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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 点击下载:县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职位表.xls广东省面向全国公开招考10929名公务员据“广东人社”微信公众号消息,广东省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公务员,计划招录10929名!报名时间从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截止,笔试定于4月15日进行。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报考时间:2018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1、招考对象: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8年3月16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看完这些,我们来看一下,怎么报名。2、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一)查询职位。本次招录分县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职位、公安系统职位。(二)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程序如下: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及招录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3.报名确认。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3月22日16︰00至3月23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4月9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8年3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用。报名之后你最关心的就是考试了!对吧?所以这些重点看好了!3、笔试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上午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2:30《申论》“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下午14:30—16:30“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其他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笔试通过后,欢迎你来面试▼4、面试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本次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专业技术性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省“四级联考”计划招录10929人,其中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1375人,县级以上机关6045人、珠三角乡镇机关机关561人、公安机关2948人。你们准备好抓住机会了吗?赶紧报名吧!(教务老师 许可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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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江西省2018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招考时间安排为:3月20日至29日网上报名,4月21日公共科目笔试,6月份面试。考生从3月15日开始,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网站查看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等详细招考信息。延伸阅读: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岗位表查询下载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省考2018什么时候报名在哪报名?江西公考时间安排江西人事考试网:2018江西省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省考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报考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南昌考区参加考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事业编制考试报名入口官网是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事业编制考试是由各地人社组织定时组织的,各地报名入口不同,所以具体报名入口要以事业编制考试公告指定的为准。
一、事业编制考试报名入口
1.事业编制考试一般是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者人事考试网报名,例如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是四川人事考试基地,四川省内的地市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就是各地市的人力资源网站。
2.事业编制考试不同于公务员考试,公务员是国家或者省组织的,报名入口是国考统一报名入口或者省考统一报名入口,事考报名入口比较分散。
二、事业编制考试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事业编制考试最常见的报名方式就是网络报名,有网站报名和邮箱报名。一般事业编制联考或者省内统考,招聘人数比较多,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由招聘公告指定;单位自行招考,招聘人数比较少的时候,采取邮箱报名,不同岗位收件网址可能不同,收件邮箱也由公告指定。
2.现场报名。一些区县事业编制考试通常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是工作时间,大家按照事业编制考试公告指定的报名时间携带好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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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15号在航博sdgongkao这个网站公布了,你去看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东平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和范围(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3.遵守宪法和法律;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根据纪检监察相关规定,与本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另外,具有5年及以上东平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按照《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资格由入伍批准地县级兵役机关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确定并负责解释。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在东平县乡镇(街道办事处)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四)岗位应聘条件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2.学历学位要求。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二、招聘岗位2023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并负责解释。三、报名流程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3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期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6:00)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提供方式详见附件2),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附件5)、《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附件6)等,逾期不提供的审核不予通过。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二)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2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7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8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乡镇(街道)招聘岗位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经泰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四)资格审查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四、考试流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二)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五、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六、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七、公示和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设5年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或与受聘人员单独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八、疫情防控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九、其他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公开招聘政策咨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6日附件:1.附件1:2023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pdf2.附件2:2023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3.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4.附件4: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5.附件5: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docx6.附件6: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以前也会有你的疑问,这次我考的分数高了,疑问没有有了。22个人面试我第2名。不知道面试如何
