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人事考试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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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与确认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方法:(1)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进行查询;(2)查阅《报名流程》;(3)签署诚信协议书;(4)如实填写《2013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时携带);(8)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7日北京时间12:00时起,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010年新疆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原人事厅、编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新农保经办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给和田地区核定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26名,专项用于县、乡两级新农保经办机构。为保证新农保经办人员招聘工作,经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223名,其中:县级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18名,乡(镇)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205。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岗位中少数民族为和田户籍,汉族考生户籍不限。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人才网,gaoxiaojob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和田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08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特殊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详见《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来源:高校人才网 二、报考职位 详见《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请于10月27日登陆和田信息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1、报名地点: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外地州考生在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2、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需交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人事考试答题纸(卡)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5、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2010年11月4日-11月5日,各县市上报考试报名资料,同时上报地区人事局专门配发的EXCEL表格报名数据信息。 来源:高校人才网6、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含备注栏的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因填错或漏填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4)用维吾尔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其考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5)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和专业的限制,笔试免考,成绩以满分计算。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哈、蒙、柯、锡伯族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从事“三支一扶”毕业生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毕业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加10分,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加20分)。服务期起止时间为:从到岗之日起截止2010年12月8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3)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4)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方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5)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其配偶报考,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在和田服务满六年及以上的选派生、留疆战士,其配偶报考,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未满六年的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服务期起止时间为:从到岗之日起截止2010年12月8日。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1日 4、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0年12月3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或通过声讯电话查询进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来源: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地区人事局进行审核把关。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地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3)“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地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需持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具证明; 来源: (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8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负责,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12月14日-12月15日。 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 2、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地区人事局负责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事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来源:高校人才网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0年12月17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0年12月23日-12月29日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来源:高校人才网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信访室 地区纪检委执法室 地区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 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考试报名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查中,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时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职位中任何一项条件而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例如:考生在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户籍迁移到和田的,其户口不能视为和田户籍。) 二、《职位表》中35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的;28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的。 三、对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及“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12月8日。 四、通过参加原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经培训合格后,被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和留疆战士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12月8日。 五、考生在报名中要认真如实填写加分项目,如有两项及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符合自身条件加分项目填写,不得多选。在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政策的加分,一律进行核减,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加分项目。 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xls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3年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466人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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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与确认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方法:(1)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进行查询;(2)查阅《报名流程》;(3)签署诚信协议书;(4)如实填写《2013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时携带);(8)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7日北京时间12:00时起,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014年新疆和田市公安局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你可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报名与确认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10:00-7月23日20:00(北京时间)。
2、缴费时间:2014年7月15日10:00- 7月24日18:00(北京时间)。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方法:
(1)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2)查阅《报名流程》;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14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时携带);
(8)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11日北京时间12:00时起,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和田人事考试招聘简章
【 #教师招聘# 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和田行署办公室关于2017年和田地区国语教师招聘工作的会议纪要》(第14次)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于田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解决于田县国语教师短缺问题,面向全国编制外招聘1000名国语教师。特制订如下教师招聘简章。 一、目标和原则 按照招聘计划,通过自主招聘国语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于田县下属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审查合格,自愿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 (五)汉语水平要求: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考生提供民考汉证明)。 (六)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3.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音、体、美学科招聘岗位,允许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具有本科学历的招聘教师工资每月按5865元,大专学历5801元,中专学历5719元。(包括五险一金)。 五、招聘流程 此次国语教师招聘工作,我县有关人员将前往内地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同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到于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0月30日以后报到者不予受理。 六、享受优惠政策 (一)录用人员来签合同的国语教师我县提供教师周转房。 (二)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我县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的按照票价予以全额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经济舱标准给予报销。 (三)教育主管部门与所招聘的教师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期内,于田县将积极为招聘的国语教师创造条件,鼓励其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在此期间,招聘教师享受与编内人员同岗同酬待遇和享受同等面积周转房。通过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并被录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四)与家人一起过来的安排100米平方的房子,子女安排入学,符合其他岗位工作的以单位的名义介绍工作。 联系人:贵老师;祁老师 办公室电话: 于田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7年10月1日
报名与确认 报名地址:华图网校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职位,需取得HSK8级及以上或MHK3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在和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其户籍视为配偶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6)现役军人。
