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南充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 #遴选# 导语】2021年四川南充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 一、遴选职位 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南充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本科: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研究生:林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①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②报名地点:南充市林业局办公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2段47号305室)。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南充市林业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南充市林业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⑥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主要测试林业专业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林业局办公室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人员按时间要求到南充市林业局305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面试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三)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入围考察人员。市林业局派出考察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确认考察对象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对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市林业局考察结果认定为合格的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通知其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不合格项目且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由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需要递补。当需要递补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递补人员由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试用 时间1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入 经市林业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2899710。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监督电话:。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13日
网上缴费:3月14日-4月15日
考试时间:6月11日、12日
准考证打印:6月6日-6月10日
详情如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厅办发〔2022〕1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1日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2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3月14日至4月13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3月14日至4月14日。
(三)缴费时间
3月14日至4月15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4月25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6日至6月10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在线核查“未通过需人工核查”或“可继续验证或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填写报名信息表环节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证书等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有关说明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审核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按报考级别、条件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自动或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领取
此项考试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请考生沿裁切线自行将答题卡小心撕下。
(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需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5.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及报考专业范围的说明
6.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原文章链接——新闻详情 - 人事考试专栏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已公布报名时间的地区和省份
1.贵州省:2月16日9:00—2月25日16:00
原文章链接——贵州二建报名官方文件
2.重庆市:3月3日9:00—3月9日17:00
原文章链接——关于2022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_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江苏宿迁:3月1日9:00—10日16:00
原文章链接——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陕西省:3月9日09:00—3月15日17:00
原文章链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
5.江苏省:3月1日9:00—3月10日16:00
原文章链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才人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6.甘肃省:3月7日9:00—3月16日18:00
原文章链接——内容详情页 ()
7.宁夏回族自治区:3月7日9:00-3月30日23:00
原文章链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
8.湖北省:3月14日9:00-3月24日20:00
原文章链接——湖北省人事考试 ()
9.四川省:3月14日-4月13日
原文章链接——新闻详情 - 人事考试专栏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南充人事考试专栏怎么报名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下半年四川省南充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是9月20-27日,报名入口:四川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如果你是南充的,随时关注南充人才网里的公开招考栏,不管你考什么那里都会第一时间贴出招考信息,上面都有详细的报名方式和地址。一般来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都是在玉带路人事局报名。
四川中公教育为您解答 !2013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招录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是9月20-27日!考试时间为11月3日四川中公教育网站汇总了四川省考各地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和职位表,历年真题、公务员备考相关资料,欢迎到网站查看!四川公务员报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届时四川中公教育网站会提供快速报名通道!温馨提示:在百度直接输入 四川中公教育网 点击第一个非推广链接即可浏览网站
随时关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和南充市人事考试网,就可以知道最新情况
南充人事考试专栏
南充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查分)操作步骤:
1、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网址:
2、点击网页右边服务通道(公告栏下方)里面的“成绩查询”;
3、跳转页面后选择相应的考试信息条目,输入姓名、身份证查询即可。
您好,楼主!2013年四川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已经开始报名了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1日至8月13日18∶00笔试时间:2013年8月19日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8月23日考试的科目是根据报考职位来确定的,主要考试科目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知识》和面试。楼主可以去查看下考试公告: 考试时间、考试安排及报名的注意事项都在上面,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楼主!
2013年四川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开始报名了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1日至8月13日18∶00笔试时间:2013年8月19日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8月23日2013年四川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如果楼主还有什么额疑惑的话,可以直接向我提问!随时为您答疑!
面向社会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有学位证或其他证件要求的,其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时间亦为2013年7月31日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条件,并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至8月2日。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3年8月5日24:00。
打印准考证:8月11日至8月13日18∶00前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9日
笔试成绩公布:2013年8月23日24:00
<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南充市人事考试专栏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公告已发布,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8: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和《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充公告》等文件规定,现将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年“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及本公告附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下载《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2)地点:南充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9号),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1)《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请自行打印),2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含本科毕业证与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1.考核比例。招聘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影响取舍的,则采取现场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初次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南充市民政局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由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经南充市民政局研究同意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候考室和面试室内严禁吸烟。 (六)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因应试人员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应试者与人才引进面试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5名,其中:市局机关科室执法类岗位3名,市局交警支队执法类岗位1名,市看守所执法类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警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及以下。 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南充市内各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含非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6.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根据审批通过的遴选方案,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遴选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遴选报名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西华路二段72号601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贴上照片; ⑥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2份(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或主管部门公章); ⑦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5: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心理素质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综合成绩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后登录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 2.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同笔试同步进行,采取上机测试,测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相关事项由南充市公安局电话通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情况,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与遴选名额之比为2:1。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市公安局党委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经市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入。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在遴选全过程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报名、考试(笔试、面试)等环节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四)咨询电话:。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17-2801305 1.南充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转任人民警察条件 3.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南充市人事网考试专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共22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初审工作由南充市公安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了解招录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南充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社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驾驶证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地点在南充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驾驶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送交至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72号南充市公安局607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13日前(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考生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1.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四)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五)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会同南充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公安局的职位,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公安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须向用人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服务年限,凡不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七、纪律与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录工作人员、报考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817-12380。八、注意事项1.?招考过程中需考生知晓的信息和调整、补充、提示等有关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3.?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规定,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政策咨询电话:(南充市公安局),(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九、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附件: 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南充仪陇县“帅乡英才工程”人才引进公告【139人】已发布,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招引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139个,详见《仪陇县2022年“帅乡英才工程”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科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7年4月6日及以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报名表(附件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将报名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4月2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分行业、分领域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将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进入政审程序人选。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 对政审合格,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五、相关待遇 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享受一定期限内免费提供人才住房、协调家属就业安置、子女入学等激励待遇。经认定为县内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相关待遇按《仪陇县人才支持办法(试行)》(附件3)执行。 六、纪律及其他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咨询人:王,刘,传真:,监督电话: 1.仪陇县2022年“帅乡英才工程”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 2.仪陇县2022年“帅乡英才工程”引进人才报名表 3.仪陇县人才支持办法(试行) 4.仪陇县情况简介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