河北省人事网官网登陆地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推动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总结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研究提出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的意见。 二、试点时间 6月至11月。 三、试点范围 根据现有工作基础,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详见附件)。 四、试点任务 各地人社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重点落实好以下任务: (一)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相关事项申请人员适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相关报考人员适用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适用对象范围由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和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分别牵头,会同部信息中心确定。 (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范本)。各地人社部门相应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根据需要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相关内容。书面(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对外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查询、获取。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要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求,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可针对具体试点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预防和补救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协作。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分别负责相关业务领域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部行风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部规划财务司、部信息中心负责国家部委数据共享的协调,并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推进与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各地人社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分工协作机制,合力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时间节点。试点工作分准备、启动、开展、总结四个阶段运行。6月完成试点准备,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8月至11月持续推进,11月中下旬总结评估。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送部行风办。 (三)加强人员培训。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要加强系统内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确保经办工作人员准确理解试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工作规程,推动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将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报部行风办。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要广泛收集地方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研究改进工作措施。部行风办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估。各地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按业务分类分别向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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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江西省2018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招考时间安排为:3月20日至29日网上报名,4月21日公共科目笔试,6月份面试。考生从3月15日开始,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网站查看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等详细招考信息。延伸阅读: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岗位表查询下载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省考2018什么时候报名在哪报名?江西公考时间安排江西人事考试网:2018江西省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省考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报考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南昌考区参加考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中级经济师的报名入口是:中国人事考试网()
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录个人账号。
2、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
3、按要求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包括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等,并在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确认】。
4、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对于无法在线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6、信息确认或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须点击网上缴费进入缴费流程,按指引完成支付即为报名成功。
同时,在线上完成报名缴费后无需再去现场。所以在线上报名时一定要确认好信息再缴费,因为一旦完成缴费就视为报名成功。而报名成功后也不能再进行任何的报考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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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 导语】 从梅州市教育局了解到,广东梅州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宗旨,改变以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录取标准的做法,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三方面有机结合,逐步构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二、工作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22年我市中考报名、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和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全部采用省统一命题试卷。(一)报名1.报名条件:(1)2022年在我市就读初中二年级的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我市2022年中考地理、生物科目考试以及2023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英语听说、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共14个科目考试。(2)2022年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按原报名号参加我市2022年中考;未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须补报名。(3)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如需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可在户籍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此类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录取。(4)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此类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录取。(5)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2.报名时间:3月下旬。3.报名费用:考生报名时需缴交考试费,收费按粤价函(2001)213号文中关于考试费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科收费10元,初二级考生考试费按14科收费,计每人收费140元,各县(市、区)教育局考试费按13科(不含体育科)每科5元,计每人65元上缴我局;初三级补报名考生考试费按10科收费,计每人收费100元,各县(市、区)教育局考试费按9科(不含体育科)每科5元,计每人45元上缴我局。4.注意事项:(1)在中考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后进行转学的本市考生可以在转入学校所在考点参加我市今年中考,考号不变,生源属于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必须在市中考报名系统中办理有关转学转考申请并经转出学校审核同意。考生在转出学校所缴交考试费不划转,转入学校不得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指标生录取。(2)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需要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若参加了2021年全省统一命题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其成绩可凭成绩证明(地市教育部门盖章)转入我市;不是省统一命题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成绩不能转入,需报名参加该两科考试。从明年起,我市不再承认在其他地市获得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成绩,需重新报名参加我市组织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3)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休学的考生,原省统一命题的地理、生物科学业考试成绩有效,可转入2022年中考成绩。(4)我市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原地理、生物成绩无效,需重新报名参加所有科目考试。(5)凡2021年在我市参加过全省统一命题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的应届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2年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6)2021年初二期间已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如果自动放弃参加我市2022年中考其他各科学业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7)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初级中学并参加我市中考的,可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后需要在我市参加高考的,要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报名条件才能在我市参加高考,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需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所有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签订若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需回户籍地参加高考的书,方能报名参加我市中考。(8)根据《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华侨学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国前或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的招生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二)填报志愿1.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认真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有关情况、招生章程以及有关招生规定,根据自身条件填报志愿。2.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填报方式为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统一填报志愿(志愿表详见附件1)。3.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分为五批,具体各批次录取学校安排如下:第一批: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梅州市曾宪梓中学、梅州中学、兴宁市第一中学、梅县区高级中学、平远中学、蕉岭中学、大埔县虎山中学、丰顺中学、五华县水寨中学、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兴宁市齐昌中学、五华县高级中学、五华县中英文高级中学。