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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素有“鄂中绿宝石、武汉后花园”的美誉,版图面积3520平方公里,人口64万,辖12个镇和3个街道。境内“七山一水二分田”。京山历史悠久。西汉初年立县,因城东有京源山隋大业三年更名为京山县。区位优越。位于湖北经济最活跃的武汉一宜昌-襄阳大三角中心地带,是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中国农谷核心区“两带三圈”唯一覆盖的重要节点城市。交通便捷。沿江高铁、长荆铁路横贯东西,沪蓉(武荆)、包珠(随岳)两条高速公路交汇过境,距武汉天河机场仅一小时车程。人文深厚。是屈家岭文化和苏家垄文化的发源地、绿林起义的策源地,是毛泽东双儿女亲家张文秋和现代文豪聂绀驽的故乡。环境优美。全市森林覆盖率达,有国家4A级景区绿林景区、虎爪山国家森林公园、惠亭湖国家水利风景区等风景名胜。资源丰富。富蕴石灰石、大理石、玄武岩等非金属矿产,盛产桥米、板栗、香菇等土特产品,“桥米”曾为宫廷贡米,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节白腊是京山特有的珍稀树种。近年来,京山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省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等30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结合京山城区学校实际,拟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2023年度拟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85名,其中高中52名(京山一中16名、京山五中18名、市中等职校18名),初中20名(实验中学10名、绀弩中学5名、新市一中5名)、幼儿教师13名(市直属机关幼儿园13名)。(具体学科岗位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湖北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文理学院、黄冈师范学院等高校2023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除以上高校外的国内其它“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 国内职业技术师范院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仅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岗位)。4.国内高校2023届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仅面向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招聘岗位)。5.京山一中招聘岗位仅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及湖北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2023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京山一中、京山五中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本科专业要求为报考学科对应的师范类专业。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4.具有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5.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可报考低学段。教师资格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0月31日。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四、招聘程序(一)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方式:登录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一并提交至指定邮箱(见附件2)。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3);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二)资格审查。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上进行,由各招聘学校负责。报名开始后,报名人员有且仅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次报名结果无效;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审查。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查的,招聘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考生,考生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2.资格复审。2月10日报名截止后,各招聘学校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汇总,笔试开考比例为1:3,市教育局按照报名情况,对于符合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通知相关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月17日,地点在京山市教育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三)测试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开考时间及地点以发放的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能力,不限定范围,笔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者不得进入面试。2.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根据笔试成绩排序,考生按照核准的比例入围面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面试主要以说课的形式进行,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3.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公告,并拟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排序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取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考核。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4.成绩公示。测试结束后一周以内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测试成绩,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及排名。(四)考察及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体检、考察。市教育局、招聘学校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拟聘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资格,按照应聘人员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组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选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付(体检医院待定)。(五)聘用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于2023年7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五、违纪违规处理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荆门人事考试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本公告由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京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监督举报电话:附件:1.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学科岗位表;2.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3.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京山市教育局2023年2月2日附件:附件1: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学科岗位表.xls附件:附件2: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xls附件:附件3: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8:30-8月24日18: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咨询),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创建于1958年,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公立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2年毕业生报名。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4.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和确认均通过“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登录“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网址),进行报名。 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22年8月22日8:30-8月24日18: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咨询)。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上传以下相关材料,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022年毕业生还须上传下列材料原件图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提供);③2022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已考试通过,但未取得证书的可上传网上查询结果情况截图);⑤《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书》。 其他人员还须上传下列材料原件图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已考试通过,但未取得证书的可上传网上查询结果情况截图);⑤《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书》。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22日8:30—8月24日21:00。资格初审按照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3.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须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 (1)缴款前,在报名系统预留的手机号会收到来自省政务服务中心发出的非税缴款短信通知。短信内容包含两个重要的要素,分别是缴款码(20位数字)和校验码(4位数字),缴款金额为100元。凭此短信方可进行缴款。 (3)缴费时间:2022年8月22日开始发送缴款短信,8月24日下午4点前仍未收到短信请与招聘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515-68552880)。2022年8月25日下午6点缴款时间截止,所有人员务必在此时间前按要求缴款。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通过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时,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6.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领导小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照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信息填写有误被退回后未能在报名时间内修改、未按时正确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岗位表中要求的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中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 01-07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岗位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所有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需提供绿码“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签名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书》,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48小时后,考生可关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联系电话:。 (二)面试 岗位直接面试。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亭湖区人社局、亭湖区卫健委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对因审核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将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予关注。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4.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01-07岗位:考试总分=面试分数; 其他岗位:考试总分=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盐城市亭湖区卫健委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三)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签订协议后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22年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电话:。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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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8:30-8月24日18: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咨询),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创建于1958年,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公立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2年毕业生报名。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4.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和确认均通过“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登录“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网址),进行报名。 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22年8月22日8:30-8月24日18: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咨询)。