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师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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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兵团考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要求及原制度过渡办法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和《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的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过渡期政策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 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及过渡期政策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须知 (一)告知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告知制相关内容。 (二)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三)“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四)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考生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生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二)注册核验 注册核验分为网上自动核验、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验。 网上自动核验: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网上在线核验: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具有中专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验。 4.报名资料上传。符合“免2科”报考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符合原34号文中“免2科”报考条件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高级职称证书、聘书扫描件。 现场人工核验:需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提交确认报名信息后,并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7.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8.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9.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若受疫情影响,无法前往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按照网上审核意见进行处理。 10.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给予审核不通过处理。 11.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报名、核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5日 网上核验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6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应试人员可在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四、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24日 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 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五、考点设置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和第一师(阿拉尔市)设置考点。选择第一、三、十四师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第一师考点参加考试,其它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兵直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七、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八、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底发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考试收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为做好自治区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组织工作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报考条件的政策解答工作。二、考试设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三、报名要求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四、报名时间及流程(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10:00—8月29日19:00,?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9日23: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信息。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时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点击工具下载),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后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上传的报名照片。已在报名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照片。(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五)特殊情况审核。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的,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六)资格审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登记申办。五、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23日10月22日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10月23日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六、考场设置根据国家关于职(执)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考试选择考试地点。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八、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规定,客观题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93元,主观题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97元。九、有关要求(一)要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疆外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三)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四)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五)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将及时推送考试动态。十、成绩查询考试结束3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第七师人事考试中心
2014新疆公务员报名入口的信息:
2014新疆报名入口的信息请到华图查看,那里有详细的介绍。有老师的培训,还收集了历年的真题和热点解析。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招录职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报名系统程序提示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5张及报考费,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2013年新疆兵团招录公务员简章及职位表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至1995年4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七)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招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二、招考对象(一)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二)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三)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四)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五)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三、招考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10:00—21日18:00。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5日10:00—24日18:00。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5日—25日(二)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6月25日18:00。(四)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1日—2日。(五)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7月3日。(六)面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14日。(七)体检时间:2013年7月14日—15日。(八)考察时间:2013年7月20日—8月20日。(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5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月25日下午 《申论》5月25日下午 《公安基础知识》5月25日下午 《监狱基础知识》笔试地点:笔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各师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具体问题您还可以点击:
不是的,2013年是4月15日到21日,2014年的考试时间还未公布,有可能是下半年。兵团公务员的考试时间每年都在调整的,前两年是上半年,再往前的话都是后半年。请注意在兵团考试网查询考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 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于6月11、12日举行 ,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三、考试时间 6月11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2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四、报名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 “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8月在中国人事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18日
农七师人事考试中心
12月15日10:00。查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官网得知其考试时期为12月25日10:00开考。农七师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位于新疆准噶尔盆地西南部的奎屯河流域。
兵团七师人事考试中心
兵团公务员面试通知单一般是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中提供的,通常会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考生。如果考生没有收到通知单,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 登录兵团人力资源网站,查看个人账户中的通知信息;2. 致电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咨询,获取面试通知信息;3. 到兵团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通知信息。无论哪种方式,考生都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以便查询。建议考生在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公务员面试通知单的领取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网上领取:登录公务员招录考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查询自己的面试通知单,并及时打印。二、邮寄领取:考生可以将自己的通知单邮寄到指定的地址,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邮寄地址,以便及时收到通知单。三、现场领取:考生可以在面试当天前往考试现场,凭有效身份证件去现场窗口领取通知单。四、快递领取:考生可以选择快递领取通知单,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考试机构将把通知单通过快递方式发送给考生。总之,公务员面试通知单的领取方式多种多样,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领取方式。
