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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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考试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考试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主要针对人事劳动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专业性较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个机构。考试是必要的,法律知识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从“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看似相近,却大有不同。根据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而“特定法律职业”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从“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看似相近,却大有不同。根据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而“特定法律职业”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劳动仲裁员资格证考试通过率为55%。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劳动仲裁员,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2022年相关数据显示,100人报名,55人通过,所以劳动仲裁员资格证考试通过率为5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考试题

仲裁员一般由大学教授、各行业经济事务专家、退休法官和资深律师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3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员应履行的义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仲裁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依法处理争议案件

仲裁员在处理争议过程中要坚持和体现依法处理原则,以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二)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仲裁员在处理争议过程中要坚持和体现依法处理原则,以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三)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仲裁员首先应当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基本的职业道德,包括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员干部的相关廉政规定。

(四)自觉接受监督

仲裁员首先应当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基本的职业道德,包括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员干部的相关廉政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以上内容参考 西宁仲裁委员会--成为仲裁员需要哪些条件?、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仲裁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仲裁员证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劳动仲裁员,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相当于劳动仲裁委的法官。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师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参与劳动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审理。劳动仲裁员证报考条件是:1、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有独立办案的工作能力。担任劳动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曾任审判员的;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分类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员的任职资格考试是1. 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 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考试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主要针对人事劳动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专业性较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个机构。考试是必要的,法律知识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备考是一门针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专业性考试,旨在考核准备从事劳动仲裁活动的人员的知识技能。

法律分析:仲裁员证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报考条件是:1、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有独立办案的工作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考试

劳动仲裁员的任职资格考试是1. 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 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主要针对人事劳动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专业性较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个机构。考试是必要的,法律知识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刚开始去主要是给仲裁员当助手,一般都是要考法律知识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培训考试

2013年10月16-18日,我市派出23名专、兼职仲裁员赴长沙参加由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举办的2013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超额完成省厅调训任务。培训班旨在对各级专、兼职仲裁员进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主要通过对劳动人事争议现行法律的讲解、典型案例的研讨和争议问题的分析,夯实专、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知识,增强职业道德素养,提高办案效能。课程结束后,组织了统一考试,我市仲裁员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培训结束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给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发放专、兼职仲裁员证。积极参加仲裁员培训班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的有效方式,我市已有专、兼职仲裁员30人,通过本次培训将进一步扩大我市仲裁员规模,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1、用人单位以培训考试的形式扣除考核工资并裁减员工的,这种行为是有违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2、对于用人单位这种行为,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仲裁员证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劳动仲裁员,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相当于劳动仲裁委的法官。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师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参与劳动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审理。劳动仲裁员证报考条件是:1、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有独立办案的工作能力。担任劳动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曾任审判员的;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分类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法,劳动争议人事办案规则,劳动部发有关劳动法解释,就这些吧,如果太多了看不过来,也太深了,不会考那么深,最好看一看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这是民法中的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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