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考试录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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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部考试录用司

人事部考试录用司

一、素质要求: (一)政治素质 1.必须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坚持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前进。 4.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谦洁的公仆形象。 5.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 (二)专业知识和智力素质 1.专业知识 公务员的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职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2.智力素质 智力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务员对于问题的观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思考力和想象力。普通人智商大体相当,只是不同的人对于智力的各个方面稍有侧重,有人长于抽象逻辑思维,有人长于形象思维,有人长于观察,有人敏于反应。 (三)心理和身体素质 公务员的心理素质指公务员在内部和外部环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包括情绪和稳定性、团结协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独创性、面对服务对象的谦和态度、心理的自我调适等。身体素质主要指公务员的体力和适应力,公务员必须具备连续作战的精力,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 二、基本能力要求: (一)表达能力 公务员首先必须具备表达能力,能够将自己的思想、意图、或通过口头、或通过书面、或通过电脑准确地传递给对方,这既是信息沟通的手段,以是情感联络的媒介。如果文笔不通,则公文写作难以胜任,如语言表达不清,则日常工作难以维持。 (二)人际协调能力 人们由于知识、素质、受好、志趣、经历背景等不同,行为习惯、对问题的看法、处世原则等差别很大。现实工作中公务员必须能够协调各种人际关系,减少内耗形成合力。新录用的公务员切忌待人冷漠、自高自大、斤斤计较一已之私。 (三)时间安排能力 政府公务工作繁琐而杂乱,要求公务员必须合理掌握时间。合理安排时间的能力,首先表现为要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其次,要在最佳时间段完成最重要的工作任务,第三要有计划分配自己可用的时间,把时间的分配和工作计划结合起来。 (四)学习能力 当今时代是一个变革的时代,社会生活日新月异,政府管理随之不断变化,公务员要紧跟形势发展,不断学习新知识、培养新观念、开拓新野;不仅学习书本知识和他人经验,还要具备独立思考、推断事物的能力。 (五)办公现代化和外语能力 此外,公务员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专业能力以及必要的组织指挥、决断能力等。 国家公务员的招考特点: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所谓公开,指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必须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国家定期发布考试公告,将录用政策、原则,招考部门、岗位、人数,报考资格,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办法、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并将考试结果、名次排列、录用情况等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报考人如对评分、名次排列有疑问,可要求有关方面复核。 所谓平等,指一切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参加考试,享有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政府公职的平等权利和机会。中央国家机关如铁道部、海洋局、交通部、水利部、电力部以及海南省率先打破地域限制,面向全国招考。吉林、陕西、河北等省的一些市,县还打破身份限制,不少工人、农民、待业人员被招为国家公务员。 所谓竞争,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录取人数只占应试人数的一定比例,而非只要符合某些标准就可通过的达标考试。应试者层层筛选,逐步淘汰,以自己的真才实学参加竞争。特别是当前报考人数众多,录取名额有限,竞争尤为激烈,一般比例为10:1到20:1,中央国家机关一般为12:1左右,陕西省曾经达65:1。 所谓择优,是考试录用制度的核心,是竞争考试的另一方面。录用公务员通过竞争性考试,按照成绩排列名次,同时对个人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考核,经过比较和筛选,最后选拔最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二、德才并重,考试考核相结合 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是德才兼备,品能兼顾,即决定报考者是否被录用,必须从品德和才能两个方面全面衡量。德指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才指本领,包括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只有德才并重才能保证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行政才能,才能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本质特色。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指公务员招考录用过程中,不仅要以考试的形式了解报考者当前所具有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素质情况;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标准的方法对考试合格者的一贯表现、过去经历进行考察、核实和评价。通过查看档案、群众调查等形式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考试和考核相结合保证了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贯彻实施,有效地防止了“高分低能”和“有才缺德”的不合格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成为我国考试录用制度的一大特色。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范围特定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因为高级职位特别是领导职位上的公务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领导才能和娴熟的业务知识。这些都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能逐步积累,而非通过一次考试所能证明。 四、党政群机关联合招考,全方位进行 公务员考录工作由人事部门一家负责逐步过渡到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实施。除了政府机关实行招考外,参照试行《条例》和参照管理的党群机关、社会团体补充工作人员也都纳入了公开招考范围。不仅如此,人民法院、检察院系统、全额拔款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和国家金融机构都衽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地方法院、检察院增员考试中,坚持高级人民 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审核、人事部门审批的制度。实行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也将按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增补工作人员。 五、对少数民族和转业军官报考者给予照顾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在民族自治区政府和民族事务的工作部门录用公务员时,对他们予以照顾。或规定一定的录取比例;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适当降低分数线;此外,计划录用的少数民族公务员只在少数民族中招考。 招考中对转业军官也实行照顾。转业军人一般实行转业干部内部有限竞争考试,考试科目和程序由人事部门与军转部门共同确定;参加社会公开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录用时给予特别照顾。 六、严格的调控、监督和巡视 人事部对考试录用进行了有效的宏观调控,每年审定下达录用计划,并对录用结果进行审核备案。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地方考录计划的审批和录用的备案与审批。陕西省在录用考试中还对报名、考题、公证,以确保监督和公平。 人事部聘请了一批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监督巡视员,负责巡视公务员招考各环节的工作,调查了解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省市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向录用主管机关反映情况。巡视员不受地限制,凭聘书和巡视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监督。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公告告知社会的。 