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事考试网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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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人事考试网招聘职位

南京人事考试网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高淳区2021年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南京市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或取消资格: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一人一岗。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于2021年9月6日—9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2021年9月11日16:00前资格初审单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名确认。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并按时上传照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9月15日9: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2021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7:00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招聘岗位另有技能操作测试要求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测试。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主要测试公共知识与基层工作实务能力。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行程轨迹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轨迹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

面试人选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区将统一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技能操作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数为100分。技能操作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分数为100分。其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备案。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聘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调剂到相应岗位开展相关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编外人员待遇由各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从起薪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考务和政策咨询:

高淳区人社局:(负责解答招聘考务及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高淳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点击下载>>>

2021年高淳区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14年下半年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6:00。

点击下载>>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

1、南京市市纪委监委招录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工作。计划招录人员数为6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以上,法律类或审计类专业。

2、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的行政管理、法律研究以及司法政务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为8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以上,法律类或社会政治类。

3、南京市市人民检察院招录的司法政务和检察官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为7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以上,法律类或公共管理类。

4、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录的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管理、财务岗。计划招录人数为5人,其中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电子信息类或机电控制类。

5、南京市司法局招录的戒毒人员临床医疗疾病诊治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为5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以上,医学类或法律类专业等。

6、南京市财政局招录的财政工作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为2人,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以及以上,经济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税务税收类。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人事考试网-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咨询电话

南京人事考试中心招聘职位

南京人事考试网在考试的时候进行注册,因为南京人事考试网在平常不考试的时候是不允许注册的,所以说只有在考试的时候这个网站才会开放,这个时候我们才可以进行注册的

为加强我市公安工作,优化队伍结构,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矛盾,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97名,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南京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及要求详见《南京市公安机关2014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简介表》,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报考南京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需符合南京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5日至199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8年2月15日至199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录人民警察职位均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的特殊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自2011年2月21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8.自2009年2月21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9.自2011年2月21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0.自2011年2月21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1.201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2、2013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3.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二)招考对象 1、报考本市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联办生须经委培、定向或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4、“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4年8月31日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考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是南京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15日09:00~2月21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 2月15日09:00~2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可通过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时间: 2月15日09:00~2月23日16:00,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3)本次招考笔试的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月25日9:00~16:00。 (4)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试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的,费用概不退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4年3月24日~2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从网上退还笔试费用。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22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二)笔试 1、报考者须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A类笔试。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人事考试网()查阅。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 10:2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 下午14:30~17:0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体检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确定的A类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能测评 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1983年2月22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83年2月21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五)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定向、委培、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定向、委培、联办单位及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须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政审前必须提供);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报考07、08、12、13职位的须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12职位(临床医学)的考生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并带近期二寸正面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传输的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面试 面试的程序、标准、题本由省统一确定,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七)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选。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选。 政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在该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录用 考察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经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由南京市公务员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与南京市公安机关签订就业协议,明确最低服务期五年。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审批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被录用的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人员须参加南京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关于招考人民警察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本简章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公务员局、南京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政策咨询) (考务咨询) 市公安局: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一、男子组 项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30厘米

南京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一、笔试科目,有如下这些: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笔试内容各不相同。

其中,管理类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类别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经济)和其他专技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其他专技类”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内容相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类别为工勤类。

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笔试类别”。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南京人事考试职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高淳区2021年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南京市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或取消资格: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一人一岗。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于2021年9月6日—9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2021年9月11日16:00前资格初审单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名确认。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并按时上传照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9月15日9: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2021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7:00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招聘岗位另有技能操作测试要求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测试。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主要测试公共知识与基层工作实务能力。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行程轨迹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轨迹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

面试人选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区将统一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技能操作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数为100分。技能操作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分数为100分。其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备案。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聘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调剂到相应岗位开展相关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编外人员待遇由各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从起薪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考务和政策咨询:

高淳区人社局:(负责解答招聘考务及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高淳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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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淳区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1年度,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含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将考试录用763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报考本市及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但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省生源。 3.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4.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江苏省委、南京市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该定向职位所在区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具体标准为: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任职期间,个人获得镇(街道)以上荣誉,或所在村(社区)获得镇(街道)以上荣誉;经镇(街道)党组织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者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考者报考前要认真阅读《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招录机关咨询电话通过《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1日16∶00;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报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为准;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填报专业名称以第二学位证书为准。报名信息提交后一般不得更改,姓名中的错别字(生僻字)经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修改。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职位由招录机关负责;区级机关和镇(街道)机关职位由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职位由招录机关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招录机关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接听报考者咨询电话。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者补充说明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要求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应及时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缴费,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或者报名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00-16∶00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我省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等情况未通过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的材料: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②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③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 )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 )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相关问题可直接拨打招录机关咨询电话,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通过《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询。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残疾人报考政策咨询:省监狱管理局咨询: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局咨询: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考务咨询电话: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3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9272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对象(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4. 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 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二、报名(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户网站(见附件2)。(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见附件2。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与其所在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相同。全省特殊专技职位报名网址与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相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7日16∶00。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全省特殊专技职位统一在省直考区(南京)参加笔试。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1月14日16∶00至11月16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00-16∶00。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2)。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一)笔试1.笔试类别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3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四、体检(体能测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五、考察(政审)录用考察工作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六、公示、审批和备案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详见《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1。各设区市考录政策、网络报名、考务安排等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2。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咨询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每日8∶30-12∶00、13∶30-17∶30考务咨询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2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八、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江苏省公务员局2022年11月六合区具体岗位点击“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可查看公告详情。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京人事考试职位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6:00。缴费时间2014年12月3日9:00至12月10日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笔试时间12月27日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至199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5、符合《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年下半年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6:00。

点击下载>>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16日09:00-4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09:00-4月26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4月16日09:00-4月23日16:00。

笔试日期:2015年5月16日。《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

2015南京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1、南京市市纪委监委招录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工作。计划招录人员数为6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以上,法律类或审计类专业。

2、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的行政管理、法律研究以及司法政务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为8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以上,法律类或社会政治类。

3、南京市市人民检察院招录的司法政务和检察官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为7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以上,法律类或公共管理类。

4、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录的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管理、财务岗。计划招录人数为5人,其中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电子信息类或机电控制类。

5、南京市司法局招录的戒毒人员临床医疗疾病诊治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为5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以上,医学类或法律类专业等。

6、南京市财政局招录的财政工作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为2人,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以及以上,经济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税务税收类。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人事考试网-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咨询电话

南京人事考试网职位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6:00。缴费时间2014年12月3日9:00至12月10日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笔试时间12月27日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至199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5、符合《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报名办法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任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2.报名网址:市人事考试中心。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2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4.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3日16:00;缴费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4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 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5.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 21日。6.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办法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 - 16:00。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笔试1.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市人事考试中心查阅。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下午14:30-17:00《申论》;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江苏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

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是南京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9∶00—2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9∶00—2月13日16∶00,报考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可通过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缴费时间:2015年2月6日9∶00—2月14日16∶00,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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