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事务局考试内容
军人事务局考试内容
2022年,沈阳市市直机关单位继续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安置转业军官。根据《中共沈阳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通知》(沈委退役军人办发〔2022〕1号)、《沈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分配实施方案》(沈军组发〔2021〕)2号),现将沈阳市市直机关安置转业军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符合军队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列入2022年转业军官移交计划,符合在沈阳市安置的转业军官(新民、辽中、康平、法库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市内九区房产证)。(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符合报考单位相关岗位条件。二、报考岗位计划市直机关安置转业军官岗位计划共计120个(参加岗位选择参公单位计划9个),具体详见附件1:《2022年沈阳市市直机关安置转业军官考试报名计划表》。三、志愿填报转业军官根据本人工作经历、学历、专长等,按照公示的各安置单位相应职级计划数和岗位要求,每人填3个市直机关单位志愿,即:公安司法单位岗位志愿1个,市直其他单位岗位志愿2个,以志愿顺序进行区分。填报志愿不符合职级和岗位要求的,录取时按无效志愿处理。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未填报志愿,不参加市直机关考试考核安置,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安置。四、考试内容和办法(一)笔试考试内容:中校、专业技术中校以上转业军官考试内容为《申论一》;少校、专业技术少校(含按照少校管理的中校)以下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二》。《公共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2022年《辽宁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复习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部分;《申论一》、《申论二》为主观性试题,不指定教材。《申论一》考试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二》考试满分各100分。考试办法:客观性试题试卷采取闭卷填涂题卡的形式,主观性试题试卷采取闭卷笔答的形式,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具体考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二)考核考核计分:以转业军官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沈阳市转业军官考核赋分标准、赋分换算、结果运用按照《辽宁省安置上校以下指挥管理军官及专业技术军官考核赋分暂行办法》执行。(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考试记分+考核记分”的总成绩。五、报考程序(一)注册个人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转业军官于8月20日9时至8月21日14时,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考试简章上的报名入口,填写用户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个人信息,用户名及密码是转业军官报考2022年沈阳市直机关岗位网上操作的唯一凭证。(二)网上打印考试报名表转业军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并同意后,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文件为jpg格式,小于50k),上述操作完成后,须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供现场报名时使用。(三)现场报名1.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转业军官须携带军官证(警官证)、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及能证明自身特长、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以及自行打印的纸质版《2022年沈阳市市直机关接收转业军官考试报名表》。2.选择报考岗位。转业军官经接收单位同意报考后,出示《2022年沈阳市市直机关接收转业军官考试报名表》,接收单位通过手机终端扫描个人报考表上的二维码,现场审核通过转业军官报考资格,并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审核通过的,转业军官的报考岗位将不可修改。3.提交报名表。每名转业军官限报3个岗位志愿,报名完成后,转业军官将《2022年沈阳市市直机关接收转业军官考试报名表》提交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考试报名。4.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8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报名地点:沈阳宾馆二楼沈阳厅(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号)。5.接收转业军官岗位条件系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由接收单位负责解释。沈阳市市直参公事业单位接收转业军官岗位选择报名同步实施,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022年沈阳市市直机关安置转业军官考试报名计划表》中标为参公单位的计划,直接到报名现场登记报名,请有意愿的转业军官提前准备好个人简历等材料。6.转业军官参加现场报名时,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当天,出示“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国务院行程码绿码、《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2)并积极配合考点进行体温检测等查验工作。(四)准考证打印转业军官须于2022年8月24日12时至8月25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考试简章上的报名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2份,准考证经本人签名后于考试时上交1份。六、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中校、专业技术中校以上转业军官考试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8:00—10:30《申论一》。少校、专业技术少校(含按照少校管理的中校)以下转业军官考试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8:00—10:30《申论二》、11:00—12:3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地点: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沈阳市皇姑区细河街8号)。考点电话:。七、录用办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各有关单位按转业军官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单位各职级计划数,做好转业干部录用安置工作。(一)填报同一单位、同一职级志愿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单位计划数的,按报考志愿接收安置。(二)填报同一单位同一职级志愿人数多于该单位同一职级计划数的,按转业军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接收安置。(三)报考同一单位的转业军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考核分高者优先;若考核分也相同的,依次按职级、军衔、军龄、奖励顺序高者优先。(四)填报不同单位志愿且分别被不同单位录用的,按转业军官填报志愿顺序确定录用单位。(五)未被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安置的转业军官由区、县(市)进行安置。八、有关要求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实行全程资格审查,转业军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2.转业军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转业军官报名以后,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接收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转业军官自负。4.驻沈省(中)直机关、参公单位优先录用,被确定为驻沈省(中)直机关、参公单位录用人选,转业军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沈阳市市直单位不再予以录用,由户籍所在区、县(市)安置。5.转业军官参加2022年沈阳市市直机关安置考试,与辽宁省省(中)直驻沈单位接收转业军官考试一并进行,有关考试要求,按省规定执行。考报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考试时间、地点、组织方式及考区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转业军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本报考公告最终由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公开咨询电话:,
如下:
1、退伍军人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2、可以免试读成人本科,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参加研究生考试,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
3、可以参加政法干警考试及招警考试。
4、可以参加退伍军人安置考试,公务员考试国考省考,事业单位考试。
5、可以参加全国统一招警考试。
简介:
退伍军人,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2016年12月报道,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5700万军队人员退出现役,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