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上传以下相关材料,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022年毕业生还须上传下列材料原件图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提供);③2022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已考试通过,但未取得证书的可上传网上查询结果情况截图);⑤《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书》。 其他人员还须上传下列材料原件图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已考试通过,但未取得证书的可上传网上查询结果情况截图);⑤《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书》。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22日8:30—8月24日21:00。资格初审按照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3.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须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 (1)缴款前,在报名系统预留的手机号会收到来自省政务服务中心发出的非税缴款短信通知。短信内容包含两个重要的要素,分别是缴款码(20位数字)和校验码(4位数字),缴款金额为100元。凭此短信方可进行缴款。 (3)缴费时间:2022年8月22日开始发送缴款短信,8月24日下午4点前仍未收到短信请与招聘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515-68552880)。2022年8月25日下午6点缴款时间截止,所有人员务必在此时间前按要求缴款。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通过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时,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6.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领导小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照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信息填写有误被退回后未能在报名时间内修改、未按时正确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岗位表中要求的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中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 01-07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岗位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所有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需提供绿码“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签名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书》,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48小时后,考生可关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联系电话:。 (二)面试 岗位直接面试。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亭湖区人社局、亭湖区卫健委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对因审核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将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予关注。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4.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01-07岗位:考试总分=面试分数; 其他岗位:考试总分=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盐城市亭湖区卫健委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三)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签订协议后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22年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电话:。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书.docx

是调档案吗?属于亭湖区人事局,就在通榆河东的亭湖区新政府大楼内。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亭湖区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亭湖区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亭湖区或市开发区户籍; 2.在亭湖区或市开发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亭湖区或市开发区居住证; 3.在亭湖区或市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4.驻盐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5.持有亭湖区或市开发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盐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盐城市范围内由盐城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省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认定时间地点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20年7月1日至8月20日 亭湖区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咨询电话。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期内每天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如时间有调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逾期不能补报。 (二)现场确认安排 由于疫情影响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两次现场确认、一次发证方式进行。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学校(原亭湖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太湖路3号,亭湖幼儿园北侧,乘75路、203路公交车亭湖新区实验学校站下即到)。 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详见盐城教育网。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合理安排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地址:盐城市中亭中路66号,联系电话:)。 体检时间:2020年7月1日—8月20日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上午7:00—10:00。 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于体检截止时间前完成体检并合格,逾期未检者,视同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各位申请人请向医院提交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一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于办理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板,相片背面写明姓名与认定资格种类),并请明确告知体检医院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如怀孕也请告知。体检结论由亭湖区人民医院直接反馈给教育局。 认定和领取证书。 因疫情影响,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请于网上报名成功后加入“2020年亭湖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796141862),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材料审核后,我局将依据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教育局”子页面另行通知(查询网址:)。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亭湖区或市开发区居住证; 3.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4.驻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亭湖区或市开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亭湖区或市开发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盐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盐城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我局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附件:2020年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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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查询:《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具体招聘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网站查询:.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3月18日中午12:00—3月21日中午12:00。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4.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18日中午12:00—3月22日中午12:00。5.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18日中午12:00—3月23日中午12:00。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6.未开考岗位计划核减及补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9:00—16:00。7.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9:00至4月6日。8.笔试时间:2014年4月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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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1.报考查询:《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具体招聘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吴江区人事考试网()

2.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4年3月18日中午12:00—3月21日中午12: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具体请查看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24人公告,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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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江苏盐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盐城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1年度,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将考试录用978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3),招录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 上述人员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报考其他职位,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2.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该职位限盐城市户籍或生源。 3.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2),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4.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在乡村治理、脱贫攻坚、带民致富、服务群众等方面能力较强、群众公认,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5.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1日16∶00;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缴费,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盐城市公务员局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见考务咨询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00-16∶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我市考点统一设置在盐城市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个人主动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由盐城市公务员局在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报考盐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01职位的人员,除要参加面试外,还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牵头组织,主要采取听说读写等方式,考察考生熟练掌握、使用韩语进行日常交流、文字翻译等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红色盐阜、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盐城市公务员局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市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盐城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有关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 (二)市级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网信办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中共盐城市委党史办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城市水利局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盐城市审计局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盐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盐城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三)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咨询电话 江苏省盐城监狱 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 江苏省统计局滨海调查局(参照管理)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盐城市公务员局 咨询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每日8:30-12:00、14:30-18:00 考务咨询电话: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8:30-8月24日18: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咨询),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创建于1958年,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公立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2年毕业生报名。