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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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遴选

四川人事考试遴选信息

(1)综合写作职位1名,拟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2)综合管理职位1名,拟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二、遴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考调)对象 面向南充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二)遴选(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综合写作职位限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专业;综合管理职位限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土木类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考调)程序 (一)发布遴选(考调)公告 根据审批通过的遴选(考调)方案,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遴选(考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在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人事科报名(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4号楼607室)。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2021年公开遴选(考调)报名信息表》(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2021年公开遴选(考调)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人事科电话通知现场领取。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之比)。报名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考调)计划。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综合文稿写作能力,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考调)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人事科另行通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考调)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2名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2.体检 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且只针对不合格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空额,经中共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委员会研究,从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试用 时间1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调入 经中共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本次公开遴选(考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严明遴选(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咨询电话:(市房地产管理局人事科)。

【 #遴选# 导语】2022年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遴选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强化教科研培工作,进一步构建全面覆盖、立体贯通、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科研培机构体系,分步充实、完善教科研培队伍建设,促进全区教师专业发展,助力全区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遴选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区内外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区外教研培机构、教师发展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学院)在编专职人员。 二、遴选方式 采取面试和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遴选职位及名额 遴选职位及名额详见《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的)。正高教师、特级教师及省一级示范中学高级教师等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3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的)。 2.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的)的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35—48周岁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2年2月21日(本次考试报名第一日)。 3.专业资格:教师任教学科(教研员专职教研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符合岗位相关规定。 4.教龄:教师应具有6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具有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学科教研培专职人员具备相应学科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可不具备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 5.业绩:工作效果显著,业绩突出,从教以来获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6.职称:中级职称及以上。 7.个人获奖: (1)参加本学科现场竞教活动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1次及以上,或录制的本学科课堂实录、微课、实验操作等获县级一等奖2次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1次及以上。 (2)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含阶段成果)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1次及以上,或独立撰写的论文、案例、教育叙事、调研报告等获县级一等奖2篇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1篇及以上,或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论著)1篇(部)及以上。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处理的。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师德师风败坏,社会影响恶劣的。 (4)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 (5)有“四违”(违规推销教辅资料(APP软件)、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有偿批改作业、行课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参与打麻将等不良活动)行为举报查证属实的(工作以来已被查处或正在调查属实)。 (6)未满服务期的。 (7)有严重身心疾病,且影响正常工作的。 (8)有其他影响使用规定情节的。 五、遴选程序 (一)遴选方式 采取面试和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80%、工作实绩考核占考试总成绩的20%。 (二)组织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教师发展中心(广安中学实验学校4栋实验楼1楼)。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出具年限证明、编制情况及年度考核优秀证明等,近期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广安区遴选区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A4纸双面打印的《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面试 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为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2:1,各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职数。 (1)面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 (2)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80%(其中讲课30%,评课30%,答辩20%),面试采取“讲课+评课+答辩”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将不再进入工作实绩考核环节。 2.工作实绩考核 考核人数与遴选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为考核比例,考核比例为2:1。若因面试成绩低于80分导致实际参加考核的比例未达到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工作实绩考核主要考核报考人员近5年的工作获奖情况,考核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0%。其中个人获奖不超过90分,其他加分不超过10分。 (1)考核对象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考核程序)。因考核对象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展考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考核方式:由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组成联合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者近5个学年度内(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个人获奖及其他加分项进行客观打分。 (3)计分办法: ①个人获奖得分(此项得分不超过90分) 计分办法为:、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县(区)级部门每项分别计40、30、20、10、5分。多人合作所获奖项以对应级别分值÷合作人数=应得分值,各级别获奖(同一作品不累计加分,以级别算分)得分之和为该项奖励得分。 ②其他加分: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的领导干部每年加2分,加分不超过10分。有县级及以上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至少一年)每年加2分,不超过10分。 除特别注明外,所有个人获奖、任职均以中、省、市、县(区)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文件、通知等佐证资料为准。 (四)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含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测试。身体健康检测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未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1.考察对象确定。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方式及要求。采取实地考察与函调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事档案,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4〕154号)执行。考察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提交至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并出具公安、纪检等相关部门无违法犯罪及纪律处分等相关证明。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该遴选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某遴选职位递补时出现并列名次,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 (六)公示 1.公示人员确定。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情况的,须以真实姓名如实书面向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七)调动 经考察符合拟调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科体局和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批,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拟聘任为广安区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一年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遴选举报监督联系电话。 区纪委派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七、本次遴选工作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1: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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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遴选# 导语】2021年四川南充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 一、遴选职位 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南充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本科: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研究生:林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①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②报名地点:南充市林业局办公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2段47号305室)。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南充市林业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南充市林业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⑥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主要测试林业专业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林业局办公室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人员按时间要求到南充市林业局305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面试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三)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入围考察人员。市林业局派出考察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确认考察对象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对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市林业局考察结果认定为合格的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通知其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不合格项目且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由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需要递补。当需要递补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递补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试用 时间1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入 经市林业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2899710。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监督电话:。