兵团考试信息网怎么手机报名?答:兵团考试信息网在手机报名需要点击报名页面,填写信息即可报名。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我根据兵团财政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兵团考区工作安排的公告”得知,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要求,为服务广大考生、切实解决考生困难诉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延期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12月3日至4日 考试时间及科目: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安排 (一)2022年9月因疫情未组织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兵直考区(乌鲁木齐市),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三师8个考区,做好延期考试各项准备工作,能考尽考。 以上考区的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的,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必须与报考时一致)申请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延期考试。上述考区的考生不进行考区调转。 (二)2022年9月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第一师、第五师、第九师、第十师、第十四师5个考区,因疫情管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是否参加延期考试。 选择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2022年9月本人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考生于11月10日前与报名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提交书面调转申请,选择调转到兵团其他组织开展延期考试的考区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将本地申请调转考区人员名单上报兵团财政局办理调转手续。 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2022年9月本人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并申请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确认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届时因疫情不能参考的,由报名地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办理退费事宜,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四)因疫情无法如期组织延期考试的考区,兵团财政局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为考生办理退费事宜,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准考证打印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所属考区最新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时,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规定。 五、成绩公布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 六、问题咨询 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兵团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也可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咨询电话”栏目查看各师市及兵直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兵团财政局 2022年10月25日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兵团考区工作安排的公告
兵团第七师人事考试中心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我根据兵团财政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兵团考区工作安排的公告”得知,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要求,为服务广大考生、切实解决考生困难诉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延期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12月3日至4日 考试时间及科目: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安排 (一)2022年9月因疫情未组织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兵直考区(乌鲁木齐市),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三师8个考区,做好延期考试各项准备工作,能考尽考。 以上考区的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的,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必须与报考时一致)申请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延期考试。上述考区的考生不进行考区调转。 (二)2022年9月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第一师、第五师、第九师、第十师、第十四师5个考区,因疫情管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是否参加延期考试。 选择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2022年9月本人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考生于11月10日前与报名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提交书面调转申请,选择调转到兵团其他组织开展延期考试的考区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将本地申请调转考区人员名单上报兵团财政局办理调转手续。 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2022年9月本人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并申请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确认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届时因疫情不能参考的,由报名地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办理退费事宜,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四)因疫情无法如期组织延期考试的考区,兵团财政局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为考生办理退费事宜,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准考证打印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所属考区最新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时,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规定。 五、成绩公布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 六、问题咨询 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兵团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也可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咨询电话”栏目查看各师市及兵直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兵团财政局 2022年10月25日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兵团考区工作安排的公告
公务员面试通知单的领取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网上领取:登录公务员招录考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查询自己的面试通知单,并及时打印。二、邮寄领取:考生可以将自己的通知单邮寄到指定的地址,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邮寄地址,以便及时收到通知单。三、现场领取:考生可以在面试当天前往考试现场,凭有效身份证件去现场窗口领取通知单。四、快递领取:考生可以选择快递领取通知单,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考试机构将把通知单通过快递方式发送给考生。总之,公务员面试通知单的领取方式多种多样,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领取方式。
新疆中级经济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有注册、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名方式、缴费等流程。中级经济师是全国统一的考试,一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且不设置补报名环节,考生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
新疆中级经济师报名流程有哪些?
中级经济师报名根据报考人员的情况不同,有不同的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步:考生需要提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审核上传,只有被这个工具审核处理的才能上传,才能完成后续的报名流程。
第二步:考生注册或登陆,如果考生第一次报考经济师,需要注册一个新用户,如果不是第一次可以直接需要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第三步:进入页面之后选择报考,考试名称0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四步: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需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带星号的是必填的;
第五步: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中级经济师考试采用告知承诺制,如果考生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可以直接进入第七步。
第六步:接受资格核查,如果不适用、不采用或撤回告知承诺制,则需按报考当地的人事考试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要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接受机构在线核查。通过后,直接进入第八步;
第七步: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一定要多次核对考试报名信息,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第八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完成才算报名完成,所以最后要点击缴费,生成订单,用网银支付,缴费完成后,会显示已缴费,可以退出重新登录一下,再次查看是否报名成功,只有缴费成功才算报名成功。中级经济师考试一年只有一次,错过了就没有了,所以各位同学一定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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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聘公务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会收到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寄发的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一般会通过邮寄或者网络方式发送给考生,您需要注意查看自己报考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是否正确并及时查收通知。如果您还未收到面试通知书,也可以通过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者咨询电话查询相关信息,并及时补充、修改联系方式。同时,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关注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以便及时获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