一、招考公告的内容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二、招考公告的发布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同时要考虑到地域性,例如,国务院各部门如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则应在《人民日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则可在《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区)招考公务员,则应在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区驻地市内招考,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声名更正。 招考公告在文字上简单、明了。有些问题如考试的一些具体要求,可制定《报名须知》在报名处张贴或印发,作为招考公告的辅助说明。 主考部门应将刊登公告的报纸及底稿一并存档、备查。 三、招考公告的宣传 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尽可能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参加考试,是报名阶段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宣传越得广泛,报考的人数越多,越能为政府机关选拔出适合职位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 公务员考试报考程序 一、申请报名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是整个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施流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考于考试主管机关发布招考公告后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正式报名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所需的各种表格和报考须知资料,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并了解报考须知。 1.报名表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通讯地址、照片; (2)考试法规定的要求事项,如:有无不良的嗜好,是否受过奖惩或刑事处分等; (3)资历、资格事项:文化程序、工作经历、个人品德习惯、专长爱好、体格与健康状况等; (4)其他事项: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个人负担等。 2.报考须知,是指导老先生如何报名的告示,也是对招考公告的详细说明。现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报考须知的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1)报考对象(上文已述) (2)资格条件(上文已述) (3)有关资格证书的认定: A.对于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资格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在由国家教委承认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二,在由军委批准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三,在中央党校接受教育并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予以承认。 B.对于报考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的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评定的,报考时予以承认。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的须由省、部级主管单位评定。 其二,职务。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其能出具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并颁发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报考时予以承认;企事业单位人员属聘用干部或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报考时予以承认。 (4)报考志愿 (5)招考部门、录用人数及专业见招考公告。 (二)报考者于规定报名期间,携带工作证或身份证、学历证明、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单位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划定报考点报名,并按规定交纳规定的报名费、考务费和试卷费。 (三)报名结束后,各报考点要对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将报名信息输入计算机,然后于规定时间将报考资料上报考试主管部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其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的程序为: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应注意对报名者所持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废品薄(查居住地、年龄)、工作证。对于种类人员的不同学历要求,相应地审查其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机关工作的人起码应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不能过矮。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领取准考证 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考机关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的报考情况发放的《准考证》。 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一印制,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后一效。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生姓名项目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 《准考证》存根应按考场装订成册,供监人员在核对考试人员时使用。若报考人员遗失准考证,须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证件,经报名点审核后由原发证单位补发。补发的准考证用原准考证,但注明"补发"字样。 主考机关在编排准考证号时,应尽量将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并且考号不相邻。准考证号一般采用8位数字。 公务员考试主管机关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国家人事部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的各厅、委 、部、办、局等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省级政府人事厅(局)负责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 一、人事部 人事部负责招考的机构为考试录用司和人事考试中心。 (一)考试录用司 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 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 制订录用人员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统一组织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 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录用工作和指导、监督录用的审批工作。 (二)人事考试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在原人事部考试录用中心和 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合并而成。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考试业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资格等有关考务的具体组织工作, 如发布招考公告,命题制卷、考务人员培训、 考务组织以及阅卷等一系列事务。 (三)考试的部分具体组织工作,人事部也可委托录用人员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或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二、省级政府人事厅(局)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的公务员录用法规,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审批工作;规定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录用考试的组织办法;承办人事部委托的有关考试工作。 为了保证招收公务员考试的公正客观,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都成立了录用考试中心和其它临时性机构,如主考机关,考试监督机关等,这些机构作了大量的实际考务工作和一些科研工作,大大缓解了政府人事部门的压力。

