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信息推送
人事考试信息推送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研究,决定从2022年起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公布。
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历年公告发布在10月份左右随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发布信息。国家公务员往年考试公告:网页链接
各省公务员考试会发布在各省的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发布时间一般在3月份左右,参考历年公务员考试时间:网页链接
【 #社工师# 导语】 从新疆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22年新疆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2日-4月29日,具体详情如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1号)要求,现将自治区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民政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社会工作者、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0:00--4月29日19:00,4月29日19:00报名截止,23:00缴费截止。 2.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0:00--4月29日19:00,4月29日19:00报名截止,23:00缴费截止。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信息。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五)特别情况审核。以下情况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三、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职(执)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考试选择考试地点。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有关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如下: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39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3元。社会工作师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5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人每科99元。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0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0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科目每人每科98元。 七、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疆外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四)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五)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将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八、查询成绩 考试结束,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 一、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三、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四、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3.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2022年4月20日
如果是国考,就到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找信息。如果是省考,可以关注该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者关注该省人事考试网。如果想考事业编或其他合同制岗位,就要时刻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外您也可以关注一些公考培训企业的公众号,有考试信息我们会及时推送的。国考:每年10月中旬出公告,11月末考试。省考:每年3月出公告,4月考试。个别省份省考:9月份、10月份不等,也有些省份每年两次省考。如果您想考公,建议您查询报考省份往年报考和考试时间,作为下次考试的参考。
山东人事考试考务信息报送
【 #经济师考试# 导语】 考 网我根据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领取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得知,2022年山东德州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邮寄办理,现场领取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在德州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邮寄办理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12月20日。 各位考生: 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下发至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德州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防路1001号市人力资源市场502室,联系电话:)。 所需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领应提供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邮寄办理(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网站申请或者手机APP申请) 1、网站申请入口: 注意事项:证书邮寄申请系统注册需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收件地址及电话等个人信息,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证书被退回的,可到现场领取。 2、手机APP申请: 第一步,打开“爱山东”APP,依次选择:服务—个人服务—教育考试—山东人事考试证书邮寄;第二步,选择考试类型和年度,点击“查询”;第三步,证书状态为可申请时,点击“邮寄申请”,填写收件信息;第四步,收件信息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后即可完成邮寄申请。 邮寄办理时间:2022年9月20日-12月20日。 邮寄服务相关事宜: (1)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 (2)邮费:德州市内15元/件,市外20元/件。邮费采用到付方式,收件人签字、收件人支付。 (3)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请考生与中国邮政速递协商解决,联系电话:。 (4)邮寄进度查询网址:。 二、注意事项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各市应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及时领取证书。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7]47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我省各级机关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采 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07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录(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除因职位特殊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外,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地域、户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计划 今年编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原则,一是严格按照编制定员补充,凡安排录用计划的单位,一律控制在核定的行政编制以内。二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三是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相衔接,对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已经列入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没有明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不安排录用计划。 各市、各部门考录公务员,必须在行政编制定员内、按照省统一下达的录用计划进行(具体录用计划见附件1-8)。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根据录用计划和本通知规定,统一制发本市的招考简章,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发布。省直机关的招考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发。招考简章内容包括:用人部门和职位、录用人数、资格条件、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省、市级机关招考普通管理职位工作人员的,按部门组织报考,不再分具体职位;县级机关相同职位,可予以适当归并,在县(市、区)范围内统一竞争;专业性较强的招考职位,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制,不再进行专业考试。报考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在省、市、县机关的录用计划中,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数量,原则上应占录用计划的50%。省垂直管理部门市级机关选调生录用计划,由有关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部门协商确定。各市的具体考选方案,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 录用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 3月21日-25日。 查询时间:2007年 3月22日-27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有条件的用人部门,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和交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省直机关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7年3月22日-27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年4月1日-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市级机关报名工作应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市要进行网上收费。县级以下机关的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方式,由各市自行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省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基层单位报名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其招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等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报省人事厅审核后公布。各市要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将报名的有关统计数据报省人事厅。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 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报名时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各市委组织部根据考选的条件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报名。