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门的技师考试
人事部门的技师考试
检验技师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如下:
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参考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3日。
(2)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4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9日。
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考试是国家人事部组织的资格考试,考试人员主要是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工作的人员。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在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就参加人力资源师的考试,没有专业限制的。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1、领取条件:理论成绩、实操成绩、综合评审成绩分别达60分,且论文或业绩实务分析报告写作与答辩成绩分别达60分,为评定成绩合格。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领取时间: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2个月后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力资源管理师
① 考技师需要什么条件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技师考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技师证的鉴定对象:企业主管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各类专业院校的教师和学生。
技师证的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技术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中国人民 *** 内务条令》对技师职责作了这样规定:技师负责职掌的武器装备的维修保养,并指导有关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武器装备的性能、构造、原理,熟记其使用、保养规定;
(二)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和保养武器装备,及时维修或者送修武器装备;
(三)定期检查测试武器装备,切实掌握其技术状况;
(四)准确填写武器装备的履历书、技术状况表和有关报表,妥善保管技术资料;
(五)负责本单位的武器装备知识教育,指导技术训练。
② 报考高级技师、技师需要什么条件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及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一般应在2个及以上)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达到高级技能(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水平。
(三)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的创新;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活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或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3)特殊贡献者或大赛获奖者可破格申报。
③ 考汽车技师证需要什么条件
维修等级证分五级,一级为高级技师,二级是技师三级是高级工,四级是中级工专,五级是初级工。而考技师证属必须要先有高级工证再往前是中级工和初级工,当然可以直接考中级而不考初级,基本每个证升级时间间隔要在三年左右,
④ 考技师要求是什么
申报技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具有高级工资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者,可不受高级工年限限制破格申报技师,但当年度获得高级资格证书者除外。其中以第(1)、(2)、(3)项条件申报的,破格内容必须是在获得高级资格证书以后发生。 (1)在省部级报刊上发表两篇以上或国家级报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技术论文; (2)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或市(地)三等奖两次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 (3)在传授技术、培养青年工人方面有突出贡献,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第一名,或省级一类竞赛前六名,二类竞赛前三名,或全国技术比赛获名次; (4)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且有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3年,且现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⑤ 考焊工技师怎么考需要什么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先到批准的相关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有关资格证书后,由培训单位办理集体报考: (1)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其他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毕业或持证后具有本工种工龄满5年以上。 (2)具有对口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本专业工龄满4年以上; (3)具有对口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本专业工龄满3年以上; (4)具有对口专业助理讲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校、职中、中专)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职称,本专业工龄满3年以上。
⑥ 高级技师证要怎么考
凡符抄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条件为: (1)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其他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毕业或持证后具有本工种工龄满5年以上; (2)具有对口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本专业工龄满4年以上; (3)具有对口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本专业工龄满3年以上; (4)具有对口专业助理讲师、中等职校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职称,本专业工龄满3年以上。 高级技师的报考条件: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满3年以上。
(2)取得同一专业硕士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并取得对应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技师资格满2年,并具有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级职称。
(4)取得技师资格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20年以上。
⑦ 高级技师报考条件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满3年以上 2.取得同一专业硕士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并取得对应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技师资格满2年,并具有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级职称 4.取得技师资格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20年以上 基本介绍 : 高级技师就是高级技能工程师,不同于一般的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属于职业资格,技师是各行业的高级技术人员中设置的技术职务。技师是技能高超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在本工种难度较大的工艺加工、复杂设备、调整维修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并能根据所在单位担任传授技艺的角色,培训技术工种的熟练工人。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应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行业中具有高超技能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技师中考评、聘任。高级技师是技术工人中技艺精湛、经验丰富和工艺加工生产制造的高级人才。 技术等级: 1.高级工 (1)工作年限20年以上(93以前参加工作),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级工。 (2)工作年限25年以上(88年以前参加工作),本工种年限满10年以上(95年以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3)工作年限、本工种年限满20年以上(92年以前参加工作并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2.中级工 (1)工作年限10年以上(2003年以前参加工作),2002年9月以后获得 *** 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初级工。 (2)工作年限15年以上(98年以前参加工作)本工种年限满5年以上(2008年以前从事本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3)工作年限、本工种年限满10年以上(2003年以前参加工作并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3.初级工 (1)工作年限14年以下,或从事本工种工作不到10年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
⑧ 汽车技师证考取都需要什么方面的条件
高级技师(一级)考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汽车修理工是指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的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8)技师考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其他等级考证条件: 1、、初级(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 [4] 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 。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⑨ 我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考高级技师!
