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呼市考试中心: 呼市赛罕区招生考试中心,地址:金桥开发区达尔登北路赛罕大厦二楼;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中心,地址:金桥开发区新华大街9号;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新华东街87奈伦国际B座18层;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地调院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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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事信息网已经公布简章了,赶紧去查询吧网址:一)报名方式及时间5月14日8:00—5月20日24:00,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5月17日,各高等院校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对报名参加招募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人事考试部门);5月22日,各高等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将报名表报人事考试部门,其中,驻呼和浩特市的高等院校和区外高等院校毕业生直接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驻其他盟市的高等院校报所在盟市人事考试中心;5月23日—25日,人事考试部门对报名参加招募的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5月26日8:00—29日24:00,报名参加招募的毕业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民生计划”、“西部计划”中一个类别的报名考试,不得兼报,但可调剂(报名表中设“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分配”栏,报考“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民生计划”、“西部计划”的考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相互调剂)。(二)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考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全区分设九个考点:区直(考生为驻呼市和区外的高校毕业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6月15日以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三)录取办法各盟市按照考试成绩等额确定入选人员,并对入选毕业生进行统一体检,统一资格复审,统一分配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并组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3)。8月10日前,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盟市在录取过程中对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照顾。七、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在做好工作交接后要按时离开服务单位。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促进其顺利就业。(一)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统一掌握,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置到专业对口单位。(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的选调生工作,主要从派遣到基层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考录,一经选调将纳入到自治区选调生队伍进行管理。(三)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旗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五)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期满的,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六)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七)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八)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九)在本人自愿、服务单位同意及旗县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可申请延续锻炼期一次。延长服务锻炼的,占当年选拔招募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报到证。自治区“三支一扶”办联系电话: 6610900 661165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简章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一、数量和名额分配2010年自治区选聘2000名大学生“村官”,各盟市名额分配见附表1。二、资格条件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年--2010年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4、在校期间表现和学习成绩良好。5、有志从事农村牧区工作,热爱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事业,热心为农牧民服务。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适应能力。7、身体健康。三、聘任职务大学生“村官”为“嘎查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农牧民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通过法定程序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委员会主任等职务。鼓励回原籍担任大学生“村官”。四、程序和时间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通过宣传动员、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聘任合同和任职等程序进行。1、报名和资格审查2010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见附表2)并下载打印一式3 份。应届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交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往届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交原户籍所在地或就近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交《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原件,同时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2010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各高等院校、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后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的《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1份留存,其它2份务必于5月22日前报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2010年5月26日至5月29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考生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2、考试考察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0年5月30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全区分设九个考点:区直(考生为驻呼和浩特市高校和区外高校毕业生)、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笔试统一汉语制卷,考生可用蒙文答卷,但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6月15日后笔试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2)面试和考察: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各盟市委组织部,结合各盟市选聘计划及考生报考志愿,以盟市为单位分别划定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7月1日—7月20日,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组织本盟市考生的面试和考察。各盟市的面试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复印件,学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始材料。考察时要再次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学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3、确定初步选聘人选。各盟市委组织部按照笔试、面试和考察的综合成绩初步等额确定拟选聘大学生“村官”名单,并在各盟市委党建网上进行公布。4、体检。8月1日前,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拟选聘大学生“村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5、公示。8月10日前,各盟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聘大学生“村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在各盟市委党建网上进行公示。6、签订聘任合同。公示无异议的大学生“村官”经岗前集中培训后,与旗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合同期为2年。五、待遇和优惠政策(一)聘期内享受以下待遇1、比照本地苏木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2、在嘎查村任职期间,统一办理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3、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4、享受苏木乡镇公务员的探亲休假待遇。5、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嘎查村任职期内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二)选聘期满,连续两年考核称职以上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统一掌握,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置到专业对口单位。2、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3、三年之内具备“选调生” 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4、三年之内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总成绩加权前加5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公务员应重点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5、三年之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6、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在嘎查村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派遣证,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8、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9、本人自愿、服务单位同意,经苏木乡镇党委初审,盟市、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定,可申请延续一个服务期。为确保考生准确了解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与所报盟市的组织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联系。各盟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表3。联系电话:内蒙古党委组织部2010年5月12日
呼和浩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所属的事业单位机构。主要承担内蒙古地区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及社会化委托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客观公正,团结敬业”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中心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通道之一。
一、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减免费,现在已经开始退费了,已经有的考生退费了,但是好像不是全部退完,还在进行中,建议耐心等待。更多相关信息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查看。二、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6601706、6287995 ;网址:
我的也没退,什么情况?怎么退呀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电话号码是、6601706、6287995,2015年公务员考试减免退费已经开始陆续发放了,收到即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向报考职位所在考区考务机构申请减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中心在中山东路艾博电子大厦西边的巷子里,进去以后向南走50米,路东。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街内蒙古地质调查院前楼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最下面有地址
给我打电话哦,我就在它前面住着,艾博大厦的南面呢