2018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挂牌成立,退役军人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2018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事务局考试内容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1.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主要职能是为在乡伤病残军人提供医疗、康复、保健、疾病预防、卫生宣传、指导服务,开展残疾与精神病机理的研究,并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2.天津市烈士陵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铁东北路5998号。主要职能是烈士骨灰存放、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3.天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城C7写字楼9层。主要职能是为军休干部文体活动服务;军休干部文体活动组织(相关社会服务)。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本市退役士兵。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三、招聘人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8.因失信依法依规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四、招聘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于2023年2月10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五、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6:00。笔试缴费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3月1日9:00-16: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二)资格审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三)缴费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3年2月27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笔试笔试试卷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闭卷考试。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8日9:00-3月11日9:30笔试时间:3月11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3月21日,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有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依次递补后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于3月24日到招聘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1)报名表;(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3)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明材料;(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6)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二)面试1.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同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考务单位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面试题本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印制。(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公开招聘成绩在招聘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八、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规守纪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自愿放弃或不予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九、公示及聘用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对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存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依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十、特别提示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处于机构改革阶段,报考人员自愿服从因招聘单位机构改革产生的岗位变动和二次分配。十一、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十二、咨询、监督电话1.网站报名技术2.招聘岗位3.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836855642023年2月10日附件:《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和范围(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3.遵守宪法和法律;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根据国家、省及泰安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应聘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另外,具有5年以上新泰市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按照《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资格由入伍批准地县级兵役机关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确定并负责解释。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在新泰市乡镇(街道)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应聘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四)岗位应聘条件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二、招聘岗位2023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并负责解释。三、报名流程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3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期间(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提供方式详见附件2),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证明材料(村官考核证明,三支一扶《招募通知书》、考核材料,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鉴定表等),《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附件4)、《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附件5)等,逾期不提供的审核不予通过。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二)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应聘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2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7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乡镇(街道)招聘岗位,经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四、考试流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二)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五、体检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并等额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六、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对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七、公示和聘用(一)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三)最低服务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设3年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或与受聘人员单独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八、疫情防控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九、其他本次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公开招聘政策咨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6日附件:1、2023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2、2023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3、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4、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docx5、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docx6、同意应聘介绍信.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军人事务局招聘考试内容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贵州省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18时。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州委编办下达的进人编制计划,经州退役军人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州退役军人局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州威舍军供站、州民兵武器仓库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州退役军人局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退役军人局人事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执行。 二、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笔试、面试和严格考察的办法,按照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职位 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管理岗人员1名,州威舍军供站事业管理岗人员1名,州民兵武器仓库事业管理岗人员1名,详见《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户籍在黔西南州内、且在职在编。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 3、截止2022年11月7日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黔西南州退役军人系统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跟班学习人员不限专业。