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人事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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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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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5日9时—11月8日24时。

报名系统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点此查看》》2014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02名考试复习资料

2014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02名考试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2013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临海人才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临海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相应户籍范围内生源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2013年4月25 日24时。 报名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情况将于4月24日、4月26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3日24时、4月25日24时各岗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9日9时—5月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时—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3年5月1日9时--5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现场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3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临海市人才市场(临海市区柏叶西路928号二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办理手续时,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给考试组织机构,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为6倍,卫生系统除财会外的岗位为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1:00到临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柏叶西路928号二楼202室)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考务费,逾时未改报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5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面试改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只参加笔试,均不进行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上公布。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改为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市殡仪馆各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改为专业面试(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市殡仪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模拟上课。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4比例参加专业面试。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技能测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卫生系统各职位,按专业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1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或模拟上课)及技能测试各项的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30%)×30%+模拟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专业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市殡仪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其它事业单位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替补。 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八、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复审前,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聘(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9、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用的卫技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A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国家电工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B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各个岗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5115052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511717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 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 工作经历证明.doc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5日

为满足全县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09年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2009年全县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1名,其中:县级机关招考25名;乡镇机关招考6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预备人选3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仙居县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或于2008年12月22日以后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仙居人才网()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县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2)台州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3)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职位的户口不限(学历学位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仙居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职满2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副职满3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08年12月27日。在普通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3.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18至35周岁(1972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其它职位的学历要求详见《2009年仙居县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3.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要求本人在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未受过处分。4.报考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以上;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进行。5.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法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能够在2009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三、报考方式 全县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四、报考程序(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7日0时—2009年1月3日24时。网址:http://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4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3日24时全省各职位(专业)的报名人数。2.资格初审时间:2009年1月4日0时—1月9日24时。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09年1月10日0时—1月13日17时。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2时。4.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1月16日9时—1月20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2月15日9时—2月20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09年1月16 日-1月20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推荐书〔推荐书可向所在乡镇(街道)领取〕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2.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2月18日—2月19日。已缴费人员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满分均为100分。面向社会招考的笔试时间为:2009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 《申论》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笔试时间为:2009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9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2009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法官预备人选录用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录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六、面试 面试前,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县法院法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提供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的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以及报考检察院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总分未达180分的,将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七、确定入围和体检、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八、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还需对考察对象在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期间本村是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是否受过处分情况进行核实,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录用审批文件下发前,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可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九、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报考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十、注意事项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特别提醒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再上传照片,直接缴费确认。2. 截止到2008年12月2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3.面试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9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4. 报考人员必须在2008年12月27日—2009年1月3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5.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7.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8.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1月1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9.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专业),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10.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11. 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12.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13、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14、政策咨询电话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0571-87053061②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县 组织部门 人事部门 台州市直 88510302 88511600 仙居县 87816982 87789933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附:1、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说明2、2009年仙居县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中共仙居县委组织部 仙居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09年12月21日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说明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2、学历。招考学历要求规定的“大专”指大专及以上,“本科”指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社会人员凭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3、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4、“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报名时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的,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5、“社会人员”是在2009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者。 6、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具体指:(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七)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八)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九)有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7、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8、相近、相关专业的划分。(1)“文秘”包括下列专业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文秘;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关系学等。(2)“经济管理”包括下列专业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等。(3)“财政税务”包括下列专业财政学、金融学、税务、投资学、会计学、审计学等。(4)“法律”包括下列专业法学类: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5)“财会”包括下列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等。未纳入上述专业的,按照招考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要求,参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进行资格审查。本说明未尽事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酌情研究掌握。9、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及体检时间等有关通知公示将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和仙居人才网()予以公布,敬请广大报考者随时留意网上发布的通知公示。2009年仙居县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仙居县 招考人数:31人 报考单位名称 招考单位代 码 招考职位 招考人数 学历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备 注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法院 1006123 科员 5 本科 法律 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台州范围 1006923 法官预备人选 3 本科 法律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检察院 1006124 副主任科员 1 硕士研究生 法律 法学硕士,全国范围 法警 1 本科 法律 男性,台州范围,身高、视力、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标准,其他体检项目、考察按普通公务员标准执行。 科员 3 本科 法律 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1006597 科员 1 本科 经济管理、财政学、机械制造、化工工艺及设备、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06242 科员 1 本科 药学(含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制药工程、药品检验、药事管理、生物医学工程。 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1006204 科员 1 本科 国民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学或会计学 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 1006214 科员 1 本科 中国语言文学类 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地方税务局(基层分局) 1006233 科员 3 本科 财政税务、财会 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工商局 1006239 科员A 1 本科 财会 台州范围 科员B 1 本科 法律 台州范围 科员C 1 本科 新闻传播学类 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1006543 科员 1 本科 旅游管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 1006528 科员 1 本科 法律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乡镇机关 1006799 科员 4 大专 不限 台州范围 1006789 科员或办事员 2 高中 不限 村干部,仙居县范围

