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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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32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5.年龄18—35周岁(1987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92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2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报考及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即: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县(区)或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00:00-2月16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本次招聘支持手机报名,点击雅安人事考试网()主页左上角“下载考生之家APP”,用手机浏览器扫描弹出的二维码下载并安装后即可进行报名。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已上传雅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供考生参考。1.选择岗位。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考生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片。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下午17:00。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应及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4.报名信息查询。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将在每天上午10:00发布岗位报名情况统计数据。(二)网上缴费。经初审合格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缴纳10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2月17日24: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三)打印考生信息表和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或政策性加分时使用。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在2023年2月27日至3月5日24:00前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考生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笔试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局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我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直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2023年2月23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或服从调配但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作退费处理,其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将在2023年2月25日前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四、政策性加分1.加分对象。(1)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2)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3)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5)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6)四川省“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7)退役大学生士兵。2.加分条件。(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2)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区)以上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9分。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且在基层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6)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截止报名时,服务满 2 年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 1 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6 分。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根据我省统一要求,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能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3.加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网上报名时须在“政策性加分分值”一栏预先如实填写拟加分分值,并于2023年3月6日—3月7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雅安市先锋路30号)进行加分复核,其中报考市本级、雨城区和芦山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9:00-11:30;报考名山区和汉源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3月6日下午15:00-17:30;报考荥经县和天全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2023年3月7日上午9:00-11:30;报考石棉县和宝兴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3月7日下午15:00-17:30。加分对象中第(1)—(6)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有效居民身份证;4.服务证(没有服务证的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加分对象中第(7)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有效居民身份证;4.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5.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6.《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所有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23年3月16日前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一)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2.笔试时间。2023年3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意一科的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2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23年3月22日前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3月24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二)资格复审及面试。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我局统一确定并集中进行;县(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23年4月6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局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即: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其他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5月8日前结束。六、体检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综合知识》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科目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6月1日前结束。七、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单位对提出的考核意见负责。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6月30日前结束。八、公示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2023年7月15日前将公示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九、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雅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所报考岗位另有服务期限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7月31日前结束。十、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政策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查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雅安市林业局:雅安市农业农村局:雅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雅安中学: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图书馆:雅安市文化馆:雅安市体育发展中心: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雅安市水利局: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市应急管理局: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区)资格审查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电话:雅安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附件:《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2023年1月30日附件下载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02860662620、8674010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通知,我省计划于11月26日、27日在原考区举行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区(广元市、南充市)补考。咨询电话:、86740101。
补考时间及科目
11月26日0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1月27日0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考试答题卡扫描评卷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
投标人需要完成扫描地点的软、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部署测试,考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生答题卡进行扫描评卷工作。扫描评卷工作结束后,将扫描图像打包,并连同扫描卷面数据及成绩库交付省人事考试中心。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南江县人事考试中心官网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南江县公办学校用人需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59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南江人社网:):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2015年4月6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巴中市南江县2015年4月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年龄计算以2015年4月6日为止。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本人不愿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职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4日至6日。
