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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教育考试院电话如下:

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

招考服务中心;

成人与中等学校招生;

高等学校招生。

南通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受南通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二)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与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所属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三)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四)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六)负责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其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八)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九)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负责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推进构建全市终身教育体系。

(十)协助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推进地方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十一)指导全市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科研、教育技术和校外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和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拟订中等学校招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教育类考试的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负责所属学校和市区高中学籍学历管理。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拟订教育督导规章制度,负责对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苏州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是:、;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楼2815房间

南京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无锡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徐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6-12333,;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常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苏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南通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连云港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8-12333,

淮安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盐城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扬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镇江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泰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宿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27-12333;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湖南人事考试网热线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经结束,部分地区在考试结束之后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操作,接下来,我们就说说湘潭市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内容。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审查要求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二、人工核查对象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5.撤回承诺申请的;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审核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经济师+考生姓名+联系电话。遇需要补充资料等情况,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考生。整个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咨询电话:。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自2023年起,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四、人工核查程序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二)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三)市州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四)人工核查结果公示。将及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示人工核查结果以及报名服务平台核验通过的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需补打《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模板,按照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打印。(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2.身份证件。3.毕业证件。(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查验以下材料: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3)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三)注意事项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六、相关责任追究(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4.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1.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原文链接查看: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2.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26日原文链接: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经济师资格审核经济师资格审核方式经济师资格审核时间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省建筑人事考试网隶属于湖南人事考试网,负责湖南省考试任务制定和考务工程安排、面试等项考试工作及培训工作的专业网站。中达咨询整理以下相关建筑考试网内容:湖南省建筑人事考试网主要工作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及人才评价认证工作。2、负责国家和本省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职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评结合等考试考务工作。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湖南考区报名确认、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4、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与技术职务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工作。5、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承办社会团体、企事业建筑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命题、考试代理、人才测评等服务业务;面向社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6、 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湖南省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制定各类人才职业能力标准,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能力测试认证工作,逐步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7、负责湖南人事考试网站、人事考试题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人事考试证书的管理。8、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行业管理规范,并对人事考试行业实施指导。9、研究探索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制度和测评方法,开展人事考试、人才评价的科研及其考试项目开发工作。10、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理相关国际考试项目。11、承办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湖南省建筑人事考试网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湖南省建筑人事考试网联系方式:湖南省建筑人事考试网邮箱:更多关于建筑考试网的相关资料敬请关注中达咨询站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河南省人事考试热线

2023年河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各位可在3月24日9:00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豫事办”APP和“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以及“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栏目,或登录笔试考点所在地省辖市考试录用专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各位考生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进行2023河南省考成绩查询,成绩查询时间为3月24日后进行。在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2023河南省考成绩查询地址

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以及“豫事办”APP和“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名次。

2023河南省考成绩查询时间

于3月24日后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2023河南省考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2023河南省考入面比例

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023河南省考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以上为“在哪里进行2023河南省考成绩查询?什么时候查询?”全部内容。综上可得,考生可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进行2023河南省考成绩查询,成绩查询时间为3月24日后。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公务员资料领取

河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河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在几月份?河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什么时间考试?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2023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举行,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5日-15日,河南地区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河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考试时间考试科目9月11日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2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河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安排:1.报名照片预处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2.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若为已注册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3.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报名确认后如需修改信息须撤回承诺申请,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三)资格核查资格核查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资格核查由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负责。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和免予核查三种方式。1.网上在线核查(1)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考生方可继续报名。(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考生方可继续报名。2.现场人工核查(1)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2)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6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核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住建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7月16日。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属地住建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3)现场人工核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4)现场人工核查安排。省直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核查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口;联系电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核查通过人员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称《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7月19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主楼1617房间,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辖市住建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省辖市住建部门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汇总审批表》、《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四)免予核查1.免予核查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已经作出承诺的;二是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三是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2.对于免予核查的考生,资格核查部门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在考试合格标准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住建部门完成对成绩合格考生的报名资格核查工作。考生应接受并配合资格核查部门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被核查人员务必在次年该项考试报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五)缴费时间及办法1.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17﹕00。资格核查通过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2.缴费办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地址: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区1502,房间电话:61612532)。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五)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6日9﹕00至9月10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昌人事考试服务热线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电话是。

拓展资料:

南昌,简称“洪”或“昌”,古称豫章、洪都,江西省辖地级市、省会、Ⅰ型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 截至2020年,全市下辖6个区、3个县,总面积7195平方千米 ;截至2021年末常住人口为万人。

南昌地处中国华东地区、江西中部偏北,赣江、抚河下游,鄱阳湖西南岸,位于东经115°27'—116°35'、北纬28°10'—29°11'之间。有“粤户闽庭,吴头楚尾”、“襟三江而带五湖”之称,“控蛮荆而引瓯越”之地,是中国唯一一个毗邻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省会城市,也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是中国首批低碳试点城市,曾荣获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球十大动感都会、全国文明城市等称号。2019年6月,“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在南昌开通运行。

南昌

江西省考报名人数在以下地方查看:

2022年江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人数查询方式:

①报名人数统计网站入口:

点击此处,即可进入报名人数情况统计页面。

②报名网站入口:

江西省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

③报名方式:

2022年2月25日9:00至3月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请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浏览器进行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2022年3月2日17:00报名结束或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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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咨询电话汇总:

(一)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12333(拨通后按1转省本级,正常上班时间)。

(三)职位情况咨询电话:

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其中,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

(四)支付服务热线:。

河南人事考试投诉热线

,66321991

郑州顺河路32号

如果您在河南遇到教育问题需要投诉,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号码:

1.河南省教育厅投诉举报电话:

2.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投诉举报电话:

3.河南省教育督导局投诉举报电话:

4.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

5.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人事处投诉举报电话:

以上是河南教育部门的几个投诉举报电话,如果您有任何教育问题或意见反馈,可以通过这些渠道进行反映。同时,也建议您尽可能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和相关证据,以便相关部门更好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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