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额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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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在快捷通道中选择网上报名,选择对应的考试科目即可。考试报名有固定的时间,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以后注意及时打印准考证,看清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考试结束后要看成绩可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中点击成绩查询。
2014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报名申请的时间:2014年3月12日8:00至3月19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12日9:00—3月21日18:00报考者交费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22日18:00下载打印准考证:2014年4月8日至11日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13日 具体为:4月12日上午 9:00-11:00 行测下午 14:00-17:00 申论 4月1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知识 本次笔试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测和申论两科,考试用书参照《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一本通》给你以下信息: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部分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1.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我区公务员?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招考范围之内的人员,均可报考我区公务员。2.区外那些人员可以报考我区公务员?2014年应届毕业或已毕业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在内蒙古服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3.我区生源的毕业生户籍落在区外的,可否报考?入学前户籍为内蒙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4.本次考试允许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吗?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条件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5. 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6.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7. 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8.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的情形指哪些?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上述情形的职位。9. 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面试可以全部用蒙语答题吗?不可以。为了全面把握报考“蒙汉兼通”职位考生蒙汉语语言文字的水平,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问题。10.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11. 报考公安机关为什么加试公安专业知识?为了选拔和吸纳高素质公安专业人才,增强人民警察岗位适应性,测查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职业认同感,根据公安部关于考录人民警察工作中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开始我区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加试公安专业知识。12.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13.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等中央和地方服务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基层工作经历应从入伍报到之日算起。(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4)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14.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15“项目生”如何认定?(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制作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参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两年或以上期满的)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参加“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监制的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参加“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监制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7)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要提供三件材料:即旗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储备文件“储备人才协议”以及储备期内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8)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供。16.“项目生”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为3年,而在实际服务满2年时,有关部门即出具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应如何处理?若“项目生”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为3年,就必须在满3年后界定为服务期满,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可享受定向招考的优惠政策,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职位。17.“项目生”有1年服务期的,应如何处理?今年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生”才有资格报考这些职位,若“项目生” 1年服务期满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职位。18.“项目生”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项目生”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时间不计入服务期;“项目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19.“项目生”享受优惠政策的期限,应为多长?“项目生”享受优惠政策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超出3年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21.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在2014年3月12日前取得;201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1. 报名时间为何时?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从2014年3月12日8:00时开始,至2014年3月19日18:00时结束。2. 报名方式是什么?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3. 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第一,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招考简章》、《职位表》均公布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专题考试----党政群公务员页面中。第二,“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考人员注册”。注册前,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致广大报考人员的一封信”,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第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四,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的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第五,笔试前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关于报考职位1. 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或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也可以修改所填报的信息。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 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四、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1. 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2.《报名登记表》何时提供?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交《报名登记表》。五、关于资格初审复审1. 资格初审、复审工作由谁负责?盟市以下职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区直机关的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区直招考机关负责。2. 资格初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招录机关原则上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若报名人数较多可能延长审查时间。3.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报考者对《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请直接向区直招录机关,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部分旗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盟市招考部门)资格审查组咨询,各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招考简章》所在网页查询。六、关于体能测评1、哪些职位进行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单位、国家安全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2、体能测评有哪些项目?体能测评有三项(详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即纵跃摸高、长跑、4ⅹ10米往返跑。摸高男265㎝、女230㎝;长跑男1000米4′25″、女800米4′20″;4ⅹ10米往返跑男13′1″、女14′1″。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七、关于调剂和递补本次考录取消调剂和递补,无论哪一个环节均不作调剂、也不进行递补。八、关于体检和考察1.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盟市以下职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区直机关职位的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2.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警察职位和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3. 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4.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在盟市以上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要在市(地)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十、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一、关于考试辅导教材1.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本次考试也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2. 是否举办公务员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QQ群、微博、微信群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报考政策规定咨询电话: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471—12370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第二部分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职位表》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由于需要填写的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1、查询招考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招考简章》、《职位表》,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职位。2、进入“报名情况浏览”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在公务员考试专栏里每天下午5:00后公布一次前面的报考情况,供选择职位时参考。3、进入“填写详细信息”报考人员请使用或版本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点击 “首次报考”进入,已填报信息的考生点击进入“查询修改”修改报考信息和查看报名情况(包括审核情况和交费情况)。