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付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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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关于 遴选公务员的通知 各盟市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办公厅(室)、政研室,盟行署、市政府办公厅(室),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办公室: 《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2009年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协助我室组织好遴选公务员的报名、推荐和初审工作。并请各盟市委政研室转发旗县办公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材料报送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的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内蒙古党委政研室 2009年3月6日 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 2009年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有关遴选公务员工作的精神,为做好我室2009年公务员遴选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使遴选人员的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符合我室要求。 遴选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参与下进行。为加强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焕承;副组长:梁文清、郝影;成员:刘全乐、罗飞、余占光。党委政研室办公室负责处理与遴选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二、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事厅《关于下达自治区直属党政群机关2008年遴选及考录公务员计划的通知》(内人发〔2008〕245号),遴选党委政研室机关研究人员3人。遴选人员除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区内已登记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2、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在办公、研究部门从事文稿写作或调查研究工作、能力突出者可放宽到35周岁,身体健康;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者优先; 4、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机关文稿写作、调查研究能力。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的统一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方案 方案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后,以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名义向各盟市党政领导机关办公部门、盟市委政研室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发布遴选通知,同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为切实做好报名和推荐工作,请各盟市委政研室和直属机关人事部门协助做好宣传、推荐和初审把关工作。 2、遴选公务员的报名和推荐工作,以本人自愿报名、盟市厅局推荐和自治区党委政研室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根据以上条件,由本人自愿报名并填写《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登记表》,各盟市经盟市委政研室初审、核实和盖章后,统一报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办公室;自治区直属各部门,经人事部门初审、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由人事部门直接报送党委政研室办公室。 3、参加遴选人员要根据条件进行推荐,不限制名额。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可按附表复制或直接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下载。 4、报名和推荐时间为3月份。报名和推荐工作结束后,党委政研室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合格人选参加笔试。 (三)考试的组织 考试包括笔试(使用汉语文)和面试,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组织实施。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基本知识素养、文稿写作及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4。 1、笔试 笔试重点对基本理论、政策研究和文稿写作能力进行测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通知本人。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3、考试结束后,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加权后的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入围人选。 4、试卷及评卷、评分和相关保密工作,在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党委政研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自治区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2、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文稿写作、调查研究能力。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全面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报自治区党委政研室主任会议审定。 (五)录用审批 1、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免去职务)。试用合格者报组织部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2、为保证遴选工作的有序进行,党委政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相关具体工作方案、发布有关通知。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党委政研室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邮编:010096 办公室联系人:余占光缪增位 联系电话:、4812723 传真: 附:《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登记表》 点击下载.doc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一)本次计划招录公务员6206人,其中参公人员2641人。(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职位定向招录“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3.“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在我区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和现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享受“退正进副”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党组织书记。4.“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我区34个艰苦边远地区中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苏木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和工勤人员)。5.“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6.“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二、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日(不含)至2005年2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2023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在职)、2023年当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招考职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2023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在职)人员报考区直机关职位的,不限制2年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三)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3年2月1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项目人员”职位。(四)报考须政审的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在资格复审时进行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深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报名前,报考者可通过职位表中咨询电话提前了解相关事宜,避免报考失败。(五)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工作期间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的相应荣誉〕的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考的前提下,还需经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后才可报名,且不得跨盟市、跨类别报考。(六)报考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伦县、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的部分职位以及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限制户籍的其他职位,报考者须具有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户籍或为该盟市生源,报考监狱戒毒系统的部分职位,报考者须符合相应盟市户籍(或生源)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者,不受盟市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在上述地区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盟市的职位,不受盟市户籍和盟市生源地要求限制。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现须在报考职位所在盟市工作、生活。报考面向“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现须在报考职位所在旗县(市)工作、生活。(七)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现役军人;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九)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初审(一)报名及注意事项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所在苏木乡镇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年度考核评优文件复印件和所在苏木乡镇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苏木乡镇党委公章。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三)体能测评1.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告。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六、面试(一)面试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体能测评合格)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语言加试后,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招考职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录用资格。七、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个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八、体检和考察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经过体检考察后,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择优选用。(一)体检1.体检机构由自治区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二)考察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九、公示和录用(一)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上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务员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1.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2.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四)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调整工作机关(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初任培训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五)服务期录用到“限制户籍(生源地)”职位;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需要政审”职位以及《简章》和《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职位的,考生须在录用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录用到苏木乡镇职位的,考生须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到上级机关、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按照管理权限,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在录用机关(单位)或其所在旗县(市、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录机关(单位)要与录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十、其他(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二)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三)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在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五)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六)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七)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八)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咨询时间:2月1日至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内蒙古人事考试内蒙古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是5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7个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笔试定于5月7日举行。分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分别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具体岗位分类测试方向以发布的《招聘岗位表》为准。
