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雷同申诉
人事考试雷同申诉
1、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20天内凭成绩复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所在考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复查成绩。
2、只对主观题成绩进行复核。
3、对需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并由计算机读卡评分的客观题科目考试成绩不再受理范围,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
4、各人事考试部门应于规定时间截止后2天内,统一将成绩复查名单汇总上报人事考试中心,成绩复查工作每项考试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5、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建造师
出现雷同试卷如果有作弊情况会有相应的惩罚,但是自然雷同的概率微乎其微,所以不作弊的不用担心放心备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公务员录用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依据本办法,按照职责权限,对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第五条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抄袭、协助抄袭的;(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第十条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第十一条在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任职定级后查明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分。第十二条报考者在录用过程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对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处理的,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事后认定与处理的,应当制作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式样附后),告知书应当寄送报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达。第十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第十五条录用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其中,公务员协助作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组织、领导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徇私舞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报考者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的机关(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取消录用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录用工作人员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申诉,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七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第十八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人社部在2016年8月发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样式)》,《决定书》中明确,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人事考试雷同申诉无效
1.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进行雷同试卷鉴定,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2.雷同试卷鉴定是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打击考试作弊行为,保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3.所谓雷同卷,就是经评卷专家组技术判定,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错同率达一定比例。4.对雷同卷的处理:取消考生(抄袭者和协助抄袭者)当年考试成绩,经调查违规违纪严重者两年内不得报考相应人事考试,有关考务人员要承担相关责任。5.考试机构、评卷专家组对雷同卷认定作弊有严格的科学依据,甄别误差率小于十万分之一,即就目前的考试规模来讲甄别系统不会冤枉任何一名考生。
1、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20天内凭成绩复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所在考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复查成绩。
2、只对主观题成绩进行复核。
3、对需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并由计算机读卡评分的客观题科目考试成绩不再受理范围,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
4、各人事考试部门应于规定时间截止后2天内,统一将成绩复查名单汇总上报人事考试中心,成绩复查工作每项考试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5、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建造师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注:本文节选自“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两份一模一样的试卷的,至少在华图网校这么多年做公考培训中都没有见过两给人答出一样的试卷。参考2016年国考报名指南中可知:考试结束后,将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对答卷进行雷同鉴定。经鉴定为雷同答卷的考生,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的答卷为雷同答卷,并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作弊行为的,按照“抄袭、协助抄袭”行为或者“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行为进行认定处理。
人事考试申诉申请书
你好!1、马上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哪个招考的就去哪儿。因为这个太重要了!要是最终还是认定作弊,那你五年都不可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了!2、看你是否是带了通讯工具还是小抄……一般人事局会有记录在案的。你向上级申请查看原因。如果没有记录,那可能是弄错了。一定要查准!给明确答复!3、如果你确实带了通讯工具进考场,即使你没作弊也视为作弊。被查到,那你也只有认了。你这个问题太棘手!还是直接去人事局单位里问吧!先电话,然后联系好去问清楚,并说明自己情况。
这类问题比较少见,假如你的确没有作弊,想要申诉当地话建议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的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即可。
以河南省为例,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复查申请表附后)。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反馈考生。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成绩显示0分、有违纪记录的除外)。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扩展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2、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安全生产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济源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规定(暂行)
后来怎么样了。我也出现了类似情况
人事考试雷同卷
很多答案包括错的都一样的卷子。
卷子答案、错误几乎完全一样
2011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共发现雷同试卷98份,相关考生已按违纪违规进行了处理
会。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当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业编考试雷同卷,涉嫌作弊,会被警告,然后进入档案,出现第3次时将会三年之内禁止考试。雷同卷的认定标准是金评卷专家组技术判定同一科目试卷答卷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错同率达到一定比例被判定为雷同卷。
人事考试申诉
申诉考试成绩的步骤如下:1.准备好申诉材料,包括考生的身份证明、考试准考证、考试成绩单等。2.按照省考办公室的要求,将申诉材料提交给省考办公室,并缴纳申诉费用。3.等待省考办公室审核,审核完毕后会发出申诉结果通知书。4.如果申诉成功,则会收到新的考试成绩单,如果申诉失败,则需要按照原来的成绩单办理后续事宜。
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出核查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申请核查成绩情况汇总报送。
以重庆市为例,考生报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发布后,申请对本人考试成绩进行核查(上级考试管理机构不受理客观题成绩核查申请)。
考生应在成绩发布后30日内,由本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核查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成绩发布后45日内,将申请核查成绩情况汇总报送给上级考试管理机构,收到上级考试管理机构核查成绩后将及时通知考生。
成绩管理:
1、公布时间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
2、管理模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3、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总分的60%。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情况初步统计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45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45分~7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根据科目、省份不同而不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二建考试
1、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20天内凭成绩复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所在考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复查成绩。
2、只对主观题成绩进行复核。
3、对需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并由计算机读卡评分的客观题科目考试成绩不再受理范围,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
4、各人事考试部门应于规定时间截止后2天内,统一将成绩复查名单汇总上报人事考试中心,成绩复查工作每项考试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5、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考试概况
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一建考试
如果公务员考试成绩不正确,可以重新核对。以陕西省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亲自将笔试成绩提交省人事考试
2、请亲自递交覆核考试成绩的申请。
3、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受理考生的审查申请。
4、考试结果正确的考生将被通知考试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考试结果是否正确。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公务员对审查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事部门或者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评审内容如下:
1、检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每道非多项选择题是否通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评比,成绩是否在规定的差值范围内,是否有评比遗漏,总分和总分是否正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题卡按照国家秘密级别事项进行管理。
参考资料:闽南网——陕西省考成绩出炉分数排名会公布吗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