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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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 2021 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是2021年贵州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报名链接入口。
依据贵州党建云官方网站发布的《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可知,该报名系统将在2021年2月24日开启,并于2021年2月28日16点关闭网上报名入口。
一、2021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提交报名申请。
2、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
3、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2021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28日。
2、27日上午的9点至11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点至16点30分为《申论》。
3、28日上午9点至11点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贵州党建云-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11月27日。根据册亨县政府官方资料显示,事业单位教师考试成绩在11月27日。对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进行公示。册亨县,隶属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西南部,黔西南州东南端。
你好!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或),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贵州公务员报考是24号开始报名,虽然招考简章由各地分别发布,但是报名统一在“贵州人事考试网”上,下周一开始可以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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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各职位的报名人数,可以在贵州人事信息考试网上边可以查到,也可关注贵州大树教育或大树教育官方公众号,届时我们将在发布的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更新。希望能帮到你。
2014 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册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紧缺的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充实到县直事业单位。为确保本次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一、工作程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二、招聘单位及职位具体职位详见《2014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三、公开招聘的原则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4月13日前、1979年4月13日后出生)。(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为册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五、报名、资格审查(一)报名组织工作报名组织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按比例减少或取消。笔试前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进行公示。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1 日至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报考费:每人100元。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4月15日5、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三)资格审查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报名时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2014年册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5、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一)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6日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三)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公示三天:2014年4月17日至19日。七、体检体检时间:2014年4月20日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后体检。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三天公示(2014年4月22日至24日),在册亨县人民政府可查询,网址:()。八、考察考察时间:2014年4月25日-27日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1、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合格人员附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证明);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合格人员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6、截止到2014年4月27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的人员,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未能提交毕业证及档案材料取消聘用资格;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10、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九、公示和聘用审批及聘用待遇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进行为期七天(2014年4月28日至5月4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服务年限按违约处理。十、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厉害关系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册亨县监察局)附件一 : 《2014年册亨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 《2014年册亨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册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2012公务员职位报名人数17万人,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职位报名人数5万人。截止5月25日18:00时,全省通过资格审查的万人,缴费确认万人。据统计,今年的报考比例为27:1。公务员职位平均报考比例为35:1, 警察职位平均报考比例为15:1。从报考比例看,竞争最激烈的是云岩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岗位,达到879:1,排名第二、三的职位分别是遵义市规划局办公室文秘岗位和南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分局办公室日常工作岗位,竞争比例分别达577:1、532:1。 请给分,给予采纳!!!!!!
为什么有的单位火,有的单位确达不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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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提交报名申请。
2、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
3、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2021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28日。
2、27日上午的9点至11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点至16点30分为《申论》。
3、28日上午9点至11点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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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找网址吗。
[闽南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3月18日开通2019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考生可以登录该网站进行考试报名。今年省考时间为4月20日,报名时间为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考生一定要注意时间,不要错过了。贵州省考2019报名入口官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考报名官网入口: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一)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1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根据职位专业(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9年4月初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8:00。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年3月22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作退费处理,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考务部门修改。年3月22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3月24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缴费成功后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名单见附件4)的乡镇和派出机构、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医、心理矫正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8:00。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3月25日18:00之前通过网上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5),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减免考务费(具体办理要求见报考指南第五条)。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或),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名入口: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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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08 04 仁怀市大坝镇人民政府 党政办科员 01 办公室文秘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经发办科员 02 经济发展规划、统计等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工作人员 02 办公室文秘、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工作人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工作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工作人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工作人员 02 乡镇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办公室工作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320003 04 西秀区宁谷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320004 04 西秀区轿子山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320018 04 平坝县天龙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320020 04 平坝县十字回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03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04 02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 04 社会事务办工作员 02 从事社会服务、管理等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430026 04 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共青团 工作员 01 从事共青团管理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04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04 社会事务办工作员 02 社会民政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430062 04 瓮安县小河山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1 办公室文秘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04 办公室工作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04 党政办工作员 02 从事文字处理、组织协调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1 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063 04 凯里市大风洞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文秘工作等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00095 04 施秉县双井镇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人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文秘工作等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109 04 镇远县尚寨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2 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119 04 岑巩县凯本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2 经济发展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131 04 三穗县款场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3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144 04 天柱县竹林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3 从事妇联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154 04 锦屏县彦洞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1 党政办日常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174 04 黎平县顺化瑶族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文秘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182 04 黎平县双江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3 办公室日常工作,文秘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188 04 黎平县雷洞瑶族水族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3 办公室日常工作,文秘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00200 04 从江县刚边壮族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2 从事文秘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204 04 从江县秀塘壮族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1 从事文秘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223 04 榕江县仁里水族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2 乡镇机关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228 04 榕江县八开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3 乡镇机关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238 04 雷山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3 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 2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00251 04 台江县台拱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1 从事小城镇规划、建设及农田水利、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2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土建类、水利类 3500260 04 剑河县南寨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2 从事综合管理类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工作人员 02 办公室工作,文秘工作等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 工作人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600115 04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合水镇人民政府 党政办工作人员 01 党政办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党政办工作人员 02 党政办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600144 04 德江县楠杆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党政办工作人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720001 04 大方县绿塘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720002 04 大方县鼎新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720012 04 