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应急机制
人事考试应急机制
近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布了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关注,正式开考前必须配合当地完成疫情防控要求,更多详情如下。近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参加浙江地区考试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的考生需提前注意,详情如下。浙江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人事考试工作方案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防控办、省卫健委和省人力社保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考生及考务人员防疫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有异常情况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3.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4.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二、考点防疫1.知识点设定考试管控区域。2.知识点应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笔试考点设置1-2个备用隔离考场。3.考点入口视考生人数设置若干条测温通道和1条应急通道(或1台专用应急车辆),并配有红外测温仪、测温枪、遮阳篷、指示牌、小喇叭等设备。4.笔试普通考场,考场标准为30人或25人,考生间隔距离为一个座位以上,为扩大座位间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笔试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2米以上,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5人。5.电子化考试(机考),应优先选用机位之间有隔断或安全距离较大的机房,并预留5%-10%的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加大距离、设置临时隔断或安排单独机房等),备用隔离机位应隔座安排。6.考前考后消毒。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对上述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7.考前1-2小时,知识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提醒并组织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接受检查并测温。8.知识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物 品配备标准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每个考务人员每天3只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每个教室1瓶(同楼层邻近考场可合用)厕所洗手液、纸巾每个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考场纸巾每个教室1包消毒药剂若干数量,考前考后用于考点考场消毒测温设备、警戒线、遮阳蓬、提示牌、小喇叭等在考点入口按需配置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力所能及给予保障。9.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工作人员及人数负责单位主考和副主考各1人、考务办工作人员若干人事考试机构知识点保障人员若干(设知识点考务和知识点防疫副主考各1人)考点学校/医卫部门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考点学校流动监考人员(5-10个考场配置1人)人事考试机构(考点学校配合)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各配备1人考前考点入口医务人员和引导人员各1人,每个通道健康检测检查人员4-6人考点学校(人事考试机构配合)考中处理相关症状医务人员1-2人考点学校/防疫部门三、应急防控处置1.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并进行现场评估。2.遇有黄码、红码人员,由现场防疫人员采取临时隔离管控,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处置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8月25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发布,报名时间定在2023年7月9日9:00—7月19日18:00,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详情如下。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点击查看通知详情),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9日9时-2023年7月19日18时,参加青海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需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考前准备,详情如下: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根据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提出以下基本要求:一、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1.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知识点参加考试。3.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5.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承诺相关事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于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7.考试工作人员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二、知识点和考场设置1.要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教室或场地作为考场。2.笔试类型的考试,知识点安排考生座位时,应尽量增大座位间距,减少人员密度,每考场人数不超过30人。3.各知识点须配备隔离考场,用于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的考试,配备相应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防护措施。4.各知识点须设置医疗服务站和健康观察室,并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三、考试组织1.各知识点须制定考试入场流程,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入场。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2.考生应提前小时到达考点。知识点可根据考试规模、体温检测设备配备情况,选择在知识点或考场楼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考生进入知识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知识点。若体温超过℃,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知识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知识点。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6.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座位等候,待试卷、答题卡验收无误后,知识点应采取错时疏散的方式,尽快疏散考生,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7.知识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信康码”信息监测和登记工作。四、考试保障1.笔试考试每半天须对考试场地、试卷分发回收室、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2.接送试卷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信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3.提供就餐服务的知识点,必须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实行分餐制。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完善人事考试的应急制度
近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布了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关注,正式开考前必须配合当地完成疫情防控要求,更多详情如下。近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参加浙江地区考试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的考生需提前注意,详情如下。浙江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人事考试工作方案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防控办、省卫健委和省人力社保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考生及考务人员防疫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有异常情况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3.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4.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二、考点防疫1.知识点设定考试管控区域。2.知识点应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笔试考点设置1-2个备用隔离考场。3.考点入口视考生人数设置若干条测温通道和1条应急通道(或1台专用应急车辆),并配有红外测温仪、测温枪、遮阳篷、指示牌、小喇叭等设备。4.笔试普通考场,考场标准为30人或25人,考生间隔距离为一个座位以上,为扩大座位间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笔试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2米以上,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5人。5.电子化考试(机考),应优先选用机位之间有隔断或安全距离较大的机房,并预留5%-10%的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加大距离、设置临时隔断或安排单独机房等),备用隔离机位应隔座安排。6.考前考后消毒。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对上述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7.