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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乐山夹江县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优秀人才引进公告【3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18: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推动夹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夹江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素质优秀人才。本次人才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温馨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相关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夹江新闻网()予以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招聘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同时,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夹江县疫情防控政策,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等后续应聘环节。 二、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引进3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的条件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引进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 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夹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进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18:00前(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汇总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电子版); (2)《夹江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非个人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夹江县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参加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 窗体底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收件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综合会议室(夹江县漹城街道兴隆街38号) (2)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两张和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招聘单位根据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窗体底端 (三)考核方式 1.本次人才引进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本次面试测评要素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核结果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夹江新闻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进入体检。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同分者,由招聘单位根据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学历层次高低、是否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五)复检及递补体检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夹江新闻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夹江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的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岗位聘用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根据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聘用至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可分别聘用至七级、八级管理职员等级。 (三)政策待遇 此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考核合格转正定级后工资高定1级薪级;5年内在夹江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其中,985、211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青衣菁英”人才管理,享受安家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按照发放总额分5年平均发放。具体事项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夹江县纪委监委) 七、本公告由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其他事项 1、此次引进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夹江新闻网()发布,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夹江新闻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引才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一览表》(附件1)。 咨询电话:(县委人才办) 年夹江县事业单位优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条件一览表 2.夹江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现役军人;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初审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2日9:00-16:00期间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五)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暂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面试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 1.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项目不复检。体检公告、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分别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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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2下半年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引进优秀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3日。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引进优秀人才来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引进优秀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2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3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发送到所报岗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 (1)现场报名 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温江校区) 时间:待定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学籍)(毕业证或学生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 温馨提示:因疫情原因,招聘会期间请考生遵守大学疫情管理有关规定,非该校应届毕业生建议通过网上报名的形式投递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下载《2022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请于2022年12月25日前登陆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考核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 考核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丹棱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八、相关事项提示 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4.丹棱县人才引进政策 原文标题: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

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教师公招成绩出来根据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规定,2022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卷面成绩于即日公布,请考生在眉山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查询本人的笔试卷面成绩

雅安人事考试新闻详情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雅组通〔2023〕5号)、《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天全县民政局 天全县财政局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天委组通〔2022〕16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天全县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及时补充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能,现就天全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本次面向天全县户籍或已在天全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以户口本、户籍证明、居住证为准),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6.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在职学历。7.年龄18—40周岁(1982年3月9日至200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8.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以报名截止时间确定。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6.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的。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8.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三、组织实施和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提出招考计划和办法后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考核招聘方式开展,具体程序包含公告公布、集中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天全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套转、退出及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四、报考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二)报名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2.报名地点:天全县洪川北路1号(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3.(三)报名资料和要求1.《天全县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1份。2.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外县户籍的,需提供天全县公安局签字盖章认可的在天全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暂住证(居住证),或工作单位签字认可的在天全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证明和1年及以上本人银行工资流水证明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步提交加分材料: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担任天全县行政村常职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居)民小组长或临聘人员的,需提供乡镇盖章签字认可的任职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7.担任天全县网格管理员、辅警、综合辅助执法人员的,需提供主管部门(中共天全县委政法委、天全县公安局、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签字认可的任职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当地县项目办(团县委)盖章签字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三支一扶”服务人员需提供当地乡政府、县人社局盖章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9.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专业岗位等级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10.获得县级及以上综合类表彰的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2010年之前受表彰的,须提供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0年及之后受表彰的,须提供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的表彰(其中: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年及之后按《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相关规定表彰的,须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及面试费。(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五、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数需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职位,但最低不得低于2: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后以进入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一)笔试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理论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二)面试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未达到该比例,则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缩减后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2.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3.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4.因考生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缺额的,由天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三)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1.进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3.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四)加分政策1.任天全县行政村常职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或临聘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或在天全县担任辅警、综合辅助执法人员的,每任职一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2.退役军人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3.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分别加1、2、3分,按最高资格证加分,不累计加分。4.个人取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关荣誉的,荣誉认定按相关规定执行,分别加1、2、3、4分,按最高荣誉加分,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六、招聘体检和考察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进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进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一)体检1.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4.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5.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二)考察体检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七、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参照同职位待遇的80%执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有关待遇报酬规定执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乡(镇)人民政府考核认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续签聘用合同。聘期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对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或连续3年考核基本称职的解除聘用,如遇社区“两委”换届,在换届选举中落选的,自动解除聘用;对聘期内主动辞职的,将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八、工作要求本次招考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严把资格条件、严格各项程序、严密组织实施、严肃纪律要求。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排查化解违纪违规风险、信访矛盾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并建立风险管控台账、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县纪委监委机关全程加强纪律监督,若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以及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对报考人员全程“放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附件:天全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天全县民政局2023年2月28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经研究,拟开展我市2023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活动,引进一批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到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需求名额18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雅安市2023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引进卫生类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符合以上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二、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2.具体条件:(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1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3)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雅安市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6)现役军人;(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招聘程序本次招才引智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有关市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1.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宣讲、报名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将另行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雅安人事考试网并做好相应安排。(2)报名方式。考生需填写好附件2《雅安市2023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引进卫生类人员报名表》,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3)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才引智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2.面试考核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有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县(区)将根据情况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用人协议或三方协议(仅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3.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各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两天通知已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4.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在2023年7月31日前,对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5.公示有关市级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6.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四、政策待遇1.编制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市级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2.工资、补助引进人才的职务、职称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单位人才政策规定执行。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2.市级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招才引智情况,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对岗位资格条件等作适当调整;经同级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增减岗位。政策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人民医院:雅安市中医医院: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雅安市中心血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雨城区:、2823300名山区: 3235465荥经县:、7621153汉源县:、4223360天全县:芦山县:、6521513宝兴县: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附件:1.雅安市2023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引进卫生类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雅安市2023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引进卫生类人员报名表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下载附件1雅安市2023年卫生类“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岗位条件一览表.xls附件下载附件2:雅安市2022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报名表.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闻详情人事考试专栏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13日

