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考试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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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人事考试招聘公告

上海人事考试招聘公告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申康中心”)成立于2005年9月,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是市级公立医院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的责任主体和政府办医的责任主体。现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职数本次招聘岗位7个,是:办公室1名,医疗事业部2名,资产监管部2名,财务部1名,审计与内控部1名,皆属事业编制。二、应聘条件1、,遵纪守法;2、有志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爱岗敬业;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文字撰写能力;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5、社会人员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6、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见附表。三、报名、考试等办法1、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寄送至申康中心组织人事部(静安区康定路2号203室,200041)。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简历至邮箱。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2、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工作经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3、考试范围与办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评委针对面试者回答问题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有关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4、考察:由申康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5、拟录人员的确定和公示: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上述人员一经录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薪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52130011-259E-mail: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2023年03月01日下载附件附件1:报名表.docx附件2:岗位要求一览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度上半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截止,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规模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迄今已有6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定位为以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为特色的多科性、应用技术技能型高校,在“立德立人立业”校训引领下,秉持“厚人文、重实践、强专业、精技能、国际化”人才培养理念,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和全国城市化进程。现有奉贤、杨浦、宝山三个主要校区,占地面积约753亩,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1000余人。下辖一所示范性中职学校——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学院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上海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基地,连续十届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在上海市高校分类评价(应用技能型)中连续两年居于第一梯队,2020年成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学校“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职教强校、加快建成本科层次职业大学”目标,人才队伍是关键,2022年是学校申办本科职业大学的冲刺年,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引领高层次人才、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优秀成熟师资、优秀应届毕业生等。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技岗位32人,管理岗位1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附件一: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师德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岗位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拟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在每一招录阶段限报一个岗位。用人部门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招录情况进行更新。 高层次人才(含正高师资)招聘由学校层面组织实施考核,全年随时报名收集简历。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二)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学院/部门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如“市政与生态工程学院市政工程技术专业专任教师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 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与学校接洽,并向人事处提交《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登记表》(见附件三)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某某学院高层次人才姓名学历学位职称”。 特别告知:应聘人员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勿重复投递简历,如实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在本人一栏签署姓名、日期,并提供《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正反面(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报考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资格审查 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后反馈至二级学院(或部门),二级学院(或部门)对应招聘条件细则进行复审,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筛选。通过复审筛选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面试通知。 4.面试与笔试 应聘教师岗位由二级学院(部)组织面试、试讲;专职辅导员岗位由学工部组织面试、笔试;管理岗及其他非教师岗位由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面试、笔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管理岗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集中笔试依据疫情情况另行组织通知。 5.学校审定 二级学院(或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录预备人选材料提交学校审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6.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收到通知后,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地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录用的高层次人才和博士,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按期毕业的,本录用资格无效。 学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的待遇包括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平台建设等,高层次引进人才进校后一般适用年薪制,待遇一人一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老师、张老师(高层次人才招聘)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图文信息楼303室人事处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计划.xls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doc 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登记表.doc

青海人事考试招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3年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共1231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考录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考录。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从青海省入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周岁以上(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9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材料请与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从青海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是指: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和加试体能测评的特殊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申论(占笔试成绩5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其他省的机关。(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青海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附件: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青海省公务员局2023年2月1日附件列表: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0年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招募公告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实施202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基层社会管理服务青年志愿者专项行动的通知》(青团联发〔2020〕21号),现面向2018年—2019年毕业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毕业生及就读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的青海生源应届毕业生招募青南计划(含基层青年专项)志愿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募数量、范围及方式青南计划(含基层青年专项)志愿者120名。青南计划在青南地区以及海西、海北、海南州贫困县(区)、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畜牧、草原、扶贫以及基层团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基层青年专项在本省各市、州的乡镇(街道)从事为期2年的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等基层志愿服务工作。从2018年、2019年毕业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毕业生及就读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的2018年—2020年青海生源毕业生中招募120人。二、招募条件和程序(一)招募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3.自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4.已参加过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再次报名;5.招募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成人高考、自考、函授、电大不列为招募对象)。 (二)招募程序。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到岗等程序依次进行。三、报名方式、时间(一)本次招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8月7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8月8日18时。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19日9时—2020年8月22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二)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记录。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三)资格初审由青海省三项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报考者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的1—2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募资格。四、笔试时间、内容(一)笔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8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试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含志愿服务相关内容)。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募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五、面试及总成绩公布(一)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二)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募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选公布总成绩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五)招募志愿者分配服务地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服务地(志愿者挑选服务地区不得选择户籍所在县(区))六、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团中央西部计划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七、考试注意事项(一)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二)必须带齐纸质版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三)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一律不得入场(以考生到达考场时间为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四)不能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五)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准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发现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视为违纪违规行为。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计算机或其它设备带到考场。八、相关要求(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二)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各有关单位和考生严格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聘疫情防控指南》(附件1)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三)所有考生需填写《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在考试当天提交监考老师,省外考生及近期出省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联系单位:团省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报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3号707室邮编:810000传真:附件:1、202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2、202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笔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下列“附件列表”)共青团青海省委2020年7月30日(点击查看大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东海县人事考试招聘公告

考试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就是公基和行测,笔试自己多刷刷题,也可以报个班系统复习下。面试就结构化,进面了报班就很有必要的了。

2014江苏东海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

2014江苏东海县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汇总:

点击查看》》2014江苏东海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4年10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笔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A类岗位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B类岗位考试范围参照《2014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9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这几年都是考行测和公基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9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A类岗位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B类岗位考试范围参照《2014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上海人事考试公告

想要报考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上海考生想知道上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的报名时间,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一问题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2023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上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名时间大概在7月份或9月份。往年一级建造师的报名时间除了2022年是在9月份外,其余各年度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都在7月份,所以预计上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将在7月份或9月份报名,具体的时间考生需要关注当地的人事考试网公告。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

二、2023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站。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在报名开启后,进入到网上报名系统。

第二步:注册账号、上传照片,审核学历。考生应当尽早的注册账号,并且完善相关学历信息,在报考之前需要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更多关于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建造网咨询。

从人社部2022年考试计划安排获知,上海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12日、13日。相比去年,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推迟了两周左右,所以,计划报考中级经济师的考生可以开始抓紧备考了。上海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已经公布,根据人社部《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按专业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如下: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11月12日上午8:0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与实务》211月12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与实务》311月13日上午8:0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与实务》411月13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与实务》上海2022年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可在报名时间之内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中级经济师考试的报名。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经济师上海2022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上海2022中级经济师考试上海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人事考试网公务员招聘

体检结束之后一周内。根据查询上海人事考试网显示,2023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政审通常在体检结束之后一周内公布拟录取,有5-7天的公示期。上海市,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

朋友你好,一般在各地的人事考试网上都有,比如北京人事考试网,上海人事考试网,你想看什么地方的,你就上这个地方的人事考试网,然后在公告栏里面找,一般地市级以上都有的。此外,各地的人才网(某某人才网之类)也是有的,你也可以关注一下。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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