考前1-2小时,知识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提醒并组织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接受检查并测温。8.知识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物 品配备标准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每个考务人员每天3只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每个教室1瓶(同楼层邻近考场可合用)厕所洗手液、纸巾每个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考场纸巾每个教室1包消毒药剂若干数量,考前考后用于考点考场消毒测温设备、警戒线、遮阳蓬、提示牌、小喇叭等在考点入口按需配置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力所能及给予保障。9.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工作人员及人数负责单位主考和副主考各1人、考务办工作人员若干人事考试机构知识点保障人员若干(设知识点考务和知识点防疫副主考各1人)考点学校/医卫部门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考点学校流动监考人员(5-10个考场配置1人)人事考试机构(考点学校配合)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各配备1人考前考点入口医务人员和引导人员各1人,每个通道健康检测检查人员4-6人考点学校(人事考试机构配合)考中处理相关症状医务人员1-2人考点学校/防疫部门三、应急防控处置1.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并进行现场评估。2.遇有黄码、红码人员,由现场防疫人员采取临时隔离管控,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处置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8月25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软考# 导语】2022年下半年湖北考区襄阳考点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考生报考须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的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通过考试取得证书人员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直接认可其具备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 一、考试时间、开考级别和收费标准 2022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于11月5日、6日举行,考点设置在省直高校、汉口汉阳高校和省内其他市州。 1、高级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 2、中级资格: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软件评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3、初级资格: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考试收费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每人210元;中级资格和初级资格(信息处理技术员除外)考试每人140元;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资格考试每人170元。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不限学历和资历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工信教〔2020〕30号)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或就近报名参加考试。根据考试属地管理原则,湖北考区报名对象仅限于在我省工作、上学或居住的人员(不接受省外的本省户籍人员报考)。 三、报名考区、级别和考试考区特别说明 1、信息处理技术员初级资格,所有人员只能选择省直一、省直二、汉口汉阳、襄阳市、三峡大学、黄冈市六个报名考区报考。 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所有人员只能选择省直一、省直二、汉口汉阳三个报名考区报考,考试将统一集中安排在武汉市内进行。 3、特别提示:受考试安全、疫情防控、考点容量等因素影响,省软考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考区进行调整。特此强调,报考人员选择的报名考区与实际考试考区可能会不一致。被调整到其他考区的报考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考试秩序。不服从省考办统一安排未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报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15:00至2022年8月31日16:00。 2、具体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软,首先了解2022年下半年有关考试政策和报考说明,然后通过考试报名链接进入“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点击考生报名入口,机构名称选择“湖北”。首次报名先实名注册(本人手机号或邮箱),通过系统实名认证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书。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和报名考区,上传电子照片和在湖北工作、居住、学习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上传前需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电子照片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合格证书使用。 相关证明材料为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 (1)在职人员:在鄂缴纳时间满半年以上社保证明(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进行下载上传)。?? (2)在鄂居住人员:有效期内居住证。 (3)在鄂全日制就读学生:学籍报告(登录学信网,点击学籍查询,点击申请查看【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下载PDF版本文件上传)。报名提交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账号,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如果未通过审核,可按系统提示内容修改或补充相关材料,继续等待审核。请考生仔细查看报考须知和审核退回理由,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材料不符要求被退回三次以后,省考办不再审核最后一并退回。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由本人完成报考信息的填报和相关资料上传任务。若提供虚假证明的,省考办将取消其在我省的报考资格。如报考人员因填错个人资料或报考信息、传错电子照片、超期未缴费等,影响参加考试,自行承担责任。 (二)缴费 1、缴费时间:2022年8月24日16:00至2022年9月2日12:00。 2、具体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点击“去支付”,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不再办理考生改报和退考退费事宜。特别提醒:所有考生需提供湖北省范围内首场考试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必须保障考前7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记录,也尽量避免考前7前往行程码带星号的城市。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不符合考前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费不予退还。 (三)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至2022年11月6日13:00 2、具体要求:报名手续完成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有关事项 (一)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二)考前7天省软考办将在湖北软上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请报考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疫情相关证明材料,经现场测温℃以下、无相关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四)基础知识(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综合知识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案例分析、论文科目均为主观题,用黑色签字笔在规定的答题纸上书写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合并组织,采用上机方式进行考试。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点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七)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卷的甄别和认定,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八)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培分离政策,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培训工作,报考人员请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培训机构虚假宣传。 六、疫情防控要求 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通过湖北软公告。务请报考人员于考前7天每天密切关注考点当地防疫政策,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并遵照执行。 七、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统一公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湖北软查询。 八、证书查询和领取 急需用证的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下载本人的证书电子文件。用证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的“人社服务”栏目“证书验证”功能对全部证书电子文件和2019年度以来的纸质证书的最新状态进行在线扫码(二维码)查验,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对纸质证书或证书电子文件进行实时查验。(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所有考试合格人员可在湖北省软件考试网上选择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网上预约需提供实名注册时填写的本人手机号进行验证。 九、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 湖北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 电话:027-88874377,027-8788978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网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特一号,信息产业科技大厦四楼406室。 襄阳市计算机应用与软件考试中心: 电话:0710-3236901、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4号市经信局107办公室
