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考试调剂人员
北京市人事考试调剂人员
京考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4月4日,专业能力测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招录机关网站。
首批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试比例人数的招录职位为调剂职位,将采用调剂的办法补充面试人选。通过《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职位表》可以看出,此次调剂652个普通职位将招考2127人;128个面向大学生士兵职位将招录218人;9个残疾人职位将招录9人;5个特殊职位将招录58人。
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2023年3月22日根据调剂职位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电话通知调剂报名考生参加调剂资格审查,调剂报名考生因笔试成绩相同超出职位空缺名额时,同时进入调剂资格审查。
调剂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和相关注意事项与资格复审一致,调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对其他考生进行调剂资格审查。
调剂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调剂职位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名单。调剂人选名单将于2023年3月24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
考生可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重新选择申请调剂的职位。
2023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的流程目前已经进行到了资格复审阶段,等2023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工作结束之后就可以确定首批面试名单了,那么2023北京公务员面试名单什么时候公布?和高顿公考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2023北京公务员面试名单公布时间
根据考生线上资格复审情况和招考公告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首批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该名单拟于2023年3月19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
二、2023北京公务员考试调剂
首批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试比例人数的招录职位为调剂职位,将采用调剂的办法补充面试人选。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条件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3月19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
调剂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8:00,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重新选择申请调剂的职位。
以上就是关于2023北京公务员面试名单的公布时间,关于调价相关规定,大家可以查看官方公告。高顿公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大家可以查看小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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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调剂
您好 必须是参加上半年的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用的考生 但不包括下列考生: 1、2013年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2、在2013年上半年我市公务员招考中已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3、参加2013年上半年我市公务员招考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4、不符合2013年1月9日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的考生。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面试没通过能调剂吗?北京市公务员考试面试没通过能调剂吗?对于参加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通过的小伙伴们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面试的一些情况。肯定有人会问要是面试没通过的话还能调剂吗?答案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调剂后参加第一次面试,要是有岗位没有完成招录计划,是可以进行第二次调剂的。那么关于调剂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接下来,上岸鸭小编就来跟大家说说关于调剂的二三事。
(一)公布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条件及资格人员名单
若是该招考职位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参加人数未达到招考公告中公布的面试比例人数,则该招录职位将确定为调剂职位,面试人选将通过调剂的方法来进行补充。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的人选将统一在北京市人事考试平台发布。
(二)报名调剂职位的条件和原则
1.报名调剂的人员选择调剂职位时可在与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间进行;
2.若该考生已被列入报考职位首批面试人选名单则不能参加调剂;
3.考生在调剂职位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4.满足该调剂职位规定的要求和资格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
5.笔试成绩达到该调剂职位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申请调剂该职位。
(三)调剂职位报名
将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调剂报名,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报关于调剂申请的相关信息。在调剂申请提交的结束时间之前,考生可以重新选择调剂职位。
(四)调剂职位资格审查
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调剂职位资格审查工作,将根据调剂职位空缺名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调剂资格审查。
参加调剂职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的审查材料和相关注意事项与面试资格复审一致。
(五)参加调剂职位面试人选名单确定
调剂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参加调剂职位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北京市人事考试平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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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二次调剂报名已经开始了,您可以开始报名了 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在2013年7月6日9:00至2013年7月9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选择报考职位,提交报名申请。 您找到报名入口按照提示报名就可以,报名入口也可在中公北京首页找到 关于备考7月9日晚19:00,YY36531,有大型讲座,学习面试基本理论、面试备考技巧 祝您面试成功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调剂系统
你不能报,因为第一你不是北京人,第二你不在北京上学!只能报你们省的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所以说你也不用急了,急也管不了用!你的意思是你想在北京工作?你如果很牛,哪都能去……慢慢找工作,想去北京,就找北京的公司,不是北京的工作,以后做好了还不是可以去的!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3年下半年北京公务员面试二次调剂报名入口:
调剂职位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于1月22日9:00至1月23日17:00进行。各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1月21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载明调剂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以及报名携带材料等内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现场调剂报名。
更加详细的信息请关注: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必须是参加上半年的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用的考生 但不包括下列考生: 1、2013年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2、在2013年上半年我市公务员招考中已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3、参加2013年上半年我市公务员招考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4、不符合2013年1月9日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的考生。
你不能报,因为第一你不是北京人,第二你不在北京上学!只能报你们省的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所以说你也不用急了,急也管不了用! 想来北京不一定做公务员。可以进事业单位,比如一些学校招收老师等等,这样也可以进京的。
北京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调剂