需要满足的条件:具有技师资格,并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三年以上或累计受聘五年以上者,可以申请高级技师鉴定,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初评,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评审。
需要满足如下条件才可以考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及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一般应在2个及以上)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达到高级技能(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水平。
3、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的创新;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活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4、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9)技师考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1、目前我国承认的高级职业资格主要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的高技能人才为高级技师。如:汽车维修工高级技师、电工高级技师、车工高级技师、钳工高级技师、家用电器维修工高级技师、化学检验工高级技师等。
2、高级技师如果工作关系在国内市外,且具有干部身份。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聘的高级技师可享受副高(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同等待遇,很多省份和地区高级技师退休时可享受高级技师补贴。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有两个版本,分别是: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和职业资格证书(二级/高级技师)两种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管理类(统考)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只是对应于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级别,但不等同高级技师,管理类不属于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如: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物流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等。
人事部门组织技师考试
预备技师表示已完成预备技师学制教育,并通过相应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未进行综合评审)的人。预备技师升到技师需要通过相关专业的技师考试,报名地点一般是市级劳动鉴定机构、技师学院等。预备技师一般为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考核合格的学员。预备技师并不是技能人才的一个等级,只是“技师”级别的一个阶段或者说是“准技师”。扩展:技师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术理论水平。一般应具有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少数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年龄较大(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的优秀高级工,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在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满25年,并取得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高级技术等级满5年,现仍在所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工种岗位上的技术工人。
2020年湖北省考技师报名已经开始啦
获得农业职业资格证有以下四种途径:
1、农业劳动者可通过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业绩评定、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申请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2、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3、对有重大发明、技术创新、获取专利以及攻克技术难关等的劳动者,经农业部职业技术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定,可获得或晋升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分别取得前20名和前10名的人员,以及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所从事的职业设有高一级职业资格的,经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审定后,可相应晋升一个职业等级。
5、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6、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7、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扩展资料:
一、从业资格的取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确认从业资格:
1、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者。
2、按国家有关规定已担任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经单位考核合格者。
3、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
二、执业资格的取得:
1、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根据不同专业另行规定。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客观、公正、严格的原则组织进行。
2、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所取得的执业资格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
3、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并组织考前培训和对取得执业资格人员的注册管理工作。培训要坚持考培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参与考试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培训工作和参加考试。
4、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审定命题;确定合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各地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当地有关业务部门负责本地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业资格
检验技师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如下:
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参考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3日。
(2)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4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9日。
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考试是国家人事部组织的资格考试,考试人员主要是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工作的人员。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人事部的技能考试
包括劳动法、劳动经济法规、现代企业管理、管理心理与组织能力、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职业道德、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管理管理、论文写作。
考试级别: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
职业定义: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计算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培训鉴定模式:面授方式,在校生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级技能需要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职业要求:
人力资源专家何志工博士认为,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应该培养四个方面的能力:
其一,学历水平应达到硕士以上,要了解国际上大公司的人力资源是怎么发展过来的。
其二,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师,如果没有新的思路,新的创造力,这将是致命的弱点。人力资源管理师要不断地为企业最高层提供战略性的意见。
其三,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师,既然知道某个问题很重要,就要通过直接上司,如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经理,直接下属,如招聘经理、薪酬经理等,使自己的影响传递出去。
其四,人力资源管理师只有生动、准确地将自己的思想、研究成果表达出来,其观点才有可能被公司决策层启用。而根据IPMA(中国)人力资源研究所的调查分析,随着人力资源地位不断提升,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者除了是一位人事管理专家,应熟悉组织或企业人事管理程序、了解政府有关法规政策。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哪些如下:
1、政法类:司法考试。
2、管理类:企业培训师考试、人力资源师考试、物流管理师考试等。
3、英语类:雅思考试。
4、财会类: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评估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等。
5、经贸类:国际商务师考试、报关员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等。
6、工程技术类:结构工程师考试、造价工程师考试、设备监理师考试、一级建造师考试等。
7、医疗卫生类:执业医师考试、执业药师考试、执业护士考试、检验技师老师等。
8、公务员类:行政能力职业测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
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科技日报人事部门考试
业单位的考试主要就是有笔试部分,还有面试部分,体检部分以及政审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 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根据《建筑师条例》规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三)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1。
(四)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报考9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2.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三)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1.为帮助应试人员做好2022年度考试准备工作,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2)。
2.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 工具(点击下载) 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 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为减轻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中专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 因疫情防控要求,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予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3。
