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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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许 春:主持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人才、财务和审计、重大决策决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党委书记、副局长、公务员局副局长彭再德: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干部、重大决策决定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党群工作科、公务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工资福利科。 副局长 陈永文:分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就业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中心。 副局长 沈利明:分管工青妇、劳动监察科、仲裁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副局长 徐 青:分管党务、纪检监察、政法、统战、离退休人员、目标管理、督查、保密、档案和医疗保险办公室、社会保障科、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事业中心等工作。协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群工作科、公务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工资福利科。 副局长 董桂飞:分管政风行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服务中心、九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乐都路317号每年考二次,最近一次在明年3月份开班总费用:1050元/人。其中:培训费700元、考试费350元(含报名、教材、考试、证书等费用)
安监局。松江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部,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上海松江考叉车证在安监局就可以进行报名,叉车证也叫叉车特种作业操作证、叉车驾驶证,是一个从事叉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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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暂未公布!根据2014年国考公告内容规定,报名成功并且确认缴费成功的上海考区考生可于指定(未发布)期间,登录所选上海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现为了避免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问题,上海人事考试网特将部分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整理如下。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1、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2、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时间是否对应。3、首次打印前请先关闭上网助手一类屏蔽插件软件,再按提示安装打印插件,才能进行正常打印。上海2015年国考公务员准考证打印入口第一时间公布地址:
事业单位 一般主要考场应聘者的 专业知识 或者 专业技术公务员 主要考 申论 和 行测但是 有的事业单位 也考申论 和 行测 大多数 都是专业为主
你好一般事业单位是各区县招聘。时间不统一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务员考试是统一的,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具体的 你可以看下人事中心考试网。。
【 #执业药师# 导语】 考 网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获悉,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已公布,8月11日10:00-8月18日16:00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或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六、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10:00-8月18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制、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方式及不实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1、药学类: (1)上海医药职工大学 报名点代码:4646 联系电话:62524558 (2)复旦大学药学院 报名点代码:4747 联系电话:51980019 2、中药学类: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报名点代码:4848 联系电话:54231340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10月19日10:00-10月22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七、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上海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建议考前21天回沪且不离沪。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考试大纲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公布。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等其他文具。 2、各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答题时必须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上指定区域作答。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 附件: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上海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上海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即将开始,那上海2022高级经济师官方报名入口在哪?上海2022年高级经济师的报名方法是什么?为了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完成高级经济师报名,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等相关信息,详情如下。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一)上海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二)上海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方法: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2、填报信息。考生需要准确填写考试名称、选择省份及考区,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3、上传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考生须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可直接缴费。5、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三)上海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只有《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四)上海高级经济师报名常见问题答疑常见问题一:注册信息中姓名及证件号码如何修改?用户注册后,则不允许修改姓名及证件号码,如果注册姓名或证件号码有误,考生可重新注册。如果姓名有误,重新注册时,系统会提示“该证件号码在注册库中已经存在” ,点击“确定”继续操作即可。常见问题二:绑定手机时无法接收到短信验证码如何处理?查看手机本身是否有拦截软件,拦截了验证码短信。建议考生将手机卡放到其他手机上重新接收。常见问题三:报考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的信息有填错的地方,如何修改 ?1.报名信息确认前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在报考状态流程图点击“信息维护”进行操作。2.确认或资格核验后允许修改信息的情况报考该类设置的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或资格核验后,左侧菜单会出现“修改报名信息”选项,考生点击“修改报名信息”或右侧流程图中“信息维护”,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3.其他情况修改信息报名确认或资格核验后,如左侧菜单无“修改报名信息”选项,考生则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如因特殊原因进行修改,请电话联系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常见问题四:网上支付,但报名系统显示还未完成报名怎么办?该情况是由于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无法返回网报系统。首先请核查银行卡是否扣款,若确实扣款,请记录支付订单号,联系本省人事考试机构进行支付记录核对。常见问题五:报名注册的时候,姓名中有生僻字怎么办?如姓名中有生僻字无法输入,可以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输入,如果找不到所需要的汉字,请下载并安装华宇拼音输入法和汉字大字库(内含75000个汉字),用华宇拼音输入法的拼音或部首法输入(也可使用海峰五笔输入法输入),如果仍找不到所需汉字请用同音字加中括号代替。示例:如姓名为王晓[沛],代表沛为生僻字,其写法是草字头下面一个北京的北字。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社保证明吗?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有社保要求吗?没社保可以报考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吗?猎考网为您解决此类问题,具体内容见正文。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年各地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陆续公布,湖南、河北、海南、西藏、辽宁、宁夏、云南、青海、山东、上海地区会对报考人员社保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资料如下:地区报名公告审核方式社保核查湖南2022年报名公告在线核查+考后人工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按属地原则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河北2022年报名公告网上在线核查+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海南2022年报名公告网上在线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国内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清单:(1)全科考生:①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④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⑤在我省工作证明(省外户籍考生提供)。