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不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或立案调查的人员; 2、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担任现职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 3、招录(聘)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考聘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退役军人局”主题信息版块上同步进行发布: () ()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18时 (三)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将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一起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压缩件名称范例“姓名+手机号码”)。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书原件;3.《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相应岗位要求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6.亲笔签名的《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2022年公开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一律取消考聘资格。州退役军人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州退役军人局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反馈给报考人员。 (五)其它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原则上按报名人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降低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11日-12日,领取地点:黔西南州退役军人服务服务中心(兴义市瑞金北路鑫吉园)。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理论和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为11月13日,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 1、由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聘职位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为面试对象,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在详见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方式另行通知,领取时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纸质版,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2、体检(复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退役军人局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组由州退役军人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人事工作、讲政治、党性原则强的同志组成。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2、凡经州退役军人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州退役军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考聘未尽事宜,由州退役军人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涉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人员密集场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预案,相关人员按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退役军人局纪检监察员) 咨询电话:(州退役军人局办公室(人事科)) 附件 附件1: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doc 附件4: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x原文标题: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文章来源: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将组织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当阳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当阳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三、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时间安排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市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报名注意事项详见《当阳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地点: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和内容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五、面试(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四)面试前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六、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当阳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七、体检、考察(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八、公示及备案(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九、聘用(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当阳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当阳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3:当阳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5:当阳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6: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退伍军人事务局考试内容
符合在城镇为其安排工作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通过“双考安置”即“文化考试和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安置退役士兵,取得了较好效果,受到了广大退伍兵欢迎。首先是文化考试。考试内容分时事政治、语文(初、高中)、数学(初、高中)、计算机(培训内容)等四方面知识,满分为100分,由民政、人事编办、监察、人武部等部门组成的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其次是实绩考核。根据考生的军龄和服役期间的具体表现,进行量化积分,上不封顶。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50%+实绩积分×50%;其三是填报城愿。填报志愿前,安置部门公开安置计划指标及考生成绩,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其四是安置。按照个人考试考核总成绩,结合个人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置。成绩并列时,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时,奖项高者优先;奖项相同时,立功受奖次数多者优先;次数相同时,时间在前者优先。其五是包底安置。对个人志愿落空者,给予包底安置。既不服从包底安置,又不申请自谋职业的,不得等到下年重新考试,按社会待业青年对待。
Q: 湖南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武专干考试有哪些科目 : 湖南省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武专干考试科目包括:一、政治理论(全国统一考试);二、法律基础(全国统一考试);三、政治素质(辖区统一考试);四、文化素质(辖区统一考试);五、应用文综合(辖区统一考试);六、军事理论(辖区统一考试);七、军事实务(辖区统一考试);八、军事品德(辖区统一考试)。
政法干警和公务员都可以参加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参加全国举行的基层政法干警考试,依据定向岗位和培养协议,到所定向县(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基层政法干警是政法类与干警类的招考,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的考试,是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的,一般招考的是监狱,基层的民警,司法警察等。
第三条:考试内容:初中60%,高中40% 内容:数学40分,语文40分,政治综合20分没有指定教材。
退役军人事务考试内容
退伍军人安置考试试题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法律、经济、科技及公文写作五个方面。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1954年11月1日《兵役法》公布以后,按照《兵役法》应征入伍服役的军士、兵,经部队批准退伍,持有退伍证的,称退伍军人。
如下:
1、退伍军人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2、可以免试读成人本科,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参加研究生考试,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
3、可以参加政法干警考试及招警考试。
4、可以参加退伍军人安置考试,公务员考试国考省考,事业单位考试。
5、可以参加全国统一招警考试。
简介:
退伍军人,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2016年12月报道,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5700万军队人员退出现役,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
2018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挂牌成立,退役军人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2018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第三条:考试内容:初中60%,高中40% 内容:数学40分,语文40分,政治综合20分没有指定教材。
政法干警和公务员都可以参加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参加全国举行的基层政法干警考试,依据定向岗位和培养协议,到所定向县(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基层政法干警是政法类与干警类的招考,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的考试,是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的,一般招考的是监狱,基层的民警,司法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