2010年新疆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原人事厅、编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新农保经办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给和田地区核定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26名,专项用于县、乡两级新农保经办机构。为保证新农保经办人员招聘工作,经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223名,其中:县级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18名,乡(镇)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205。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岗位中少数民族为和田户籍,汉族考生户籍不限。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人才网,gaoxiaojob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和田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08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特殊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详见《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来源:高校人才网 二、报考职位 详见《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请于10月27日登陆和田信息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1、报名地点: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外地州考生在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2、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需交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人事考试答题纸(卡)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5、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2010年11月4日-11月5日,各县市上报考试报名资料,同时上报地区人事局专门配发的EXCEL表格报名数据信息。 来源:高校人才网6、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含备注栏的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因填错或漏填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4)用维吾尔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其考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5)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和专业的限制,笔试免考,成绩以满分计算。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哈、蒙、柯、锡伯族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从事“三支一扶”毕业生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毕业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加10分,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加20分)。服务期起止时间为:从到岗之日起截止2010年12月8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3)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4)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方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5)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其配偶报考,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在和田服务满六年及以上的选派生、留疆战士,其配偶报考,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未满六年的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服务期起止时间为:从到岗之日起截止2010年12月8日。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1日 4、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0年12月3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或通过声讯电话查询进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来源: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地区人事局进行审核把关。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地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3)“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地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需持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具证明; 来源: (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8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负责,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12月14日-12月15日。 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 2、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地区人事局负责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事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来源:高校人才网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0年12月17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0年12月23日-12月29日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来源:高校人才网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信访室 地区纪检委执法室 地区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 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考试报名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查中,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时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职位中任何一项条件而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例如:考生在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户籍迁移到和田的,其户口不能视为和田户籍。) 二、《职位表》中35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的;28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的。 三、对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及“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12月8日。 四、通过参加原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经培训合格后,被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和留疆战士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12月8日。 五、考生在报名中要认真如实填写加分项目,如有两项及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符合自身条件加分项目填写,不得多选。在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政策的加分,一律进行核减,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加分项目。 2010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职位表.xls
和田人事考试中心招聘教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结合地区职业教育三年发展规划及地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规划,确定了“5+1”专业群发展方向,以畜牧兽医、护理、家政(康养)等为重点专业,涵盖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平面设计、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等17个专业,学校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建立了12个校内实训室,29个校外实训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42名临聘教师。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7名、药学3名、预防医学5名、护理20名、家政服务5名、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2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疆内外各省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职业高中、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年7月前和田地区各县市自主招聘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3.报名人员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符合政审要求;
4.招聘人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7.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8.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相似相近专业均可报名。
9.应聘者普通话需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四、工资待遇
按照“同岗同酬”原则,本科、研究生每月工资待遇在8000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所承担的五险一金)。
起薪时间为签订聘用合同次月起。
五、报名、面试及报到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3月5日
视频面试时间:2020年3月6日
报到时间:2020年3月10日前
报到地点: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招录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发布公告→公众号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视频面试→报到→体检→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招聘工作由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会同纪检、组织部门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通过和田地区信息网、和田地区微信平台及内地省市招聘点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一
(1)扫二维码报名。
(2)在线报名流程
流程:扫描二维码—>招录流程—>再扫二维码或点击在线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下载报名审核表—>等待回复。
(三)报名方式二
QQ邮箱报名:应聘者将本人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后,添加压缩包“xxx应聘人员资料+学历+专业”发至邮箱。待工作人员审核后、给予回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联系人:王丽美、黄轶
联系方式:
微信:、
(五)资格审查及视频面试时间确定
工作人员将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将通知考生确定视频面试时间。
(六)视频面试
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将组织相关面试考官5人,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考官通过提问与交流的方式,对应聘者政治思想状况、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视频面试,面试合格的当场发放报到通知单(拍照发送)。
七、报到、资格复审
视频面试合格的应聘者携带以下资料报到和资格复审(因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到资格):
(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报名表原件(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政审意见并盖章,方可有效,在微信公众号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零距离右下角教师招聘中下载即可);
(五)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无普通话证书的提交上岗一年内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的书)。
八、体检
(一)拟录用人员由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到和田地区医院西分院参加体检。如若体检未通过者不予报销来和田的费用。
(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批准后可在地区医院西分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九、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者,签订为期三年的临聘教师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录用,来和田费用自理。
十、优惠政策
(一)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提供单身宿舍,配备基本生活设施;一日三餐均可在学校食堂就餐。
(二)被聘用教师来和田单程按照火车票硬卧标准报销;
(三)聘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除自治区和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之外)。未婚临聘教师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本人或家属单人单次),已婚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执行并报销交通费。
(四)每年组织一次咽喉、静脉曲张、颈椎腰椎、心理神经等常见职业病体检。
十一、其他
