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事鉴定考试中心
南京人事考试鉴定中心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305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2017年、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 12月26日至2020年1月3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 2020年1月7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方式 审查单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进行网上审查,2020年1月3日审查未结束前,考生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办理中”。 四、审查流程 1、已查到学历的,且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免二科”的考生注册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分别上传“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和“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2、未查到学历信息的,审查单位将会发送“现场办理材料拍照存档”短信,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免二科”另需分别携带“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机构接受现场图像采集,等候短信通知查看审查结果。 审查结果公布网站为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终审结束后,合格人员公示网站为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期结束后4个工作日,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五、须现场提交材料的人员 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以上5种情况以外,学信网查不到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 六、虚假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各考区地址、电话及受理时间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3楼313办公室9:00-12:00,14:00-17: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主楼411办公室9:00-11:30,14:00-16:30,;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302室(食品城南),9:00-11:30,14:00-17:00,12333,;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钟楼区北直街35号5楼504-1室,9:00-11:30,13:30-17:00,;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苏州市东大街288号,9:00-12:00,13:00-17:00,;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1017室,9:00-11:30,13:30-17:00,;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9-5号(连云港市科技馆西区2-212),9:00-11:30,15:00-17:3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大治路24号4楼,9:00-11:30,14:00-17:00,;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东南办公楼1楼,9:00-11:30,14:30-17:30,;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实训楼2楼201(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9:00-12:00,13:30-17:0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创业大学3号楼102室,9:00-12:00,14:00-17:30,,84425552;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址南裙楼一楼15号窗口(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从引凤路西大门进入后右拐即进入南裙楼一楼大厅),9:00-11:30,14:00-17:30,、86896181、86397550;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三楼大厅,9:00-11:30,14:00-17:00,; 省直考区: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9:00-11:00,14:00-16:00,。
点击即可进入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是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政府门户网站,是宣传和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窗口,是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平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具有权威性、服务性、公开性、广泛性。本网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厅信息中心和厅办公室牵头建设,厅内各处室(单位)为共建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处室(事业单位)联系方式 一。苏兴大厦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16 号邮编: 210008 办公室 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二、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22 号邮编: 210008 政策法规处 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人力资源市场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 农民工工作处 劳动关系处 养老保险处 医疗保险处 工伤保险处 农村社会保险处 调解仲裁管理处 二、苏建大厦地址:南京市云南路 31-1 号 邮编: 210024 办公室信访科 厅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三、机械大厦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 邮 编:210008 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工资福利处 省外国专家局(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人事电教中心 中国江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 信息技术人才市场 人事考试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才测评中心(省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 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 转业军官服务中心 四、华阳大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 5 号 邮编: 210008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省职业介绍中心 五、颐和商厦地址:南京市山西路 68 号 邮编: 210009 劳动监察局 省劳动监察总队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境外就业服务中心 六、地址:南京市察哈尔路 16-3 号 邮编: 210003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七、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13号 邮编:210029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江苏省人才市场 八、地址:长江路136号 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九、地 址:南京市小市街158号 邮编:210037 江苏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南京人事鉴定考试中心
你可以直接到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属的南京共赢培训问问,看看自己符合哪个级别的报名条件,然后再看需要的报名材料,毕竟等级不同,材料也不同。
网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是宣传和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窗口,是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平台,是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具有权威性、服务性、公开性、广泛性。本网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厅宣传中心牵头建设,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为共建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地址如下。
一、苏兴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邮编:210008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规划财务处
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办公室)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省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核算中心
二、电力公司办公区,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2号,邮编:210008
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
农民工工作处
劳动关系处
养老保险处
工伤保险处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处
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省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省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京西大楼办公区,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邮编:210008
办公室信访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工资福利处
调解仲裁管理处
劳动保障监察局
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四、机械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邮编:210008
省人社厅宣传中心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测评中心)
省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厅技能教研中心)
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12333咨询中心)
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