网上缴费:3月14日-4月15日

考试时间:6月11日、12日

准考证打印:6月6日-6月10日

详情如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厅办发〔2022〕1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1日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2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3月14日至4月13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3月14日至4月14日。

(三)缴费时间

3月14日至4月15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4月25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6日至6月10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在线核查“未通过需人工核查”或“可继续验证或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填写报名信息表环节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证书等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有关说明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审核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按报考级别、条件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自动或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领取

此项考试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请考生沿裁切线自行将答题卡小心撕下。

(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需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5.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及报考专业范围的说明

6.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原文章链接——新闻详情 - 人事考试专栏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已公布报名时间的地区和省份

1.贵州省:2月16日9:00—2月25日16:00

原文章链接——贵州二建报名官方文件

2.重庆市:3月3日9:00—3月9日17:00

原文章链接——关于2022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_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江苏宿迁:3月1日9:00—10日16:00

原文章链接——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陕西省:3月9日09:00—3月15日17:00

原文章链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

5.江苏省:3月1日9:00—3月10日16:00

原文章链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才人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6.甘肃省:3月7日9:00—3月16日18:00

原文章链接——内容详情页 ()

7.宁夏回族自治区:3月7日9:00-3月30日23:00

原文章链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

8.湖北省:3月14日9:00-3月24日20:00

原文章链接——湖北省人事考试 ()

9.四川省:3月14日-4月13日

原文章链接——新闻详情 - 人事考试专栏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人事考试网2019年5月20日发布了,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迁移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14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91号)文件要求, 2019年5月1日起山西人事考试网将迁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网站)开设“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或者通过省人社厅网站()首页的导航链接进入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办理相应业务。山西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10月31日关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2月18日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山西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定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考生可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现将山西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方便考生参考、减少人员流动,山西考区将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笔试考点。选择在山西考区参考的考生(含专业科目考生)可就近选择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的市参加笔试。二、考试地点重新选择(确认)后,不得修改。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考试地点进行重新选择(确认)或者提交退费申请的,视为在初始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四、已在山西考区确认缴费的考生,如选择放弃考试,考试费将于2023年1月15日前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五、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省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请考生持续关注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按照规定进行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2月18日来源 |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编辑 | 王妍责编 | 杨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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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领补贴了! 非全日制硕士和全日制硕士待遇是一样的哦