国家公务员考试局是什么-2023国考2022-09-06 15:25:00 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网络课程公务员面试课程公务员图书教材公务免费网课贵州公务员备考?试题资料 在线课程 扫码领取??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考备考信息:“国家公务员考试局是什么-2023国考”,供大家参考!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以及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贵州人事考试网,考生可Ctrl+D收藏本页面,了解更多招考信息!国家公务局成立于2008年3月,是由国家设立的统一管理全国国家公务员及相关事务的国家级机构,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公务员局的职责是按照统筹公务员事务管理的要求设定的,从职位管理、考试录用、考核奖励到培训与监督,覆盖公务员事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国家公务员局内设5个机构:综合司、职位管理司、考试录用司、考核奖励司、培训与监督司。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公务员局主要承担以下7项职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草案,审核以国家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国务院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办的其他事项。针对这7项职责,国家公务员局相应设立5个内设机构,均为副司局级。它们分别是综合司、职位管理司、考试录用司、考核奖励司、培训与监督司。原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下设的6个处室——综合处、考试录用处、考核奖励处、职位与任免处、培训处和申诉控告处。人们注意到,相比原来的建构,国家公务员局的内设机构不仅级别得到提升,而且机构设置显得更为紧凑而高效。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推荐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职位表汇总 职位表筛选 考试信息汇总备考大纲 国考百科 历年进面分数线 白皮书下载启航礼包 OMO笔试课程 状元基地笔试课程 红领决胜笔试课程(编辑:huangchengjin

你现在还不能考,等到明年你就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考了。公务员考试主要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考试内容与你所学的专业没有关系,在报考时,你可以参考报考职位表,那上面会对你所学专业、学历等有要求,选适合的报就行了。另外,你现在有时间可以准备了,网络资源那么广,你可以先熟悉熟悉题型,看看今年的和往年的考试试卷,可以买去年的一些旧书先看看,别嫌,知识点都差不多的,旧书又便宜,这样我想你在时间和精力上都会充裕一点。

,天津市宁河县农村插队,天津市宁河县师范学校学习,天津市宁河县任凤中学教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学习,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经济学专业研究生,人事部考试录用司干部,人事部考试录用司综合处副处长,人事部考试录用司综合处处长,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培训处处长,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副司长(其间:,在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