五、华阳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邮编:210008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省创业指导中心)
省职业介绍中心(省就业培训中心)
六、社保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园中路碧树园86号,邮编:210036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七、广州路办公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邮编:210029
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省人才市场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考后审查总体情况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取设置
(一)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三)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
四、管理办法
(一)高级考试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初中级考试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 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 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4. 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请具体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号)(网址:)条件要求进行报考。
(五)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六)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4月6日9:00~4月15日16:00;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在7月19日9:00~7月28日16:00。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
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高级经济师考试缴费时间为4月7日~4月20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缴费时间为7月20日~8月1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高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0日~6月18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4日~11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考后60天内发布经济师考试成绩。
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
(二)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高级考试用书。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2:机考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3: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四、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附件4: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6090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省直(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85768098,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8660658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
南京人事考试鉴定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5层。
南京市,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 ,江苏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 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截至2020年,全市下辖11个区,总面积平方千米。
历史上南京既受益又罹祸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度不凡的风水佳境,过去曾多次遭受兵燹之灾,但亦屡屡从瓦砾荒烟中重整繁华。
且在中原被异族所占领,汉民族即将遭受灭顶之灾时,通常汉民族都会选择南京休养生息,立志北伐,恢复华夏。大明、民国二次北伐成功;东晋、刘宋、萧梁三番北伐功败垂成。
南宋初立,群臣皆议以建康为都以显匡复中原之图,惜宋高宗无意北伐而定行在于临安,但迫于舆论仍定金陵为行都。以南京为都,也以驱除异族统治为动员基础和合法性之一。
所以南京被视为汉族的复兴之地,在中国历史上具有特殊地位和价值。故朱偰先生在比较了长安、洛阳、金陵、燕京四大古都后,言“此四都之中,文学之昌盛,人物之俊彦,山川之灵秀,气象之宏伟,以及与民族患难相共,休戚相关之密切,尤以金陵为最。
江苏2022年度的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顺利结束了,江苏人事考试网已经发布了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审查时间从12月31日开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江苏2022年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可供参考。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工程咨询协会 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工咨协〔2022〕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江苏省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5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3年1月6日至10日由省工程咨询协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3年1月1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1月11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审查中”)
三、审查流程
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4日17:00之前关注查看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材料上传”栏目,第一次审查会对部分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在1月4日前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3年1月11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栏目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3年1月11日至20日,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电子证书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12333,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北京人事考试鉴定中心
1. 职业资格证书怎么考
不是考,是通过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评价或鉴定,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 *** 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 ( 站 ) 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 ( 站 ) 送交本人。 具体规定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证书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2. 准入类职业资格什么意思
准入类职业资格是指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准入类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2017年9月12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文件将职业资格重新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
(2)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2017年9月15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照国务院要求,在分批清理减少职业资格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提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
3. 职业技能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区别
职业技能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有3点不同:
1、两者的级别不同:职业技能证书是一个证明你所从事的岗位应具备的技术能力资格的等级证书,换句话说就是在这个岗位上你所能达到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 *** 的力量来推行,由 *** 认定和授机构来实施,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国家证书。
2、两者的定位不同:职业技能证书是企业每年进行技能鉴定工作时,通过对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操能力的考核给出的等级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凭证,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
3、两者分类不同: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劳动者,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技术等级证书》;技师资格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相应的《技师合格证书》或者《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这些证书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上述证书由劳动部统一印制,由劳动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发放。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注:职业技能证书又叫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3)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
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4.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什么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 *** 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4)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