聘用人员在三年合同期内符合条件者可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及和田地区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临聘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给予解聘或续聘。
2020年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1月16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历年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都在《2013年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466人公告》内下载,公告查询请登陆新疆中公教育网。祝你成功!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报名与确认 报名地址:华图网校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职位,需取得HSK8级及以上或MHK3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在和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其户籍视为配偶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6)现役军人。
【 #教师招聘# 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和田行署办公室关于2017年和田地区国语教师招聘工作的会议纪要》(第14次)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于田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解决于田县国语教师短缺问题,面向全国编制外招聘1000名国语教师。特制订如下教师招聘简章。 一、目标和原则 按照招聘计划,通过自主招聘国语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于田县下属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审查合格,自愿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 (五)汉语水平要求: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考生提供民考汉证明)。 (六)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3.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音、体、美学科招聘岗位,允许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具有本科学历的招聘教师工资每月按5865元,大专学历5801元,中专学历5719元。(包括五险一金)。 五、招聘流程 此次国语教师招聘工作,我县有关人员将前往内地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同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到于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0月30日以后报到者不予受理。 六、享受优惠政策 (一)录用人员来签合同的国语教师我县提供教师周转房。 (二)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我县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的按照票价予以全额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经济舱标准给予报销。 (三)教育主管部门与所招聘的教师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期内,于田县将积极为招聘的国语教师创造条件,鼓励其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在此期间,招聘教师享受与编内人员同岗同酬待遇和享受同等面积周转房。通过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并被录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四)与家人一起过来的安排100米平方的房子,子女安排入学,符合其他岗位工作的以单位的名义介绍工作。 联系人:贵老师;祁老师 办公室电话: 于田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7年10月1日
和田人事考试招录
报名与确认 报名地址:华图网校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职位,需取得HSK8级及以上或MHK3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在和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其户籍视为配偶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6)现役军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31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其中:(1)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2)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职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考报名第一日。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二、时间安排(一)报名、缴费时间报名时间:1月28日10︰30—2月3日18︰30缴费时间:1月29日10︰30—2月4日18︰30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录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及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三、考录程序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另行通知。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实际需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补充招录工作。(一)报名及资格初审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1)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交各招录机关(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系统会自动提示。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要求详见附件4。 ?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2. 相关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等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可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等手续。(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笔试(各科目考试安排见准考证)1.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各地(州、市)、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采用行政执法类《申论》试题考试。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2. 加试科目(1)《公安专业科目》各类各级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笔试加分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4. 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5. 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6.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不明事宜,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单位)。(三)资格审查1.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自治区区级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根据招录机关(单位)实际需要,按1:3、1:4或者1:5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地(州、市)及以下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有缺考科目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2.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报考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证明:(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6)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报考南疆四地州地(州)、县(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7)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3. 资格审查部门(1)自治区区级机关负责本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2)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州、市)职位的资格审查。(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分别负责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四)面试1. 面试组织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机关具体实施本地、本机关面试工作。2. 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按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专业能力测试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不超过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专业能力测试自行组织实施,地州级以下机关专业能力测试由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五)总成绩计算1. 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2. 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4×10米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视为合格。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7)执行。(七)体检1. 体检组织和标准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2. 体检要求体检人员按照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录机关(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地(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不同情形按照“当场、当日、7日内”时间段规定的复检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8)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八)考察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按规定对报考本地、本机关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应当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结合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附件9),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九)公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十)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新录用公务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一)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须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监督。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官以及报考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三)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五、信息发布本次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在新疆党建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网络报名、成绩查询、公示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实施。本《招考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六、政策解释本《招考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解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4.?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报名职位报考说明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7.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8.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10. 咨询、服务电话及监督网址11. 2023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文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章来源: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报名与确认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10:00-7月23日20:00(北京时间)。
2、缴费时间:2014年7月15日10:00- 7月24日18:00(北京时间)。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方法:
(1)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2)查阅《报名流程》;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14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时携带);
(8)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11日北京时间12:00时起,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和田地区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当地人事部门指定,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安排考试,详细时间根据考试形式而定,请关注当地人事部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