历任人事部考试录用司干部

—,中央民族学院数理系物理专业学生。—,华北电业管理局干部。—,人事部培训与人事司干部。—,人事部培训与人事司副主任科员。—,人事部培训与人事司、国管人事司主任科员。—,人事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主任科员)。—,人事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副处级)。—,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值班室主任、党组秘书(—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临时党委副书记、临时纪委书记。—,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中共黑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十一届黑龙江省委委员。—,十一届黑龙江省委委员,中共哈尔滨市委委员、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2015年6月,十一届黑龙江省委委员,中共哈尔滨市委委员、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长尹蔚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尹蔚民,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河北灵寿人。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军测绘学院毕业。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曾任解放军43军、总参14测绘大队战士,解放军测绘学院学员、总参14测绘大队代理分队长;北京铁路局北京电务段工人、组织干事;中央组织部干事、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人事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8月任人事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央组织部副部长。2008年3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党组书记,兼国家公务员局局长,中央组织部副部长。2014年8月不再兼任国家公务员局局长。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我想给部长写封信地址不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长尹蔚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尹蔚民,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河北灵寿人。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军测绘学院毕业。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曾任解放军43军、总参14测绘大队战士,解放军测绘学院学员、总参14测绘大队代理分队长;北京铁路局北京电务段工人、组织干事;中央组织部干事、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人事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8月任人事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央组织部副部长。2008年3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党组书记,兼国家公务员局局长,中央组织部副部长。2014年8月不再兼任国家公务员局局长。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傅兴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党组书记。傅兴国,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天津宁河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教育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曾在天津市宁河县插队;宁河县师范学校学习,宁河县任凤中学任教。历任人事部考试录用司干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公务员管理司培训处处长、副司长、司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年12月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任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长,自治区党的建设研究会会长。2016年12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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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安徽淮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人选: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和面试入围人员(附件1)。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 2022年7月28日: 上午:8:30-12:00 (职位代码:070001-070008、070082-070086、070128-070139、070147、070148、070150、070152、070154-070156、070158、070164、070169、070170、070178、070181-070187) 下午:14:30-17:30 (职位代码:070009-070017、070027、070028、070052-070057、070087-070102、070140-070146、070151、070153、070159-070163、070165、070188-070192) 2022年7月29日: 上午:8:30-12:00 (职位代码:070018-070026、070029、070030、070058-070068、070103-070117、070166-070168、070171-070175、070177、070179) 下午:14:30-17:30 (职位代码:070031-070041、070069-070075、070077、070118-070121、070127、070176、070180) 2022年7月30日: 上午:10:30-12:00 (职位代码:070042-070048、070078、070125、070126) 下午:14:30-17:30 (职位代码:070049-070051、070076、070079-070081、070122-070124) 2、地点:淮南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国庆中路92号,国庆路长途汽车站对面)。 (二)须提供的证件、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报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1、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 2、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或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等)。寿县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寿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何年何月考入哪个单位及工作是否满3年等情况证明。如考生在外省服务或入伍,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根据其身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书面许诺(本人当场填写)。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托管)单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况说明等材料,并当场签订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许诺。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5、报考有资格证书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6、报考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7、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应提供由所工作的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计算时间的要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部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报考人武专干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等额递补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者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入场时,需出具资格复审当天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安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3、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后,应保持1米以上间隔。报考者应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资格复审结束后,报考者要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大量聚集。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本人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办理。 6、因疫情被隔离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填写线上资格复审个人书(附件2),将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待解除隔离后进行线下复核。 以下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仅针对因疫情被隔离考生资格复审期间使用: ①市直单位(职位代码:070001-070051): ,; ②寿县(职位代码:070052-070081、070147-070148、070150-070154): ,; ③凤台县(职位代码:070082-070127、070155、070156、070158): ,; ④田家庵区(职位代码:070128-070132): ,; ⑤八公山区(职位代码:070133、070134): ,; ⑥潘集区(职位代码:070135-070146): ,; ⑦法院(职位代码:070159-070180): ,; ⑧检察院(职位代码:070181-070192): ,; 咨询电话:。 二、体能测评 人选: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 1、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55元,同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 2、体能测评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上午,地点为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洞山林场路1号),具体情况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认真查阅《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和《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体能测评后,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和本人免测申请。 三、面试 1、面试缴费:被确认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应在8月1日17:3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8月2日18:3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2、通知书打印:请于8月3日21: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3、面试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8日,具体职位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地点: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洞山林场路1号) 四、体检 体检计划于2022年8月10日组织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考生在考试录用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淮南先锋网、淮南人事考试网,后续的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1.淮南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和面试入围人员 2.线上资格复审书 3.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布,为了便于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28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81人。为做好新形势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已报名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监狱、戒毒场所的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8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职位开考和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3年2月10日8:30至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大纲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艰苦边远地区通过政策倾斜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职位招录。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 (二)补充录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本次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方可报名。 十、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人事部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

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考试时间

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省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开展公务员考试。

录用机关

国务院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国家公务员录用法规;制定有关的具体政策;指导与监督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备案工作,某些考试工作可以委托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承担。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

市(地)级以下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要求,承担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服务机构受政府人事部委托,承担某些录用考试具体操作工作。