非全研究生已经纳入人才补助范围。将“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补贴范围。(1)在沈阳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阳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沈阳市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沈阳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沈阳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 #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四川达州英才计划事业单位引才公告【475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00,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18: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达州市引才需求,我市于9月—11月开展引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市计划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541名。其中,事业单位引进475名,企业引进66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查询网站:达州先锋网()、达州人事考试网()。 二、引进对象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二)2017年以来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优秀人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放宽年龄的详见《2020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职位需求表》。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达州市引进人才辞职不满三年的; 8.达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日程安排 1.“达州英才计划”西安专场招聘会,2020年10月23日14:00—17:00,西安建国饭店会议中心二层长安厅(西安市碑林区互助路2号),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变动的,我们将提前在达州先锋网站、达州人事考试网站发布通知。 2.其他城市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在达州先锋网站、达州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00,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18:00。 (2)报名网站: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3)报名及网上审查程序如下: ①选择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中限报一个岗位。 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之间,确认无误后提交。 ③网上审查。网上报名审查工作在考生报名次日进行,考生要及时查核网上报名审查情况。报名审查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单位。报名审查合格的,不作为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依据,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须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2.现场报名 四川省达州市在西安等地设现场招聘展位,报名人员需当场填写并提交《2020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报名人员的岗位资格审查工作在活动现场进行。参加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达州进行,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公告形式通知,公告提前在达州先锋网、达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参加岗位资格审查人员,均需当场提供《2020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材料;海外学历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核方式 1.事业单位考核方式。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只进行面谈考核,即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谈考核成绩。 ②全日制本科人员,报考卫生类岗位的,只进行面谈考核,即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谈考核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低于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③达州市委党校的岗位,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材料写作”方式进行;总成绩=试讲×60%+结构化面试×30%+材料写作×10%。 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 2.企业引进人才进行综合测试,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自主实施。综合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在达州先锋网、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直接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2.全日制本科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报考卫生类岗位的,直接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3.报考达州市委党校岗位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若总成绩、“试讲”成绩相同,“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若“试讲”“结构化面试”“材料写作”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引进。 组织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予引进。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按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达州先锋网、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引进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一)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享受激励政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5年发放25万元安家补助、12000元/年岗位激励奖,直接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5年发放20万元安家补助、9600元/年岗位激励奖,直接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5年发放10万元安家补助、6000元/年岗位激励奖,纳入我市人才公寓分配范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5年发放6万元安家补助、2400元/年岗位激励奖,纳入我市人才公寓分配范围;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本科人才,5年发放2万元安家补助,纳入人才公寓分配范围。引进到企业的人才按规定发放安家补助、岗位激励奖。 (二)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职级待遇按《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的管理人员聘用职员岗位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等执行。 (三)引进人才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对引进人才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引进到企业工作的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国资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考核管理。 (五)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续聘;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规定调任为公务员。 七、纪律及其他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现场报名请咨询现场联系人,网上报考党群序列职位的请咨询组织部门,网上报考政府序列职位的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报考企业职位的请咨询相关企业。 监督电话:0818—12380 现场报名联系人:李智勤 王少博 袁昌国 张渠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川区委组织部: 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川区委组织部: 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源市委组织部: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委组织部: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竹县委组织部: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渠县县委组织部: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江县委组织部: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达州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万源市真硒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万源市天马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汉润水业有限公司: 宣汉县巴山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宣汉县公交有限公司: 大竹县交通建设发展公司: 大竹县恒达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国鑫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宣汉正原微波仟有限公司: 四川正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万源仁合医院: 技术咨询电话: 考生之家:、3568419041 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职位需求表.xls 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9月29日

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引进补贴、落户、就业等优惠群体内。一:落户1.北京若单位有指标,人社部允许非全日制落户北京。通过落户,在学期间不能有社保,年龄也不能超过27岁。若不能落户,则想要在北京落户的研究生会有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1)只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加15分;(2)只取得硕士学位的,加15分;(3)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加26分;(4)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加37分。2.深圳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落户北京。?鹏胜考研二:人才补贴1. 沈阳非全研究生已经纳入人才补助范围。将“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补贴范围。(1)在沈阳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阳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沈阳市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沈阳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沈阳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 青岛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享有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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