(二)报名方式:考核招聘职位考生提供相关证件到招聘学校现场报名。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职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南江县人社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巴中市南江县2015年4月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最终在政审考察时确定。南江县在编教职工如需报考的,必须在2015年4月6日前向南江县教育局辞聘,经教育局批准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备案后方可报考,否则网上报名参加考试无效,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5年4月4日至8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4月9日至10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按网络提示打印《信息表》二份,供招聘后续环节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4月20日至2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特教、职教、高中(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地理专业)职位前几次公招已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取消而本次招聘专业相同的职位,若此次招聘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执行。其余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4月14日前通过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告。招聘职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5年4月15日至1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各职位考试方式及成绩折合办法见《职位表》,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巴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考试
1、高中、初中、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学课教师和理、化、生实验员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相应的学科知识。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在2015年4月26日下午,考场考室与公共科目笔试相同。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申请查分。
2、其余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只进行专业科目面试,具体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该职位考生及时关注。
(1)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的参考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面试入围人数不受此比例限制,考试人数未达到2:1的该职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在职者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往届生需提供学历电子备案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招就处加盖鲜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面试准考手续。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一次。
(4)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讲课、特长展示、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
专业科目考试结束,依据各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或考生协议抽签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下同)。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本次招聘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八、政审考察
由县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政审弃权、政审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县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及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拉通排名的职位拟聘人员先选岗再办理聘用手续。高完中职位的拟聘人员先由南江中学对二本以上师范专业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择优招聘高中教师,高完中职位其余拟聘人员和初中、小学所有拉通排名职位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岗。
通知后5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再在愿意参加递补的人员中组织最后一轮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江县人社局在南江人社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笔试后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8225533
县人社局事管股:8225299 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5189 县人社局:8222534
十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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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南江县2015年4月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ar
2015年3月26日
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拉开帷幕。2月21日,教务老师从省公务员局获悉,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我省组织实施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本次全省录用计划共6827名。考生于2月25日9时起开始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6日。江西省考报名入口教务老师了解到,本次公务员省考录用计划共计6827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5日9:00至3月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后,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进行网上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规定,本次公务员考录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3月2日17:00报名结束或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3月4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期间2月26日至2月28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南昌日报教务老师 黄之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江县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0月26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 报考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 2022 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 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前 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脱贫户家庭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按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法医人才紧缺职位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退费或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有关情况于11月1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 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 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绵竹市、什邡市、旌阳区、罗江区、中江县、广汉市)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报考人员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德阳市公安局712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30日前登陆德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详见准考证),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及具体时间见面试公告。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请报考人员给予关注,及时查看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 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实行合格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招录机关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录机关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 .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公安局、德阳人事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考录中的每个环节公告均会在德阳人事考试网 () 网站 发布,请所有报考德阳市职位的报考人员给予关注, 及时查看。
3.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德阳市公安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
附件: 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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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72名教师。其中,高中教师24名,初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18名,幼儿园教师1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对象 届或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届部属师范生; 届全日制普通班相应批次录取且符合全部条件的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1日(14:30-17:00)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 2021年11月02日(9:00-16:00)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 2021年11月04日(9:00-16:00)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宣讲地点:宣讲厅一;面试地点:就业厅一); 2021年11月05日(9:00-16:00)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324室(招生就业处三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其他院校的考生可就近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 四、招聘条件 考生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3)全部要求。对于层级条件,考生若为同类的该层级及以上,视为符合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下列条件,在资格审查与资格终审时,考生可分段提供当时具备的全部证件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暂缺的,资格终审时必须补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 5.考生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6.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层次以具体岗位任教层次为准,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 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8.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30周岁,即1990年10月31日至2003年10月30日出生;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25周岁,即1995年10月31日至2003年10月30日出生。 9.委培或定向毕业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10.普通话等级要求: (1)报考语文岗位的本科生,具备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其他考生,具备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1.