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人事考试招特警
乐山人事考试招特警
四川中公教育为您解答 !2013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招录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是9月20-27日!考试时间为11月3日四川中公教育网站汇总了四川省考各地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和职位表,历年真题、公务员备考相关资料,欢迎到网站查看!公务员报名是 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名已经开始!四川中公教育网站提供了快速报名通道,避免报名网页拥堵!温馨提示:在百度直接输入 四川中公教育网 点击第一个非推广链接即可浏览网站
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公务员局关于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2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招考范围:全国。(三)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198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共招收298名。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县级机关公务员12名;2.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135名;3.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60名(其中特警30名);4.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司法助理员10名;5.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1名。招考单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排序方式本次招考的职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条件相同的职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职位,在录用公示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和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市级部门的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公安机关的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二)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考生还需缴纳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次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在“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三)职位调整笔试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色、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五、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录用环节。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考生均须进行专业测试。(一)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1)在“汶川地震”和“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招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身份证和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乐山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培训科(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二)专业测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专业测试在笔试后进行(专业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专业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考核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专业测试项目为男生测试: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女生测试: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分别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男子青年一组和女子青年一组的标准进行计分,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四项测试项目后总分达到276分(含)以上,且没有一项考核成绩低于35分的为合格;低于276分(不含)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为不合格。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在乐山人事网上公告。(三)资格复审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市、区)的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地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在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报考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有缺考或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其中: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报考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有缺考或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四)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证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参加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五)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特警职位女生测试800米跑的成绩同时作为体能测评中该项的成绩,不再重复测评。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六)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面试和体能测评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六、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报考市级机关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报考县(市、区)职位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公示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八、考生注意事项1.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各环节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有关要求、注意事项等公告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录,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您也可以关注、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你好!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乐山人事考试网招警察
根据《关于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就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截止到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30,在乐山市公安局十三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责任自负。二、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请考生查阅乐山人事考试网《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三、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四、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第四次递补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附件: 2018年乐山市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名单
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3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安排(一)公共科目笔试1.考试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笔试在四川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 4.打印成绩单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四川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招录单位及名额共招收298名。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县级机关公务员12名;2.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135名;3.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60名(其中特警30名);4.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司法助理员10名;5.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1名。招考单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参考:华图网校
乐山人事考试协警招聘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乐山夹江县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优秀人才引进公告【3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18: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推动夹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夹江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素质优秀人才。本次人才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温馨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相关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夹江新闻网()予以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招聘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同时,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夹江县疫情防控政策,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等后续应聘环节。 二、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引进3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的条件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引进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 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夹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进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18:00前(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汇总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电子版); (2)《夹江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非个人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夹江县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参加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 窗体底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收件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综合会议室(夹江县漹城街道兴隆街38号) (2)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两张和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招聘单位根据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窗体底端 (三)考核方式 1.本次人才引进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本次面试测评要素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核结果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夹江新闻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进入体检。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同分者,由招聘单位根据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学历层次高低、是否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五)复检及递补体检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夹江新闻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夹江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的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岗位聘用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根据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聘用至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可分别聘用至七级、八级管理职员等级。 (三)政策待遇 此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考核合格转正定级后工资高定1级薪级;5年内在夹江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其中,985、211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青衣菁英”人才管理,享受安家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按照发放总额分5年平均发放。具体事项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夹江县纪委监委) 七、本公告由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其他事项 1、此次引进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夹江新闻网()发布,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夹江新闻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引才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一览表》(附件1)。 咨询电话:(县委人才办) 年夹江县事业单位优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条件一览表 2.夹江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21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以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7.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须在2021年2月21日前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生源地”是指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升学将户籍迁出至就读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一)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职位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其中,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抗震救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加分只以考生《报名信息表》中“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考生应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5月上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该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23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前需和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七、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分别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2021 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乐山人事考试网特岗招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21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以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7.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须在2021年2月21日前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生源地”是指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升学将户籍迁出至就读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一)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职位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其中,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抗震救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加分只以考生《报名信息表》中“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考生应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5月上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该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23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前需和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七、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分别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2021 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599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乐山市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考核相关事项
1、本公告仅公布乐山市201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考核招聘的具体事项,由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公告。
2、考核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各区县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国家、省、市相关招聘政策执行。
3、请应聘者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各区县相关门户网站。
4、咨询电话、具体公告网址:
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人事考试网: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市中区网址: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五通桥区网址:
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沙湾区网址:
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金口河区网址: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峨眉山市网址: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犍为县网址: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井研县网址: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夹江县网址: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沐川县网址: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峨边彝族自治县网址: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马边彝族自治县网址:
乐山市环保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畜牧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国土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农业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民政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联系电话:
乐山日报社联系电话:
乐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卫生局联系电话:
点击下载:
乐山市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乐山市夹江县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3年2月4日
浙江人事考试官网特警特招
你先好好学习吧,大学毕业后,报考公安类公务员。比考大学难多了。呵呵,加油吧!