京考调剂是指在北京市公务员招考中,考生通过调剂的方式将自己的报考职位改为其他职位。以下是京考调剂的操作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调剂申请一旦提交后,即不能修改和撤回,而且调剂一旦成功,原始报考信息将自动取消,无法再参加原始报考职位的考试。因此,在进行调剂申请前,需要考生认真审查各项信息,确认后再进行提交申请。
京考二次调剂什么意思
京考二次调剂什么意思,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调剂,根据官方规定调剂时间,报考人员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京考二次调剂什么意思。
如果报考职位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就会通过调剂来补充,这是一次调剂。
而二次调剂,是在上半年考试结束后又产生的空岗中进行的。全市不再统一组织大规模的笔试,而是通过调剂的方式,让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用人单位的面试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可参加二次调剂的人员,限定为上半年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次调剂的职位来源主要有三个:
1.已经通过面试体检等环节但考生因感觉不适合而自己放弃的,这是每年公务员考试都会出现的;
2.进入面试比例的考生不够,且面试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被取消的职位;
3.在招录过程中,有的单位因机构调整增加编制,新产生出来的空缺职位。
2022北京公务员调剂职位表发布时间:1月17日,2022京考调剂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9:00至1月19日18:00,2022京考调剂面试名单1月24日公布。
注意事项:
一、明确调剂资格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调剂,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报名时必须勾选了“服从调剂”一项;
2.考生专业、学历等基本情况符合拟调剂职位规定的要求,且公共科目笔试试卷与拟调剂职位相同,才有资格进行调剂。笔试是地市及以下的考生只能选择地市级职位,笔试是副省及以上试卷的考生只能选择副省及以上职位,让所有考生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保证调剂的公平性;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分数线,则没有调剂资格。
4.未进入所报岗位的首批面试名单,如果本岗位1:3入围面试,而考生排名在入围名单中,不能再进行调剂,只能在本岗位进行面试。
二、了解调剂程序
第一步:查询信息
报考人员从调剂公告发布起,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招录机关联系方式等。
选职位是能否成功决胜的关键一步,考生在打开职位表之后,首先要筛选出同一试卷类型的职位,然后再按照专业、学历等要求进一步锁定“目标”,找到自己的“锦鲤”。
第二步:填报申请
根据官方规定调剂时间,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
第三步: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对报考本机关(单位)的网上调剂申请和非网上调剂申请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招录机关按照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排序。
从资格审查的过程可以看出,行测成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提醒有志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要加强行测科目的备考工作,这是最强的竞争力之一。
公布调剂职位和调剂人员名单
首批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试比例人数的招录职位为调剂职位,将采用调剂的办法补充面试人选。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条件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1月17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
调剂报名的原则和条件
1.申请调剂的考生笔试成绩应当达到拟调剂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2.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4.已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调剂报名
调剂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2022年1月18日9:00至1月19日18:00,考生可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重新选择申请调剂的职位。
考生可于2022年1月19日18:00后打印《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报名表》。
确定调剂人选名单
调剂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调剂职位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名单。调剂人选名单将于2022年1月24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
湖北人事考试公务员调剂
1、调剂是指所招录的岗位在所报人中笔试分数没有达到面试比例,比如该岗位招2人,面试比例1:3,有6人进面试,但是所报的人中只有4人达到了湖北省划定的最低分数线,那么还有2人就需要通过参加同级别的考生中调剂产生; 2、调剂是笔试后等分数线下来后才知道的,在考前是不会知道的,因为大家都不知道是否上了最低分数线。如果所报岗位进面缺人,省人事考试院会下调剂公告的,自己只要上了最低分数线,但是没有进所报岗位的面试,是可以在同等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调剂的。希望这个回答能有助于了解调剂。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招录岗位进行调剂(已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不参与调剂,保持原报岗位不变),审核单位将对参与本岗位调剂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缺额数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至补足面试缺额为止(调剂报名数未达缺额数的岗位,可以等额开展面试)根据调剂规则可知:调剂进入的考生笔试成绩有可能高于原来就报该岗位且进入首轮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也有可能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于首轮进入面试的原报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但因为缺额数的限制,在比同样参加调剂报名的其他考生笔试成绩低的情况下,而无法通过调剂。 调剂过程中,系统只允许最低分数线以上且未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进行调剂报名,其余人员无法进行调剂报名。一旦考生报名参加调剂,其报考岗位将被更改为其申请调剂的岗位,随后固定不变(也就是说,考生可能承担的风险为:不报名参加调剂,有可能原报岗位顺序递补可以递补进入面试,但报名参加调剂后,在调剂岗位上反而没有调剂进入面试。故提醒考生自酌)。
为满足我省各级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在全省范围组织有空缺编制的各级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至199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上述第3、6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具体见职位公告。 除特殊职位外,省、市(州)两级招录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或者遴选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调生。县乡基层岗位主要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和2010年高校毕业生。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010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其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准。 (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视视力不低于,体重符合规定标准。报考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以上); 2、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3、对公安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 (三)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侧视力不低于,体重符合规定标准); 2、具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5年—2010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2010年5月31日未办理转正手续的); 6、在读的非2010年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职位。 (五)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于2010年5月25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和职位公告,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招录机关(含垂直管理部门)也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地区、本部门发布《招考公告》。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于近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以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方式见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6月4日8:00至6月13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审查报考资格。各地、各招录机关要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认真严格审查报考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通过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6月15日17: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招录机关审核通过。