英语等级要求: 报考英语岗位的本科生,具备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12.计算机等级要求: 学历非计算机系列专业的本科生,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或者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1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优秀本科生以同一本科学习经历符合下列要求: (1)学历课程、实习、论文、设计等全部项目合格。 (2)该学习经历课程成绩表全部分数平均值达到70分。 (二)考生本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提交《中江县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在校考试成绩证明和教师资格证等(详见《中江县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二)资格审查 中江县教育局、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 (三)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测试,面试原则上采取无学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修养等内容;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面试增加现场技能测试(美工绘画、体育特长、自弹自唱舞蹈等)。面试总分100分。 (四)预录取和签约 根据招聘计划,以面试得分作为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在校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预录取人员与预录取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如违约,将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五)笔试 凡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的2022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需参加德阳市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笔试,笔试具体事宜由拟聘单位通知和拟聘者(研究生、部属公费师范生不参加)自行关注德阳人事考试网。各拟聘者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当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者,按规定解除就业意向协议,并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以当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公告为准。 (六)资格复审 2022年7月初,对2022届毕业的签约人员提供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七)体检、公示、考察、资格终审和聘用 体检、公示、考察、资格终审和聘用程序按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对签约人员提供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公告上规定的相关证书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没通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八)报到 对考核、体检、资格终审等程序均通过的考生,预计于2022年8月报到参加新教师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将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六、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内外的公招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工作人员也须回避。 (二)正风肃纪。对考生与工作人员,推行诚信报考,整肃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查处违规舞弊。接受纪律监督、各界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其它事项 (一)正式聘用后为公办学校教师编制,按国家政策纳入社会保障和执行相关工资待遇;考核招聘的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600元住房补助,补助期限为5年,每月随工资拨付。 (二)所有新招聘的教师均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研究生、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须在签约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2022届部属公费师范生须在签约学校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中江县教育局会同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江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公告由三部门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八、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中江县教育局人事股(中江县集中办公区3号楼); 联系电话:; 2.联系地址: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江县集中办公区2号楼) 联系电话:。 1.中江县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2.报名材料清单 3.中江县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和2022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和优秀大学本科生岗位表 2021年10月19日
巴中南江县人事考试
南 江 县 人 事 局南江县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关于二00九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公告一、招聘计划2009年拟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10人。其中:面向社会招聘初中教师30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10人,物理2人,化学2人,音乐2人,美术2人),小学教师20人;面向2007年在册代课教师招聘村小教师60人。二、招聘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南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南委办发〔2009〕15号)等文件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格标准,择优聘用。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二)面向社会人员招聘条件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正式居民身份证为准)。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及2009年参加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不能报名。2、应聘农村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03、2004年进修校与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联办五年制英语大专班毕业生)。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中师及以上、非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三)在代课教师中招聘村小教师条件1、代课人员范围以县教育局2007年统计在册且具有南江户籍的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不含幼儿教师)。截止2007年6月,且在我县公办中小学代课满5年(含5年)以上。2、男年龄60周岁以下(1949年8月31日后出生),女年龄55周岁以下(1954年8月31日后出生),计算时间以正式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为准。3、学历为中师(含统招中等幼师)及以上,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籍档案为准。男年龄50周岁以上(1959年8月31日前出生)、女45周岁以上的(1964年8月31日前出生),学历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一经聘用,必须在试用期满前取得中师及以上学历。四、报名及资格审查1、选报职位: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根据公布的学校及岗位数,由本人填写《个人求职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职位(代课教师只能填报村校的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岗位调配。2、报名资格审查及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由人事局和教育局负责,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3、报名时间:2009年8月21日至8月26日18时前4、报名地点:南江县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5、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籍档案、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像片6张等相关材料,同时,“三支一扶”志愿者需持四川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代课教师必须提供代课所在学校校长签名且加盖学校公章的《代课证明》(样表见附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6、报名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川价费[2003]243号规定的标准,按每科5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个人求职登记建档费10元。五、招聘笔试和面试1、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3、笔试考试卷面分每科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按招聘计划1:的比例确定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代课教师不面试。4、出题、制卷、阅卷:严格按南委办发〔2009〕15号有关规定进行,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六、加分代课教师男满50周岁以上(1959年8月31日前出生)、女满45周岁以上(196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考生,2007年6月30日前在公办中小学代课每满1年加1分,计入总成绩。根据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七、公示笔试成绩、体检、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县人事网、教育网、大堂坝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含双休日)满,不受理相关申请或举报。考试工作结束后,公示成绩和体检分数线,公示期3天。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公示拟录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体检、拟录用公示期内,因条件不符取消资格出现缺额,一律不予递补。八、体检及政审根据考生类别及报考学科,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其中:面向社会招聘的职位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面向代课教师招聘的职位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年龄较大者优先;年龄相同者,代课时间长者优先;代课时间相同且笔试成绩又相同者,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最新规定的教师体检标准执行。政审由教育局和考生户口所在地政府及公安派出机构负责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和政审结果报县人事局。九、聘用审批1、按本人所填报职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应聘学校。所填报职位满额时,愿服从岗位调配者,通过组织调配聘用到招聘计划有缺额的学校(代课教师调配到村校),不服从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报经县委、县府批准,由县人事局和教育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3、新聘教师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在开出聘用介绍信三日内必须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到学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十、纪律监督整个招考过程在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南委办发〔2009〕1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招聘工作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本次为代课教师提供出具虚假代课教师身份和代课年限的中小学校长,将严格追究其责任,当年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十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有序实施,成立我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清平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邵俊华,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熊彬,副县长岳云华任副组长,县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杨静,县教育局局长黄显岳,宣传口纪检组长秦兴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局长黄显岳任办公室主任,县人事局党组成员、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岳代明任办公室副主任。