(2)免二科考生:①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②《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文件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证明文件(证书和社保证明)。(3)增报专业:①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②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西藏2022年报名公告网上在线核查+现场人工核查社保证明材料相关要求(一)考后资格复核时,社保缴纳年限大于或等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二)考后资格复核时,社保缴纳年限小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除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外,还需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辽宁2022年报名公告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人工核查+现场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宁夏2022年报名公告网上在线核查+现场核查+考后现场核查以下人员须携带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备案等材料之一)、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网上报名结束前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云南2022年报名公告网上在线核查+现场核查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青海2022年报名公告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人工核查+考后复核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核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海2022年报名公告网上在线核查+现场在线核查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贵州2022年报名公告网上在线核查+考后核查报名要求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持贵州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52开头);(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2.为减轻应试人员跨省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无贵州省社保但在贵州居住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山东2022年报名公告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人工核查+现场核查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各地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中都提到报名资格审核贯穿考前、考中、考后,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复核方式,各位考生为了确保考试成绩有效,应严格按照当地报名要求报名。>>>2022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方式汇总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市松江区人事考试部门
关于上海初级会计考试地点有哪些解释如下:
根据以往上海初级会计考试的情况来看,组织初级会计考试的区域有浦东新区、黄浦区、静安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等。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中国范围内有效。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将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1年5月举行。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转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访协调、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接待联络、后勤管理、财务管理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承办有关督查以及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人:祝水清 2、就业科拟订本区劳动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措施;负责社会劳动力资源管理,监控城镇登记失业率;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和职业见习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管理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规划和指导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并对中介机构资格进行审批、年检等工作;负责企业安置退伍士兵、随军、随调、随迁家属工作。负责人:盛志叶3、公务员管理科负责公务员法在本区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贯彻实施,拟订本区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任免、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公务员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任用和正科以下职级认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公务员调任、转任、调动等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过渡工作;拟订党政机关新进公务员到基层实习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督察全区机关开展竞争上岗轮岗工作;负责本区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和考核;拟订全区性评选表彰项目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任免人员和区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制定本区公务员培训计划;负责本区机关标准化建设的推进等工作。负责人:杨崇琪4、人才开发科负责本区人才资源的预测、统计和规划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指导和监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级认定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三支一扶”工作;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和培训管理、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士官和随军、随调、随迁家属工作,做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指导、协调与管理;负责人才发展资金和人才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对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人:顾林清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拟订本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称改革政策,指导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资格评定(考试)、职务聘任、职业资格审核,专业技术人员聘后考核工作;职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负责本区出国(境)培训团组的汇总、申报管理工作。负责人:宋晓峰6、职业能力建设科综合管理本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制订本区职业技能开发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本区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拟订政府促进职业技能开发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并对其资格进行管理认定;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和核发;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并建立相应制度;组织推动本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指导就业培训、转业训练和企业劳动管理干部业务培训;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负责人:凤青峰7、劳动关系科按照法律法规,协调劳动关系,开展综合性政策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工作;监督本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协调组织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做好集体合同审核工作;研究制定本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内部工资分配工作;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及历史遗留问题;审批办理知青或其子女回沪并审批办理工人跨省市调动工作;负责有关部门特需工种工人的选调和随军家属进沪的审核工作。负责人:钱土金 8、工资福利科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本区贯彻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发放的审核工作;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人员流动和职务(职称)变动工资手续、正常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转业干部和退伍战士工资核定以及职务(岗位)津贴的调整审批等工作;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疗休养和健康体检工作;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更改工作;负责工资福利政策咨询和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负责人:孙凤仙9、社会保障科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推进、调研和制定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的方案、办法、细则等;负责拟订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地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规章,行使职权范围内的工伤认定职责;负责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的企业其他工作时间制的审批;指导企业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职工福利政策;负责对社会保障事务所的业务指导。