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4.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和确认均通过“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登录“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网址),进行报名。 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22年8月22日8:30-8月24日18: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咨询)。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上传以下相关材料,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022年毕业生还须上传下列材料原件图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提供);③2022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已考试通过,但未取得证书的可上传网上查询结果情况截图);⑤《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书》。 其他人员还须上传下列材料原件图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已考试通过,但未取得证书的可上传网上查询结果情况截图);⑤《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书》。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22日8:30—8月24日21:00。资格初审按照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3.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须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 (1)缴款前,在报名系统预留的手机号会收到来自省政务服务中心发出的非税缴款短信通知。短信内容包含两个重要的要素,分别是缴款码(20位数字)和校验码(4位数字),缴款金额为100元。凭此短信方可进行缴款。 (3)缴费时间:2022年8月22日开始发送缴款短信,8月24日下午4点前仍未收到短信请与招聘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515-68552880)。2022年8月25日下午6点缴款时间截止,所有人员务必在此时间前按要求缴款。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通过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时,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6.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领导小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照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信息填写有误被退回后未能在报名时间内修改、未按时正确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岗位表中要求的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中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 01-07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岗位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所有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需提供绿码“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签名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书》,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48小时后,考生可关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联系电话:。 (二)面试 岗位直接面试。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亭湖区人社局、亭湖区卫健委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对因审核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将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予关注。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4.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01-07岗位:考试总分=面试分数; 其他岗位:考试总分=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盐城市亭湖区卫健委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三)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签订协议后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22年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电话:。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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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亭湖区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亭湖区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亭湖区或市开发区户籍; 2.在亭湖区或市开发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亭湖区或市开发区居住证; 3.在亭湖区或市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4.驻盐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5.持有亭湖区或市开发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盐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盐城市范围内由盐城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省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认定时间地点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20年7月1日至8月20日 亭湖区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咨询电话。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期内每天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如时间有调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逾期不能补报。 (二)现场确认安排 由于疫情影响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两次现场确认、一次发证方式进行。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学校(原亭湖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太湖路3号,亭湖幼儿园北侧,乘75路、203路公交车亭湖新区实验学校站下即到)。 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详见盐城教育网。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合理安排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地址:盐城市中亭中路66号,联系电话:)。 体检时间:2020年7月1日—8月20日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上午7:00—10:00。 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于体检截止时间前完成体检并合格,逾期未检者,视同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各位申请人请向医院提交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一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于办理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板,相片背面写明姓名与认定资格种类),并请明确告知体检医院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如怀孕也请告知。体检结论由亭湖区人民医院直接反馈给教育局。 认定和领取证书。 因疫情影响,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请于网上报名成功后加入“2020年亭湖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796141862),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材料审核后,我局将依据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教育局”子页面另行通知(查询网址:)。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亭湖区或市开发区居住证; 3.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4.驻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亭湖区或市开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亭湖区或市开发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盐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盐城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我局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附件:2020年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盐城市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一、报名对象凡到今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且不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能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盐城市的公民。普通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材料)。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条件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⑵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⑹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盐城市教育局受理申请认定(4)、(5)、(6)种教师资格人员的报名工作。申请认定(1)、(2)、(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到省教育厅指定的认定机构报名。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三、普通话要求:所有申请人员均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申请语文学科的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四、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所有申请人员均应提供其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在职申请人,鉴定表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五、教师资格申请表的填写: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说明填写清楚。六、体检。所有申请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个人自行体检,其结果不予认可。盐城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时间为:2007年3月10-11日,地点在盐城市体检中心(盐城市沿河路12号、原盐城市级机关医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者凭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参加体检;需空腹,先抽血再参加其他项目检查,抽血时间为每天上午7:30——9:30;体检费用自理。七、受理申请材料时间地点:2007年4月8日—15日,在原报名地点提交申请材料。八、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6781028 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4222407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7242012 射阳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2354911建湖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6232117 大丰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3512802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5212748 盐都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426227亭湖区文化与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317079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8228661 (市教育局202会议室)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参见盐城教育网()附: 盐城市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表时 间内 容06年12月1—7日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与咨询手续,领取有关材料。07年3月10-11日体检。07年4月8—15日到原报名点提交申请材料(须提交中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证书)。07年5月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07年6月发放证书。盐城市教育局印制

亭湖区23年人才引进报名时间延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决定延长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由2023年3月15日18:00延长至2023年3月30日18:00,补报名时间由2023年3月17日9:00-16:00延期至2023年4月1日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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