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报名结束后,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核汇总,并将《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统计表等材料报省委组织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级机关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省和市分别阅卷。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8日。 上午8∶30-11∶00 申论 下午2∶30-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我省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部门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市级以下机关的,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笔试成绩上网公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位特点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由省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后者所占比例为30%左右,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或委托用人部门命制。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可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乡镇工作特点单独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市级以上用人部门面试考官不超过1人。考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选调熟悉面试理论、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评组中,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面试考官总数的50%。 省直机关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要对全部县级机关面试考官进行跨县(市、区)交流,有条件的可跨市交流。 省直机关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省直机关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可与省直机关同步进行,也可自行确定组织时间。 (三)选调生考试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省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市级机关选调生的考选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参照省里的做法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用人部门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省直机关的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部门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机关的考核体检工作由各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体检 全省公务员考录(选)的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体检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二)考核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省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监督检查 为保证考录(选)工作的公正性,各地、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将招考职位、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或登报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选)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考录(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八、组织领导 这次考录(选)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切实改进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录(选)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人事考试推迟信息
的确在上半年由于疫情的缘故,北京的注册建筑师考试延期了,但于近日人事网发布了最新消息,指出将于今年下半年补考的机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因疫情推迟和暂停的10项考试集中安排一次补考,考生可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最新通知。
上半年,新冠疫情散发、多发、突发,为控制疫情传播风险,部分职业资格考试相应作出了全国统一推迟、部分考区暂停举行的调整,共涉及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10项考试。
可以看到的是在这十个考试中就包含了您所需要的注册建筑师考试,当然,最新消息请自行查询中国人事考试网——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与有关单位拟对上半年全国统一推迟举行和部分考区暂停举行的考试择机安排一次补考。
各项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将结合下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安排、有关单位工作情况和疫情形势研究确定,适时向社会公布。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上半年考试的考生随时关注报名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信息。
中级经济师2021年考试时间是11月21日、22日。
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点击右侧成绩查询按钮,进入查分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姓名、验证码”相关的信息后,点击查询。选择你参加的考试年度和时间,点击“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即可查询到成绩。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中级经济师2021年考试时间是11月21日、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了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推迟通知。将原计划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的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调整至11月21、22日举行。
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包括《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其中《专业知识和实务》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自2021年起,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计划在2022年11月12日、13日举行的中级经济师考试能如期举行吗,目前是否有延期或取消的通知呢?下文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12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考点(11月12日下午卷) 格式:DO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真题试卷 格式:DO大小:为了确保各位考生迅速的获得考试讯息,在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来临之际,小编关注了中国人事考试网对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的最近通知,以及各省市的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相关资讯。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中国人事考试网目前没有发布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延期或者取消的通知,那么2022年全国统一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将在11月12日、13日如期举行。其次,由于国内各地疫情蔓延情况不一,部分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省份和考区暂停了当地的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具体在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2022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1月12日、13日。二、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安排中级经济师考试设置为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与实务》《经济基础知识》:第一批次:11月12日上午8:30—10:00第二批次:11月12日下午14:00—15:30第三批次:11月13日上午8:30—10:00第四批次:11月13日下午14:00—15:30《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一批次:11月12日上午10:40—12:10第二批次:11月12日下午16:10—17:40第三批次:11月13日上午10:40—12:10第四批次:11月13日下午16:10—17:40注意:该考试时间安排仅供参考,具体以考生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安排为准。三、准考证打印时间部分地区有所调整(点击链接查看详情)2022年全国初中级经济师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四、部分地区考试暂停(点击链接查看详情)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暂停地区汇总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考点(11月12日下午卷) 格式:DO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真题试卷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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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查询知乎得知,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密码手机号错误可以联系当地的人事考试机构。
赣州人事考试信息推荐
根据去年的经验,赣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时间在3月底到4月初之间,具体可以到赣州人事人才网人事信息栏目查询,希望对你有帮助!
近日,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赣州考区温馨提醒》,考生需要在市考点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完成考试,出发之前,考生应提前了解路线,下面一起来看看吧。根据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赣州考区温馨提醒》。考生可于10月30日、31日在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经济师考试,详情如下。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赣州考区温馨提醒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我市考点设在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由于考点附近道路施工,请考生根据实时导航,提前熟知路线,唐江镇离赣州职业技术学院较近,如需住宿,建议考生住宿唐江镇。市区自驾推荐路线:迎宾高架路→飞翔路→105国道→机场快速路→唐凤大道→职业技术学院)。公交路线:1、赣州火车站乘坐D2至赣州西站,转乘N001至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2、南门口乘坐D4、128路、D1至赣州西站,转乘N001至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3、赣州汽车站乘坐D1至赣州西站,转乘N001至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4、南门口西园站乘D5→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站。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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