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5日至6月15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 5日8:00至6月13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6月13日2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现场报名。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由省安全厅组织现场报名。 拟报考省级检察院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直管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和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须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除报考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外,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7 日9:00至6月25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笔试当天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和最近两年的低保领取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职位核减 各招录机关职位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并由各地、各招录机关负责通知考生退还缴纳的报名费。定向招录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选调生的职位、法院、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职位、公安机关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职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特殊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视情况决定计划数。 (五)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7月5日9:00至7月9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由省安全厅确认并发放准考证。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下载并打印发放准考证,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书面材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笔试单独命题,单独设置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人事考试院和省公务员考试命题专家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0年7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及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0年7月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其中,拥有B、C类司法考试证书的,报考职位应在其证书适用范围内),可以享受加分政策(不累计计算)。加分对象、分数、办理程序和审核时间将在网上公告,于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并公示,请考生留意。 (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各地、各招录机关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在面试前进行,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布。 (三)面试 1、职位核减调剂。各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按比例核减该职位计划,调剂职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统一公布、公开调剂。 调剂的人选,须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 调剂的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2010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职位需提供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招录机关要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行为。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报考同职位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核减该职位。 全省面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面试当日,报考人员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招录机关做好现场记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下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的比例折算。 遴选选调生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7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公安基础知识》2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30%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会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林业局于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三项达标者为合格。报考公安机关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达标即为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按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和安全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招录机关要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同职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录用审批后,方可办理工资核发手续。 凡在机构改革中辞职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原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如报考后拟被录用,须退回因享受优惠政策所得的辞职补助金方能报批。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省人事考试院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醒: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附件: 1、《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公告》 2、《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书》 3、《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 4、《湖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 5、《湖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6、湖北省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登记表 7、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考试报 名登记表 8、《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9、《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10、《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1、《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1 (大小:262672字节)
1,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一些考生在原来报考的职位中虽然也进了面试,但笔试成绩排名较靠后,感觉自己在面试中反盘,最后被录取的的可能性很小,就想参加调剂,希望在另一个职位中能得点优势,但这也是不允许的,脚踩两只船可不行,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不符合调剂的条件。2,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我们知道,国家公务员考试类别分两类,分别是“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和“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它们的考试内容不同,成绩也就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调剂时,只能在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比如,报考中央机关职位的考生,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但没有进入首批面试名单,则可以参加中央机关职位或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调剂,但不能参加市(地)级和县级职位的调剂。反之也同样,原来报考市(地)级以下的考生,也不能再参加中央机关职位或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调剂。3,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4,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5,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