本方案由南江县人事局、南江县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二00九年八月十七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巴中市上半年公务员考试地点是巴中,除省直属、监狱系统外。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本次笔试时间为4月27日,距考试不到一个月,建议您及时备考,制定周密可行的复习计划,夯实基础、强化弱项!请查看更多四川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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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南江县公办学校用人需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59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南江人社网:):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2015年4月6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巴中市南江县2015年4月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年龄计算以2015年4月6日为止。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本人不愿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职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4日至6日。
(二)报名方式:考核招聘职位考生提供相关证件到招聘学校现场报名。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职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南江县人社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巴中市南江县2015年4月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最终在政审考察时确定。南江县在编教职工如需报考的,必须在2015年4月6日前向南江县教育局辞聘,经教育局批准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备案后方可报考,否则网上报名参加考试无效,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5年4月4日至8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4月9日至10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按网络提示打印《信息表》二份,供招聘后续环节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4月20日至2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特教、职教、高中(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地理专业)职位前几次公招已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取消而本次招聘专业相同的职位,若此次招聘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执行。其余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4月14日前通过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告。招聘职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5年4月15日至1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各职位考试方式及成绩折合办法见《职位表》,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巴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考试
1、高中、初中、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学课教师和理、化、生实验员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相应的学科知识。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在2015年4月26日下午,考场考室与公共科目笔试相同。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申请查分。
2、其余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只进行专业科目面试,具体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该职位考生及时关注。
(1)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的参考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面试入围人数不受此比例限制,考试人数未达到2:1的该职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在职者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往届生需提供学历电子备案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招就处加盖鲜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面试准考手续。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一次。
(4)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讲课、特长展示、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
专业科目考试结束,依据各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或考生协议抽签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下同)。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本次招聘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八、政审考察
由县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政审弃权、政审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县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及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拉通排名的职位拟聘人员先选岗再办理聘用手续。高完中职位的拟聘人员先由南江中学对二本以上师范专业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择优招聘高中教师,高完中职位其余拟聘人员和初中、小学所有拉通排名职位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岗。
通知后5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再在愿意参加递补的人员中组织最后一轮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江县人社局在南江人社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笔试后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8225533
县人社局事管股:8225299 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5189 县人社局:8222534
十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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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南江县2015年4月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ar
2015年3月26日
考试时间在12月。
《2021年巴中市南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2人)》已于2021年9月28日发布,具体2021年巴中市南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8:00至2021年10月17日18:00止。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8:00至2021年10月18日上午12:00止。
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南县人事考试中心
宜宾人事考试电话是:2103004。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万里长江城、中国酒都宜宾,宜宾 南岸长江大道西段9号(邮编:644002),于2003-03-19 在宜宾注册成立,我中心迄今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9年优质的服务,我中心主要经营承担全市人事考试的有关技术性和服务性工作,注册资本14(万元)。
宜宾人事的考试大致是分为两部分,一个是笔试,一个是面试,我们在去考试之前一定要做好准备不然就得再等下次的机会了。
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1、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附件2);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2020年QS世界 大学排名 榜前200名(附件3)。 2、浙江省内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宁波大学 、 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 、 浙江理工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温州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 中国计量大学 等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省内15所重点高校招聘条件:苍南户籍(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或苍南生源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担任班级班委以上干部、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一个学年以上)。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苍南县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紧缺专业职位的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5月6日0时—5月8日24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应届生:还需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并上传《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5)。 往届生:还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9日0时—5月11日24时。 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附件4)进行审查。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5月13日0时—5月14日24时。 4、择优遴选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成立引才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组织面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5、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时间:5月26日9时—5月29日17时。 6、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 四、待遇 取得不同学历层次的新聘人员,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国“双一流” 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在我县工作期间分别按每月2400元、120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五年。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2、本次人才引进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凡是非温州市户籍或非温州市生源,来苍南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给予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浙江省内温州市外的500元,浙江省外800元。 3、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68881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