自治区本级部分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详情拟于3月14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名时间3月21日至28日;7个盟市的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等事项由各盟市自行确定,具体详情将在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上发布。
事业单位的考试科目:
事业单位主要由教育和科技以及文化卫生等四个部分活动组成。教育类的事业单位考试的科目主要有教育学、心理学以及相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报考医学类的事业单位考试主要科目有卫生基础知识,相关法律以及医疗类基本技能等。若是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编制考试,通常是公共基础和能力测试两个科目。
内蒙古人事考试时间一般是每年的春季和夏季,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部门的安排,以及当地的考试要求进行调整。内蒙古人事考试时间一般是每年的春季和夏季,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部门的安排,以及当地的考试要求进行调整。
内蒙古内蒙古人事考试
内蒙古人事考试时间一般是每年的春季和夏季,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部门的安排,以及当地的考试要求进行调整。内蒙古人事考试时间一般是每年的春季和夏季,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部门的安排,以及当地的考试要求进行调整。
法律分析:一、招募对象(一)2020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二)2020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三)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水利项目从水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三、招募人数2020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500人(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安排不低于招募总数40%的服务人员到基层一线专门从事扶贫工作。四、工作内容和要求“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水)、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9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安排到基层一线从事扶贫的服务人员,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尽量在生活上提供便利。六、招募办法(一)报名时间及方式6月22日—6月28日,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本考试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报名成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考生报名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安排考试)。7月8日—7月1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不得兼报。(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考试时间: 7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全区分设12个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7月27日11:00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三) 确定入选人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30%;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15%。7月3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7月31日—8月4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入选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8月中旬—8月底,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入选的“三支一扶”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9月上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选“三支一扶”人员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3),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9月15日前,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本地区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制定公布本地区“三支一扶”人员分配工作方案,按照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划定人员范围,采取个人意向和随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透明派遣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四)其它事项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填报其中一个选项,未按照规定填报的,不享受按比例招录的政策,视为普通类考生。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服务盟市,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5.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内蒙古人事考试缴费支付宝
1、首先需登录报名系统报名信息状态,若信息通过审核,则点击“请支付”按钮。2、其次点击“请支付”按钮后会跳转到支付页面,考生可选择银行卡或支付宝进行缴费。3、最后选择支付宝缴费,页面会跳到支付的扫描页面,用手机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即缴费成功。
2023年内蒙古二建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2-3月,5月下旬-6月上旬 缴费时间预计也为2-3月,考试时间预计为6月。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考。2023年内蒙古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时间预计为2-3月。
在每年的5月下旬-6月上旬左右考试,因此为了避免考生错过2023年二建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报名、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等时间,请及时关注官方网站通知。内蒙古二级建造师报名步骤:以下仅能作为参考,请以当年具体发布公告为准:1.进入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2.选择快速通道中的“网上报名”入口;
3.选择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4.进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5.选择2023年06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6.阅读内蒙古二建报名相关事项,点击阅读完毕,确认;7.选择首次报考或老考生报考;
石柱人事考试中心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简章所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就读且在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之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人员,需先将《石柱县202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7)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民政局审核盖章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7月13日9:00至2022年7月17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19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2年7月21日10:00至2022年7月30日8:00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需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若有调整,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2.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执行。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详见《准考证》)。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选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参加资格审查,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分值为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考试环节结束后2-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人员结论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聘用岗位类别结合实际岗位空缺确定。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资格。 ??本次所有公开招聘的人员若未在简章规定时间内取得简章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解除聘用。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一经聘用,在石柱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重庆市石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人社局)、(县卫健委)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人社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等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4.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1.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 ??6.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7.石柱县202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你可以在西永坐908路(大学城到龙头寺火车站)在新牌坊龙湖花园下,下车后问下重庆市人事局怎么走就行了,人事考试中心就在人事局那里。
200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区选择说明 为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我市公招公务员考点设置按照相对集中、有效管理的原则安排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考区,考区选择后不能修改。特别说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所选择考区的情况,在所选择考区内的区县确定考点。 附:区县考点所属范围 一、主城片区考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9个区的考点; 二、万州片区考区:包括万州区、梁平县、城口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等9个区县的考点; 三、黔江片区考区:包括黔江区、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4个区县的考点; 四、涪陵片区考区:包括涪陵区、长寿区、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县、石柱县等6个区县的考点; 五、永川片区考区:包括双桥区、永川区、江津区、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等6个区县的考点; 六、南川片区考区:包括万盛区、南川区、綦江县等3个区县的考点; 七、合川片区考区:包括合川区、潼南县、铜梁县等3个区县的考点。 此区县考点所属范围仅用于本次招考设置考点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