大方县大山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办公室工作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730005 04 黔西县花溪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740004 04 金沙县岚头镇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780005 04 赫章县兴发苗族彝族回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3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910043 04 兴义市清水河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920057 04 兴仁县田湾乡人民政府 综合办工作人员 01 机关信息化建设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3 计生办工作人员 02 计生工作,数据维护等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 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02 民政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960097 04 晴隆县鸡场镇人民政府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文秘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970102 04 册亨县弼佑乡人民政府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980114 04 望谟县纳夜镇人民政府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02 办公室日常工作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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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册亨县实际,现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属于可在册亨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一)户籍在册亨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册亨县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已取得毕业证的册亨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如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必须为本科毕业年级)、在读研究生(可凭本科毕业证申请相关教师资格,如以研究生学历申请须为研究生毕业年级);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册亨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册亨县教育局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黔西南州教育局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打印一份(正反面)附件《贵州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需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册亨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7:00--8月10日24:00,其中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7日7:00--6月30日23:59。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7月3日(每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 申请人请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册亨县政务中心一楼30号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本校现场确认。 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毕业前于就读学校所在地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可于取得毕业证书后,在户籍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 (2)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3)应届毕业生如已经获得学历证书,允许其在学校所在地使用学历证书代替学生证证明其应届生身份。 2.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通过认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的,请在2020年8月10号后的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册亨县政务中心一楼30号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申请人请按照册亨县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贵州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册亨县教育局官方公众号“金州教育”(微信号:jzjy3222370)。如有疑问,请拨打册亨县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电话。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黔西南州各县(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附件: 1.《贵州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册亨县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笔试、技能测试或说课)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或说课、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为《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工作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7年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截止到2017年7月30日在册亨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3、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者楼、纳福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居>、社区除外)。
4、册亨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现驻册亨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5、册亨县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居、农村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册亨县现在村(居、农村社区)卫生室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截止2017年7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截止2017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5、现役军人和退役人员在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准考证发放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提交本人签字在册亨服务满五年以上的《承诺书》;报考单位代码1719职位代码050、053、054、055、056的报考者必须用布依语言进行交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加分情况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4.报名费(考务费):元/人。
(二)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2、定向招聘在册亨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引导办出具的服务证明;
3、定向招聘在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分别提交乡(镇、街道)党委任职文件和县民政局颁发《当选证书》,以及乡(镇、街道)党委出具任职满1届及以上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地点,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复印件分别由乡(镇、街道)党委、民政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4、册亨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县民政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其属于册亨户籍的退役士兵的身份证明;
5、定向招聘的现驻册亨部队服役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驻册亨部队的同意报考证明。
6、册亨县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由县卫计局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凡符合册亨县户籍报名、加分等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
8、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根据所报职位,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二:《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考生自行在电脑上填写好信息并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乡镇事业单位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县直事业单位职位要求招聘计划与报名人员达1:2比例开考,凡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四)加分政策及确认
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考生必须在《报名表》中填写申请加分的种类,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不填写加分申请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册亨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册亨县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册亨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岗位的加10分。
考生填写《报名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说课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采取笔试和说课;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采取笔试和技能测试;其它职位只进行笔试,笔试均为闭卷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考《医学基础知识》;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考《教育综合知识》;其他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或考试院(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笔试成绩公示期为三天。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6日上午:8:30---11: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说课、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职位的考生笔试后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说课或技能测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说课或技能测试;说课或技能测试需要1:2的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说课或技能测试需达本说课或技能测试考场实考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1、报考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的报考者和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或技能测试占40%,综合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从高分到底分确定招聘人数。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分×40%
2、其它职位笔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数。
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公示。
八、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进入体检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公示。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用人单位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进入考察的人员填报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截止2017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六)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七)现役军人和退役人员在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十二)因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处罚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未解除的。
(十三)隐瞒不能报考信息的。
(十四)应届毕业生在考察时未取得毕业证或相关证书的。
(十五)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能聘用其他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不满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此次我县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册亨县监察局)
(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
3.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
册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册亨县人事考试
11月27日。根据册亨县政府官方资料显示,事业单位教师考试成绩在11月27日。对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进行公示。册亨县,隶属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西南部,黔西南州东南端。
2014 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册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紧缺的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充实到县直事业单位。为确保本次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一、工作程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二、招聘单位及职位具体职位详见《2014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三、公开招聘的原则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4月13日前、1979年4月13日后出生)。(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为册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五、报名、资格审查(一)报名组织工作报名组织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按比例减少或取消。笔试前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进行公示。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1 日至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报考费:每人100元。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4月15日5、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三)资格审查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报名时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2014年册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5、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一)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6日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三)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公示三天:2014年4月17日至19日。七、体检体检时间:2014年4月20日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后体检。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三天公示(2014年4月22日至24日),在册亨县人民政府可查询,网址:()。八、考察考察时间:2014年4月25日-27日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1、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合格人员附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证明);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合格人员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6、截止到2014年4月27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的人员,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未能提交毕业证及档案材料取消聘用资格;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10、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九、公示和聘用审批及聘用待遇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进行为期七天(2014年4月28日至5月4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服务年限按违约处理。十、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厉害关系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册亨县监察局)附件一 : 《2014年册亨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 《2014年册亨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册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