第二批:全市其他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第三批:中职学校(三二分段)。第四批:梅州中职、中技学校(全日制)。第五批:其他中职、中技学校(全日制)。4.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应加大中考工作宣传力度,认真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让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确保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任何单位、学校、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预、限制考生自由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考生只报本地的中等职业学校,不报外地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只报公办学校,不报民办学校。(三)考试科目及分值2022年初三应届毕业生考试科目8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未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和往届毕业生需增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2022年初二考生考试科目2门:地理、生物。2022年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值(下称中考总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100分,化学、历史各8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地理、生物各40分,体育80分,10科总分共840分。(四)考试时间体育考试时间:4月11日-4月30日。(五)考务组织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我市中考有关考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2.考试以各县(市、区)为考区设置考点。为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考点设置应相对集中,每个考点必须至少由两所中学的考生组成。因特殊情况需单独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报我局批准同意后方可设置。各县(市、区)应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组织考试。3.各考点原则上不设试卷保管室,确需设置试卷保管室的,必须符合试卷保管室设施设备要求,要进一步规范考点试卷保管室建设,经市国家保密局、市教育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试卷保管室及试卷分发场所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存放试卷和考试期间必须全程开启监控并刻录光盘,考试结束后把光盘交各县(市、区)招生部门保管。4.全市各考点使用统一声源播放光盘进行英语听力考试。各考点必须按要求配备统一声源播放系统。5.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考试期间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各考点必须配备金属探测仪,所有考生必须经过金属探测仪检测后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全市各考点必须对试卷分发场所、试卷领送通道及考试全过程进行监控录像,视频监控数据由各考点保存半年。6.体育考试按照我局《关于印发《梅州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2)10号)规定执行。(六)命题2022年我市中考笔试科目均使用全省统一命题试卷。(七)评卷中考评卷由我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计算机辅助评卷。全市设1个扫描点和9个评卷点。扫描点设在我局,负责全市考生答题卡的扫描。市直和各县(市、区)设评卷点,分别设在市曾宪梓中学、梅县区高级中学、梅州中学、兴宁一中、水寨中学、丰顺中学、虎山中学、平远中学、蕉岭中学。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梅州市中考评卷教师库建设,评卷教师库教师原则上由初中教师构成,上一年度参加评卷教师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为确保评卷质量,语文作文采用双评制,各学科将成立质监小组,对评卷过程采取实时监控。(八)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制和分数制同时呈现。毕业成绩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30%左右,“中等”为30%左右,“及格”为2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内。毕业成绩结果将由电脑系统根据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标准自动生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待及格”的学生,可参加由各学校自行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不作为普通高中升学成绩。学业考试或补考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由市招办负责发布。三、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四个方面(详见市教育局编制的《梅州市初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根据考生六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出总评价。(二)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定等级,学生综合素质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中等”和“一般”,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三)综合素质评价要依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评语,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须在5月底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总评价结果必须由学校录入市中考信息化管理系统。四、招生计划(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2022年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周边初中学校生源情况,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拟定招生计划数,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教育局需统筹考虑,科学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并上报我局。各校招生计划经我局研究同意后下达,并由我局向社会公布。(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省、市公布的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三)第一批招生录取的公办学校安排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名额招收指标生。市属2所示范性高中(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梅州市曾宪梓中学)指标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县(市、区)、市直属初中学校,各县(市、区)再将两校招生计划分别分配到本县(市、区)内初级中学;梅州城区3所高中(梅江区梅州中学、梅县区高级中学、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到本区内初级中学和市直属初级中学,其他各县(市)8所高中(大埔县虎山中学、丰顺中学、五华县水寨中学、平远中学、蕉岭中学、兴宁市第一中学、兴宁市齐昌中学、五华县高级中学)指标生计划由各主管县(市)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本县(市)内各初中学校。(四)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安排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自主招生计划占该校普通生计划。(五)各招生学校在招生章程中要如实体现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录取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向社会、考生公布,不得隐瞒、欺诈,严禁做虚假招生宣传、欺诈蒙骗考生。五、招生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逐步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一)招生范围1.市属2所示范性高中(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梅州市曾宪梓中学)普通生、指标生、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所各县(市、区)所属示范性高中和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兴宁市齐昌中学、五华县高级中学、五华县中英文高级中学普通生、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3.梅江区梅州中学、梅县区高级中学、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指标生面向本区内初级中学和市直属初级中学招生,其他第一批公办高中指标生面向本县(市)内初级中学招生。4第一批录取学校未完成计划补录招生范围与各招生学校指标生招生范围相同。5.第二批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二)招生录取管理1.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第二批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部门负责。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生部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分二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是在市招生录取系统按志愿录取;第二阶段是由学校自主组织生源录取。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在全市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新生,否则造成学生没有学籍而不能办理毕业证书的后果由招生学校承担。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市、县(市、区)招生部门通过市招生录取平台,按招生录取办法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组织缴费注册、注销等工作。市、县(市、区)招生部门对招生学校执行国家、省和市招生政策进行监督和检查。3.各类学校录取结果的审核责任分级分类落实。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果由学校审核;第一批录取学校、民办高中和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结果由市招生部门审核:第二批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审核;技工学校录取结果由市技校招生办公室审核。4.第二批普通高中因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因学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需进行补录的,应向社会公开补录计划,通过市招生录取平台征集志愿,按考生志愿、中考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学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三)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负责;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3.录取投档原则和办法(1)普通高中各批次各类招生录取按成绩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2)各批次志愿设置。第一批:自主招生1个,普通生2个,指标生1个,未完成计划补录4个;第二批:自主招生1个,普通生6个;第三批:中职学校(三二分段)1个;第四批:梅州中职、中技学校(全日制)2个;第五批:其他中职、中技学校(全日制)2个。(3)招生录取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批,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再录取第二批,以此类推。