【 #遴选# 导语】2022年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遴选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强化教科研培工作,进一步构建全面覆盖、立体贯通、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科研培机构体系,分步充实、完善教科研培队伍建设,促进全区教师专业发展,助力全区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遴选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区内外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区外教研培机构、教师发展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学院)在编专职人员。 二、遴选方式 采取面试和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遴选职位及名额 遴选职位及名额详见《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的)。正高教师、特级教师及省一级示范中学高级教师等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3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的)。 2.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的)的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35—48周岁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2年2月21日(本次考试报名第一日)。 3.专业资格:教师任教学科(教研员专职教研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符合岗位相关规定。 4.教龄:教师应具有6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具有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学科教研培专职人员具备相应学科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可不具备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 5.业绩:工作效果显著,业绩突出,从教以来获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6.职称:中级职称及以上。 7.个人获奖: (1)参加本学科现场竞教活动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1次及以上,或录制的本学科课堂实录、微课、实验操作等获县级一等奖2次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1次及以上。 (2)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含阶段成果)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1次及以上,或独立撰写的论文、案例、教育叙事、调研报告等获县级一等奖2篇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1篇及以上,或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论著)1篇(部)及以上。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处理的。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师德师风败坏,社会影响恶劣的。 (4)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 (5)有“四违”(违规推销教辅资料(APP软件)、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有偿批改作业、行课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参与打麻将等不良活动)行为举报查证属实的(工作以来已被查处或正在调查属实)。 (6)未满服务期的。 (7)有严重身心疾病,且影响正常工作的。 (8)有其他影响使用规定情节的。 五、遴选程序 (一)遴选方式 采取面试和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80%、工作实绩考核占考试总成绩的20%。 (二)组织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教师发展中心(广安中学实验学校4栋实验楼1楼)。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出具年限证明、编制情况及年度考核优秀证明等,近期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广安区遴选区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A4纸双面打印的《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面试 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为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2:1,各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职数。 (1)面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 (2)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80%(其中讲课30%,评课30%,答辩20%),面试采取“讲课+评课+答辩”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将不再进入工作实绩考核环节。 2.工作实绩考核 考核人数与遴选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为考核比例,考核比例为2:1。若因面试成绩低于80分导致实际参加考核的比例未达到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工作实绩考核主要考核报考人员近5年的工作获奖情况,考核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0%。其中个人获奖不超过90分,其他加分不超过10分。 (1)考核对象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考核程序)。因考核对象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展考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考核方式:由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组成联合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者近5个学年度内(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个人获奖及其他加分项进行客观打分。 (3)计分办法: ①个人获奖得分(此项得分不超过90分) 计分办法为:、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县(区)级部门每项分别计40、30、20、10、5分。多人合作所获奖项以对应级别分值÷合作人数=应得分值,各级别获奖(同一作品不累计加分,以级别算分)得分之和为该项奖励得分。 ②其他加分: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的领导干部每年加2分,加分不超过10分。有县级及以上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至少一年)每年加2分,不超过10分。 除特别注明外,所有个人获奖、任职均以中、省、市、县(区)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文件、通知等佐证资料为准。 (四)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含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测试。身体健康检测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未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1.考察对象确定。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方式及要求。采取实地考察与函调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事档案,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4〕154号)执行。考察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提交至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并出具公安、纪检等相关部门无违法犯罪及纪律处分等相关证明。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该遴选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某遴选职位递补时出现并列名次,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 (六)公示 1.公示人员确定。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情况的,须以真实姓名如实书面向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七)调动 经考察符合拟调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科体局和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批,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拟聘任为广安区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一年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遴选举报监督联系电话。 区纪委派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七、本次遴选工作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1: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四川人事遴选考试新消息

