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人事考试
会理县人事考试会议
对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人事考试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考试中心共组织了三次人事考试。分别于4月和5月组织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相关工作,100余人参加;9月和10月组织了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及残疾人协理员考试的相关工作,共90余人参加;还参与村官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准备等。另外7月协助宜宾市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宜宾县考场的相关考试工作,5000余人参考,共设60余间考场,规模巨大。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确保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人事考试作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性。要确保持人事考试“天平”不倾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就必须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地讲,就是在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中,必须做到严格规定不走样,严肃考纪不违规,严格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性,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取信于民。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仅有利于
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人事考试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责人到人的原则,实行考风、考纪、考务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进而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人事考试的周密组织
1、在考务培训和场地准备上下功夫,夯实考试基础。一是考前由考试中心主任组织全员培训。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方案,对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工作要求做具体安排,针对每项考试的特殊性,每承办一项人事考试,人事考试中心总是及时召开考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考务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进行考试业务培训,做到了监考人员明确监考职责和任务,其余考务人员明确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要求,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考场设置严格把关。根据要求,及时与考点设置单位进行考场协调,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场设置的要求,每场考试设置考点考场示意图,设置考场警戒线并聘请2名有执法资格的保安把守,设置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畅通;考室内按要求的距离摆放课桌和张贴座签,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和有关提示,考室设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封闭。三是严格试卷管理。按试卷保管要求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试卷,运送试卷的全过程由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负责,实行专人专车接送,试卷到达直接送往县委机要局验封后存放,
完善各种交接手续。通过精心组织,全年未出现任何考试安全事故。
2、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考中考务工作。为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考试组织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提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准时正点开考、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等要求进行操作;考试过程中,主考、巡视、监督员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发现问题当即指出,既保证了考场秩序,同时也监督了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务人员及时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缺考和考场情况;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场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考生出现违纪情况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办事,做到了当面告之,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了考场管理规范和考场秩序的良好。
3、在把握标准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考后归总工作。按照试卷回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清点、密封和回收工作,做到了一个环节不漏,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试卷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试中心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专人专车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求,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按考试考务规定,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报考务工作情况。为提高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县人事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还要由考试中心主任进行考务工作总结,总结考试的具体操作情况和在考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务质量。
(三)、贴近考生,强化服务,提升人事考试的服务质量
一是转变观念做小事。我们一贯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等人进门办事观念,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要求,考试报名时既严格按照考试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也积极为考生解决报名中出现的困难。二是贴近考生做好事。本着从服务考生的角度出发,报名中认真登记考生的教材需求,在及时发布考试信息的同时,认真解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每次人事考试报名时,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总是要召集负责报名的同志进行思想再教育,树立全心全意服务考生的思想,过细解答考生提出的如考试资格、考试级别、报名内容、携带材料、使用年限、考试时间等问题,切实做到了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考试中心报名人员还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在发放准考证时,如果临近考试仍未领取,考试中心的同志总是千方百计查找或打电话告之,这样的情况在每次考试时都会遇到。
本年度,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会理县人事考试
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022下半年遂宁市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考生可关注四川公务员考试频道。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022下半年遂宁市公务员笔试:
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遂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30号605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5月28日。招聘公告将于4月中旬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发布,具体招聘信息将于4月下旬在各级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历年四川事业单位笔试环节中省直属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参加联考地市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其中宜宾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心理素质测试》及《专业科目》,泸州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及《职业能力测验》考2科。
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一般来说考试内容如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占总分的70 %,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7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照2019四川会理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80人公告
会理县人事考试联席会议
搜狗百科?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社保局一般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合肥市行政服务单位,位于安徽省合肥市。 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中文名称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安徽省合肥市单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涉及方面公共管理事业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分工局长、党组书记:吴松保同志,主持全面工作。[1]副局长、党组成员:王世保同志,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人事教育处、直属党委、工会、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中心)、合肥市巢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副局长、党组成员:方卫青同志,分管医疗保险处、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副局长、党组成员:陈守春同志,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养老和失业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副局长、党组成员:段开梅同志,分管政策法规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劳动监察处、农民工工作处、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勇同志,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处、工资福利处、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总经济师:陈晓楠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总工程师:徐立贤同志协助局长分管行政审批事务处、市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方强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2]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办理;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承办12345服务热线工作。