负责人:杨晓燕 10、仲裁科审查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已立案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组织调解工作,促进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需要裁决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按仲裁结果制作裁决书;根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组织仲裁庭,处理需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承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人事法律事务的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各类企事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对本区劳动、人事仲裁员、调解员的聘任、培训、指导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管理条例》;对各类劳动合同进行鉴证。负责人:陆丽萍 11、劳动监察科宣传贯彻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劳动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职工集体申诉、怠工、罢工事件的预警和协调处理工作;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劳动执法日常和专项检查;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职能。负责人:许萍 12、党群工作科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干部理论学习和群众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干部职工生活中的困难,落实扶贫帮困工作。负责人:朱慧丽 13、组织人事科负责拟订局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负责局范围内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做好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等工作;权限内干部的任免备案手续;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培训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到龄人员的退休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本局工作人员出国考察、培训的政审工作;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统战等工作。负责人:董海龙
人事上岗证即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能力证书,根据全国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培训项目考试中心全国统一组织安排,分别为3/6/9/12月下旬的周日。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江区人事局)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
电话:12333
荣乐路方塔路?-?公交站
途径公交车:?松江10路?松江1路?松江34路松江6路?松江8路
海门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大家可以关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面会有最新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上面会有详细的一些相关介绍,大家要仔细的阅读,了解考试相关的政策哦!事业单位各个地区的公告发布网站不一样,一般是会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网或政府官网等网站上面公布,大家要找到相关网站,然后关注网站的动态,招聘都是有期限限制的,逾期不候哦!
事业单位考试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招聘要求
1、考生需要拥有我国的国籍,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考生需要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需要有良好的品行;
3、考生想年龄需要在18-35岁之间,退役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到40岁以下;
4、考生需要具备职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需要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这些都是海门市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要求,具体大家可以看职位表,上面结束的比较详细。
海门市事业单位招聘2022
全市2023年度计划考试录用838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43名,县(市、区)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469名,乡镇(街道)机关307名,省监狱管理机关、统计局驻通机构19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对象(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3)、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6)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3)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1.原则上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2.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3.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4.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2),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报本县<市、区>职位);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5.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包括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也不包括我市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具体标准为:符合政治意识强、担当作为强、发展本领强、治理能力强、作风纪律强的“五强”标准,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二、报名(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本市职位及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驻通职位报名网站: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特殊专技职位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 日9∶00至11月1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8 日9∶00至11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7日16∶00。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全省特殊专技职位统一在省直考区(南京)参加笔试。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1月14日16∶00至11月16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00-16∶00。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可于2022年12月19日至23日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一)笔试1.笔试类别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报名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南通考区设置若干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3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二)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含主动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四、体检(体能测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五、考察(政审)录用考察工作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六、公示、审批和备案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单位)。七、纪律监督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中共南通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85215235。八、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九、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后续考录信息发布网站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与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1.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9:00-12:00,13:30-17:30。2.考务技术咨询: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3.招录机关政策咨询: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民政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水利局:;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南通监狱:;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省统计局海安调查局:。4.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残联政策咨询: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残联:;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81868299;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中共崇川区委组织部;中共通州区委组织部、86512525;中共海门区委组织部;南通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5.后续考录信息发布网站: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附件:1.南通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2.省监狱管理机关、统计局驻通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3.南通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特殊专技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