【 #招警考试# 导语】2022年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办等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5名,其中:勤务辅警116名、文职辅警1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实行岗位差异化、层级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薪酬制度,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每年实行动态调整。 各岗位年均收入(不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参考如下:巡逻处突和技术技能岗位约为万元、勤务保障和交通管理岗位约为9万元、监管看管和接警查询岗位约为万元、窗口服务岗位约为万元、文书助理岗位约万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8月12日至2004年8月12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 3.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技能;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放宽情形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2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2.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巡逻处突岗位(仅限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 3.具有资质的特殊人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起至8月21日(其中2022年度退役军人报考巡逻处突岗位1,报名时间延长至9月3日,相关测试单独组织),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1)巡逻处突岗位:嘉兴市南湖区双园路102号巡特警支队门岗;报名咨询电话:。 (2)高速交通管理岗位: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1106号(高速交警支队);报名咨询电话:。 (3)其它岗位: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156号交警支队211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 3.报名要求:请提前下载并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当日请携带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本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资格初审:对照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考生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评认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评当日。 2.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0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1000米(800米)跑两项体能测评成绩达到120分(含)以上为达标,测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纵跳摸高采用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岗位1占综合成绩的50%;岗位2占综合成绩20%。体能测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3.其他岗位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 (三)笔试(或技能测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政文史和公文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为100分。其中:巡逻处突岗位1,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巡逻处突岗位2进行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无人机操作,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对象综合体能测评、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1:3确定,其中招聘计划3人以上岗位,按1:2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其中:巡逻处突岗位1、岗位2,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除巡逻处突岗位外,其它岗位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指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招聘对象在培训报到前,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则从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必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生应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招聘考试。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2013年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公告 为加强全省公安特警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此次录用计划共28名,以公安系统为单位统一设置狙击和排爆两个职位,其中狙击职位招考15名,排爆职位招考13名。招考计划的详情请于2013年2月18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公务员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浙江人事考试网()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25周岁的男性(1987年2月20日至1995年2月20日出生)。 3.身体健康,两眼裸视力均在及以上,符合公安特警体检标准。4.体能测评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合格,各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标准见附件2)。5. 狙击专业报考人员须曾获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军事比武射击科目前六名,或具有射击专业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6.排爆专业报考人员须曾在部队服役期间有1年以上从事排爆、排雷、爆破专业工作经历,或具有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报考人员的户籍不限。三、招考办法采取公开报名、竞争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一) 组织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确认。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0时—2月25日24时。报考者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并报名。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20日0时—2月27日24时。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对初审未通过的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2月25日24时前再次报名。3.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2月20日0时—3月1日12时。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于2013年3月10日9时—3月16日24时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3年2月27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到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电话:),经审核同意后,免除其考试费。已缴费确认参加201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四级联考)或紧缺职位招考的人员,若报考本次特警招考的,视作放弃原报考职位,须重新缴费。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可酌情核减招考计划。(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申论》(B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所有人员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申论》(B卷)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 笔试地点:杭州市区。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公安厅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资格复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狙击专业部队退役人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团级及以上单位军事考核比武射击科目获奖证书;现(退)役运动员应提供射击专业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现役运动员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排爆专业部队退役人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从事排爆专业1年以上的书面证明;其他人员应提供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2.体能测评。测评科目为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要求纵跳摸高≥米、10米×4往返跑≤13"1。两个科目均达标者取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狙击专业测试科目为12分钟跑和100米实弹射击;排爆专业为12分钟跑和实际操作。每个测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有一个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即取消面试资格(专业技能测试项目标准及实施细则分别见附件2、附件3)。 (四)计算考试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占30%、专业技能成绩占70%合成考试成绩。若考试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2×30%+(专业技能各科目成绩之和)÷2×70%。 (五)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各职位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2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选择单位、录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确定体检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在本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录机关。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择招录机关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上述程序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1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浙江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0571-87056461附件1:特警计划附件2: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标准附件3: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实施细则
特警招考一般有专门的考试,每个城市的考试时间不一样,但一般网上会有招考简章,及时关注考试报名时间,然后就是笔试、面试、体能等一系列考试,和普通公安机关招考警察没有什么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