政策法规处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相关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指导、审查改制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工作。计划财务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就业促进处(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有关政策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肥就业管理有关政策办法,承办外国人(不含专家)来肥就业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就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承办政策性就业安置和企业职工调配工作;承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人才发展资金;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市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事宜;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组织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奖惩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报统计工作。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管理各类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工资福利处拟订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核等相关工作;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有关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归口管理来肥工作外国专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重点聘请的外国专家项目;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按规定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下设一科、二科,分别负责国际交流合作、外国专家工作。养老和失业保险处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相关政策;承担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工作;负责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负责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组织拟订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和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承担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订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管理规则;负责对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承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其他事项.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调解仲裁管理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劳动关系有关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政策,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劳动监察处(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牵头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指导市、县区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牵头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行政审批事务处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工作;参与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程序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统计分析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人事教育处拟订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局各处室、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和上级规定的情况;受理对局各处室、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局各处室、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组织开展局系统内的廉政建设工作。直属党委负责局系统的党务工作。[3]加载更多参考资料[1]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2]任免[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职能更多搜狗百科 - 搜狗首页 - 免责声明 - 隐私政策 - 意见反馈? 2020 编辑编辑报错取消目录您的网络环境不好,请耐心等待
是不是这份啊?吉人联字[2008]5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人事编制系统推进“阳光人事”行动计划》的通知 吉人联字[2008]5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人事编制系统推进“阳光人事”行动计划》的通知[/align] 各市州人事局、编办、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编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吉林省人事编制系统推进“阳光人事”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落实。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吉林省人事编制系统推进“阳光人事”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国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省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人事编制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1.人事编制部门将各项人事编制工作和人事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制度改革、转变部门职能、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创新发展,采取多项措施,增强人事编制工作透明度、规范人事权力运行、有效提升人事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努力建设政务公开、办事规范、服务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人事编制部门。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政务公开 2.推进人事编制信息公开。编制人事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发布人事编制部门各类信息。除涉密或按有关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外,所有人事编制信息和政策要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人事编制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人事编制部门要及时受理,认真提供信息服务和咨询。 3.推进人事编制决策公开。凡人事编制部门作出的重要决策、出台的重要文件、编制的重要规划(计划)、实施的重大举措、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策之前,都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网上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4.推进人事编制业务办理公开。人事编制部门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和政务大厅等窗口,通过印刷办事指南及上墙、上网等方式,及时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制度、承办人员和联系电话等,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准确的办事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5.推进人事权力运行公开。向社会公开人事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按照流程图行使职权,特别要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人事行政审批、公务员考录、职称评审、专家选拔、军转干部安置、人才资金资助、各类人事考试等重要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增强权力运行过程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保证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公共服务 6.构建服务平台。在全省人事编制系统开通“12370”人事服务热线电话,确定专门人员,受理人事编制政策咨询、问题解答、群众投诉、意见反馈等。整合人事编制部门的网络平台资源,建设“网上人事厅(局)、编办”,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网上监察等项工作。编印人事编制政策宣传手册,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有条件的人事编制部门应在办公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人事编制工作情况。 7.完善服务体系。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为依托,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优化整合现有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项目,广泛开展人才招聘、人才评价、人才培训、人事考试、人事代理、信息发布、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公共服务业务,大力发展人事人才服务业。 8.实施服务项目。在全省人事系统深入实施人事人才服务项目,探索新形势下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突破口。各级人事部门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振兴吉林、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每年都要谋划设计几个大的服务项目,以实施人事人才服务项目为载体,把人才集聚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实现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9.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人事编制部门职能,切实将人事编制工作重心从管理转向服务。建立服务对象评议人事编制部门和工作人员制度,把人事编制干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作为人事编制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深化制度改革 10.