2022年四川省老干部选拔面试的分数标准是:成绩、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能力素质四方面综合评定得分。具体来说,成绩方面,考生须通过四川省老干部选拔考试,获得满分100分;政治素质方面,考生应积极参加党的群众性活动,获得满分50分;工作能力方面,考生需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获得满分30分;能力素质方面,考生应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决策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得满分20分。总之,2022年四川省老干部选拔面试的最低分数要求是200分,考生需要全面考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能力素质,努力取得较高的分数,才能取得选拔的资格。

2788人。根据查询四川省教育官网显示2023年四川省遴选报名人数为2788人。遴选指慎重选择、严格选拔、优中选优的意思。也指古代官场上层择优选拔下层官吏、贤才。遴选还指当今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公务员遴选全称公务员公开遴选,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

1 无法确定2022年四川省遴选老干局进面的分数线。2 由于各地老干局进面的分数线并不统一,而且受到考生报名人数、招录职位数量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无法确定2022年四川省遴选老干局进面的分数线。3 如果您想了解2022年四川省遴选老干局进面的分数情况,可以关注当地老干局官方网站或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同时,您也可以参考往年的分数线和相关政策,了解自己的报考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

2023四川公务员遴选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8:00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打印本人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4月上旬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四川人事考试遴选

【 #遴选# 导语】2021年四川南充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 一、遴选职位 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南充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本科: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研究生:林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①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②报名地点:南充市林业局办公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2段47号305室)。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南充市林业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南充市林业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⑥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主要测试林业专业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林业局办公室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人员按时间要求到南充市林业局305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面试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三)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入围考察人员。市林业局派出考察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确认考察对象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对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市林业局考察结果认定为合格的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通知其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不合格项目且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由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需要递补。当需要递补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递补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试用 时间1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入 经市林业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2899710。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监督电话:。

可以。公务员遴选都会在政府网站或者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里面对考生要求会写的比较清楚,有些地区是不限制的,这就可以跨市参加考试,如果没限制户籍或者本地区公务员参加就可以,省会城市遴选都可以参加。因此四川遴选可以跨市。四川,简称“川”或“蜀”。

四川人事考试网遴选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四川省公安厅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以下职级职位,共66个职位、137个遴选名额,其中公安厅所属单位(部门)共59个职位、130个遴选名额,四川警察学院共7个职位、7个遴选名额。遴选职位常驻地为公安厅所属单位(部门)工作地。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转任政策,公安厅可对所属单位(部门)民警的工作地进行调整。二、报名范围和条件(一)报名范围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二)报名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7.已授衔的公安民警,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评授过警衔的人员,其他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已授衔的公安民警报考部分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学历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7.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配偶、子女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境)外定居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9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联系咨询。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全面填写《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2月11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心理素质测评费为每人8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2月16日-18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二)职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三)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体现公安工作特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3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四)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安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公安厅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根据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详见职位表备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具体测试标准和内容在面试资格复审后告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专业技能成绩×30%。(五)体检和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依次根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排名)。体检、考察应差额进行。体检由公安厅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通过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根据人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七)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另行研究确定。(八)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九)公示和任职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四、其他事项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有关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本公告由公安厅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28-12389网络报名技术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1月31日附件: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遴选#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公开遴选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7个职位,计划遴选22人。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公开选调 全市公开选调6个职位,计划选调6人。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及各县(区)管理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眉山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中、省驻眉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眉山市、县(区)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且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任职经历可放宽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详细了解各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遴选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或选调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1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遴选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选调资格初审由市级选调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18: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和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9月9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并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1年9月21日至9月2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或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遴选或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遴选、选调单位或选调县(区)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或选调程序。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或选调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仍要进行考察,考察后由遴选或选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 考察由市级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由干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相应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或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或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任职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或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眉山市情及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遴选或选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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