量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支持条件审核。▲ 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经招考单位初审通过后,即可通过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信用卡或借记卡网上缴纳笔试或面试费用。系统目前支持国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银行、兴业银行等全国25家主流商业银行及民生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VISA国际组织等19家信用卡机构在线支付。▲ 准考证打印:支持批量及单个考生查询打印、留验单打印、分考场打印桌贴。▲ 成绩查询:根据招考单位要求支持身份认证式查询或公开查询。

2015年上半年合肥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合肥人事考试网

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2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015年上半年合肥市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海量模拟考试尽在砖题库: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

为防止报名高峰期网络堵塞,方便考生报名,安徽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报名快捷入口,有意向报考的同学可以收藏此页面,报名入口将于公告发布后开通。

>>>2015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3月19日开通)>>>

友情提示(具体事宜请查看相关公告)

网上报名:3月19日—3月25日

资格审查:3月26日16:00前

网上缴费:3月27日16:00前

准考证打印:4月9日至4月11日

笔试时间:4月12日

笔试费用:45元/科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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