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加强面试管理,推进面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对面试考官的管理,提高面试考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大力推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规范面试工作程序,强化面试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参与旁听,提高公众监督的参与度,使面试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聘用制入轨工作,逐步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主管部门组织统一的招聘准入考试,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 11.深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改革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在省属高校逐步推开“评聘结合”改革,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按照国人部发[2006]70号文件要求,适时启动全省事业单位的岗位核定工作。改革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办法,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资助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和开发上,发挥人才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激励广大人才创新创业,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工作,改革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提高工考工作透明度。 12.深化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办法,研究探索与军转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相挂钩、与考试考核、功绩选调、功绩制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办法。对申报进入各级党政机关的军转干部,实行考试、考核和按功绩选调的办法,对分配到事业和企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实行按功绩分数高低顺序由个人选择接收单位。对分配办法、分配计划、分配程序、考试成绩、功绩分数、分配结果等全部实行公开,增强安置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指令性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与服务,探索军转干部进社区的管理服务方式改革。 13.深化人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人事行政审批事项,省人事厅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再精简50%以上,各级人事部门也要确定精简比例。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进入政府政务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并实行流程再造,缩短审批时限。加强人事行政审批的网络化建设,逐步实现人事行政审批业务网上审批。建立政务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人事行政审批机构与机关内部职能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人事行政审批中遇到的问题,缩小人事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 14.深化规范权力运行改革。在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全面推进“规范和制约重要人事权”工作。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突出对人事部门内部重点科(处)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梳理权力、依法规范权力、严格制约权力、全面公开权力、有效监督权力,构建“五位一体”规范人事权力运行的模式。 15.深化编制管理方式改革。对全省事业编制管理实行省级调控,动态管理,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原则,提高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停止全省自收自支事业机构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审批。加强对市州、县(市、区)编制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省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作风建设 16.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全省人事编制系统全面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找准人事编制部门在制约振兴发展上存在的观念性和体制性障碍,研究制定服务大局、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的措施和办法,以解放思想带动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推动工作发展,以优质服务提升工作效能。 17.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抓好 “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在全省人事编制系统大力倡导“爱岗敬业、钻研业务,胸怀大局、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善抓落实,团结干事、和谐共事,履职尽责、清廉高效”五种风气,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人事编制系统干部职工创业干事的热情,帮助群众分忧解难,密切人事编制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作风转变。 18.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着眼于转变作风,推进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省各级人事编制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开展调研,走出机关,面向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促进科学决策。省人事厅、编办厅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一个月时间调研,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两个月时间调研,与基层工作关系密切的处室每年至少要有三个月时间调研。各级人事编制部门都要明确规定调研时间和任务。要定期召开调研成果汇报会,组织开展调研成果评奖活动,重视调研成果应用,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19.健全各项制度。注重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行政效能问责、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应对现行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对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制度要予以废止,确保人事编制工作规范运行。 (五)强化监督机制 20.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关注的各项人事编制重点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人事编制工作和人事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人事编制部门的领导对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要敢抓敢管,保证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21.扩大外部监督。建立人事编制部门政行风监督员队伍,从人大、政协、企业、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等各方面聘请一定数量的人员作为人事编制部门的政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听取政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参与对各项人事编制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人事编制部门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经常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强化群众监督。 22.畅通舆论监督。加强与媒体的联系,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人事编制工作和相关改革的进展情况,听取媒体对人事编制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有关人事工作的监督。 23.探索网络监督。建立定期征求网民意见制度,人事编制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地在网上与网民互动交流,听取网民对人事编制部门和人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线解答网民提出的问题。实现人事行政审批机构与人事编制部门内部机构的联网,便于人事编制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人民群众网上监督。 三、保证措施 24.加强领导,整体设计。推进“阳光人事”是全省人事编制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机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认真思考,精心谋划,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阳光人事”行动计划或具体实施意见,并切实抓好落实。 25.强化督查,全面推进。省人事厅、编办要加强对“阳光人事”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调度检查,建立上下结合的督查体系,把这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衡量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全省人事编制系统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将实施“阳光人事”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年底省人事厅、编办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总结表彰,确保抓出成效。 26.抓好典型,推广经验。要注意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推进“阳光人事”的好典型和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适当时机召开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推进“阳光人事”经验交流会,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7.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在媒体开辟专栏、专题报道、发表署名文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人事编制系统内部信息载体的作用,在《吉林人事信息》开辟专刊,及时宣传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开展 “阳光人事”的有关情况和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社会了解人事,让人事服务社会。
你好,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没有事情做每天回去打卡坐足7个小时就下班,工资就是1550一个月,足足已经有一年啦!还有我从2013到2018期间没有帮我买社保的,可以得到补偿吗?