1、这个可参考往年的时间,应该差不了多少的;2、给你个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论坛网的链接,里面有许多你要的信息:

台州人事考试培训

可以考的,其实你大四上学期就可以考了,08年一月分这次的你已经错过了

2014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5日9时—11月8日24时。

报名系统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点此查看》》2014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02名考试复习资料

2014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02名考试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2013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临海人才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临海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相应户籍范围内生源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2013年4月25 日24时。 报名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情况将于4月24日、4月26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3日24时、4月25日24时各岗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9日9时—5月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时—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3年5月1日9时--5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现场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3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临海市人才市场(临海市区柏叶西路928号二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办理手续时,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给考试组织机构,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为6倍,卫生系统除财会外的岗位为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1:00到临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柏叶西路928号二楼202室)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考务费,逾时未改报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5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面试改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只参加笔试,均不进行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上公布。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改为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市殡仪馆各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改为专业面试(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市殡仪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模拟上课。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4比例参加专业面试。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技能测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卫生系统各职位,按专业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1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或模拟上课)及技能测试各项的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30%)×30%+模拟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专业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市殡仪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其它事业单位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替补。 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八、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复审前,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聘(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9、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用的卫技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A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国家电工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B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各个岗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5115052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511717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 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 工作经历证明.doc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5日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答疑330问年国家公务员笔试课程

台州市人事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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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结构化面试通知

根据《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现决定分两批进行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第一批定于2015年1月17日、第二批定于2015年1月18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详见附件1:第一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附件2:第二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报到截止时间:当日上午7:15。

三、面试地点: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3-4楼)

面试报到地点:台州市人才市场3楼报告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报到或未进入考点的,视作自动放弃。

3、考生要下载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与考生面试守则》。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2013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临海人才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临海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相应户籍范围内生源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2013年4月25 日24时。 报名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情况将于4月24日、4月26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3日24时、4月25日24时各岗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9日9时—5月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时—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3年5月1日9时--5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现场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3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临海市人才市场(临海市区柏叶西路928号二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办理手续时,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给考试组织机构,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为6倍,卫生系统除财会外的岗位为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1:00到临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柏叶西路928号二楼202室)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考务费,逾时未改报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5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面试改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只参加笔试,均不进行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上公布。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改为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市殡仪馆各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改为专业面试(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市殡仪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模拟上课。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4比例参加专业面试。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技能测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卫生系统各职位,按专业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1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或模拟上课)及技能测试各项的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30%)×30%+模拟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专业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市殡仪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其它事业单位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替补。 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八、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复审前,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聘(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9、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用的卫技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A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国家电工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B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各个岗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5115052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511717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 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 工作经历证明.doc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5日