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
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5. 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而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二,种类和级别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根据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名称,比如高等学校教师,又分为正高级教授,副高级副教授,中级讲师,初级助理讲师等。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一般无具体等级之分,指的是从事某一行业所需要的必备的从业资格证或者职业资格。比如教育部认证的教师资格;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财政部认证的注册会计师等。
三,认证机构不同:专业技术资格一般是行业内的等级考试,为该行业的上级领导机构所认证。
而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5)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 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
6.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要全的。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计140项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具体名单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6)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职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
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参考资料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7.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中心 这个机构颁发的证书有没有用
没有用,不是官方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国家认可的证书只有一个地方盖章签发,就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与劳动部已经合并统一称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这类全国认可的证书可以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查询到。
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一个企业。不是官方的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单位,其发放的证书不具有普遍性。
人社部负责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7)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人社部主要职责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8. 职业资格考证认证中心证书与执业资格考试证书有什么不同
职业资格是国家按照有得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领域,实行的一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 *** 规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从业资格可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 执业资格是 *** 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经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持有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可以作为求职、就业的凭证和从事特定专业的法定注册凭证。职业资格证书又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两种。 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所取得的执业资格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超过规定的期限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话,执业资格证书及考试成绩就不再有效。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依照有关法律推行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和律师等资格制度,还建立了23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在条件成熟后,可以逐步向执业资格制度转化。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我国将着重在质量检验、各类经纪人、咨询服务、金融证券保险等专业领域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5年左右使我国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专业范围达到50个左右,基本形成比较完整的执业资格体系。
9. 关于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区别
区别:
1、两者定义不同。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职称是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2、级别分级不同。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共计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职称: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中小学教师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
中级职称有评审与考试两种形式:
1、评审: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八月份开始全市各级别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事业单位报送各区县人社局,企业单位由其存档的人才中心劳动服务中心向区人社局进行申报.一般而言,工程系列走评审的多,其它还有档案、文博、记者、翻译等。
2、考试:经济系列、统计、会计、卫生、工程中的部分专业等是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会有关于考试的通知。
3、中级审定:如果你是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三年工作经验就可以直接向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申请中级职称,由人才中心向人事部门递交申报。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具体时间以地方所在地人事局网站信息为准,如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即可。)
申报中级破格条件: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9)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
正在备考2023年北京一级建造师的考生注意了,2023年北京一级建造师考试取消,并入2023年。详细内容,参见下面文章。北京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将北京地区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的通知》和《北京地区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2023年北京一级建造师考试取消,并入2023年举行。具体通知如下:关于将北京地区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北京地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2023年度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下考试项目并入2023年度统一组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全国监理工程师、经济(初、中、高级)、一级建造师、出版、审计、通信、注册城乡规划师、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统计、一、二级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注册计量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考试。二、以上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2023年度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三、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缴费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四、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3年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报名成功提交信息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网上缴费时间段进行网上缴费。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附件:16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12日16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单位名称办公时间咨询电话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87091856下午13:30—17:00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83529884下午13:30—17:00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上午9:00—12:0084296061下午14:00—17:00海淀区考试中心上午9:00—12:0068945516下午13:30—17:00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区)上午9:00—11:3063258384下午14:00—17:00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9:00—12:0068868107下午14:00—17:30门头沟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69844345下午13:30—17:00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69365742下午14:00—17:00通州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30—11:3081539621下午13:00—17:00昌平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00—11:3080101318下午13:00—17:00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30—11:3069970247下午13:30—17:00顺义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69448834下午14:00—17:00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上午9:00—11:3081296852下午13:30—17:00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上午8:30—11:3089686020下午13:00—17:00延庆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上午8:30—11:3069102794下午14:00—17:00密云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30—11:3089038098下午13:00—17:00北京地区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有关问题的解答1、北京地区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是否举行?