江门市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局:
位置: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电话:
扩展资料: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科室及职能介绍: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化管理、质量体系建设、安全、保密、财务、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及领导督查事项的督办上报工作;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协调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
电话: 3333906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6楼
2、人事监察科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开展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
电话: 3935226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5楼
3、综合规划科
指导和参与制定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
分办文件、起草校核重要文稿和综合材料;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编制机关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录计划及人员结构调整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
电话: 3935280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6楼
4、法制科
负责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本局涉及法律、政策的事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负责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
电话: 3935296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2楼
5、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
负责组织编制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统筹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对企业职工工资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负责城乡 - 3 - 劳动者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管理,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负责就业、创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人才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人员自主创业资助经费项目管理;
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外人员在我市就业的管理,归口管理境外企业驻我市机构雇请劳务人员的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的指导、协调与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电话: 3506896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4楼
6、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审批社会力量职业培训办学;承办市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事宜并指导、评估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核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技工招生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电话: 3327033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4楼
8、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的录用、调任和登记工作;按权限负责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的考核、转任、职务任免和升降、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管理和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
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承办政府工作部门有关人员任免事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
电话: 3333394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4楼
9、职员和雇员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收、聘用及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科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核;
负责办理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续;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负责机关雇员招考、雇用备案、合同鉴证、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 3873786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2楼
1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组建和管理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承办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审查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等工作;
负责高级专家人选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高级专家延缓退休的核准;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
电话: 3873782、3873779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4楼
11、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引进国外人才智力管理办公室)
拟订吸引国(境)外人才智力及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专家来我市工作的资格审核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受理、初审及年审工作;管理各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公派出国研修工作;承担市政府专家顾问聘任、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
电话: 3317363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4楼
1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实施军转干部、随迁家属的安置政策、计划;组织军转干部培训;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措施;负责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电话: 3935209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2楼
13、工资福利科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退休费统发以及调资审核工作;
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和出国(境)定居离职手续;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管理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电话: 3336205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4楼
14、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科
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统计、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监督,指导各市、区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综合平衡社会保险调剂基金和就业资(基)金;对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跟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电话: 3935233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6楼
15、养老与失业保险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科)
贯彻执行城镇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制定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和基金征缴、管理办法;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拟订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负责政策性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承担全市企业年金方案的审核和备案管理工作;
制定补充养老保险办法;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电话: 3935213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4楼
16、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负责全市征地项目的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和待遇的支付。
电话:? 3935272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5楼
17、医疗与生育保险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组织制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定标准、审定办法、监督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监督、考核和奖惩;拟订参保人群就医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制定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及其改革方案;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电话: 3935232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4楼
18、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基金调剂(储备)金政策并提出支配计划;组织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
负责市直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区级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电话: 3935236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2楼
19、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 (劳动关系科、信访科)
负责拟订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组织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处理劳动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
监督、指导各市、区开展劳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指导和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审核指定的市属和中央、省驻本地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核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贯彻落实企业职工福利有关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实施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电话: 3317023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2楼
19、人才开发科
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参与组织开展人才工作考核;牵头拟订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程、计划、项目以及专家服务的综合管理等工作;
负责高级专家人选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担领军人才评审等工作;承担市政府专家顾问聘任、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我市用人单位提供人才引进、人才管理服务的政策咨询;负责综合管理本局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3935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楼6楼
参考资料:百度地图-江门市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科室及职能介绍
会理县人事考试网
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
[闽南网]江西省2018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招考时间安排为:3月20日至29日网上报名,4月21日公共科目笔试,6月份面试。考生从3月15日开始,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网站查看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等详细招考信息。延伸阅读: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岗位表查询下载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省考2018什么时候报名在哪报名?江西公考时间安排江西人事考试网:2018江西省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省考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报考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南昌考区参加考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会理县考试人事网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官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前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3月。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政府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扩展资料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职能:
1、承担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除司法、会计考试外)。
2、承担全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工作。
4、承担全区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
5、承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
6、承担各类资格(合格)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
7、承担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中心简介
[闽南网]江西省2018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招考时间安排为:3月20日至29日网上报名,4月21日公共科目笔试,6月份面试。考生从3月15日开始,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网站查看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等详细招考信息。延伸阅读: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岗位表查询下载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省考2018什么时候报名在哪报名?江西公考时间安排江西人事考试网:2018江西省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省考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报考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南昌考区参加考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统一网报平台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人事考试有哪些种类? 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效力如何? 专业是临床医学大专毕业,请问能报 1.网上报名2.打印准考证3.公务员考试
2023青海公务员成绩即将发布,地址为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笔试成绩发布后,将尽快公布本年度青海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及过线人员名单,确定入围后续关节的人员。高顿公考小编特地将2023青海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整理如下,请大家关注。
1、2023青海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青海省考笔试成绩查询地址和报名网站地址一致,均为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本年度笔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将于近期公布,请各考生提前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等信息用于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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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青海公务员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3、2023青海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没有固定的分数。青海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是指: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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