1. 台州市外国专家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2. 台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1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3.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6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4. 将台州市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台州市劳动仲裁院合并,并更名为台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4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5. 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6. 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7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7. 台州市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4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8. 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9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3名。9.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10.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更名为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11. 台州市人事培训中心更名为台州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12. 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13. 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14. 台州市人才市场,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13名(含残疾人专设职位1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73名;乡镇机关40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台州党建网() 温岭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全市各级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部分职位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2)台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综合管理一级科员I”职位招考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以上对象面向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温岭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担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在2020年、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法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4.报考市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5.报考市财政局综合管理一级科员B职位、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一级科员A和B职位、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综合管理一级科员B职位、市港航海洋和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行政执法一级科员C职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一级科员A和B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6.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2021年11月10日。 以上有关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考条件,适用于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年龄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0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但不能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市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招考,采取组织推荐、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缴费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于2021年11月10日到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政府大楼1231办公室,联系电话:)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再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并缴费(除不得再次报名外,其他报名、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程序与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程序相同)。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综合执法、市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港航海洋渔业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5.报考法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6.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准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录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公安、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招录机关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乡镇机关“综合管理一级科员I”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职位要求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九)面试 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公安、法院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必要时可采用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温岭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录用审批材料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院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委培生和定向生除外)。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八)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跑(800米跑)只测试1次。 (九)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十)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一)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二)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职位表中查询。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四)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十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七)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台州培训考试人事网

可以考的,其实你大四上学期就可以考了,08年一月分这次的你已经错过了

没有这个规定,你去年10月底就可以报考的。浙江是10月底招考的。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200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226名,其中:省级机关招考122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招考262名;市级机关招考512名;县(市、区)机关招考2464名,乡镇机关招考866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另行公告)。具体的招考单位、专业(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10月30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人才交流网()浙江继续教育网()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的,也可于11月2日以后登陆以下网站查询:杭州人事人才网()宁波人事网()温州人才网(.)湖州人事人才网()嘉兴考试培训网()绍兴人才网()金华人才网()衢州人才网()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台州人事考试培训网(.)舟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1.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1)2008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7年11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2008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2.市以下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告。3.公务员、现役军人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05年至2007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官、检察官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取得B、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职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8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8年2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18至35周岁(1971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2.报考省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市及市以下机关其他职位的学历等条件,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3.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米以上,女性身高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6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以上,部分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以上。其中,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以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部分招考专业(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三、报考程序全省均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一)注册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5日0时--11月12日24时。网址:http:// (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专业(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专业(职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暂不作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11月9日、11月13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11月8日、11月12日24时全省各专业(职位)的报名人数。(二)资格初审时间:2007年11月13日0时--11月15日24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三)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6日0时--11月18日17时。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专业(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9日12时。(四)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时间:2007年11月20日9时--11月28日16时。1.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 )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者应及时对照片格式及大小作调整后再次上传。4.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本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7年12月23日0时-- 12月29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四、笔试笔试时间:2007年12月30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8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专业(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省级机关和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省级机关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确定)。市以下各级机关的面试比例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五、面试面试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六、确定入围和体检、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专业招考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专业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按职位招考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省级机关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再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进入双向选择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录机关见面洽谈并填报志愿,招录机关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其中省属公安单位招考计划超过5名的,按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以下各级机关确定入围人员的具体比例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予以递补的人员、按专业招考确定的入围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及按职位招考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分别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执行;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在考察工作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考机关可酌情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八、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后,各级公务员录用审批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九、实行录用资格有效期制度按专业进行资格考试的入围人员没有被录用的,可以保留录用资格到下一年度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参加2007年各级机关招考所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其有效期至本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十、注意事项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5--12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专业(职位)为准。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姓名和身份证不一致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1月2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专业(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招考的法官、检察官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专业(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9.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反映。10、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组织人事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11、政策咨询电话(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2013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临海人才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临海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相应户籍范围内生源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2013年4月25 日24时。 报名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情况将于4月24日、4月26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3日24时、4月25日24时各岗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9日9时—5月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时—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3年5月1日9时--5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现场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3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临海市人才市场(临海市区柏叶西路928号二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办理手续时,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给考试组织机构,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为6倍,卫生系统除财会外的岗位为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1:00到临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柏叶西路928号二楼202室)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考务费,逾时未改报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5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面试改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只参加笔试,均不进行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上公布。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改为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市殡仪馆各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改为专业面试(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市殡仪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模拟上课。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4比例参加专业面试。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技能测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卫生系统各职位,按专业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1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或模拟上课)及技能测试各项的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30%)×30%+模拟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专业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市殡仪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其它事业单位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替补。 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八、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复审前,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聘(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9、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用的卫技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A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国家电工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B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各个岗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5115052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511717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 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 工作经历证明.doc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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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需等2015浙江省考公告发布后才能确定。2015浙江省公务员考试预计将在2015年2月左右进行报名,请您耐心等待。建议您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以便第一时间了解2015年浙江省考报名时间相关信息:

现提供历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供大家参考!