你找到了吗?我也想去呢,在哪呢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街内蒙古地质调查院前楼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最下面有地址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呼和浩特考点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为方便考生准备的,可以更有效地安排考试、收发和整理考生材料。呼和浩特市素有“内蒙古之眼”之称,是内蒙古的政治、经济中心,是历史文化名城,交通便利,选择作为考点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2023年1月27日 星期五信息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告 呼和浩特市政协机关2022年人才引进公告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呼和浩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新进工作人员审批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解决市政协履职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现面向全国引进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一、集中引进人才计划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理论研究中心计划引进人才2名。详见《2022年呼和浩特市政协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二、资格条件(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5.博士研究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本科须为国内“双一流”大学毕业生)。6.硕士研究生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7.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2022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呼和浩特市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6.现役军人;7.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2)本人居民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评估认定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二)资格初审1.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负责,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及时退回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给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对于学科目录中没有的专业或境外大学专业设置与国内专业设置不尽相同的情况,须提交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并出具《学科目录不存在专业拟审核通过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报名人员基本信息,本科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及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及学科门类,本专业所学主要内容以及与报名岗位专业需求间的对应关系和相似程度)和《报名人员境外大学专业相近情况审核报告》(内容包括报名人员基本信息,本科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培养形式,本专业所学主要内容以及与报名岗位专业需求间的对应关系和相似程度),填写清楚初审的情况和通过的理由,在资格初审结束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2.资格审查要严格按照本方案、通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人员一视同仁。实行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报名人员的咨询,对报名人员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解释。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3日9时—7月8日17时。(三)资格复审1.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数量与岗位需求数比例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时,可采用面谈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采用面谈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由引才领导小组组织各专委会参加,集体参与面谈工作。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应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员,专业能力测试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拟进入评估认定考核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2.资格复审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组织。按照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和《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拟进入评估认定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其资格条件,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选,形成《2022年呼和浩特市政协人才引进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员信息表》,经资格复审工作负责人和资格复审人签字后存档,永久保存。纪检工作人员对资格复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前告知主管部门,通过网络等其他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评估认定资格。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评估认定资格。5.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通知单》上公布评估认定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四、评估认定评估认定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在做好相关卫生防疫的基础上按照程序进行。1.评估认定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实施。2.评估认定命题、考务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3.评估认定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评估认定地点经引才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确定。4.评估认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5.评估认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认定成绩向考生当场公布。6.设立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7.设置评估组,由7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市政协2名。评估认定期间,对所有评估组成员实行全封闭管理。8.对评估认定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9.评估认定结束后,引才领导小组将《专家评分表》《评估认定成绩汇总评分表》、评估认定过程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存档,永久保存。10.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引才领导小组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进行公布。1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引才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五、体检考察1.体检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安排,体检医院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报名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引才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3.递补要求。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后进入公示和聘用程序。六、公示和聘用1.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引才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聘用(调动)环节。其中,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人员,原单位同意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原单位同意报名但不予办理调动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本人辞职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呼和浩特市政协机关2022年人才引进备案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由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资格审查无异议且准备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如本人人事档案不全,但不存在影响引进资格条件认定的,市政协按照管理权限先行办理聘用手续并做好工龄认定工作,市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主管部门做好后续档案补充工作。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聘用文件印发前,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聘用通知下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2.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2)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七、纪律和监督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八、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九、引进人才相关待遇1.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即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3.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十、其他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2.请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3.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报名人员需咨询或投诉的,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2022年呼和浩特市政协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6月29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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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证书领取在资格审核结束后进行,由资格审核部门负责证书发放。
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呼和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5号)要求,现就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网报及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条件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二)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4日9:00至2022年9月21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未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考生完善注册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报名地,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两种方式。 (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具有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审核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等材料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 ②在报名时作出许诺后,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许诺的报考人员; 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材料不清楚或提交材料存在异常的人员; 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许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3)现场核查所需材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一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审核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审核;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咨询电话:、8436230 网报技术支持电话:、4670278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9月14日至9月23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批复收费标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9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为61元。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11月19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2年11月2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生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看。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及部分市州设置考区,只接受现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肃省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各市州报考人员可根据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选择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二)免二科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考试合格后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 (三)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六、报名告知许诺要求 (一)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许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许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对虚假许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许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前10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并按要求进行考前信息采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即扫“小兰帮办”;查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证件、材料不全者不得进入。 应试人员考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三)“甘肃健康出行码”非绿码的应试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研判后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应试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六)应试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情况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在考试前出现防控政策调整变化,我中心将及时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公众号及短信等方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同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做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doc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人事考试中心主任主要是协调考试场地及后勤保障有一定职权。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根据上级单位来安排考试,学生及监控老师安全及后勤的。如果往公司、企业安排工作是有条件和可能的,但是往国家机关安排人员,占公务员编制是不可能的。因为,《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不考试是不能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