(1)首次报考的考生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2)报考信息保存后,进入照片上传页面,按照“照片上传说明”中的要求上传照片。注: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二寸(35mm×45mm)、20Kb 以下](3)报名人员完成所有的报名工作后,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逐一核对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4、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从填报及修改信息起2日内,通过“查询修改”按钮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点击“网上缴费”支付考务费用。注:费用支付成功,并确认已从所支付的银行卡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但报名系统中显示尚未交费,请不要再次点击“网上缴费”,请联系报名技术支持部门咨询,并提供相应的银行订单号。5、报名资料更改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更改个人资料——仅限报考人员处于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时(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点);注:姓名、身份证号不可更改。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查”时可浏览报名情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时改报其他职位;更改考试地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查结束。6、查询报名序号报考人员如忘记报名序号,在用户登陆界面点击“查询修改”,点击登陆按钮下方“找回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7、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点击登陆,点击“准考证打印”即可下载。此功能在考试前1周内开放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审查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审查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四、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5) 为了保证您的报名信息安全,每台机器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请在登录完成相关操作后,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如未按要求退出,当前账户20分钟内将无法在本机登录系统。2、要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打开的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或关机重启机器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3、请尽量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假的“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请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如下网站:,进入2014年度考录公务员专题报名网站。 报名技术、考务、缴费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报考报名技术和缴费故障有问题的拨打此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谢谢采纳为满意答案。
都不确定呢,据说今年内蒙要招5000公务员,马上要国考了,有兴趣可以尝试下
你认真核对一下你的报考序号,如果你确定报考序号对,可能是你的身份证号码或报考姓名上字有问题了。有的时候报考姓名填写时候你的名字写成和你真名相似的字了,自己却没注意到,而审核还过了!我有一个同学有过你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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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所属2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其中信息服务中心4名、市党群服务中心2名。详见《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或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 6.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均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须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书》《疫情防控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3年的排名为准)前500名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4)报名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市委组织部可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8日12时。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名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市委组织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市委组织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四、笔试 市委组织部根据初审结果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5:1的,笔试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1.通过笔试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评估认定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评估认定资格。 3.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通知单》上公布评估认定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 六、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评估认定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 2.评估认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评估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认定成绩向考生当场公布。 4.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者与医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拟聘用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申请,市委组织部将尽快安排拟聘用人员复检。市委组织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 拟聘用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拟聘用人员需书面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并形成考察工作汇报。考察情况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汇报,对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80-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文件正式印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相关待遇及要求 1.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3.引进博士研究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4.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须明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对前款规定的安置费,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录用单位的,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请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3.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 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 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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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上已经通知了吧,要和你的单位联系,看单位通知,不要着急,已经进入体检就没什么问题了@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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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3月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拟录用范围人员参加体检、考察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09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凡进入拟录用范围的考生,请于2009年6月28日前主动与有关单位联系,按照有关地区、部门的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其中,报考地方税务局职位的考生,与自治区地方税局人事处联系;报考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位的考生,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联系。报其他自治区直属单位职位的考生,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联系;报考盟市及以下单位职位的考生,与盟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联系(具体联系方式附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有关单位及盟市联系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事处: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呼和浩特市: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包头市: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呼伦贝尔市: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兴安盟: 盟委组织部: 盟人事局: 通辽市: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赤峰市: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锡林郭勒盟: 盟委组织部: 盟人事局: 乌兰察布市: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鄂尔多斯市: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巴彦淖尔市: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乌海市: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阿拉善盟: 盟委组织部: 盟人事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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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7日 星期五信息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告 呼和浩特市政协机关2022年人才引进公告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呼和浩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新进工作人员审批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解决市政协履职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现面向全国引进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一、集中引进人才计划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理论研究中心计划引进人才2名。详见《2022年呼和浩特市政协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二、资格条件(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5.博士研究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本科须为国内“双一流”大学毕业生)。6.硕士研究生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7.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2022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呼和浩特市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6.现役军人;7.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2)本人居民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评估认定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二)资格初审1.