1. 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 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无法在线核查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 线上重点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以及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等情况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线上提交的材料: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八)收费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收费标准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75元。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考试设置”中不同报考级别对应的成绩有效期,在网报系统档案库中保留相应考生的报考信息及有效成绩(老考生)。
(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四)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八、其他事项
(一)我省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3.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辽宁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辽宁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辽宁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辽宁2023年一级建造报名时间定在7月7日9:00-7月15日24:00,参加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方式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二、报考条件及要求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五)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附件《专业对照表》(点击下载)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三、考试安排(一)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考试时间9月11日上午 0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 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2日上午 0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三)答题要求1.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知识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2.《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观题科目,考生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考试开始5分钟后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四)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市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四、报名相关事宜参加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一)报名流程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二)报名安排时间报名安排具体要求7月7日9:00-7月15日24:00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7月7日-7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按本文件“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有关要求办理。7月7日9:00-7月18日24:00网上缴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9月6日9:00-9月10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人员认真阅读“人员须知”内容。准考证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人员认真阅读“人员须知”内容。(三)注册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四)填报信息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五)选择办理方式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六)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七)资格核查与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现场核查。(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5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首次报名免试级别人员)。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八)收费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收费标准为61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九)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五、成绩及证书管理(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六、考试大纲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为准。七、严肃考试纪律(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1.报考人员承诺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二)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三)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八、疫情防控(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二)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并履行告知书相关要求。(三)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人员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同时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九、其他事项1.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2.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3.网上支付热线:95070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2.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7月1日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附件2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辽宁省各项资格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考生须了解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辽宁省及所选考区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考试前应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有关通知通告。2.考生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请立即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笔试前转为“绿码”。3.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日前21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前往知识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4.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知识点。考试当天,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防疫检查并进入知识点等候。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5.考试当天,按《准考证》须知内容做好各项准备,进入知识点时应现场出示 “辽事通健康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方可进入知识点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如特殊情况需提供核酸检测以准考证通知为准。6.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2小时内(或按知识点所在地的具体规定)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明确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知识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7.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8.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或经知识点所在地防疫部门同意,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9.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10.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考生完成报名,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笔试科目与内容。基于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对人才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1.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运用、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3.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据加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4.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类,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5.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类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管人事考试的部门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分别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是省级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经其授权的设区的市级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面试。第三条 面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第二章 面试管理机构第四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国家公务员面试的政策制定、管理与监督,负责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的组织工作。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公务员面试的管理与监督,负责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的组织工作。第六条 市(地)级以下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公务员面试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七条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要求,承担本部门公务员面试的有关工作。
人事劳动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的招聘考试是由人事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我国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必须参加人事劳动部门组织的统一招考。一般情况下笔试是由市级人事劳动部门组织考试,笔试可以由县级人事劳动部门组织,也有考核招聘,不进行笔试的情况。
由人社局和组织部共同负责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有的地方的事业单位考试是由人社局负责的。有的地方是由人社局和组织部共同负责的。还有的地方是只有组织部来负责。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所以考试的内容和时间比较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