第一批录取学校按自主招生、普通生、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补录顺序进行录取;第二批录取学校按自主招生、普通生顺序进行录取。(4)第一批录取学校指标生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各招生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50分。投档时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指标生志愿,按考生所在初级中学中考总分排位顺序投档。如指标生在各自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则剩余计划安排补录,补录按未完成计划补录相应志愿进行投档。4.中考总分排位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加分)排位,如果总分相同,再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单科次序成绩高低进行排位。5.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招生学校必须在4月22日前公开经上级部门备案的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并根据招生方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开展自主招生,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第一批招生学校需报市教育局备案,第二批招生学校报主管部门备案。(1)考核考试组织综合能力考核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应结合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对考生个性特长、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体育、艺术等学科自主招生专业术科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组织实施。(2)计分办法自主招生由招生学校通过综合能力考核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预录取资格人数不得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预录取资格名单须在主管单位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报市招生办。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录取总分由文化分即中考成绩(满分840分)和术科分即学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满分按840分计算)按比例折算合成,具体合成比例由各学校在自主招生方案中公布。(3)录取办法获得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中考总分须达到学校自主招生简章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体育、艺术类由学校设定文化分和术科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分和术科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各自总分840分的50%,即420分),市招生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各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合成后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投档给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分高的考生)。在正式录取时市教育局可根据学校实际招录情况对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调整。(4)足球专项等特色招生①为促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持续健康发展,在第一批招生学校中选定几所足球特色学校设立足球专项班,每校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具体实施办法按梅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足球专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②各普通高中根据专业需求,可安排该项目自主招生计划的30%优先录取获得足球、田径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如果符合条件的考生超过该校该项目自主招生计划的30%,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③获得梅州市“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决赛第一、二名成绩且参加全部小组赛的应届毕业生,在4月底前向县(市、区)教育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过审查后,由县(市、区)招生部门安排在第二批录取学校就读。六、照顾政策凡符合中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原始材料在录取前经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初审后,统一报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复核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具体的录取照顾政策如下:(一)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中考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军分区政治部《印发(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教(2014)40号)、《关于修改完善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教(20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三)根据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农村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时投档分加1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投档分数条件的,取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叠加)。(四)根据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卫生健康局《转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梅市教(2020)33号)文有关规定,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七、保障措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一)组织领导市成立中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2),下设7个小组,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各县(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制度保障1.公示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享受照顾政策学生情况、体育考试成绩和自主招生录取结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2.诚信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诚信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业考试命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3.监督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控。市、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督导等部门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4.问责制度。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加大中考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有关中考报名方式、填报志愿方式、考试时间、试题设计方式、评卷方式、录取方式以及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我市今年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2006年广东省梅州市中考语文真题及答案 2023年广东梅州中考科目及各科分数公布 2023年广东梅州中考报名时间:3月8日-10日 2023年广东梅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广东梅州中考时间2023年具体时间安排:6月26日-28日 2023年广东梅州中考时间一般在几月几号 查看中考全部文档资源 >>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平远县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广东梅州平远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要求,为做好平远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广东省平远县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平远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免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时间安排及认定流程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 平远县教育局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22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第二阶段2022年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 确认地点:平远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 认定流程具体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报名系统“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1)广东户籍、广东居住和在校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特别提示: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将依托广州政务“穗好办”APP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申请人不用到现场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完成网报后,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手机验证登陆后,点击正下方“办事”按钮,进入“劳动就业”专题,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也可直接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认定”进入。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的操作。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时间安排:从我局发布公告即日起,至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审核之前)请自行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到平远县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平远县人民医院”体检,若不在平远县指定医院体检的则必须在三甲级(或以上)标准的医院体检。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申请人可关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系统的留言信息获悉领取证书的时间,申请人亦可在报名时选择邮寄证书(请填写详细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联系电话,邮费到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平远县教育局咨询电话,或关注平远县教育局网址: 微信公众号:平远教育 1.用户手册(申请人).docx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3.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和实名核验问题处理方法.docx 附件 附件 平远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