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负责,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及时退回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给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对于学科目录中没有的专业或境外大学专业设置与国内专业设置不尽相同的情况,须提交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并出具《学科目录不存在专业拟审核通过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报名人员基本信息,本科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及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及学科门类,本专业所学主要内容以及与报名岗位专业需求间的对应关系和相似程度)和《报名人员境外大学专业相近情况审核报告》(内容包括报名人员基本信息,本科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本专业所学主要内容以及与报名岗位专业需求间的对应关系和相似程度),填写清楚初审的情况和通过的理由,在资格初审结束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2.资格审查要严格按照本方案、通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人员一视同仁。实行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报名人员的咨询,对报名人员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解释。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3日9时—7月8日17时。(三)资格复审1.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数量与岗位需求数比例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时,可采用面谈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采用面谈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由引才领导小组组织各专委会参加,集体参与面谈工作。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应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员,专业能力测试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拟进入评估认定考核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2.资格复审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组织。按照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和《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拟进入评估认定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其资格条件,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选,形成《2022年呼和浩特市政协人才引进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员信息表》,经资格复审工作负责人和资格复审人签字后存档,永久保存。纪检工作人员对资格复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前告知主管部门,通过网络等其他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评估认定资格。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评估认定资格。5.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通知单》上公布评估认定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四、评估认定评估认定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在做好相关卫生防疫的基础上按照程序进行。1.评估认定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实施。2.评估认定命题、考务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3.评估认定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评估认定地点经引才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确定。4.评估认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5.评估认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认定成绩向考生当场公布。6.设立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7.设置评估组,由7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市政协2名。评估认定期间,对所有评估组成员实行全封闭管理。8.对评估认定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9.评估认定结束后,引才领导小组将《专家评分表》《评估认定成绩汇总评分表》、评估认定过程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存档,永久保存。10.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引才领导小组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进行公布。1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引才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五、体检考察1.体检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体检医院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报名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引才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3.递补要求。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后进入公示和聘用程序。六、公示和聘用1.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引才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聘用(调动)环节。其中,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人员,原单位同意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原单位同意报名但不予办理调动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本人辞职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呼和浩特市政协机关2022年人才引进备案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由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资格审查无异议且准备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如本人人事档案不全,但不存在影响引进资格条件认定的,市政协按照管理权限先行办理聘用手续并做好工龄认定工作,市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主管部门做好后续档案补充工作。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聘用文件印发前,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聘用通知下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2.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2)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七、纪律和监督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八、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九、引进人才相关待遇1.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即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3.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十、其他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2.请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3.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报名人员需咨询或投诉的,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2022年呼和浩特市政协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6月29日【关 闭】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 版权所有您是第 11820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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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在快捷通道中选择网上报名,选择对应的考试科目即可。考试报名有固定的时间,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以后注意及时打印准考证,看清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考试结束后要看成绩可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中点击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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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所属2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其中信息服务中心4名、市党群服务中心2名。详见《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或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 6.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均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须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书》《疫情防控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3年的排名为准)前500名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4)报名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市委组织部可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8日12时。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名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市委组织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市委组织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四、笔试 市委组织部根据初审结果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5:1的,笔试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1.通过笔试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评估认定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评估认定资格。 3.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通知单》上公布评估认定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 六、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评估认定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 2.评估认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评估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认定成绩向考生当场公布。 4.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者与医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拟聘用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申请,市委组织部将尽快安排拟聘用人员复检。市委组织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 拟聘用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拟聘用人员需书面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并形成考察工作汇报。考察情况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汇报,对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80-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文件正式印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相关待遇及要求 1.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3.引进博士研究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4.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须明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对前款规定的安置费,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录用单位的,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请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3.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 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 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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