考公务员啊!要求比较低的是,大专,专业不限,年龄35一下,也许要限本省户籍! 报考-->笔试-->面试考行测,申论 我今年报考的就是省高支队的交通民警

公务员的报考程序 一、申请报名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是整个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施流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考于考试主管机关发布招考公告后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正式报名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所需的各种表格和报考须知资料,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并了解报考须知。 1.报名表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通讯地址、照片; (2)考试法规定的要求事项,如:有无不良的嗜好,是否受过奖惩或刑事处分等; (3)资历、资格事项:文化程序、工作经历、个人品德习惯、专长爱好、体格与健康状况等; (4)其他事项: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个人负担等。 2.报考须知,是指导老先生如何报名的告示,也是对招考公告的详细说明。现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报考须知的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1)报考对象 一般除部分京内紧缺专业及其职位允许京外具有城镇户口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外,大多数专业及其职位均由京内城镇户口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京内及地方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报考。 其二,允许档案存放京内有关交流中心,并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的职工报考。 其三,允许当年度春季毕业的外语、财会、计算机、考古专业研究生和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关专业的北京高校研究生报考,有关京外生源研究生录用后的留京问题,由人事部解决。 其四,允许国务院军转办及双(退)办批准,1994年在京安置但尚未找到安置单位的营以下转业军官及复员军人报考。 其五,允许集体、民办、合资等单位中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 其六,单位地处远郊区县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或招考过程中,按有关管理权限,出具人事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信函, 未能出具的,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报考。对允许报考者,贮存到人事部"备选人员库"中,待开来介绍信后,作为"备选人员"予以推荐。 其七,中小学及公安、劳改系统的报考人员,也须在报名时或招考过程中,按照管理权限出具市、部级等所属教育、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信函。不能出具的,按前述"6"中的类似办法处理。 B.京外报考人员 其一,面向京外招考的部门,其招考对象应符合有关规定中关于京内紧缺专业或特殊工作经历的要求。 其二,京外报考人员均应为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 其三,边远地区及中小学教师或某些特殊行业的京外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省政府人事部门的介绍信。 (2)资格条件(上文已述) (3)有关资格证书的认定: A.对于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资格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在由国家教委承认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二,在由军委批准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三,在中央党校接受教育并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予以承认。 B.对于报考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的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评定的,报考时予以承认。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的须由省、部级主管单位评定。 其二,职务。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其能出具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并颁发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报考时予以承认;企事业单位人员属聘用干部或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报考时予以承认。 (4)报考志愿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报考者填报专业相同、相近的三个志愿,即第一志愿部门(三个选择职位)、第二志愿部门、是否服从分配。 其二,对于填第二志愿部门的考生,在其第一志愿不能实现,而第二志愿部门由于其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达不到要求,报考职位可能出现空缺时,可以允许其参加第二志愿部门的面试,继续竞争。 其三,所有填报服从分配的报考者,由于考试成绩或职位所限未能被录用,并符合"备选人员库"的人库及推荐条件的,人事部将予以推荐。 其四,有时规定,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二至三个不同职位。 B.京外报考人员 京外报考人员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部门和是否服从分配。 (5)京外报考人员的考试与录用 A.京外招考部门可根据职位的要求和待业特点组织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考或面向本行业的公开招考。 B.京外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考部门的要求,按照人事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考试内容,赴京参加考试或在京外考场参加考试。 C.京外报考人员经考核考核合格并报国家人事部备案后,由人事部解决有关的进京指标问题。 (6)招考部门、录用人数及专业见招考公告。 (二)报考者于规定报名期间,携带工作证或身份证、学历证明、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单位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划定报考点报名,并按规定交纳规定的报名费、考务费和试卷费。 (三)报名结束后,各报考点要对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将报名信息输入计算机,然后于规定时间将报考资料上报考试主管部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其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的程序为: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应注意对报名者所持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废品薄(查居住地、年龄)、工作证。