人事考试应急预案
【 #翻译# 导语】 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1年浙江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5-4月24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9月7日-9月16日,上半年考试时间为6月19日-20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13日-14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社保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7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共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一)口译考试。一级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 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目前仅二级英语《口译实务》科目同时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的《口译实务》只设“交替传译”。 (二)笔译考试。一级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考点 2021年度翻译考试分别定于6月19日、20日和11月13日、14日进行。口译和笔译考试均实行电子化考试形式(以下称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方式作答,《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方式作答。 (二)笔译考试 笔译机考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以上口译和笔译机考考点均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考一级翻译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报考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规定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2020年底,全国2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为相关院校(名单见附件1)。 2.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2021年版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公布。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试。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设备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发和回收。开考前,考生须阅读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等,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 特别注意:考生须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期间也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笔译考场,开考2个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考试过程中,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级别科目的考试。 五、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 除个别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和虚假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以下统称不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或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 (一)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只需进行网上公示,无需进行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二)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包括“撤回”),以及“不适用告知制”报考的,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核查通过后还需进行网上公示。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或“撤回”,系统将不再提供本年度该项考试“采用告知制”报考权限,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或“撤回”,同时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报考流程中,各项信息的填报,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最终认定,若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发现有不实的,将视不同环节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六、网上报考流程 (一)选择上半年或选择下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分别于4月15日至24日或9月7日至16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 (三)在线核验后(一般24小时内),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 (四)系统显示“采用告知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方式”选项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系统不提供选择)。 请报考人员根据以上不同选择情况,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若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上传(若无上传提示的,此步骤忽略)。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进行网上交费(如需撤回,须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否则不能撤回)。 2.选择“不采用告知方式”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 (4)进行网上交费。 3.“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注:需经报名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下载打印)。 (4)进行网上交费。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 七、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报考流程。 (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一般需24小时内),以及部分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因此提醒相关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六)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考生原则上应在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地报考。 (八)有“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下载打印要求的必须下载打印,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八、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分别于6月15日至18日、11月8日至12日,登录报名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我院处理。 九、收费标准和交费票据获取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65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打印。 十、成绩公布、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证书制发 (一)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包括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报考资格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须考后现场核查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所在考区的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逾期或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无效。 (四)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由所在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五)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行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纸质证书)。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一、有关要求 翻译机考技术要求高、组织难度较大,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机考步骤,严密组织实施(工作计划见附件2)。 (一)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购买服务方式组织考试实施,但必须按规定流程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和技术人员,确保考务费使用规范和考试顺利实施。要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要备足纸质草稿纸,考后须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交我院统一保管。 (二)要严格按照机考的技术要求设置好考点考场(见附件3),并在考前加强技术人员力量的配备和考务技术的培训,加强考前系统测试。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考生参考。 (三)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9月26日。 