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简章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简章
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考聘用驻社区协警人员的实施方案》,现将招考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呼和浩特市主城区215个社区,每个社区聘用2名协警人员,共招考聘用驻社区协警人员430名。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报考条件)。
2、近5年的复员退伍士兵。
3、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
(二)招聘名额分配
1、特招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
2、近5年的复员退伍士兵占招聘总人数的20%。
3、女性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10%。
(三)驻社区协警人员工作职责
协助负责社区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及管理,负责社区的治安巡逻巡查等工作。
(四)驻社区协警人员待遇
所招聘的驻社区协警人员实行聘用制,由所在社区签订用人合同,合同每三年一签(正式聘用后,受聘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满六年后签长期合同。工资待遇比照社区事业人员标准执行,人员经费由市、区各负担50%。
(五)驻社区协警人员管理
驻社区协警人员由公安机关统一派驻,由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双重管理,在社区开展工作,人员仅限在社区间流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呼和浩特市市区常住户口(2012年9月30日以前迁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相关法律和纪律;
3、自愿从事社区相关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分配,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4、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学历放宽至专科;近5年的复员退伍士兵学历放宽至专科;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学历放宽至高中毕业;
5、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须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申报的烈士或批准的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
6、近5年的复员退伍士兵须为呼和浩特市市区符合安置条件的复员退伍士兵;
7、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1日期间;
8、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有劣迹或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9时--12月14日17时整。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考生考试诚信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的填写《2012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开招考聘用驻社区协警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确认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9时--12月14日17时。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含2011年、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共计7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24时整,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201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1年、2012年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2)2份,于2012年12月12日--12月16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楼东侧208房间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符合减免条件的毕业生,其减免费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退还报考人员。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市公安局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12月18日9时—12月22日24时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 笔试
(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公安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综合知识和写作测试,共一张试卷。报考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
(三)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星期日)
考试地点和详细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员退伍士兵还须携带退役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试加分: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呼政发[2007]50号)的相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的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将组织加试。
(五)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于2012年12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全部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同时在网站上发布体检通知。
五、 体检和考核
(一)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公安局指定。身高条件为:男性不低于米,女性不低于米。其他身体条件、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对象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近5年的复员退伍士兵经依次递补后,招聘名额仍出现空缺的,由市公安局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安局培训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招考政策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 2012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开招考聘用驻社区协警人员岗位表 》
附件2:《 2011年及2012年毕业生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12年12月7日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计划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岗位15名乡科级正职(含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详见《2021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呼和浩特市属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内蒙古自治区或呼和浩特市驻市属旗县区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不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考生在全日制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具体条件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法学门类,不接收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限制专业。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1980年9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 8.职务为乡科级正职(含一级主任科员职级)及以下。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的比例确定列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考察基础上按照体检人选与遴选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前,报考者须下载填写《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遴选审批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签署(填报信息前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签署),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和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学位);需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从就读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如实填写专业信息)。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要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7.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选调资格等处理。 8.报名期间,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将在2021年9月7日至9月11日每天上午10:00后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提示:请报考者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并上传审核盖章的《遴选审批表》后,遴选机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未上传《遴选审批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2:00。 (三)报名确认 1.报名通过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 完成缴费后,报考者于9月22日9:00—9月24日24:00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以上两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于2021年9月27日到9月28日到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402办公室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有关情况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 经市纪委监委审核汇总后,由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考人员。 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职位数。调整后的职位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报名期间,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回答报名人员咨询问题。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法律业务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9月25日9:00—12:00,考试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9月底,报考者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等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3.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一)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单》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八、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名额与考察对象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依据。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并审核干部档案。对在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3.根据考察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按照体检人选与遴选人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领导小组”确定,并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2.报考者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此外,体检要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过关的人员不予录用。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公示和岗位考察 (一)公示 综合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领导小组”审核,并经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 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市纪委监委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内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市纪委监委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或调整其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十一、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审慎进行报考。为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与遴选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四)本次遴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领导小组”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受疫情影响,请报考者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本人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者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 本简章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时间:9月6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 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表 3.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简章
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缴纳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
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位置位置:具体地点位置位置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参照集中选调公告。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呼和浩特省考考点如下:
呼和浩特第三十六中、电子信息技术学院、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鸿德学院、呼和浩特第二十一中、呼和浩特市第十六中学、呼和浩特民族中学、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四中、呼和浩特第十九中。
省考时的注意事项:
一、请及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入口已于2023年2月20日开放。请及时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打印,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二、请提前熟悉考点地址、交通路线。
本次考试参考人数较多,考点分布较广,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方式,预留充足时间,确保考试当天按时到达,特别是考点位于大学城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三、请按规定要求作答。
行政职业能力测用2B铅笔在试卷配套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公安专业知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请合理安排作答时间,不要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或结束信号发出后答题。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和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大街原世纪五路)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809、1810室)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街内蒙古地质调查院前楼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最下面有地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大街原世纪五路88路的终点站金桥新市区(金桥供水加压站) 下车后向东走过一个十字路口,大约40米的,就看到了66路的终点站 同88路5路车也经过那里
你找到了吗?我也想去呢,在哪呢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街内蒙古地质调查院前楼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最下面有地址
和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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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事业编考试时间(2023)为5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等7个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笔试定于5月7日举行。
自治区本级部分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详情拟于3月14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名时间于3月21日至28日进行;7个盟市的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等事项由各盟市自行确定,具体详情将在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上发布。
笔试科目
分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分别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具体岗位分类测试方向以发布的《招聘岗位表》为准。
本次招聘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仅允许选择一种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注)的考生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者自行选择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不错。待遇不错,关系融洽,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优美,发展潜力大。得到在此人员的肯定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呼和浩特考点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为方便考生准备的,可以更有效地安排考试、收发和整理考生材料。呼和浩特市素有“内蒙古之眼”之称,是内蒙古的政治、经济中心,是历史文化名城,交通便利,选择作为考点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一般是8~15人为一组。根据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信息显示,呼和浩特市选调生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是由多个有代表性的考官组成一个考官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对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试者,用同一套考题提问,一般是8~15个人为一组,相同原则追问。这些考题事先确定了标准,采用规范的统计方法记。面试定于2023年3月18日—19日在呼和浩特市进行,为保证面试工作公平公正、精准高效,选调生面试采用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系统,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操作规程,不再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布。