对于种类人员的不同学历要求,相应地审查其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机关工作的人起码应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不能过矮。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领取准考证 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考机关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的报考情况发放的《准考证》。 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一印制,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后一效。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生姓名项目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 《准考证》存根应按考场装订成册,供监人员在核对考试人员时使用。若报考人员遗失准考证,须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证件,经报名点审核后由原发证单位补发。补发的准考证用原准考证,但注明"补发"字样。 主考机关在编排准考证号时,应尽量将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并且考号不相邻。准考证号一般采用8位数字。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程序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道程序。首先进行笔试,只有笔试合格者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道程序,即面试。笔试一般由国家人事部门统一举行,而面试则由各单位灵活实施。而且,笔试和面试都有各自特殊的程序。为了便于更加清楚地了解,下面对它们和程序分别加以叙述. (一)笔试程序 笔试是考生以书面形式对试卷进行作答,其程序是: (1)组成笔试主考小组。由主考机关组成管理笔试工作的领导小组,将应试者按考号分配在不同考场,并组织应试者认识、熟悉考场,同时根据考生人数的多少给每个考场配备相应的主考人员与监督人员。 (2)布置考场、编排座号。考场布置庄严、肃穆,考场内整洁、干净、桌椅齐全无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本、报刊或纸片等东西留置桌内或地板上。同时根据考号顺序排列座号,考桌间距要符合标准。 (3)分发试卷。考试的当天,主考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在考试前五分钟,在监考人员的监督下当众启封试卷,并检查试卷内容是否与当场考试相符。然后将试卷分发到每个座号。如发现试卷缺少或试卷内容与场考试不符,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4)核对应试者的姓名.照片和证件。在考试正式开始以后,监考人员巡视考场,核对应考者所出示的证件的真实情况,以防冒名顶替的行为。同时,监考人员还要提醒考生规范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单位和考号。有些考试将核对工作放在考试前进行,监考人员逐次核对了应考者的证件后,才放考生进入考场。 (5)宣布考试注意事项。为保证录用考试的严肃性,考试前主考人员要宣读应试者在考试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对各种违犯考试纪律的行为要进行制止或处理。 (6)进行笔试,应试者解答试题。开考铃一响,主考人员宣布笔试开始,考生开始解答试题。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遇有试卷印刷不清楚或漏印等问题,应试者可以向主考人员提出,主考人员应予以解答,但不得告诉正确作答内容或给予任何暗示。 (7)收卷、装订、密封。考试结束前二十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应试者注意时间。考试终止时间一到,主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应试者马上停笔,离开考场,主考人员按考号顺序收卷,并在监考人员监督下装订、密封,交付考试主管机关,以便集中保管。 (二)面试程序 面试是应试者在面对主考人员的情境下,以口关表述等方式回答主考人员的提问。它的基本程序是: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一般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和录用人数的多少,或所规定的笔试录取分数线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的人数一般应多于或等于拟录用的人数。 (2)组织面试测评小组。这是面试准备的核心工作。测评小组成员一般由用人单位代表、政府人事部门的人员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领导、以及有关方面的测试专家组成。 (3)编制面试规则。包括面试的科目以及成绩评定的方法与标准,参加面试的条件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4)布置考场。面试考场与笔试考场有所不同。它由两方组成、一方是应试者,另一方为测评小组成员,两方形成对应格局。 (5)面试问题。面试开始后,应试者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题目,或者由主考人员向应试者宣读考题。应试者轮流进入考场,接受考题。 (6)应试者准备答案。 (7)回答问题,应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解答问题。主考人员可以连续提问,应试者对此要即兴作答。 (8)测评人员对应试者的面试情况进行测评和总结,当场各自打分,同时做好记录,并由指定的人员填写面试成绩测评表,并交主考人员签名。 公务员录用面谈程序的基本结构如下: 面试开始 1、入场抽签:主考人请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并由考生从题箱内抽签确定试题,把抽中的试题交主考人当场开封。 2、个人自述:主考人请考生自述个人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工作经历、实绩等),同时宣布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回答试题:主考人宣读考生抽中的试题,宣布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回答。 4、突发提问:考生答完规定试题后尚有时间,主考人可请评委临时提问 5、计分审核:提问完后,主考人请计时从评委手中收回《评分表》和《试题答案》,《评分表》交计分员计分,《试题答案》交监督员(由党委、纪委、监察部门代表组成);计分完毕后,主考人请监督员审核。 6、公布得分:监督员审核后宣布“得分审核无误”,主考人请计分员亮分,先宣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分,得分**分”,再亮计分牌,主考人重申考生得分。 6、考生退场:主考人宣布“请考生退场”,同时工作人员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场。 这一程序设计,包括了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考生抽签确定试题、考生俱自述、考生回答试题、评委突出提问、评委评分、计分员计分、监督员审核、评委与主考人公布得分、考生退场等环节,相当完整。