参加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许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许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为减轻应试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选择考区报名。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5.线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核验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许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报考人员优先选择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方式报名,适时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审核状态。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21日—9月28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报名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3)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五、告知许诺要求 报考人员许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可在2023年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七、考试相关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1: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pdf 附件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博、硕)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pdf 附件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docx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人事考试应急保障
法律分析: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和技术保障,四个方面。
法律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应急保障
、队伍保障。国家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发挥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物资与资金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技术保障。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近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布了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关注,正式开考前必须配合当地完成疫情防控要求,更多详情如下。近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参加浙江地区考试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的考生需提前注意,详情如下。浙江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人事考试工作方案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防控办、省卫健委和省人力社保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考生及考务人员防疫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有异常情况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3.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4.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二、考点防疫1.知识点设定考试管控区域。2.知识点应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笔试考点设置1-2个备用隔离考场。3.考点入口视考生人数设置若干条测温通道和1条应急通道(或1台专用应急车辆),并配有红外测温仪、测温枪、遮阳篷、指示牌、小喇叭等设备。4.笔试普通考场,考场标准为30人或25人,考生间隔距离为一个座位以上,为扩大座位间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笔试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2米以上,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5人。5.电子化考试(机考),应优先选用机位之间有隔断或安全距离较大的机房,并预留5%-10%的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加大距离、设置临时隔断或安排单独机房等),备用隔离机位应隔座安排。6.考前考后消毒。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对上述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7.考前1-2小时,知识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提醒并组织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接受检查并测温。8.知识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物 品配备标准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每个考务人员每天3只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每个教室1瓶(同楼层邻近考场可合用)厕所洗手液、纸巾每个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考场纸巾每个教室1包消毒药剂若干数量,考前考后用于考点考场消毒测温设备、警戒线、遮阳蓬、提示牌、小喇叭等在考点入口按需配置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力所能及给予保障。9.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工作人员及人数负责单位主考和副主考各1人、考务办工作人员若干人事考试机构知识点保障人员若干(设知识点考务和知识点防疫副主考各1人)考点学校/医卫部门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考点学校流动监考人员(5-10个考场配置1人)人事考试机构(考点学校配合)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各配备1人考前考点入口医务人员和引导人员各1人,每个通道健康检测检查人员4-6人考点学校(人事考试机构配合)考中处理相关症状医务人员1-2人考点学校/防疫部门三、应急防控处置1.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并进行现场评估。2.遇有黄码、红码人员,由现场防疫人员采取临时隔离管控,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处置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8月25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应急管理局人事考试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应急管理部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选与拟录用职位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按姓氏笔画排序)。二、面试确认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3月15日17:00前,使用蓝信APP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操作步骤如下:(一)进入面试的考生将收到应急管理部邀请安装蓝信的短信通知,请点击短信链接安装蓝信APP,并按提示完成注册。(二)使用蓝信APP发送确认参加面试函扫描件(PDF格式,需本人手写签名,详见附件2)至蓝信账号“应急部人事司”。(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确认函中注明。(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注意:请开启蓝信APP接收通知权限;资格复审、面试以及后续相关环节均需使用蓝信APP,勿随意卸载。三、放弃面试的处理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名,于3月15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PDF格式)至蓝信账号“应急部人事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四、资格复审采取线上资格复审方式进行。请考生于3月16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制成1个扫描件(PDF格式)发至蓝信账号“应急部人事司”:(一)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学生证或者工作证。(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三)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4)。(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经历的,还需在上述证明材料中列明所从事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5)。确有困难的可推迟至考察前提供。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确有困难的可推迟至考察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填写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者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材料,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者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并携带以上材料原件。五、面试安排(一)地点。资格复审、统一面试、用人司局深度测评地点均在北京西郊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二)资格复审。请所有考生于3月23日(星期三)15:00到北京西郊宾馆1号楼3层银杏大厅,持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三)统一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统一面试时间为3月24日(星期四)全天,上午面试8:30开始,下午面试13:30开始,请所有考生于上午7:40前持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北京西郊宾馆1号楼3层银杏大厅)。上午8:0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四)用人司局深度测评。