答:不再组织。全部并入下一年开展。2.本年度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如何办理考试退费?答:报考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3.本年度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2023年报名参加北京地区该项考试时,是否还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答:不需要。直接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报考同项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无须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可等待网上缴费环节开启后直接网上缴费。4.未开始报名的2023年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可否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答:全国各考区均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开展网报工作,由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人社部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5.如果今年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明年还能在北京地区报考吗,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吗?答:不需要。对于级资格考试符合当年度北京地区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报考人员,可以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年度调整考试,北京地区已取得2019年及以前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其考试成绩如何管理?答: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2023年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报考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北京市人事考试鉴定中心
公交线路:810路 → 804路 → 地铁6号线,全程约公里
1、从香河县政府步行约510米,到达香河文化广场站
2、乘坐810路,经过14站, 到达杜柳棵村站
3、步行约160米,到达杜柳棵村站
4、乘坐804路,经过15站, 到达北刘村站
5、步行约590米,到达东夏园站
6、乘坐地铁6号线,经过11站, 到达金台路站
7、步行约710米,到达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驾车路线:全程约公里
起点:香河县政府
1.廊坊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府前街行驶80米,右转进入迎宾路
2) 沿迎宾路行驶350米,左转进入新华大街
3) 沿新华大街行驶公里,右转进入五一路
4) 沿五一路行驶公里,朝北京/沈阳/G1方向,右前方转弯
5) 行驶110米,朝北京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930米,直行进入京哈高速
3.沿京哈高速行驶公里,过厚俸桥,朝东四环/十八里店桥/四惠桥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四方桥
4.沿四方桥行驶690米,过四方桥,右前方转弯进入东四环南路
5.北京市内驾车方案
1) 沿东四环南路行驶110米,过工大桥,直行进入东四环中路
2) 沿东四环中路行驶公里,过红领巾桥,直行进入东四环中路
3) 沿东四环中路行驶640米,在长虹桥/姚家园路/东五环/平房桥出口,稍向左转进入东四环中路辅路
4) 沿东四环中路辅路行驶210米,调头进入东四环中路辅路
5) 沿东四环中路辅路行驶公里,过红领巾桥,朝朝阳北路/东三环方向,右转进入红领巾桥
6) 沿红领巾桥行驶330米,过红领巾桥,稍向右转进入朝阳北路
7) 沿朝阳北路行驶公里,过右侧的中国金叶大厦,进入水碓子东路
8) 沿水碓子东路行驶70米,过右侧的金台国风写字楼约110米后,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已正式更名为北京市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并从2015年12月30日起搬至新址办公。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北京市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网站。
新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普天实业创新园)15号楼D座(西楼)1层
——详情出自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2015-12-31发布的《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更名、迁址及咨询电话变更通告》
从香河到北京市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
公交线路:938快 → 地铁1号线 → 地铁14号线,全程约公里
1、从香河县步行约公里,到达香河家具城东口站
2、乘坐938快,经过9站, 到达大北窑南站
3、步行约710米,到达国贸站
4、乘坐地铁1号线,经过1站, 到达大望路站
5、步行约280米,换乘地铁14号线
6、乘坐地铁14号线,经过4站, 到达将台站
7、步行约760米,到达中国普天实业创新园
驾车路线:全程约公里
起点:香河县政府
1.廊坊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府前街行驶50米,右转进入迎宾路
2) 沿迎宾路行驶350米,左转进入新华大街
3) 沿新华大街行驶公里,右转进入五一路
4) 沿五一路行驶公里,朝北京/沈阳/G1方向,右前方转弯
5) 行驶110米,朝北京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930米,直行进入京哈高速
3.沿京哈高速行驶公里,过厚俸桥,朝东四环/十八里店桥/四惠桥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四方桥
4.沿四方桥行驶690米,过四方桥,右前方转弯进入东四环南路
5.北京市内驾车方案
1) 沿东四环南路行驶110米,过工大桥,直行进入东四环中路
2) 沿东四环中路行驶公里,过朝阳公园桥,直行进入东四环北路
3) 沿东四环北路行驶10米,过朝阳公园桥约公里后,直行进入东四环北路
4) 沿东四环北路行驶270米,在燕莎桥/东三环/酒仙桥出口,稍向左转进入东四环北路辅路
5) 沿东四环北路辅路行驶370米,过东风北桥,朝酒仙桥南路/酒仙桥方向,右转进入酒仙桥南路
6) 沿酒仙桥南路行驶840米,左转
7) 行驶1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酒仙桥路
8) 沿酒仙桥路行驶公里,过左侧的将台艺宫酒店-商务中心约150米后,右后方转弯进入将台路
9) 沿将台路行驶530米,过左侧的首信大厦,左转
10) 行驶10米,到达终点
终点:中国普天实业创新园
各有关单位: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32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10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三、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级别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级别 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级别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三)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7日至9月12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增报专业级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二)考生可于2021年12月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考试合格者(除增报专业级别人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号)精神,增报专业级别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北京地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2020年在北京地区完成报名且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考全科级别)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347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流程图》。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四)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1、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9:00-11:30,13:30-17:00,87091856 2、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9:00-11:30,13:30-17:00,83529884 3、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9:00-12:00,14:00-17:00,84296061 4、海淀区考试中心:9:00-12:00,13:30-17:00,68945516 5、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9:00-11:30,14:00-17:30,63258384 6、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9:00-11:30,14:00-17:00,68868107 7、门头沟区人事考试管理服务科:9:00-11:30,13:30-17:00,69844345 8、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9:00-11:30,14:00-17:30,69365742 9、通州区人事考试中心:9:00-11:30,13:30-17:00,81539621 10、昌平区人事考试中心:9:00-11:30,13:30-17:00,80101318 11、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9:00-11:00,14:00-17:00,69970247 12、顺义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9:00-11:30,14:00-17:00,69469584 13、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9:00-11:30,14:00-17:00,81296852 14、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8:30-11:00,13:30-17:00,89686020 15、延庆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9:00-11:30,14:00-17:30,69144985 16、密云区人事考试中心:9:00-11:30,13:30-17:00,8903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