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在2020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1.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2.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四、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五、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六、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七、补充录用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八、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司法部人事考试

您好,天星培训百度知道团队为您解答。因为司法考试属于国家司考部组织的一个全国性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属于一般的职位招考,所以人事考试网上是没有司法考试信息的。司法考试公告由司法部网站和各省市地区的司法行政机关官网公布。2015年司法考试公告已出,报名也已经开始,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请注意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条为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提高法律顾问人员素质,保证法律顾问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欲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专职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必须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取得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本规定发布前已经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除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免试条件者外,均应参加考试,取得法律顾问资格。第三条参加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2.热爱法律顾问工作,积极钻研本职业务,具备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3.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大学其他专科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企(事)业工作经历。第四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者取得过律师资格、律师专业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申请取得法律顾问资格。第五条参加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者,授予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法律顾问资格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须到发证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第六条按本规定取得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法律顾问职务所需的专业水平,法律顾问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各单位在岗位需要时,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应在取得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职务有关问题由人事部、司法部另行规定。第七条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知识、经营管理基础知识和有关实体法、程序法、法律顾问实务等。第八条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第九条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司法部共同领导。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试题,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司法部负责编写考试大纲、命题和试题的组织工作。各地的考试工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当地人事厅(局)或职改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指导、监督、协调和发证工作;司法厅(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经济师考试报名工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如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报名前须注册,上传照片等;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一、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名信息填报要求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知晓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等告知事项,确认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违背承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继续试行告知承诺制。二、考试组织机构会告知哪些内容?包括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名信息填报要求、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三、报考人员需要承诺哪些事项?包括已经已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知晓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等告知事项,确认本人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理。四、报考人员如何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以电子方式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电子文本承诺书等同于书面形式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五、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人员如何报名?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仍须签署《报考承诺书》,并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报考事项。六、实行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员如何注册用户?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步骤如下:(1)报考人员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界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2)报考人员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报考人员按照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证号、姓名、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正确性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七、己注册的报考人员还需要重新注册吗?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即可进行报名。八、哪些证件类型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外国人一直居留证、外国人护照、境外一直居住证。九、注册用户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1)网上报名系统不允许相同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多次注册。(2)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3)姓名之间不得有空格,如遇生僻字,点击姓名输入框右侧的如何输入生僻字链接,参考相关方法输入生僻字。(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长度不少于8位。(5)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适当方式与您联系。(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十、注册成功后怎么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文件。十一、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1)选择考试、报名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4)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5)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6)特别情况审核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7)支付考试费用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十二、为什么要准确提交报考人员的联系方式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十三、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1)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2)身份证件类型、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或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3)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十四、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要求报考人员对其承诺事项作出合规说明。(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达到取证条件人员,采取一定方式、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4)对不实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十五、被发现不实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2)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十六、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无效。十七、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中,进行在线核验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十八、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发生变更的还需要再次核查吗?需要。为加强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发生变更的,须重新接受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人工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十九、报考人员再次报考同一职业资格考试时,是否可以更改报考级别?报考人员再次报考同一职业资格考试,可以变更报考级别。但是请注意,按滚动管理的考试,报考级别发生变更(包括从“考全科”变更为“免考部分科目”、“免考部分科目”变更为“增报专业”、“增报专业”变更为“免考部分科目”)时,对应报考条件也发生变化;报考级别变更后,将按新报考条件重新审核和确认报考资格(即按新考生对待);在原报考级别中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在新的报考级别中不再有效。因此,滚动考试中进行变更报考级别操作时,请务必慎重。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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