时间为3月25日(星期五),请所有考生于上午7:40前持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北京西郊宾馆1号楼3层银杏大厅)。上午8:0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统一面试成绩×70%+用人司局深度测评×30%)×50%。六、考察和体检(一)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根据考生面试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统一面试成绩×70%+用人司局深度测评×30%,按百分制计算)不低于80分,方可进入考察。(二)体检。进入考察的考生均参加体检。体检由我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费用由我部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当日上午需保持空腹(怀孕考生务必于面试前告知我部)。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七、注意事项考生报到当天,应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当天提前截图保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天提前截图保存)。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请考生自备不带呼吸阀的口罩。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外,需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视情况另行安排。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北京市和生活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和面试前相关准备。务必保持手机、蓝信联系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如通讯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考生原因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联系方式:、83933749。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特此公告。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2.确认参加面试(样式)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4.报名登记表5.报名推荐表
一、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考试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不限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6年11月25日至2004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自愿从事应急管理工作,服从应急部门管理,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人员。(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4.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可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岗位、人数具体岗位、人数四、薪酬待遇按照我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工资待遇。五、报名(一)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12月7日下午17时。(三)报名地点:新丰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新丰县黄陂路18号气象局大院内)。(四)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3.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电话、通知,并及时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招聘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 填写好《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2. 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3. 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六)资格条件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确认后,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考试采用“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的形式。参加考试人员须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计算机能力测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计算机能力测试1.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计算机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实操形式,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2.计算机能力测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成绩,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岗位排序,需达到合格标准,并按考试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到合格标准要求的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达到合格标准的人数确定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3.计算机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二)面试1.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采用全封闭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2.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并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三)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机能力测试×40%+面试成绩×60%。计算机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未达合格标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的招聘环节。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取第一题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剩余三者的平均值和第二题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剩余三者的平均值相加的总分最高者。如仍出现重分情况,对重分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七、体检、考察和公示(一)体检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二)组织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三)公示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职位)的报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确定为该职位的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八、人员聘用及待遇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九、防疫保障(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者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体检等工作。应聘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低于℃)后参加报名、考试等工作,除核验身份要求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二)报名、计算机能力测试和面试当天将填写好《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2,需本人签名)交给招聘工作人员。(三)参加报名、考试、体检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前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返新未完成落地“3天3检”且需要居家隔离未按政策规定居家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四)涉及线下报名、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等工作,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十、纪律要求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十一、其他事项(一)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二)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新丰县应急管理局的管理和岗位调配。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招聘计划;(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四)考试、考核;(五)身体检查;(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七)公示招聘结果(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成都市救援与减灾技术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服务保障,市级应急管理预案审查等行政辅助工作,全市社会应急救援救助力量建设、队伍培训考核,全市灾害救助的统计报送和分析评估,国家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成都基地、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全市地震台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和地震趋势研判,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指导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二、招聘对象及范围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应聘考生如是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新民市应急管理局公务员考试进面成绩,应该为95分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