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014年2月7日0时-2月12日17时

2013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0时-1月10日24时

2012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1日-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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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结构化面试通知

根据《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现决定分两批进行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第一批定于2015年1月17日、第二批定于2015年1月18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详见附件1:第一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附件2:第二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报到截止时间:当日上午7:15。

三、面试地点: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3-4楼)

面试报到地点:台州市人才市场3楼报告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报到或未进入考点的,视作自动放弃。

3、考生要下载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与考生面试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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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2013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临海人才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临海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相应户籍范围内生源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2013年4月25 日24时。 报名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情况将于4月24日、4月26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3日24时、4月25日24时各岗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9日9时—5月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时—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3年5月1日9时--5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现场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3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临海市人才市场(临海市区柏叶西路928号二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办理手续时,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给考试组织机构,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为6倍,卫生系统除财会外的岗位为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1:00到临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柏叶西路928号二楼202室)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考务费,逾时未改报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5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面试改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只参加笔试,均不进行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上公布。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改为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市殡仪馆各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改为专业面试(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市殡仪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模拟上课。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4比例参加专业面试。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技能测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卫生系统各职位,按专业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1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或模拟上课)及技能测试各项的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30%)×30%+模拟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专业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市殡仪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其它事业单位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替补。 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八、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复审前,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聘(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9、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用的卫技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A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国家电工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B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各个岗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5115052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511717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 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 工作经历证明.doc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5日

1. 台州市外国专家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2. 台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1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3.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6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4. 将台州市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台州市劳动仲裁院合并,并更名为台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4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5. 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6. 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7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7. 台州市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4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8. 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9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3名。9.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10.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更名为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11. 台州市人事培训中心更名为台州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12. 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13. 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14. 台州市人才市场,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491名,其中:省级机关招考107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招考753名;市级机关招考1885名;县(市、区)机关招考6193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553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783名;从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各级机关公务员1276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172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2012年12月28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浙江组织工作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公务员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人才网浙江继续教育网报考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的,也可于2012年12月31日以后登录以下网站查询: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波人事编制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人事人才网嘉兴考试培训网绍兴人才网金华人才网衢州人才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3)省级机关部分特殊职位与省属单位,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上述人员中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1-2015年,依此类推。3.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参照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执行。县、乡两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详见当地公告。6.乡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设区的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各地公告。7.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见各地公告。8.截至2013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二)招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报考省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市及市以下机关招考职位的学历等条件,见当地公告。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上述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报考上述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6.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4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7.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1月4日。8.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2013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三、报考程序(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1.注册及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0时— 1月10日24时。(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1月7日0时—1月10日24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1次。2.资格初审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3.查询并再次报名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0日9时—3月16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3年1月15 日—1月18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2日—3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申论》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报考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A卷)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B卷)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3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再实行加分。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六、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面试的比例与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一致。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军事技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评分标准见《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见当地公告。体能测评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完成。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实施。七、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一天,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省级(属)招录机关在规定的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省级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的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及递补方式,见各地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八、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除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比例见各地公告。九、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报考人员(除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十、公示、录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乡两级机关定向优秀村干部和在岗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报考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除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外)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报考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的递补规定,见当地公告。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不再递补,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是否递补,见各地公告。十一、注意事项1.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录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执行。2. 截止到2013年1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3. 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4.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3年1月4日0时—1月10日24时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6. 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月26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9.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部分特殊职位将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10.根据人力社保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12. 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13. 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政策咨询电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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